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公司新增股东协议书 公司股东变更 认缴(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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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认缴公司新增股东协议书一

一、基本情况

甘肃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是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由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国有)法人机构。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集建设、经营、投融资为一体的国有大型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xx年12月末,总资产20xx亿元,净资产873亿元,是甘肃省总资产、净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首期注册资本金3亿元,20xx年增加注册资本金3亿元,20xx年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金1亿元,现注册资本金7亿元,连续两年增资4亿元。为100%国有资本,是甘肃省内资金规模最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是中国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员单位,20xx年获得“省长金融奖”。

二、人员状况

目前,公司有员工80余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7名,全体员工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会计和担保相关专业占80%以上。业务骨干全部从银行、会计师事务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引进,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经营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20xx年与金昌市人民政府合资成立了甘肃省融资担保集团金昌有限公司,并在天水市、酒泉市、庆阳市设立了3家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范围覆盖甘肃全省。 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进出口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16家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累计获得授信总额超过180亿元。截至20xx年末,累计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48.27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730余户。

20xx、20xx年,公司新增担保额、中小微企业担保比例、担保放大倍数(以有效净资产为基数)和平均年担保费率分别为13.61亿元、34.66亿元,100%、100%,3.01倍、5倍和

1.5%,1.7%。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担保费收入,20xx、20xx年分别为

1,295万元、4,135万元。公司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20xx年末为59,822万元,其中存出保证金为14,702万元。

成立以来,公司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宗旨,积极打造中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中小微企业,成为政府资金的“放大器”、银行信贷风险的“减压器”、中小微企业的“孵化器”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据统计测算,受保企业累计增加销售收入15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约3万个,新增税收约16亿元。

四、发展规划

1、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规划至20xx年末将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0亿元,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再担保业务。

2、以担保公司为平台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搭建信用担保、地方法人银行、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金融仓储、典当等综合金融业务平台,满足中小微企业全方位和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公 司 简 介

特点

投资担保是一种安全的投资,可以为投资者的资金提供保护。选择投资担保,投资者的投资所赚取的利息会根据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与市场挂钩的公式计算。对许多人来说,投资担保(或其他保守的固定收入投资)是对投资组合起保障作用的优质选项。

投资担保主要应用于投资担保公司,通常是指个人将资金借贷给经过担保公司严格考察、审核过的以房产、汽车或其他资产作为抵(质)押物的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担保公司作为中介,对借款人资金使用及

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提供担保,使投资人获得安全、稳定、较高收益。 投资担保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通道,同时又为出资人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

正规投资担保公司赢利点在于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借贷双方直接从银行转账,担保公司不经手占有借贷双方的资金,只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收取相应的担保服务费。

出资人的收益率其实是借钱人支付的利息。担保即意味着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公司要代为偿付,以确保出资人本息不受损失。投资担保这种“不摸钱”的原则,和地下钱庄、小中介、非法集资等彻底区分开来。

业务范围

借款担保业务

1、企业技术改造贷款担保

2、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3、企业信用证贷款担保 4、企业综合授信贷款担保 5、企业主个人贷款担保 6、个人投资贷款担保 7、产权置换过桥贷款担保 8、各种短期借款担保 9、个人消费贷款担保

票据证券担保业务

1、开立信用证担保 2、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3、商业汇票担保 4、银行保函担保 5、企业债券担保 6、保本基金担保 7、信托产品担保 8、其他票据证券担保 交易履约担保业务 1、工程履约担保 2、工程付款担保 3、投标担保 4、原材料赊购担保 5、设备分期付款担保 6、财产保全担保 7、租赁合同担保 8、其他合同担保

抵押条件

投资担保一般为房屋抵押,汽车质押

房屋抵押担保

1.住房抵押担保 2.别墅抵押担保 3.公寓抵押担保 4.底商抵押担保 5.写字楼抵押担保 6.央产房抵押担保

7.经济适用房抵押担保

汽车质押

由于汽车不能用作银行抵押贷款,因此汽车质押仅仅是针对担保公司于被担保者而言,即讲被担保者的汽车等财务产权交给担保公司,有担保出资给被担保者相应的金额。

业务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项目初审

(四)项目复审

(五)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单个企业或相互关联企业担保项目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资本10%(含10%),单笔业务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出具担保意向书

(七)签订担保合同

(八)抵押登记

(九)签订正式保证合同

(十)担保收费

(十一)发放贷款

(十二)保后管理 (十三)代偿和追偿 (十四)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一、企业申请: 《委托担保申请书》 二、担保受理: 1、《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2、《业务受理通知书》(代评审费收取通知书) 三、项目初审:

1、《担保项目处理表》

2、《调查报告》

四、项目复审:

1、《项目评审报告》(暂无固定格式)

2、《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复审期间该意见书依次由主办业务部门、评审部门、主管副总签署意见)

五、总经理办公会评审:

1、《担保项目评审会议纪要》

2、《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

3、《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办公会成员签署意见)

4、需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项目,公司董事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董事会成员签署意见)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出具担保意向书:

《担保意向书》

七、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一)准备空白合同文本

1、《委托保证协议》

2、《抵押反担保合同》

3、《质押反担保合同》

4、《反担保保证书》 5、《财务监管协议》 6、《保证金管理协议》 (二)审核空白文本 《合同审核表》 (三)正式签订合同 1、《合同登记表》 2、《担保费认缴单》 八、抵押登记: 九、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 十、收取担保费 十一、发放贷款: 1、《担保业务联系单》 2、《贷款担保台帐》 十二、保后管理 1、《担保项目检查报告》 2、《担保到期通知函》 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十三、代偿和追偿

十四、担保终结:

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

2、《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代管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局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

15、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其它有关材料。

(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局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1、其它有关材料。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公司融资担保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担保申请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经通过年检;

(二)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三)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原则上对单个企业或相互关联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特殊情况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六)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担保模式

⑴信用担保:以政府出资为主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90%.

⑵互助担保: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以会员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左右。

⑶商业担保:商业担保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兼营投资等其他商业业务,从事的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只是其业务之一。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左右。

成立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作用

在众多的融资渠道中,担保行业以其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了中小企业的关注和青睐。在我国现有情况下,逐步完善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中小企业融资起着积极作用。

担保体系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由政府或企业法人等出资组建,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或支持本国、本地区产品出口而设立的。它在银行与企业的借贷关系中,是以保证人的身份存在的,它与银行、企业分别签订担保合同,确立特定经济关系,发挥以下作用:

一、保障债权的实现

从银行角度来说,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特别审慎,注意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担保资金,具有较强的补偿能力,因此,担保机构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中小企业有其做担保,能有效地分担银行的贷款风险,有利于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从而解决企业、银行借贷难的问题,促进资金融通,有效地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从企业角度说,通过担保,提高了其信用等级。企业欲从银行得到信贷支持,它就要接受担保机构和银行对它的监督,要向担保机构提供它的经营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报告,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也并不是无目的地担保,是建立在对企业的严格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如果企业的条件达不到要求,担保机构也决不会为它担保。

二、避免资金流失

担保机构在贷款前,对企业进行贷前审查,把握其经营现状及发展前途,贷款后,密切注视严格审查企业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与银行共同对资金实行追偿,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资金的流失,维护了国家、银行的利益,并保证了资金融通的有效性。

三、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作为一个中介,担保机构发挥着桥梁作用,它不仅为银行、企业牵线搭桥,而且代银行审查企业、监督企业、代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积极而有效地发挥了为银行、企业服务的目的,使银行、企业有更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发展其他业务,从而有效地促进其发展。

由此可见,担保体系的建立,使中小企业有了稳定可靠的信用系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又可以帮助银行按照贷款的“三性”经营管理原则实现经营总目标,并使银行的贷款更为安全、有效。

精选认缴公司新增股东协议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

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注:不超过三年)

第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兼职。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组成。(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出资人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出资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精选认缴公司新增股东协议书三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

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______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1、对外责任。

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精选认缴公司新增股东协议书四

一、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甲方以_________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以_________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作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认缴公司新增股东协议书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拓展________市建设市场业务,甲方决定在________市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经营区域:________市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________市。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

三、分公司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三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续签期也为三年。

五、分公司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________市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分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工程量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缴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年,分别为:乙方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当年年初(新历2月底)一次性交清。甲乙双方通力合作达到双赢效益良好,可面商酌加乙方当年上交定额。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________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理“建筑企业进入________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2、负责办理分公司在________市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________市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国家住建部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4、按照________市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________市开立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厦门市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分公司财务人员使用在________市开立的一般转帐账户。

5、分公司全套印章(分公司行政章、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由乙方保管,并做好盖章的登记工作,签批盖章的权力一般情况下为乙方;不得用分公司印章签订工程合同、出具欠款凭证、对外担保赊欠材料等违返总公司印章管理工作。

6、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7、甲方应根据工程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除国家税务总局及福建省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国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缴纳税款,地税由分公司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查验分公司完税证明。税收在工程款转入时扣除。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分公司承接工程的合同,由乙方本人先和建设单位签订草案,报甲方法人最终签定正式合同。

7、分公司与所属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协议》应报甲方备案。分公司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财务手续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落实,随时掌控所属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违反甲方规定不按时缴交管理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应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其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甲方受其影响的经营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分公司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任期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将分公司证照等所有资料移交还甲方。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账户。

4、分公司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

5、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十、附则:

1、本协议在分公司领取《建筑企业进厦门市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甲方一般收支转帐帐户、分公司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后协议生效。

2、乙方依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本协议履约的担保方式。

3、对于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奖励。

4、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加指印)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手机、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如下: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法人对乙方任职期经营区域投标授权书。

3、甲方为乙方在厦门市开设的一般账户手续及分公司相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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