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 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7:4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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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一

20xx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坚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促进全区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提高全区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社会地位,促进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上一层楼,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一是力争上门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二是力争今年内全区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小企业普遍依法规范工资支付和工管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力争今年内全区组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80%以上,对未建立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逐步提高覆盖比率;四是力争基本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内容,全面检查、补充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及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全区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举办1期企业管理人员劳动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小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普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名册,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同时,抓好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企业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劳动用工备案,全面掌握各类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企业劳动用工形式和用工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管理。

(三)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结合开展农民劳动合同签订 春暖行动 ,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整活非法用工打击犯罪专项行动等活动,指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制定并推荐使用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确保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法规范,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全区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8%以上,坚决杜绝行政不作。要高度重视因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争取及早发现,主动介入,妥善处理,对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和因劳动用工引发的群众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二是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力度,每位专职监察员全年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30户,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职业介绍以及技术工种持证上岗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非法职业中介、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 春暖行动 、整治非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和农民工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市支队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务必做到突出专项执法检查的规模性、联合性、严肃性和实效性。四是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范围,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五是加强与公安、住建、工商、交通、法院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一是对 两网化 管理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检查,补充、完善和更新用人单位信息内容,以便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区、镇(街道)、社区联合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体系,实现信息准确,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二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汕金人社监字〔20xx〕第014号

被处理单位(个人): 罗志文(个体户)

地 址(住所): 岐山街道沟湖中街三巷1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清兰、罗志文(实际经营者) 电话:

(案由) 曾继真等四人于20xx年7月15日起向我局投诉罗志文拖欠工资共23000元

(认定的事实) 罗志文拖欠曾继真等四人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份工资共23000元。

上述事实有:1、 实际经营者罗志文确认的工资欠条; 2、投诉人的投诉书内容

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

根据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 的 规定 , 我(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理: 责令实际经营者罗志文支付曾继真等四人的工资共23000元。

你单位(个人)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或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20xx 年 1月 8 日

(局公章)

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三

㈠总则

1、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带头人,是贯彻教育方针加强集体建设的骨干和积极分子,是学校和老师的助手,是学校和老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因此,学生干部责任重大,地位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2、学生干部由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学习努力并热爱为集体服务的学生担任。

3、学生干部要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关心改革开放,树立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思想。

4、要不断以英雄模范人物、三好学生为自己的榜样,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5、树立“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学习目的,刻苦学习,提高成绩,积极锻炼,努力成为三好学生。

6、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加强岗位责任制。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部门做好工作。

7、加强修养,辨明是非。支持好人好事,正风正气。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敢于跟不良现象作斗争。

8、学生干部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问题要和班主任老师商量。

㈡班长、副班长

1、在班主任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思想、纪律、班风和学风等)。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活动。

2、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班级工作,制定班级工作计划。

3、及时落实学校、少先队、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督促班委认真开展工作。

4、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级学习、活动等情况。

5、集会(如升旗仪式、会议等)前负责组织、整理班级队伍,并带队入场、维持秩序。

6、组织同学学习安全条例,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7、检查班级安全情况,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反映,采取防范措施。

8、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组织并安排班级工作和活动。

㈢纪律委员

1、负责维持好课堂学习、集会活动的纪律秩序。

2、对同学之间的争端等要及时疏导,严重事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㈣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2、督促各科代表及时收缴作业,并检查收缴情况,经常向科任教师、班主任汇报。

3、协助班长组织同学交流学习经验,主动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同学。适当组织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帮助。

4、收集同学对各科教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供老师教学时参考。

5、负责领取教学用具(粉笔、粉笔擦等),催促同学归还学校图书。

㈤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出好重大节日和活动专刊。

2、负责抓好班级教室的布置美化工作。

3、在学校的文艺节、校运会中,负责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4、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班级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㈥劳动委员

1、负责抓好每周五的教室和包干区的卫生大扫除,安排督促值日生做好每日值日工作。努力创造干净、整洁、美观的育人环境。

2、负责记录劳动出色与不认真的同学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3、协助学校管理好班级财产,发现门窗课桌椅、日光灯等公物受损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总务处。

5、关心同学生活,反映同学的要求,协助班主任解决同学的困难。

㈦文娱委员

1、定期组织同学开展文娱活动。

2、组织同学排练文娱节目,参加年段、学校的“合唱节”、“艺术节”等比赛。

3、负责筹备举办有特色、有意义的文娱主题班会如联欢会、元旦晚会。及时发现、推荐、动员文娱骨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娱活动。

㈧体育委员

1、负责体育课组织同学排队,协助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2、组织同学参加校运会等体育竞赛活动,负责抓好运动员的训练工作。

3、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的集会整队工作,督促同学做到快、静、齐。

4、体育课负责借领体育用具并及时完整地归还。

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四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不约定试用期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劳动合同期限

对应试用期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述“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本数。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包括: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解除劳动合同后又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均不能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同酬,而不能只支付劳动者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可以高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可以与该工资相等,也可以低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将满时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将录用条件、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以及法定原因向劳动者解释,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五

编     号:

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

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

3.                                                     。

4.                                                     。

5.                                                     。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范文汇总六

1.【中国梦】中国梦,正式提出于2012年11月29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

2.【“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梦”的核心目标是“两个一百年”的目标。

3.【“五位一体”总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梦的实施手段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

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5.【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6.【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7.【“五大思维”能力】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8.【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9.【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0.【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1.【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2.【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3.【三个维护】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核心、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

14.【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5.【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16.【三个确保】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7.【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18.【四个自我】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19.【八项规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20.【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21.【关于中央领导核心的准确表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2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3.【新常态】是“习式热词”之一。新常态:“新”就是“有异于旧质”;“常态”就是固有的状态。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这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与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

2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5.【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6.【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27.【专项巡视】中央专项巡视,是继2013年中央做出“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变革后的又一新部署。它以问题为导向,形式更为灵活,哪里问题多、哪个部门问题多,就往哪投入更多力量,以便发挥巡视和监督的最大效力。

28.【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9.【心中“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30.【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1.【双创】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2.【“两个倍增”】一个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倍增,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倍增。

33.【“两个同步”】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和经济增长同步,另一个就是劳动者报酬要和生产率提高同步。

34.【雄安新区】位属中国河北省,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规划范围涵盖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等3个小县及周边部分区域。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此设立的国家级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35.【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是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要以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推进产业升级转移,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2014年2月26日提出。

36.【长江经济带发展】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一轴”是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两翼”分别指沪瑞和沪蓉南北两大运输通道,“三极”指的是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和成渝三个城市群,“多点”是指发挥三大城市群以外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

37.【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38.【丝绸之路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西亚各国之间形成的一个在经济合作区域,大致在古丝绸之路范围之上。包括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五省区,西南重庆、四川、云南、广西等四省市区。

39.【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自秦汉时期开通以来,一直是沟通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而东南亚地区自古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组成部分。中国着眼于与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十周年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

40.【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41.【“三共”原则】“一带一路”建设是系统性工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42.【五通】政策沟通、民心相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

43.【丝路精神】丝路精神即丝绸之路精神的简称。丝绸之路作为人文社会的交往平台,多民族、多种族、多宗教、多文化在此交汇融合,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各个国家之间形成了“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可以共享和平,共同发展”的丝路精神。

44.【四个没有变】2015年11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菲律宾马尼拉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演讲时提及,“总的看,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

45.【“三去一降一补”】是习近平总书记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的。供给侧改革主要涉及到产能过剩、楼市库存大、债务高企这三个方面,为解决好这一问题,就要推行“三去一降一补”的政策,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46.【压倒性态势】2016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比2016年年初“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判断,此次政治局会议作出新判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47.【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8.【领导干部“四讲”】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49.【天网追逃】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50.【北京反腐败宣言】北京反腐败宣言,是2014年apec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一项反腐败合作宣言,并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旨在与亚太各国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51.【关键少数】指领导干部。2015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52.【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发人深省。打铁还需自身硬是一句中国传统白话,人们常挂嘴边;如果文雅一点,可以换句孔子之言即“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倘若说得再具体一点,则可如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所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凡此皆一个意思,讲的是官员自身素质的极端重要性。

53.【钉钉子精神】干事业好比钉钉子。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干事业何尝不是如此?一个单位、一个地区面貌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需要沿着正确的目标久久为功、持之以恒。

54.【“猎狐”】猎狐是中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

55.【“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划出了健康政商关系的界限和底线。“甘蔗不能两头甜”,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应去合法经商,这是硬道理、明规矩。只有政商边界清晰、彼此清白,各就其位、互不勾结,才能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发展。这不仅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给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这对于打造绿色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重大意义。

56.【有权不可任性】“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2015年3月5日,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指国家行政机关拥有职权的公务人员都要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准则,做到依法行政,不能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而肆意妄为,否则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法律的惩罚、良心的谴责。

57.【互联网+】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58.【互联网思维】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事物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

59.【工匠精神】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更完美的精神理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60.【共享经济】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有的也说共享经济是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此种共享更多的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媒介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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