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减持计划告知函范文 股东减持说明(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6:31:51 |
  • ZTFB |
  • 12页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股价减持计划告知函范文(精)一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有效存续之企业法人,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____万股。

2、甲方之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已作出增资扩股决议,决定新增股份____股,由公司原股东____和新股东____等____人以每股____元的价格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之注册资本增至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股。

3、乙方同意按每股____元的价格出资认购甲方____股新增股份。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之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认购甲方新增股份种类、面值、数额及价金

1、乙方各自然人本次对甲方增资,所认购的股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

2、乙方各自然人本次共认购甲方新股数额为____股,每股价格均为____元,价金总计____元。

第二条?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投资方式及资产整合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四条?验资

乙方各自然人出资后,由甲方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乙方各自然人出资进行验证。

第五条?股权登记

乙方出资经验证后,由甲方将乙方各自然人增资后持股数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

第六条?章程修改

鉴于甲方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数发生变化,由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报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工商变更登记

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5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八条?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各自然人按其持股比例在甲方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九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方?名,原股东指派?名。

第十条?本次增资前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增资前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共享。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____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委员会依据_____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_____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且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股价减持计划告知函范文(精)二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有效存续之企业法人,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____万股。

2、甲方之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已作出增资扩股决议,决定新增股份____股,由公司原股东____和新股东____等____人以每股____元的价格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之注册资本增至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股。

3、乙方同意按每股____元的价格出资认购甲方____股新增股份。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之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认购甲方新增股份种类、面值、数额及价金

乙方各自然人本次对甲方增资,所认购的股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

乙方各自然人本次共认购甲方新股数额为____股,每股价格均为____元,价金总计____元,

第二条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投资方式及资产整合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四条验资

乙方各自然人出资后,由甲方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乙方各自然人出资进行验证。

第五条股权登记

乙方出资经验证后,由甲方将乙方各自然人增资后持股数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

第六条章程修改

鉴于甲方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数发生变化,由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报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工商变更登记

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5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八条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各自然人按其持股比例在甲方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九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方名,原股东指派名。

第十条本次增资前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增资前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共享。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关于股价减持计划告知函范文(精)三

对于单个股东通过多个账户减持,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的减持,《实施细则》如何规范?

一人多户机制实施后,投资者可能开立多个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公司股份;此外,大股东也可能与一致行动人持有同一家公司股份。对此类情形,《实施细则》按照“合并计算”的原则予以处理:

一是一人多户合并计算。单个股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的,账户名称与证件号码相同的账户的持股将被合并计算;股东通过信用账户的持股,也将与其普通证券账户合并计算。各个账户的可减持数量,按照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是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其持股数量将被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来遵守细则关于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为减持股份而辞去公司职务,《实施细则》对此有何规定?

上市公司董监高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关系到公司内部治理和经营稳定。《公司法》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其主要考虑就是将董监高利益与公司利益适度绑定,防范其提前减持全部股票。实践中,个别公司董监高为了尽早减持股份,在任期届满前辞去职务,背离了其对公司的基本义务,有违公司全体股东对其的信赖。

针对这一情况,《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地作了限制性的安排,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仍按其原任期时间,适用公司法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董监高在三年任期的第一年辞职,其不仅在离职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在剩余未满任期及其后的半年内也还应遵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比例要求。

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20xx年3月1日任职,原定任期三年,但其于20xx年9月1日即提前离职。按照《实施细则》,其离职后6个月内,即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前不得转让股份;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9月1日前,即离职董事原定任期及其后的6个月内,其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每年不得超过25%的规定。

《实施细则》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制度作了细化完善,具体要求有哪些?

相较于中小股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具有持股、信息等优势,其减持行为对市场预期影响较大,有必要建立其在股份减持前的预披露制度,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实施细则》根据实践需要,将大股东、董监高纳入减持预披露的适用范围,同时从下列3个方面对信息披露要求作了优化完善。

在事前披露方面,要求大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其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以及时间区间和价格区间。

在事中披露方面,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其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期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的进展情况。同时,还规定在减持期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在事后披露方面,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在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

对于既持有依照《实施细则》应当受到减持限制的股份,又持有无减持限制股份的混合持股情况,在执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时,如何认定减持的股份性质?

实践当中,大股东、拥有特定股份的股东可能同时持有受到减持规定限制和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对上述股东减持相关股份的比例作了限制规定,并不适用于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在具体执行中,将按照如下原则来认定股东减持的股份性质:

一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内,视为优先减持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

二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外,视为优先减持不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

三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视为优先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减持。即股东同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

例如,股东持有5%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同时持有4%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依照前述原则,若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总共减持4%,则视为减持了1%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3%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也就是还剩余4%的首发股份以及1%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

实施细则》施行前已经解禁但尚未卖出的特定股份,是否适用细则的规定?

为统一监管标准,明确市场预期,促进市场稳健运行,防止规则适用复杂化,《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即《实施细则》发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均应遵守细则的减持规定。因此,对于细则发布前已经解除限售但尚未卖出的特定股份,其减持同样应当遵守细则关于特定股份的减持要求。

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东,《实施细则》对其股份减持有何限制?

为强化证券市场监管、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细则》禁止存在特定违法违规情形的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主要禁止情形包括4种:

一是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期间,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做出后6个月内,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二是董监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于上述期间的,不得减持股份;

三是大股东、董监高被本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及其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在自律监管方面,《实施细则》对于股东违规减持行为有什么措施?

《实施细则》发布后,本所将综合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股份减持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减持行为。

对于违规减持行为,本所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相关股东、董监高予以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二是对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分。

三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减持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予以查处。

关于股价减持计划告知函范文(精)四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有效存续之企业法人,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____万股。

2、甲方之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已作出增资扩股决议,决定新增股份____股,由公司原股东____和新股东____等____人以每股____元的价格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之注册资本增至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股。

3、乙方同意按每股____元的价格出资认购甲方____股新增股份。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之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认购甲方新增股份种类、面值、数额及价金

乙方各自然人本次对甲方增资,所认购的股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

乙方各自然人本次共认购甲方新股数额为____股,每股价格均为____元,价金总计____元,

第二条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投资方式及资产整合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四条验资

乙方各自然人出资后,由甲方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乙方各自然人出资进行验证。

第五条股权登记

乙方出资经验证后,由甲方将乙方各自然人增资后持股数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

第六条章程修改

鉴于甲方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数发生变化,由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报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工商变更登记

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5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八条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各自然人按其持股比例在甲方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九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方名,原股东指派名。

第十条本次增资前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增资前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共享。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关于股价减持计划告知函范文(精)五

关于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创始股东股权协议

[20__]年[1]月[ ]日

目录

第一条 关于公司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3         预留股权

2.4         股权备案登记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4         股权转让限制

4.5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4.6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第七条 其他

7.1         修订

7.2         可分割性

7.3         效力优先

7.4         违约责任

7.5         通知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7         份数

创始股东理念及宗旨

在签署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之前,【】、【】、【】及【】(合称“我们”)作为[【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创业合伙人,我们确认已经完整阅读、理解并一致同意下述创业合伙人理念,也是基于认同下述理念和宗旨而签署本协议:

1.   我们是共同创业、共担创业风险与共享创业成果的创业合伙人,不是公司职业经理人。

2.   公司实行创业合伙人持股,是为了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提供共同创新创业的平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让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打造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实现全体创始人股东的创业理想。

3.   我们获得的公司股权数量和份额,是基于我们各自对公司既有及预期贡献的估值,以及我们会长期且专注参与公司运营的预设条件。因此,我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创始股东之间是有限制的“创始股东股权”。我们所持股权的成熟,将与我们全职且持续服务于公司的期限及工作成果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我们未兑现服务期承诺而中途退出公司或我们的服务成果未实现各自对公司的承诺,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有权按照约定条件强制购买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从而降低或完全剥夺我们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或份额直至使我们完全丧失创始股东地位。

4、我们认为,上述安排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做出的公平合理的安排,也是对我们全体创始股   东利益的保护,我们均充分理解、认同并承诺遵守这样的约定和安排并自愿承担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果在我们之间发生争议,我们均承诺放弃以本协议约定权利之外的理由作出抗辩。

[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创始股东股权协议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

(1)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简称“甲方”);(2)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x公司           ])(简称“乙方”);(3)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简称“丙方”);(4)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xx公司         ])(简称“丁方”)。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鉴于:

(1)     [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四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万元,注册资金缴纳方式为[实缴];(2)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定义如下)前,各方承诺会持续且全职服务于公司,与公司建立不少于[四]年的劳动/服务关系,双方签订并得到适当履行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前提条件;(3)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关于公司

1.1公司名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 股权分配与预留

2.1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实际持股比例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备注

甲方

5.5

[ 30%]

[55%]

自行持有

乙方

1.5

[ 15 %]

[ 15%]

自行持有

丙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丁方

1.5

[ 15%]

[ 15%]

自行持有

预留激励股权

0

[5%]

0

由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激励期权

0

[ 20 %]

0

由甲方代持

2.2   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   预留股权

2.3.1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

(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为了吸引合伙人加入,合理地根据合伙人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权”)。根据定期(每财年)对合伙人业绩考核的结果,通过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在预留激励股权中,向被激励律师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激励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投票权由代持方享有,相应的红利分配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律师激励股权的一方股东享有;(3)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    预留员工激励股权

(1) 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 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4   股权备案登记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  各方承诺和保证

3.1 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 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3.3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7%;丙方成熟股权为5%;丁方已成熟股权为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1)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25%的股权成熟;(2)     自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个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 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股权转让限制

4.4.1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4.5.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4.5.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  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     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20%(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 %的除外)。

6.2 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 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2) 因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而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而要求披露或使用的,或向税收机关合理披露的有关事宜的;(3)非因本协议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邮政编码:

电   话:1821    传   真:

电子邮件:13263  @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x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丁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xx公司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   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签字页)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xx公司

丙方签字:xx公司

丙方签字:xx公司

公司盖章:

附件一: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为突显甲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信守。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如有)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上述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权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他方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6、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7、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权处置协议书

甲方:[  xx公司   ]

身份证号:

乙方:[  xx公司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经合法登记的夫妻,且乙方作为[    xx公司]公司(下称“公司”)创始人,持有[     ]%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下称“标的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标的股权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   双方确认,标的股权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对标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益。

2.   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作为公司股东作出的任何行为或决定,均不需要甲方另行授权或同意。

3.   乙方同意,若乙方就标的股权获得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处分标的股权所获得的收益等,乙方应自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10日内,将该等收益的50%支付给甲方。

甲方同时确认,本条规定仅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支付义务,不得视为赋予甲方任何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且长期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姓名:

乙方签字: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      ]年[      ]月[      ]日

xx公司一对一股权咨询服务产品介绍

一。 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咨询

1.“4c”股权分配模型的讲解和应用(基于四个维度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计算)2.合伙人股权的分期成熟和退出机制(股权成熟的年限、条件、退出的价格和不同情况下的回购方式)3.期权池的作用、设立方式和比例大小(期权池的承载主体和公司在不同阶段,期权池的大小如何确定)4.限制性股权和期权的差别及使用方式和使用对象的确定5.股权代持的风险和使用场景

6.创始人如何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操作方式和工具)7.合伙人未来股权退出的变现渠道有哪些,及法律风险二。核心员工和高管的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操作方式和方法选择(持股平台、期权、分红权)2.被激励对象的股权比例如何确定

3.针对不同岗位和权重的高管员工如何激励

4.被激励对象未来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条件

三。股权融资时的注意事项

1.不同阶段出让的股权比例大小

2.投资协议的几大坑

3.对赌条款的风险

4.估值如何确定

5. fa公司占股的法律风险

四。股权交易结构设计

1.收购公司时需要运用的方法及法律风险(股权置换、股权收购)2.公司内孵项目如何设计股权架构(控制权、资源置换)3.家族企业如何设计股权架构

4.技术vc、外部资源合作方的股权结构设计及法律风险五。股权众筹

1.股权众筹的操作方式和出让股权比例的确定

2.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评估

3.股权众筹如何进行商业模式融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