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 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的(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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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一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__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鉴于甲方为xx公司的原始股东和控制人,甲方自愿将部分股东权利以干股形式转让于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概况公司名称为xx公司,甲方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二条:干股定义本协议所指干股,又称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拥有者不是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不享有《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

第三条:转让干股及比例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干股形式),即让渡_______%的利润分配权于乙方。

第四条: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上述_______%干股股权的转让价格为_______万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即享有上述_______%的干股权利。

第五条:协议履行期限本协议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年终分红

1、分红前提:乙方按所持干股比例享受分红的前提是公司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公司年终亏损的,乙方不承担亏损,也不享有红利分配。本条所称可分配的净利润是指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2、分红数额:乙方每年分红金额为公司年终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乘以干股分红比例_______%。

3、分红的结算:乙方按年享受分红,每年阳历年末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核算公司年终可分配利润并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甲方于收到公司分配的红利后将属于乙方的红利支付给乙方。上述乙方获得的红利为扣除税费后的数额。

第七条: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的干股转让给乙方,并将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力转让给乙方。

2、乙方自付清转让价款后获得干股,即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利。但乙方不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不享有公司注册股东依《公司法》和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亦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

3、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的干股(虚拟股)同时,不影响其享有在公司的其他利益。

4、乙方享有的干股股权由乙方本人专属享有,该股权不得转让、出售、抵押、借贷给

第三人,乙方独享干股分红带来的收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虽不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但仍应当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恶意损害甲方或者公司利益。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订

1、协议的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上述_______%的干股股权权力:

(1)侵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未经甲方同意,将上述干股权力转让给

第三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丧失劳动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因上述情形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归还于乙方(无息),同时,若乙方给甲方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应归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费用。

2、协议的终止与续订: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但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公司_______%的利润分配权利,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乙方;同时,若乙方获得的红利数额总额少于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期限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两者的差额部分。

第九条:关于免责的声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公司留存备份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三

关于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创始股东股权协议

[20__]年[1]月[ ]日

目录

第一条 关于公司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3         预留股权

2.4         股权备案登记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4         股权转让限制

4.5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4.6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第七条 其他

7.1         修订

7.2         可分割性

7.3         效力优先

7.4         违约责任

7.5         通知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7         份数

创始股东理念及宗旨

在签署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之前,【】、【】、【】及【】(合称“我们”)作为[【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创业合伙人,我们确认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创业合伙人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和宗旨而签署本协议:

1.   我们是共同创业、共担创业风险与共享创业成果的创业合伙人,不是公司职业经理人。

2.   公司实行创业合伙人持股,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提供共同创新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实现全体创始人股东的创业理想。

3.   我们获得的公司股权数量和份额,是基于我们各自对公司既有及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我们会长期且专注参与公司运营的预设条件。因此,我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创始股东之间是有限制的“创始股东股权”。我们所持股权的成熟,将与我们全职且持续服务于公司的期限及工作成果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我们未兑现服务期承诺而中途退出公司或我们的服务成果未实现各自对公司的承诺,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有权按照约定条件强制购买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从而降低或完全剥夺我们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或份额直至使我们完全丧失创始股东地位。

4、我们认为,上述安排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做出的公平合理的安排,也是对我们全体创始股   东利益的保护,我们均充分理解、认同并承诺遵守这样的约定和安排并自愿承担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果在我们之间发生争议,我们均承诺放弃以本协议约定权利之外的理由作出抗辩。

[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创始股东股权协议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

(1)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简称“甲方”);(2)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x公司           ])(简称“乙方”);(3)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简称“丙方”);(4)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x公司         ])(简称“丁方”)。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鉴于:

(1)     [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四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万元,注册资金缴纳方式为[实缴];(2)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定义如下)前,各方承诺会持续且全职服务于公司,与公司建立不少于[四]年的劳动/服务关系,双方签订并得到适当履行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前提条件;(3)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关于公司

1.1公司名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实际持股比例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备注

甲方

5.5

[ 30%]

[55%]

自行持有

乙方

1.5

[ 15 %]

[ 15%]

自行持有

丙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丁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预留激励股权

0

[5%]

0

由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激励期权

0

[ 20 %]

0

由甲方代持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   预留股权

2.3.1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

(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为了吸引合伙人加入,合理地根据合伙人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权”)。根据定期(每财年)对合伙人业绩考核的结果,通过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在预留激励股权中,向被激励律师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激励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投票权由代持方享有,相应的红利分配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律师激励股权的一方股东享有;(3)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    预留员工激励股权

(1) 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 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4   股权备案登记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3.1 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 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3.3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7%;丙方成熟股权为5%;丁方已成熟股权为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1)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25%的股权成熟;(2)     自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个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 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股权转让限制

4.4.1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4.5.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4.5.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     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20%(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 %的除外)。

6.2 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 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2) 因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而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而要求披露或使用的,或向税收机关合理披露的有关事宜的;(3)非因本协议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邮政编码:

电   话:1821    传   真:

电子邮件:13263  @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x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丁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x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   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签字页)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xx公司

丙方签字:xx公司

丙方签字:xx公司

公司盖章:

附件一: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为突显甲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信守。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如有)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权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他方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6、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7、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权处置协议书

甲方:[  xx公司   ]

身份证号:

乙方:[  xx公司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经合法登记的夫妻,且乙方作为[    xx公司]公司(下称“公司”)创始人,持有[     ]%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下称“标的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标的股权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   双方确认,标的股权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对标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益。

2.   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作为公司股东作出的任何行为或决定,均不需要甲方另行授权或同意。

3.   乙方同意,若乙方就标的股权获得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处分标的股权所获得的收益等,乙方应自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10日内,将该等收益的50%支付给甲方。

甲方同时确认,本条规定仅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支付义务,不得视为赋予甲方任何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且长期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姓名:

乙方签字: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      ]年[      ]月[      ]日

xx公司一对一股权咨询服务产品介绍

一。 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咨询

1.“4c”股权分配模型的讲解和应用(基于四个维度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计算)2.合伙人股权的分期成熟和退出机制(股权成熟的年限、条件、退出的价格和不同情况下的回购方式)3.期权池的作用、设立方式和比例大小(期权池的承载主体和公司在不同阶段,期权池的大小如何确定)4.限制性股权和期权的差别及使用方式和使用对象的确定5.股权代持的风险和使用场景

6.创始人如何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操作方式和工具)7.合伙人未来股权退出的变现渠道有哪些,及法律风险二。核心员工和高管的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操作方式和方法选择(持股平台、期权、分红权)2.被激励对象的股权比例如何确定

3.针对不同岗位和权重的高管员工如何激励

4.被激励对象未来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条件

三。股权融资时的注意事项

1.不同阶段出让的股权比例大小

2.投资协议的几大坑

3.对赌条款的风险

4.估值如何确定

5. fa公司占股的法律风险

四。股权交易结构设计

1.收购公司时需要运用的方法及法律风险(股权置换、股权收购)2.公司内孵项目如何设计股权架构(控制权、资源置换)3.家族企业如何设计股权架构

4.技术vc、外部资源合作方的股权结构设计及法律风险五。股权众筹

1.股权众筹的操作方式和出让股权比例的确定

2.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评估

3.股权众筹如何进行商业模式融合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四

第一章 总则

__、__和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太原联创思维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50000元_整(rmb_伍万元整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互利共赢,风险共担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乙方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丙方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丁方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

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

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股东各执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持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持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持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持股%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持股%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转让方与受让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

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按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东,受让方同意按约定价格购买该100%股权。

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登记日为股权转让日。自合同签定日起,该公司税务申报由受让方负责。

3、自股权转让日起,转让方放弃一切在目标公司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转让方的保证与担保

1、转让方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转让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方已获得目标公司其它股东的充分授权:_________________授权本文件签字股东全权代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本协议,并做出与签字股东相同的保证与担保。转让方保证对所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转让方保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据实申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缴清应纳税款,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增值税政策法规之事实,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普通发票等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之事实。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转让方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没有已经发生但尚未宣判的诉讼,没有已经宣判但尚未执行/正在执行的未了诉讼,也没有将要发生的潜在诉讼,没有未结清的税务(包括国税、地税)处罚或税务欠款。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4、转让方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所有债务(包括已在账簿纪录的债务和未在账簿纪录的担保、抵押、质押等或有债务)均妥善处理完毕,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不会遭致股权转让日前任何债务单位/个人的追索、诉讼。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转让方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所有已开出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全部兑付,股权转让日后目标公司不会收到转让日前开出的要求兑付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转让方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已于所有员工结清劳务报酬/工资及社保关系。股权转让日之后,目标公司不会遭致以前员工的劳动纠纷、报酬纠纷和社保处罚。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7、转让方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均全部提交给受让方指定的第三方,用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三条受让方担保

受让方保证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证件展开经营活动,签署任何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否则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受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受让方保证/担保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从转让方所获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不用于除目标公司变更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受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四条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分割:

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诉讼或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损失,由转让方全部承担。自股权转让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盈亏分担

变更登记前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转让方已全部分配/承担完毕。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即成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股权转让后的产生的利润与承担亏损。

第六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变更费及变更手续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股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股权转让其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同意先协商,协商无效的,向受让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指纹(或单位盖章)后生效。第十条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转让方全体股东、受让方全体股东及目标公司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全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全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一、时间

年月日

二、地点

三、股东人数共人

(姓名)。股东会会议应到股东成员名,实到股东成员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四、议题

关于本公司向借款万元之事宜。

五、决议

与会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会同意本公司向借款万元,期限。同意为此签署《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到会股东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乙方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乙方在工作时,不慎_______________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

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伤残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共4人。

1、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虚拟股(干股):指__________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乙方:指以上具体4人,协议中关于乙方的约定对乙方中任意1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36%的虚拟股(干股),乙方4人每人平均分配9%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36%平均分配给乙方4人。若当年4人每人按9%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则甲方将当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提高到40%,即乙方4人每人分红10%,无论每人10%分红所得是否高于人民币1.5万元均为最后分配结果。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36%或4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乙方任意1人或多人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任意1人或多人离开甲方,则本协议对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自动失效,对乙方其他在职人员继续有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乙方其余人仍按每人9%,不足1.5万元的按10%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会在乙方有人离职的情况下,选择新的符合条件的人加入奖励行列,尽量使乙方人数长期维持在4人。如有新人加入,则甲方和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的新协议,仅在乙方具体名字上有所变更,若有其他变更则以新协议所述为准。

2.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5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权利义务: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3.5.乙方4人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6.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_____年度及_____年度,_____年底协议终止。

4.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两个年度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5.协议解除情形

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每人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劳动及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九

第一条、企业合伙人协议、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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