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鉴定等级申请书范文(大全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12:22:51 |
  • ZTFB |
  • 10页

总结是我们进步的动力,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尽早改正错误。写总结时要对自己的成长和收获有清晰的认识,展现自己的思考能力。这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一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号。

1、被申请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关系鉴定;

2、被申请人涉案医疗费用中与交通事故损害没有关联性的用药及医疗费用鉴定。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________诉申请人________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申请人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被申请人被医疗机构诊断的`伤情中包含了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且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对被申请人上述疾病连同交通事故损害一并治疗。申请人认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对被申请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治疗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与交通事故没有关联性。据此为查明本案事实,现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对本案被申请人(受害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及被申请人医疗费中与交通事故损害没有关联性用药鉴定(含医疗费关联性审查)。

请予准许。

此致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监护人:

被申请人:滨州市优抚医院,负责人地址: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日xx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滨州市优抚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申请人:

日期: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四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男,__年__月__日生,汉族,农民,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王杜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敬礼

20__年__月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号。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申请人住处,将申请人从十层楼推倒滚下摔至九层楼上,并对其拳打脚踢直至鲜血满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故意伤害行为致使申请人左锁骨骨折、鼻骨骨折、头面部及腰部软组织损伤并住院治疗。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已经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为准确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数额,特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六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医院。

一、请求对__________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___________因突发失语、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20xx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

1、脑出血;

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

3、脑梗死恢复期;

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患者失语较前有所好转,右侧肢体偏瘫。事实,申请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医院所述,实际情况更加严重,目前完全失语,肢体不但偏瘫,且逐渐萎缩,接近植物人状态,让申请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溃状态。经咨询医疗专家,申请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造成,原因是医师行微创引流术,部位偏离,误伤神经。

为此,特申请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七

申请鉴定被告________向法庭举交的年月日签订的抵债协议”中________的签名是否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____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时提交签有________名字的抵债协议不是________本人所签。该书面材料上的签名笔迹与________向申请人出具的两张借条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书面材料的`笔迹系他人摹仿________笔迹形成的。而且,申请人持有的两张借条都经贵院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八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编号:

申请人:浙江省湖州市x有限公司。

受伤害职工:沈。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劳动关系。

申请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xx镇路x号。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电话:0572-。

填表日期:x年x月xx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王金梅,女:汉族,19xx年5月7日出生,个体,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三道桥镇乌兰村5社8号,现住鄂尔多斯市包府路55.5公里处(新庙),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人:刘磊(刘小磊),男,汉族,19xx年10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三道桥镇乌兰村5社8号,身份证号,现羁押于乌拉特后旗看守所。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刘磊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刘磊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刘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现在乌拉特后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20xx年11月26日,被申请人刘磊被人欧打致:头部右项骨骨折;右额顶部头皮血肿;头部、左肩胛部、左侧腰部皮肤裂作伤;头部受伤后反应迟钝。在巴彦淖尔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5天。刘磊受伤后经常说话语无伦次,精神反常,目光呆滞,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维护被申请人刘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委托省级司法鉴定部门对被申请人刘磊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刘磊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

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___月到____医院做脚趾整形美容手术时,因医院方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致使申请人的两脚趾被截除,现申请法医对申请人的上述伤害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谭锦添。

对涉案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双方对涉案工程已完工的工程量有争议,为查明事实,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涉案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月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评估位于弓长岭区安平街安铁委的房屋总价(建筑面积90.01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木)

事实与理由

辽阳市正一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依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第一,弓长岭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估价分户报告单评估价格偏低且评估单价依据不明;第二,没有现场调查:没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逐项进行了清查核实,对资产现状进行勘察,了解资产使用情况;第三,没有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土地使用权清查评估明细表。;第四,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主要用于:加工场、汽车服务站;第五,估价机构没有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特此,申请辽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委员会重新鉴定。

此致

辽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委员会

申请人:

__年12月21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三

年龄:___岁;。

籍贯:___省__市;。

职业:____;。

身份证件号码:_;。

家庭住址:__省__市__县____村委会下___村__号。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

工伤认定时间:。

工伤认定时间:___年_月_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__年_月_日,伤残玖级。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__年_月_日_时左右,申请人在开县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__年_月__日,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__号工伤认定通知书。__年_月_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__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

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

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

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

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

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此致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__年__月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四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肢体残废。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

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百分网第四章丧失听觉〔4〕。

第十七条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百分网第五章丧失视觉〔5〕。

第十九条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百分网第六章其他功能丧失。

第二十一条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咽、食管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鼻、咽、喉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女生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输尿管损伤留有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尿道损伤留有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一条肛管损伤致使严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子宫、附件损伤后期并发内生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生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成瘘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阴-茎损伤后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六条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

百分网第七章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三十七条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百分网第一节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百分网第二节颈部损伤。

第五十一条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颈部损伤引起一侧颈动脉、推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脉瘤。

第五十三条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百分网第三节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气管、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五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

申请对原告______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______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此致

敬礼

20__年__月__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七

第四项:刘久军拒绝手术治疗导致病情扩大的损失大小进行鉴定;。

鉴定中需原告刘久军提供以下资料入院到出院时医学检查光学影像片,如x片、ct片,若没有,申请人愿意承担费用为刘久军照ct片。另申请人要求鉴定人员系普外科医学专家,石柱县的医学专家应予回避。

因为刘久军拒绝治疗加重损失后果,若患者目前确实存在髋关节僵硬,具备全髋关节置换的手术指针,也应在髋关节手术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盖章):2011年7月29日。

鉴定等级申请书篇十八

2.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原告姜_春诉被告应_语、陈_、陈_璋、陈_康、陈_芝、陈_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_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_法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