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 票据诈骗案件(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4:5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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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一

年检工作中我局与各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我局于3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下发维财非税6号文转发了文件通知及相关表格,文件内容包括:一、财政票据年检时间;二、年检范围;三、年检内容;四;年检方法;年检地点等相关内容作了统一布置和安排。截止5月14日,完成全县(含10个乡镇)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我县应检单位108个,实检99个,单位自查率92%;重点检查单位99个,重点检查率92%。检查涉及17类财政票据,其中:手工票据1772本,微机票据5.5万套。)。

1、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票据经手人处未签字问题,尽管单位拿来核销的票据只剩存根联、本人也不厌其烦地叫单位在存根联做了补签。

2、未盖章的补盖章手续。

3、还存在未撕记账联、收据联的叫单位撕去,该记账的记账、该给他人的收据联给他人。尽量完善这些手续,向票据管理员一再强调这些手续的重要性。

4、存在串票填写问题的有公安局一家,该用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的用了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该用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用了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两项金额都作了收缴专户处理,并叫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改正,不在犯同样错误。

5、在此次财政票据年检中还存在票据保管不当丢失情况:劳动社会保障局丢失一本已使用过、金额已收缴的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好在单位有缴销凭证联,单位复印缴销凭证联来销票未产生其他不良后果与影响。责成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不在发生丢失票据行为。特别是对单位执行财政政策、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情况,开立票据是否规范、填写是否正确,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资金是否足额缴存专户,是否配备专人管理,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对于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领票据,确保票据管理措施得以真正贯彻落实。

通过切实开展年检工作和以来规范化管理票据工作,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年检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促进了我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执收执法单位不断提高了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一是对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单位票据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二是进一步宣传了财政票据政策,强化了单位正确使用票据,收入及时缴库或缴入财政专户的意识,有效地堵塞了非税收入“跑冒滴漏”强化了“以票管费”的机制;三是对检查发现的一些票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加强财务管理,防止乱收费,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所检票据,大部分单位能做到填写规范,内容填写齐全,手续完备等。值得表扬的特别是交通局票据用量大,收费项目对象复杂,他们单位票据填写现在说算比较规范的,刚开始用票时可不是这样的,这些离不开票据管理员苦口婆心指导。票据使用比较规范的单位还有森林公安局、土管局、疾控中心(主要是有收费行为的单位)等单位。其他单位就不在一一罗列,我股在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历时1个多月时间、大部分单位都能积极按时参加票据年检,极少部分单位一再打电话催促、至今未来年检,也由于今年情况比较特殊原因(修公路限时通车),但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出此类单位对票据管理这项工作的态度。稽查两位同志抽出不在,由本股一人完成了99家票据年检,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完成了今年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财政票据年检制度是票据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要与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票据检查工作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向“以票管费”“以票治费”的方向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大稽查力度,要注重票据宣传解释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全民的监督意识,提倡全社会全民缴费索取财政收费票据意识,营造票据管理秩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票据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票据日常管理,坚持票据凭证领购,专人管理、限量领用、以旧领新、票款同步、收支两条线,定期不定期开展票据检查工作。

我县票据监管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指导、支持和理解下、票据监管工作由弱到强,发生了很大改观,逐步规范和走向正轨,取得了一 些成绩,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地方、有待完善解决,相信我们有信心和能力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下、把票据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一)岗位责任人: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票据管理处票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年检通知要求等,并提出票据年检的初审意见。

1、申请事项不属于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当场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5、票管人员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交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结算统计处对账工作人员。

(三)时限:即时。

(一)岗位责任人: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结算统计处对账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规定对申请单位本年度收入进行核对,审核单位当年度收入是否足额及时缴入汇缴结算户;

2、对对账有差异的申请单位查明差异原因,符合规定的在申请单位申请材料上签署核对意见,不符合规定的签署书面意见交相关处室负责人决定

(三)时限:即时。

(一)岗位责任人: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票据管理处票管处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对账意见进行审定,签署年检合格与否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即时。

(一)岗位责任人: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票据管理处票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为年检合格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督促年检不合格单位积极整改。

(三)时限:即时。

(一)岗位责任人: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票管人员和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年检结果以文件、报刊、网站的形式予以通报;

2、对年检合格以及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和表扬;

3、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对因政策原因或连续两年未参检票据年检的,注销其购领资格;

5、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三) 时限:年检工作结束后1个月。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二

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三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成立清查小组,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按照《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所有的业务收入都全额缴入财政国库,并按时间、单位、票据票号、金额做好每笔收入台账,每月末按时与财政国库科对账;每一笔业务支出都严格按照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批的审批程序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2、财政票据指派专人专管,建立了票据领用、核销台账,年底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清零并注销。

3、我局财务印章管理原则是: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负责保管,法人印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印章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4、财务科的职能职责明确,下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会计与出纳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并相互制约。月末出纳的现金、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会计的账务必须与银行和财政的相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结账。会计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

5、我局财务核算基本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与管理,但还不够完善,下步应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

6、无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现有账户按照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7、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使用,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科学规范,财政资金审核及时到位,无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这次自查自纠,是促使我局财务工作自我完善的一次切实可行的行动,使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从而使我局财务工作更加完善有效。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通[xx]6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xx]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xx]77号)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线。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四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财务票据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附: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软件把收椐管理起来,形成一个企业的现金池,实时结算,定期可以核销,随时了解应收、实收、欠收及收缴率,并具有打印票椐功能。可以咨询在线qq1059634139来联系应用。也可以致电:.可以在线参考收椐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财务票据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结算票据、收款收据及其他财务票据。

第二节 发票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 财务部为发票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须指定票据经办人,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发票、收据分别由销售部、财务部开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三节 发票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财务部门视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申请,及时购买发票。

第五条 发票经管人员人发生变动,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未用发票、已用发票存根、发票登记簿等所有相关材料。必要时,应对发票管理状态做出说明。

第六条 发票经管人员设立专门登记簿登记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定期与库存核对相符。

第七条 发票领购入库,应履行严格的验收手续。

第八条 发票应保管于公司保险柜(箱)内,与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分开保管。

第九条 空白发票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保管;禁止携带已签章空白发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确须携带外出的,应报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管五年,保管期满,财务部和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未使用的发票,在税务机关更换发票样式及其他格式时,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核销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权由财务部财务总监行使。

第十二条 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授权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二)相关的票据是否真实合法。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五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六

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七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制定印发《20__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__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力保障基金安全。

(二)抓好《条例》集中宣传月。全面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区《条例》学习培训、“两定管理办法”培训会,全方位、多层次贴近基层宣传《条例》,发放宣传材料11650份,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稽核监管。按照20__年检查要求,召开两定机构现场检查部署会,制定检查计划、统一检查标准、强调检查纪律。统筹局机关及经办机构力量,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截至目前,已完成14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暂停医保结算关系11家,追回、拒付、核减违规医保基金225.43万元。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假”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要求全区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5月底前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了工作报告,自查均尚无“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发生,结合现场检查未发现“三假”情况。

(二)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专题整治情况。按照要求,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卫健委、法院三个部门提供20__年2月医保局成立以来全区涉及医疗纠纷调解或医疗机构关于医疗纠纷损害责任纠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比对,__区无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情况。

(三)开展违规问题处理清零。摸排自查__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截止20__年12月31日查处的31件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2.98万元均已处理到位,实现违规问题处理见底清零。

(四)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医保局提供门诊疑似数据,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通过调阅诊疗记录、核对药品进销存、电话回访、走访参保群众、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筛查疑似数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检查发现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将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

三、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__区医疗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巡查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医保窗口前移,对口驻点提供医保政策讲解咨询、开展事中指导、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搜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开展“医保专员”驻点月巡查。

(三)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乡镇、村居社区等行业的代表共27人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挥其广泛的群众代表性、扎实的专业功底,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四)推进医保“网格化”管理。印发《__区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集各镇街、村社区网格员名单,统一部署,组织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医疗保障网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维护基金安全主体意识,加强医保政策、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合理就医、购药,主动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全区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票据诈骗立案申请书范本八

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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