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优秀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4: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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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机器是一种虚构的科技设备,可以让人们穿越时空。在写总结时,要用简练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一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不过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两个形式为主要存在形式,而且申请是采用轮候式的。也就是大家要排队来,根据条件,先后轮候。
近年来,深圳政府一直都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比如观澜旧村二期配建项目、宝城27区旧改配建项目、坂田村旧工业改造配建项目等。文龙华新区首批保障性住房项目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等。虽然政府建设这么多保障性住房,可依然有存在着部分空置房的现象,主要是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的限制,申请的人很多,可真正符合条件的不多,所以才会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
另外就是保障性住房大多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配套又不足,很多人即使想申请也望而却步。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二
(3)进口增加与国内产业的损害有着因果关系;
(4)进口增加的原因是意外情况的发生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
1.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1.1. 推行项目法施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1) 选派有施工管理经验、并卓有成效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的同志担任项目经理;
4) 组织编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5) 有效进行进度、成本和安全的目标控制;
7) 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 进行有效的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
1.2. 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开工
2) 组织有丰富阅历的技术人员,认真开展图纸会审工作。学习和研究有关施工标
3) 管道预制工厂化,实施流水作业法施工,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配管工作。
1.4. 精心策划、加强内部协调
1) 加大劳动力与施工设备的投入,保证优势全力投入该工程的施工;
5) 根据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项目协调工作程序,以便指导日常项目管理;
8) 建立现场协调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由各方参加的协调会议,密切业主、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设计院的工作关系,特别是与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应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随时沟通与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问题,做到遇到问题不拖延、不推委及时沟通、迅速解决。
1.5. 不利条件下工期保证
1) 如土建未按计划达到主要控制节点部位
b) 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追回损失的时间。力保后续节点不受影响。
2) 设计频繁变更
只要是设计单位签发,业主签证认可的设计变更,我们不拖延,不讲条件,立即实施,不使问题积累,如设计变更牵涉到甲供设备材料,也请抓紧办理。
3) 甲供设备材料未按计划到货
a) 调整施工计划,改变施工路线,有条件部位先施工;
b) 到货后组织突击抢干,加班加点,抢时间;
4) 甲供设备材料质量问题
a) 甲供设备材料到货后立即检验,及早发现问题,给甲方处理留有时间余地;
c) 如对进度已发生影响我们争取补救。
5) 灾害性天气,停电、停水、意外事故。
c) 加强水电维护,防止施工原因造成停电停水;
d) 加强管理,消除重大安全和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1.6. 紧急情况下的工期保证
1) 增加项目施工资源投入,调遣后备梯队进场;
2) 采取激励政策,调动职工积极性,加班加点、突击抢干;
3) 启用项目应急储备资金。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三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二条。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四
南京现有的中低价商品房,是采用土地出让的方式专供拆迁项目需求,价格略高于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建成11865套。目前,在莲花村中建设的中低价商品房待物价部门审批。其供应价格为同时期同质商品房的60%-70%。
申购中低价商品房须具备以下条件:
江南八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拆迁家庭拆迁补偿款在30万元(含本数)以下,未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并且除拆迁范围外,本市无他处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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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五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
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7月1日起施行,从而实现深圳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并轨运行。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经济适用房审核程序。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情况进行调查。
向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站应将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材料经初审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应将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由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区购租政策性住房情况,并会同区民政部门对低收入家庭的资格、重点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核查。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五)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市公安、民政、国土房产、劳动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进行审核。
(六)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经审核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并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示。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阅读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售房资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递交资料并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两个形式为主要存在形式,而且申请是采用轮候式的。
也就是大家要排队来,根据条件,先后轮候。
近年来,深圳政府一直都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例如观澜旧村二期配建项目、宝城27区旧改配建项目、坂田村旧工业改造配建项目等。
)在申请轮候之前,深圳的保障房申请,也存在一些购买和申请资格限制:。
一、安居型商品房的主要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别看保障房价格合适、申请者众多,其实当前深圳保障房也存在一定的空置情况,而申请资格限制较多也是其中一大影响因素。
看完本文之后,有需要又符合条件就赶紧递交申请排队等候吧!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六
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廉租房: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注: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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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七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在深圳生活,除了工作压力之外,还有一个就是购房的压力,看着一天天涨的房价也只有仰望的份了。所以不少人把买房瞄向了保障房,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八
注意:
自动放弃配租未满两年家庭不得申请。
据悉,低收入(含低保)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人户保障对象;。
18周岁以下孤儿;自动放弃配租未满两年的家庭。
申请公共保障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4婚姻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
7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见义勇为及优抚等证明资料;。
8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共保障房的受理审核程序。
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把关,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特别提醒:
1、申请公共保障房时一定要提交全相关材料。在申请实物配租时符合加分条件但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2、申请家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保证性住房,切勿听信“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九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土资房字〔〕119号。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财政局:
根据(青政办字〔2016〕55号)文件精神,将我市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收入条件由现行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810元(含)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80元(含),其他条件不变。
二、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一)保障面积标准。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2人及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二)租赁补贴标准。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调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范围内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2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810元(含)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8元,其他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6元。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由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统筹辖区内商品住宅市场租金水平和被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三、本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性住房)申请人住房、收入、财产等状况审核工作,根据《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197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99号)、《山东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鲁民〔〕68号)、(青政办字〔2009〕146号)和《青岛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青政办字〔〕12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当坚持部门联动、信息交换,依法客观、公开公正,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资格审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各区的相关工作。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申请人申请资格的审核管理工作。市、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申请人房屋状况的具体审核工作。
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税务、工商、金融、保险、证券、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申请人相关信息的审核、核对工作。
第二章审核方式和途径。
第五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以及调取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等方式开展工作。
第六条经济状况审核可按照下列途径组织实施:
(二)经营性净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工商登记、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得出;。
(五)实物财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等有较大价值实物的拥有情况等得出;。
(六)货币财产可以通过调查存款、有价证券持有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得出。
第七条除第六条规定的核对内容外,被审核申请人的支出与其提供的收入状况明显不符的,或者对其经济状况有明显影响的,审核部门可以对相应支出情况进行调查。
第八条被审核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个人或者家庭婚姻、房产、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虚报。
被审核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第九条被审核申请人成员的工作单位及其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应当协助做好审核工作。
第十条房屋管理、民政、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应当提供下列与被审核申请人有关的信息:
(一)拥有或承租的房产、房产交易等情况;。
(二)婚姻登记以及享受社会救助、优抚、抚恤及补助等情况;。
(三)户籍登记、拥有车辆等情况;。
(四)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情况;。
(五)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提取等情况;。
(六)个人、个体工商户的所得额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
(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情况;。
(八)应当提供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房屋、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日)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第十二条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经申请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权,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区住房保障机构在进行审核时,出具协助核查函及其名单送公安部门核对户籍信息。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户籍协查材料5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申请人涉及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房屋状况的.,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房屋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市内四区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协助核查函及其名单后5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收入、财产、婚姻状况核查工作。区民政部门可出具协助核查函,由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配合实施信息核对。
(一)车辆信息核对。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协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
(二)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协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
(三)社保缴费信息核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协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
(四)收入信息核对。税务、工商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协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
区民政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核对、评估情况,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资料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第十三条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复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诉,涉及低收入家庭核定的,由区民政部门做出书面说明后,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统一答复申请人,申请人未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能证明审核结果错误的,不予准入登记。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被审核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向审核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作为出具审核决定的依据。
第十五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财产状况核对机制,并通过部门系统信息比对的方式实现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和经济状况审查核对工作。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审核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审核过程中获得的涉及被审核申请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与审核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
第十八条审核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三条(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后两年,市主管部门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应当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第四条(核减租金的条件)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因家庭收入锐减、遭受灾害、生活条件恶化等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所在区政府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租金核减。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价格和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酌情批准申请家庭缓缴、减缴或免缴租金。
依照前款规定批准免缴租金的,应当报市政府核准。
第五条(住房保障的标准)市主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保证承租或承购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市主管部门发放的货币补贴,应当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承租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的住房。
货币补贴的具体数额,由市主管部门根据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的市场平均租赁价格和相应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差额确定。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一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三条。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后两年,市主管部门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应当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第四条。
(核减租金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因家庭收入锐减、遭受灾害、生活条件恶化等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所在区政府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租金核减。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价格和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酌情批准申请家庭缓缴、减缴或免缴租金。
市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批准缓缴或减缴租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减缴租金数额不得超过应缴租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依照前款规定批准免缴租金的,应当报市政府核准。
第五条。
(住房保障的标准)。
市主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保证承租或承购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市主管部门发放的货币补贴,应当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承租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的住房。
货币补贴的具体数额,由市主管部门根据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的市场平均租赁价格和相应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差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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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
在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
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二
2017年深圳保障房选房可以在【深圳住房保障署网站查询】,以下是关于2017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大家可以查阅!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不过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两个形式为主要存在形式,而且申请是采用轮候式的。
也就是大家要排队来,根据条件,先后轮候。
近年来,深圳政府一直都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比如观澜旧村二期配建项目、宝城27区旧改配建项目、坂田村旧工业改造配建项目等。
文龙华新区首批保障性住房项目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等。
虽然政府建设这么多保障性住房,可依然有存在着部分空置房的现象,主要是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的限制,申请的人很多,可真正符合条件的不多,所以才会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
另外就是保障性住房大多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配套又不足,很多人即使想申请也望而却步。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注:1)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安居型商品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且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3.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购时须提交;已违反超生政策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1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三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七、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四
南京现有的中低价商品房,是采用土地出让的方式专供拆迁项目需求,价格略高于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建成11865套。目前,在莲花村中建设的中低价商品房待物价部门审批。其供应价格为同时期同质商品房的60%-70%。
申购中低价商品房须具备以下条件:
江南八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拆迁家庭拆迁补偿款在30万元(含本数)以下,未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并且除拆迁范围外,本市无他处的住房。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五
第一类是针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满两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第二类国有土地拆迁居民和集体土地拆迁农民的供应。其中对国有土地上供应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货币补偿金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从10万、15万、到目前的25万);。
2.同一户籍家庭人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半年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3.本市他处无住房。
向集体土地被拆迁农民家庭,经济适用房则基本上是敞开供应,实际上变成了农民拆迁安置房。由于每户农民可安置最大面积控制在220平方米以内,因此,一户农民分得多套安置房较为普遍。这种现象仅是针对征地农民的,与城市居民保障对象应区别对待的。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六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七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形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的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本院将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指定处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注意动静结合,并且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
1、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到两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呦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并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体格。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生体格检查。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工作人员每年全年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需立即停职治疗。戴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模: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3、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幼儿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清洗勤晒。
3、保护幼儿视力,室内采光充足。
五、饮食卫生管理。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六、预防疾病制度。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清洗头洗澡,勤剪手脚指甲。
七、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
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2、表、簿、卡、册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九、家长联系制度。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簿、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八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六)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户籍所在地和办公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执行,住房面积按照办公所在地的住房面积核定。
市,县(市)、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安排。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以家庭为单位,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各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工作按照廉租住房的'准入操作程序办理。持有《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证》的家庭可以直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优先配租。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住房保障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申请人员名单,并对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担保。
幼儿园条件保障的范文通用篇十九
从3月1日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定期审核”。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审核通过的下月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其他家庭则进入实物配租轮候序列。
目前,石家庄市各区已接到了相关通知,申请受理工作正在准备中。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设立受理窗口,即时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结合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认定结果提出审核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把关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并公示7天。
公示结束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下月起开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其他家庭进入实物配租轮候序列。
日前,石家庄市下发了《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调整了保障条件,扩大了保障范围,并从3月1日开始,市内五区和高新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开始实行常态化受理。
今后,我市公共保障房将按照特殊家庭优先原则,轮候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类、分批次进行配租。
申请条件大幅放宽。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受户籍限制。
家庭收入超出标准但名下无房产的可继续租住。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以前要求户籍满3年以上,现在户籍不受限制了。”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说:“以前,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的收入和社保缴纳年限都有相应条件,今后也不受限制了,但要求必须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住房租金。”
记者将新的保障房申请条件与过去的进行对比,发现公共保障房并轨运行以后,许多条件放宽,保障范围得到了扩大。
根据《细则》要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而此前,这类人群必须满足无房条件才可申请,显然,住房要求的条件放宽了。
按照新的`申请条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中,单身申请人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即可申请,在这之前是要求年满35周岁,这样一来,单身男性年龄要求降低了13岁,单身女性年龄要求降低了15岁。
此外,离异申请人也不再受离异时间须满2年的条件限制。
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以后,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随时申请保障转化;已配租新就业职工毕业满五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家庭类型转化;已配租家庭的申请人死亡,可变更与其一起享受住房保障的子女为申请人,子女不满18周岁的必须与法定监护人一起居住;已配租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重新签订《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合同》后,可继续享受保障;已配租公共保障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收入超出保障标准但名下无房产的,在签订缴纳市场房租合同后可继续租住。
分类分批配租确保公平公正。
公共保障房分配分为两类,各有三个批次。
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享受配租最优先权。
“公共保障房将按照特殊家庭优先原则,轮候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类、分批次进行配租。”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结合申请意向,按照打分排序、随机摇号的方法进行配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则按照申请意向随机摇号配租。
据介绍,分类配租是指将已具备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分两类配租。
第一类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分批配租是指每类配租家庭中再根据是否特殊家庭、是否参加过配租等情况,将该类配租家庭分批进行配租。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一批次为“优先批”(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特困职工、一二三等残疾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65周岁以上老人、低保等无房户家庭);第二批次为“轮候批”(即在上一次配租过程中进入配租环节,但未配租成功家庭);第三批次为“普通批”(即正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又未参加上一次配租摇号的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第一批次为“优先批”(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全国英模、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第二批次为“轮候批”(即在上一次配租中进入配租环节,但未配租成功的家庭);第三批次为“普通批”(即第一、二批次以外的保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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