生二胎姐妹协议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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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一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

丙方爱人见证: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女):

乙方爱人见证(长婿):

丙方(次女):

丙方爱人见证(次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一,全部遗产为房产_处,价值人民币__万;银行存款人民币__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___万元。

二,首次分割,乙取得自己的法定份额全部遗产的50%,包括房产、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__万元。

三,剩下的50%再次分割,甲与乙共同平分,双方各自应得遗产数额__万元。

四,房产由乙取得,甲方应得的房产价款与银行存款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六条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四

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户,因______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及妹妹__________,以及长辈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的赡养义务。协议书条款如下:

原有房产位于前宅桥头,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已建_____多平方米以及旧房子及空地__________多平方米。已建__________多平方米外加空地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归大儿子__________,房屋位置如下:东与__________房屋相邻,南是自家晒场,西边某何房屋,北靠大路(其中__________部分为__________家做正门用,不准建房,影响__________家采光)。其余的旧房子以及空地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归__________所有,房屋位置如下:东至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房屋,北靠__________________。

1、口粮(每月所需大米)由__________承担,现有两块山地归____________管理,所得款项均由_________支配,如果____________不能履行义务,山地归还父母管理,所得款项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其中____________承担所需费用的,_________承担所需费用的。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两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4、兄弟两人各拿出一间房子供父母居住,用于父母的养老。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五

____镇____村民____因第二个女孩____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____的父亲____、母亲____及姐姐____、三妹____、四妹____,以及长辈____、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的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东边____间分给____,西边____间由父母同其他三姐妹居住。

1、口粮(每月所需大米)由____一人承担,现有两块山地归____管理,所得款项均由____支配,如果____不能履行义务,山地归还父母管理,所得款项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姐妹四人共同承担。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由姐妹四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六

协议人:

________(姓名),男(父亲),___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_______(姓名),女(母亲),__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别无其他子女。

因子女均已婚配,现将家庭财产、房产和父母赡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分配: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两处房产:

1、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

2、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2)、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3)、其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二)父母赡养义务。

1、父母单独居住期间,子女双方每个月需各提供独居住期间生活费。

3、子女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父母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子女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父母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

5、父母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子女承担。父母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子女共同承担。

(三)、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日期: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根据市镇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安排二胎生育的育龄妇夫,签订节育合同书。

一、甲方:xxx计生协会。

二、乙方:(夫妻双方)。

1、乙方符合政策安排二胎生育提出申请的,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合同保证金。

2、乙方在安排生育期间,必须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的查体,不得私自引流产和做胎儿性别鉴定。生育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做节育手术,户口报完后将退回保证金。

3、乙方生育后如不按照计生办的规定要求做节育手术的,(不宜者须有市计生服务站的证明),保证金作废,并按照计生办的规定给予处罚,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

4、甲方:

乙方: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区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名:夫妻姓名。

协议方:地址: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方关系:乙方,丙方两个为甲方的女儿,其中妹妹xxx已出嫁,大女儿xxx(出生于xx年x月x日)与邢国琳(出生于xxx年x月x日)于2001年11月30日登记结婚,男方邢国琳迁户到有女无儿户落户,婚后该夫妇于2002年7月17日生育一女孩xx,现年7岁,于2006年1月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经过协议方商定,根据昆明市西山区实施的《xx计划生育系例》暂行规定“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在申请前必须办理女方老人供养合同”现定以下合同:1.乙方可按照《xxxxx实施的生育条例暂行规定》申请计划生育第二胎指标。2.乙方生育行为必须严格遵守xxxx实施昆明贯彻xxxx计划生育条例暂行规定第一章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申请计划内生育第二胎。3.丙方不得申请生育第二胎。4.乙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交押金4000元(肆仟元整),等孩子出生后必须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如违反以上规定,则按照相关政策处理。5.甲方的赡养以乙方为主,丙方为辅,双方必须共同生活,必须保持甲方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要尊敬老人及关心老人的疾苦。6.本协议经三方同意,签字及公证,协议方必须按照协议内容认真执行,若违反本协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方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7.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丙、协议方、小组、居委会、计生办、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区计生委各一份,共同监督执行。

村社意见:

社区意见:

区计生委意见:

甲方:茶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县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茶镇计生站(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夫妇签名。

办理《生育证》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

2、需要原件及复印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只复印索引列表和女方户口页)。

3、三口人户籍证明(超出有效期无效)。

4、近期(半年内)两张二寸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5、男女双方婚育状况证明(省内市外户籍的,由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省外户籍的,由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

6、符合以下条款的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1、独生子女一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员会的独生子女证明。

2、父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式样)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家庭情况证明》(式样)。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未发生变化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遗失或者未办的,可不提供该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属于被收养的唯一子女,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

5、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并提供其母亲户籍地(信息管理地)所在单位(村、居)出具的死亡子女未生育子女的证明。其兄弟姐妹死亡前未落户的应提供乡、村两级确认的证明。

二、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鉴定结果通知书》。

三、曾患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1、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

2、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不育证明和怀孕证明。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1、提供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户籍证明。

2、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

1、提供有从事矿工井下作业或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种和自申请之日起之前连续作业五年以上(每年作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

2、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只生育一女孩证明。

六、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提供部队颁发的六级以上伤残《伤残军人证》;

七、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女孩的: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伤残人残疾证明(原件),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级别以上的证明,或县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伤四级以上的鉴定证明,或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的鉴定结果,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级别以上的证明。

2、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只生育一女孩证明。

八、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未生育方,提供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未生育子女证明。

符合《条例》第二十二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村委会提供的夫妻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2、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

3、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男方申请生育证前落户女方的证明。

4、女方其他家庭成员(含所有姐妹)签名的个人承诺、经过公证的赡养协议及村(居)证明。

1、村委会提供的夫妻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2、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只生育一子女的证明。

4、同胞兄弟因疾病丧失生育能力的需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5、同胞兄弟或其监护人同意该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协议书;

6、丧失生育能力方或其监护人出具不再生育或收养的保证书;

7、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的社会调查材料。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1、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常期居住的证明。

2、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只生育一子女的证明。

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只生育一女孩且女儿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符合《条例》第二十四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3、收养子女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收养子女证》;

4、婚前子女18周岁以上的,无须约定抚养权。

涉外(港、澳、台)婚姻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我省居民与港、澳、台同胞或与外国人结婚长期居住在国内的,执行我省生育政策。

1、外国人一方提供县(市、区)以上对港、澳、台办公室和外国人所在国家驻华大使馆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我省居民一方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3、符合我省《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

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子女数;在国内定居2年内累计超过18个月的,计算子女数。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八

离婚协议书甲方(男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名___________,补充。

因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由乙方抚养,随同乙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将的抚养费转账到乙方指定的__________银行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可再协商解决。

3、抚养费支付期间,如果不能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赔偿金;

8、甲方应悉心抚养,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9、乙方应悉心抚养,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10、甲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共______次,甲方在周六上午八点接到甲方居住地,于周日下午六点送回乙方居住地,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寒暑假可以与共同生活______天,如甲方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探望,乙方有协助的义务。

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确认无共同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房屋:

(1)。

(2)。

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及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不予配合办理房产转移而给甲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必须赔付方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财产:

(2)甲乙双方各自的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偿还: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二胎介绍信。

二胎口号。

二胎演讲稿。

二胎感言。

二胎调查报告。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九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区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 夫妻姓名

年 月 日

甲方:茶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

乙方: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县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茶镇计生站(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 夫妇签名

年 月 日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十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根据市镇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安排二胎生育的育龄妇夫,签订节育合同书。

一、甲方:xxx计生协会。

二、乙方:(夫妻双方)。

1、乙方符合政策安排二胎生育提出申请的,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合同保证金。

2、乙方在安排生育期间,必须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的查体,不得私自引流产和做胎儿性别鉴定。生育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做节育手术,户口报完后将退回保证金。

3、乙方生育后如不按照计生办的规定要求做节育手术的,(不宜者须有市计生服务站的证明),保证金作废,并按照计生办的规定给予处罚,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

4、

甲方:

乙方:

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区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夫妻姓名。

协议书。

甲方:xx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男方:女方:

根据乙方的自愿申请,特制订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放弃生育二胎政策,有办理独生子。

女证,享受独生子女费的权力,同时也有响应计划生育政策,支持配合甲方监督管理的义务。

二、乙方自愿放弃生育二胎后。若再生育,甲方。

将收回乙方所享有的独生子女费及独生子女户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并移交计生部门进行加倍处理、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计生办。

一份。

甲方:

乙方。

协议方:地址: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方关系:乙方,丙方两个为甲方的女儿,其中妹妹xxx已出嫁,大女儿xxx(出生于xx年x月x日)与邢国琳(出生于xxx年x月x日)于11月30日登记结婚,男方邢国琳迁户到有女无儿户落户,婚后该夫妇于7月17日生育一女孩xx,现年7岁,于1月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经过协议方商定,根据昆明市西山区实施的《xx计划生育系例》暂行规定“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在申请前必须办理女方老人供养合同”现定以下合同:

1.乙方可按照《xxxxx实施的生育条例暂行规定》申请计划生育第二胎指标。

2.乙方生育行为必须严格遵守xxxx实施昆明贯彻xxxx计划生育条例暂行规定第一章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申请计划内生育第二胎。

3.丙方不得申请生育第二胎。

4.乙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交押金4000元(肆仟元整),等孩子出生后必须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如违反以上规定,则按照相关政策处理。

5.甲方的赡养以乙方为主,丙方为辅,双方必须共同生活,必须保持甲方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要尊敬老人及关心老人的疾苦。

6.本协议经三方同意,签字及公证,协议方必须按照协议内容认真执行,若违反本协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方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丙、协议方、小组、居委会、计生办、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区计生委各一份,共同监督执行。

村社意见:

社区意见:

区计生委意见:

甲方:乙方:丙方: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意见:街道办事处司法办意见:xxx年x月x日。

甲方:茶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

乙方: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县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茶镇计生站(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夫妇签名。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十一

赡养人:

被赡养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现年__岁,为被赡养人,要求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履行赡养义务,否则被赡养人徐翠珍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本协议履行起,由___与____两家依次轮流赡养老人半年(6个月),每家对老人赡养的好坏,老人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___子女按照____元的标准给予被赡养人徐翠珍生活补贴。

三、赡养人在每年过节期间必须给予被赡养人过节费:元旦100元、端午节100元、中秋节300元、春节500元母亲节200元,不记入生活补贴。

四、被赡养人___在___家居住时,赡养人必须尊重被赡养人生活意愿。

五、被赡养人___百年去世后,后事在____办理,埋葬在_____公墓,所办后事所需费用,全部由子女共同承担(平均分担)。

六、被赡养人___百年去世后所遗留财产,可以用于老人后事办理。

七、以上协议经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本协议一式四份,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各持一份,互相督促落实,如赡养人其中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其他__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赡养人签字:

长女:___。

长子:___。

次女: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赡养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县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茶镇计生站(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 夫妇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要,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有效治理二孩性别比偏高问题,降低出生缺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2、乙方怀孕后,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并指派专门人员定期对乙方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随访。

3、乙方分娩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应马上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产后慰问和术后随访等优质服务。

4、及时向乙方兑现应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

5、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孕产妇家庭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领取生育证后,应每季度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怀孕后,应主动配合甲方为其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如有医学需要的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的应在12小时内告知甲方,经甲方调查核实的,二孩生育证有效。乙方未及时告知,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取消二孩生育指标。

4、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2、乙方在怀孕前不按规定时间到镇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每有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连续两次以上不接受检查的,收回《生育证》。

3、乙方私自终止妊娠的由甲方收回《生育证》,报经区人口计生局取消二孩生育指标。乙方因意外造成流产、引产未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无法核实的,视为私自终止妊娠。

4、乙方办理生育证后外出的,应向甲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按季寄回查孕证明,在外地生育子女的,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附则

1、本协议书所称的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符合办理并持有再生育《生育服务证》的夫妇。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 夫妻姓名

年 月 日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协议人:

日期:

生二胎姐妹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被继承人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不幸去世(意外身亡),留下列遗产:

1、股票:

2、座落于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的______平方米房产(评估值_____万元)。

3、存款__________万元。

4、价值_________万元的家具及家用电器。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经协商,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

1、股票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配。

2、房产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存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取得。

5、如有其他争议可通过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________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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