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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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回忆总能让人心生感慨,也使人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写作需要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为读者提供多样性的观点。欢迎大家浏览以下总结范文,相信它们能给大家带来新的思考和启发。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一

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

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

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

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

(包括报局审批)。

(3)。

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二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群体安全事件发生,特修订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是指:涉及学校(一个班以上)师生共同参加的校外集体活动;由师生(5人以上)参加的各类庆典演出及其他各类社会活动。

1、实行分级审批。班级小组性质校内活动由所在年段长审批;全班性或年段性校内活动由校级领导审批;校外或跨乡镇大型活动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2、具体审批程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活动发起人或所在班级班主任、所在年段年段长或教研组组长研究本次大型活动的可行性;认为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学校签字盖章,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有关工作要求。

1、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停课或在节假日参加校外活动。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保证活动安全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如出现问题,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学校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

3、各类重大集体活动,都要进行周密计划安排,特别是对涉及师生人身的安全问题,要事先做好预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抓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在活动之前,所在班主任,年段长,教研组长要与活动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审查,并在申批表注明车数、车号、车型及司机姓名、单位、驾龄、驾照、行车证号等。

5、报批的各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审批机关写出书面总结,做到善始善终。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三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增收节支,强化公司的内控,保证本公司健康、高效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一切经济业务收支均按公司管理层及开发项目管理特点设置相应的审批程序、步骤、方法。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对违反规定未纳入部门资金预算、管理费用包干标准的财务收支,财务中心不予支付和报销。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签订工程合同、广告合同、招商合同、代理合同、外包合同及其他类型的经济合同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对方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要的经济承担能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卡;法定代表人经办,应出示法人证明书;非法人代表经办,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具备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每份合同或协议的授权、审批与签字范围如下:()万元以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并签字;()万元以上至()万元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且由分管部门的副总裁签字;()万元以上至()万元由主管或经理办理,由分管部门的副总裁或董事长签字,必要时参与商签;()万元以上由经理或副总裁办理,由分管部门的副总裁或董事长商签;所有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工程款合同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均需律师签字后方能生效。

工程费用一律用转账支票,付款金额在()万元以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且由项目副总裁签字;付款金额在()万元以上除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且由项目副总裁签字外,必须由公司董事长加签;每付一笔工程款将发票与工程支付凭据(应有工程监理、工程主管、预算员、总裁办、项目总经理、董事长的签字)附上,到财务中心办理结算。

支付报账方式除工程费用外的费用无论预支还是报销,金额在()元以上使用转账支票。若采用支票结算,按照每次结算的费用金额在()万元以内由项目副总裁签字,在()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加签。若采用现金结算,每次结算的费用金额在()万元以内由项目副总裁签字,在()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加签。

除工程外的其他费用报销填写《安永房产公司费用支付凭据》,附有发票、验收入库单和成批物资清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能到财务中心报销,且由公司各部门作好备查登记。在填写《安永房产公司费用支付凭据》时,各部门经办人应按费用类别分项填写,费用单在粘贴时应对齐左上角,若有入库单据应单独粘贴。

办理支付事项,不论金额大小、费用类型均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终审签字后方可在财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合同签订完毕,由经办人将合同或协议原件从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报到财务部,财务部收到合同或协议的次日起开始执行付款。若无合同,财务拒绝付款。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四

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

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

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

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

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五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我校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审批制度和程序。实行申请、审批、购买、验收、登记入账、付款。

单位负责人定期审查会计凭证、账表、预决资金和财产,并提出建议性的改进意见。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对违反财政法规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理和处罚。

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切实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实行校务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财务收支行为,明确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保证学校各项财务收支行为合法、合理、合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本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校长决定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校各项财务收支,归口总务处统一管理。

三、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

第五条在本校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各部门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校的收费或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负责收取。

第七条本校各项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任何部门及个人均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公款私存和设私“小金库”。

第七条本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批;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在国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由本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本校一切支出必须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执行,任何部门及个人都无权随意突破预算计划另列支出。若因事业发展,确需突破预算或新增项目,应由总务处在年度预算的允许范围内提出调整预算变更意见,提交学校校务办公会议研究,经校长批准,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一)审查:由职能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对拟开支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签名;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原始凭证不能涂改﹑挖补,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名,校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3.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签名。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管理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须附领收人的身份证明(本校人员除外)。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应当附有批准文件。如若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或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以确认经济业务的审批情况,方便查阅与核对。

5.财务部门在审查教职工旅差费时,必须以校长批准的因公出差审批单(或文件)为依据。

6.本校重大经济事项、经济合同、承包协议和预(决)算必须有总务处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完成,以讲求效益,实行财务监督。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事项的,必须附有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和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合同等相关村料。

(二)审核:总务处负责人按照本校制定的管理权限,参考“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三)审批:本校一切财务支出活动,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的“一支笔”审批制度,由校长审批。

第十条本校一切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内容真实、填写清楚、附件完整、手续齐全。严格执行国家现金支付结算制度,凡单项采购支出达到1000元(含)以上的对外业务均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或转账支付。

第十一条由专项资金支出建设项目、维修维护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办理决算,设备购置项目在采购完成一个月内办理决算,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若未及时办理决算,总务处有权拒绝办理下一项目的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公款不私借的原则。凡因公务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学校临时借款的,必须在任务完成的一周内向本校财务部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或其它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学校财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上报本校领导。本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五、附则。

第十四条以上规定中,若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由校总务处(财务室)负责解释。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七

(一)。

学校的业务收支审批人和权限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即由校长(法人代表)审批学校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或由校长(法人代表)授权的总务处负责人审批学校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校长办公室与财务室分别保存。

(二)。

支付申请。学校内有关组室用款时,经办人员应提出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

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学校的总预算盘子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对于大额的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1.

学校大件成批设备购置,由学校成立购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操作,单件在3万元以上报区校产站招标。

2.

常规行政开支(公务费、业务费、修建费等):在5000元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总务主任审批,但1000元以上须报告校长。

3.

非常规行政开支(加班费、节日补贴、外出考察学习等):不论数目多少,由校长审批。

4.

教师教学用书由教师提供书目,然后由图书馆统一购置并放在教工资料室,由教师借阅。不得自行购买后报销。

(四)。

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八

主持人韩杰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代表。

会议形式。

教职工代表会。

会议主题绣惠镇中心小学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会。

会议内容。

一、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二、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三、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四、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五、通过《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改方案);。

十、请领导讲话;。

十一、宣布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记录人: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和校内各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学院财务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经费支出的审批。

(一)国家规定的工资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组织人事处审批的工资标准按月造表发放;各类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奖金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各处室提供的信息按月造表,由计划财务处审核后发放。

(二)各教学系(院)部发放的课时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各类补贴等按学院《系(院)部包干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实行总量控制。

第二条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批。

(一)日常包干经费、日常专项经费。

由学院年度预算经费列支的二级系(院)及处室包干经费、日常专项经费,在2000元以下的(不含2000元)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在2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在5000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在5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系(院)部行政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发生费用支出,互相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经费。

由教务处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年度专业建设目标及重点专业建设方案,提出年度教学设施设备经费分配原则,拟定初步分配方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根据分配方案,组织由教务处参与、相关专家组成的教学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形成经费分配的具体方案,提交学院审议后纳入学院年度预算。如年初经费预算与实际项目采购形成差价,则差价部分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并继续用于教学设施设备建设。按年度预算确定的教学设施设备各项目建设经费须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

(三)立项项目经费。

立项项目是指各处室系部已立项的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与名师、实训基地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科研课题费等。每年初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已立项的建设(研究)项目、建设(研究)进度及经费使用方案提出预算要求,经科研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并由财务处建立项目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根据相关文件内容要求及学院科研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其支出内容、支出范围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批;横向科研(含专业性公司)经费的报销根据协议规定、学院科研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重点建设项目经费的报销根据项目检查验收要求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科研发展规划处审批,再依据经济责任事项实行分级、分层的“财务一支笔”审批。

(四)基建、维修与物资采购经费。

按规定需执行集中采购的项目,由申请采购部门按年初预算报学院采购小组,由采购小组按采购审批程序申报,按规定需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的,或者应实行政府采购备案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手续齐全,相关经费在报销之前先由采购小组进行审定,再依据经济责任事项实行分级、分层的“财务一支笔”审批。基建项目,需由后勤服务处报项目计划及工程支付进度,并报学院研究,在学院财力范围内予以安排,基本建设经费经分管基建院领导及分管财务院领导审定后,报院长审批。

第三条部分特殊公用经费的审批。

(一)会议费。经学院批准承担且需由学院安排或补助经费的各类会议,应编制会议费预算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签署意见、分管院领导及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按批准额度报销。

(二)差旅费。差旅费实行事前报批制,差旅费开支标准按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各部门处职领导出差时,应严格按照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审批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出经费报销以有关领导批准签字为准,无领导批准一律不予报销,经费包干单位不得以其他事由在包干经费中列支差旅费。外出差旅报销时需附《差旅审批单》,会议差旅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培训差旅报销时需附培训通知。旅途中确需超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的以及确需私车公用出差的,应在审批单中予以说明,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三)业务往来招待费。按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四)由各部门邀请专家开展的学院层面专题或学术讲座,以及围绕学院项目建设咨询相关专家发生的讲座费、劳务费及咨询费等,以工资单方式进行发放的,要进行严格控制,须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

(五)出国(境)经费。出国(境)经费从严控制,单独预算,由院长审批。

(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属于公务用车的车辆修理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驾驶员补贴费用,须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上报并纳入学院年度预算,费用报销由学院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超过5万(含5万),由院长审批。

(七)借款。为有效减少暂付款项资金的不合理挤占,加速资金周转,对现金借款严格按照“前账未清、后账不借”的规定执行。

学生及非学院在编人员不能作为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学生住院借款除外)。情况特殊确需借款的,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签审并负责清缴。

各系(院)部、处室借款人的现金借款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审批。

(八)预付款。从严控制预付款,根据文件或合同有关付款内容要求执行。包干经费支出的,由系(院)部负责人审批;处室、系(院)部公用经费支出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超过5万(含5万),由院长审批。

(九)预收代收款的支出。属系(院)的预收代收款的支出,由系(院)负责人审批;属职能部门的预收代收款的支出,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投标押金由职能部门审批。

(十)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各项项目经费。建立项目经费由院长审批,报销时由项目负责人报归口系(院)部负责人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学院层面的学生奖助学金,由职能部门负责报分管院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超过5万(含5万),由院长审批。

第四条非预算内经费的报批程序。

非预算内经费的报批程序,按《xx技师学院预(决)制度》的规定执行。

各级审核、审批责任人要严格执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履行审批职责,并对签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无论何种经费支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凡必须由主管院领导审批的,主管院领导离校期间,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凡必须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的,分管财务院领导离校期间,由院长审批;院长离校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审批。

各系(院)部、处室必须明确部门预算经费分管人,并报财务处备案。分管人因学习、工作需要,在离校期间,必须授权委托本部门其他负责人代管本部门财务报账和预算工作,同时行使经费使用审批权,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规定,不得将单项支出金额化大为小,化整为零,逃避审查和财务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国家先后发布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2][3][4]。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明确教职工加班性质、内容、审批程序及加班时间、津贴的计算,保障教职工加班利益,每个教职工遵守以下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部门需安排教职工加班,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部门负责人应先向分管校长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属于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事前早有安排未抓紧时间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教职工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必须事前填写《加班审批单》,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校长批准。申请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交给教研组,每月教研组汇总本组加班人员信息后,上交教务处。

2、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部门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副校长批准同意,方可安排加班。

3、若遇特殊情况,各部门来不及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4、批准加班的领导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况应予及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间,如有变更,及时告知教务处。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学校加班审批制度。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审核手续,明确财务责任,保证学院各项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合法、合理、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各项财务收支应符合国家及财政税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学院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执行。

第三条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的财务制度。

第四条学院各项财务收支归口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二章财务收入。

第五条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并使用合法的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纳入财务管理。

第六条在学院统一收费项目之外拟新增收费项目的部门应事先提出收费申请,送交计划财务处审核并统一报批。申请内容须载明:拟收费项目、对象、标准和依据(如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成本核算的论证情况)。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并报请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凡使用学院资源、利用学院名义与他人联合开展办学、租赁、承包、经营等经济活动的部门,事先应书面报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签订的相关合同应交学院计划财务处备案,以备核算。

第八条学院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处置变价收入、赔偿收入、出售废品收入、房屋场地租赁收入、教室会场出借收入等,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统一缴学院计划财务处入账。所有收入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纳入学院财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公款私存、账外账和“小金库”。未经学院批准和委托,不得代理学院收费。

第九条鼓励各系、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来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学院在事业经费中视具体情况安排相应经费配套,用于争取项目所需费用开支。

第三章经费支出审批原则。

第十条根据“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学院经费支出安排要向教学、科研和专业/课程建设倾斜,保障基本支出,从紧控制学院行政、消费性支出。

第十一条学院各级领导审批经费支出,要以学院下达各部门的预算项目、额度为基准,未经预算调整和审批程序,不得审批超预算和无预算项目的经费。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在审批经费支出时,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和相关的经费开支标准,并对所审批经费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负责。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对开支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或虽已履行了审批手续的经费开支,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如有不符合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报销审批权限:

(一)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内的项目,并在预算额度内开支的经费,按以下权限审批:

部门包干基本支出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学生管理及活动经费、实验、实习、实训经费、差旅、培训费和专业(课程)建设费等按照开支范围及工作进度,由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单笔支出在5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学院批准的预算支出范围及控制数额内审批、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批报销;单笔支出在5000-10000元的需党政联签,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单笔支出在10000元及以上的需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负责制,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主管项目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审批(10000元以下由主管项目院领导审签,10000-30000元由主管财务院领导审签,30000-100000元由院长审签)。100000元及以上项目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各项目应建立经费使用台账,从严控制,并接受财务审计。

(二)超年度100000元以下的预算外经费,首先应有使用或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及经费预算,经主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审批;100000元及以上的需报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后按年度预算内经费审批流程报销。

第十五条为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00000元以上的项目开支(指单体采购、单项建设等支出)必须进行论证。

第十六条按规定应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的还需报相关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办理收支。

第十七条学院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按报销审批权限办理。学院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经费支出的管理和审核,其他人不得越权代理。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理的,应事先报学院计划财务处备查,否则,计划财务处有权不予办理财务事务。

第十八条学院设备采购、工程类项目经费的开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实行规范化管理;学院维修项目,原则上应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办理决算,结清所有财务手续。若未及时办理决算,计划财务处有权拒绝办理下一项目的支付手续。

第十九条计划财务处认为有必要提请院领导审批的事项,不在此限。

第五章财务支出监督。

第二十条学院的财务人员有权按照《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于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学院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学院财务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并拒绝报销。同时计划财务处对学院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将决算情况反馈给各系(部),将相关经费使用情况汇总给纪检监察室,同时向院长和院党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纪检监察室对各项支出进行如下监督: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有无转移、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各类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各项支出所取得的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投资失误或损失浪费等问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以上规定中若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部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学校所有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大额资金使用由校领导集体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区教体局审核,学校财务审批人审批的原则。

二、财务审批权限。

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为学校财务审批人,学校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单项(批)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学校财务审批人直接审批。

单项(批)支出在5000元及以上的支出,由校领导集体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学校财务审批人审批。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因工作需要经费支出时,须事先报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2.学校单项(批)经费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验收人、学校经费支出审核人员签字,由财务审批人审批后,报区教体局审核;5000元及以上的,在经办人、验收人、学校经费支出审核人签字、财务审批人审批的基础上,须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报区教体局审核。严禁伪证签字、严禁手续不完备报销。

3.因工作需要向单位借款,款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审批人审批,1000元及以上的,须经校长签字同意、财务审批人批准后方可领取,借款应在返回一周内及时结清。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4.每项财务支出业务须经审批后才能执行,未经领导审批擅自执行的,不予报销。审批的支出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合法、合理。财务人员要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对于不按规定、手续不全或凭证不实的,不予报销,属于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范围的需附会议纪要。

5.学校财务人员应在月初将上月收支明细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审阅。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四

单位所有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依照财政、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主管领导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上到5000元以下,超过5000元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主管领导根据讨论的决定审批。

对重大投资和其他重大经济业务事项需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报送上级领导审批。

对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对按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但由于权限运用不当或超越审批权限的,依据造成的事实后果,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五

各部门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收取的费用和款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款收据,收取的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必须使用税务发票。

(2)。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须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收取,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3)。

票据填开应完整反映收款事项,注明收款时间、收款项目、时限、标准、收款金额、收款人、交款单位、交款人等内容。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收款,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接收。

2、

部门单位发生的所有支出事项要履行报账程序,填写报账单,经办人签字,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财务负责人签批,报账员报账。

3、

资金支付复核,单笔业务在5000元以下的,由录入会计初审,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后资金组复核支付;5000―50000元的业务由主管会计初审,分管主任审核签字后资金组复核支付;50000元以上的业务由主管会计初审,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复审签字后资金组复核支付。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六

为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正确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华清”建设。经研究决定,制定华清街小学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1、各处室、各年段、各教研组、各班级组织师生参与各种集体活动(包括大型文艺活动、游行、班级文艺活动等所有活动),要严格执行上报审批制度,活动前一周撰写审批报告,上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批准开展活动,经查实后由校务会研究处理,出现学生、教师伤害后果的由组织者承担一切后果。

2、所有活动组织者,在上报审批时,必须附活动组织时间、地点、人数,研究制定有效安全保卫措施及具体安全责任人。经审批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学校各处组织的活动由教育局审批,报教育处备档;年段组织的活动由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教研组组织的活动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班级组织的活动由副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

4、外出活动过程,出现事故及危险情况的,根据学校应急方案,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七

(一)。

本制度所称财务收支包括与公司有关的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既包括现金及其他实物资产的增减,也包括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

(二)。

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应由公司收取的款项,或报销不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支出。

(三)。

收入主要包括:

1、

商品销售收入;

2、

项目转让收入;

3、

租金收入;

4、

投资收益;

5、

政府补贴收入;

6、

利息收入;

7、

其他收入;

8、

收入的减少,主要指销售折扣及优惠等。

(四)。

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

工程物资采购支出;

3、

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及其他物料支出;

4、

各项费用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运杂费、展览及广告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礼品费、培训费、通信费、中介服务费、税金、利息等等。

5、

偿还债务;

6、

缴纳税费;

7、

其他支出,如罚款及捐赠支出等。

1、

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所经办的经济业务完成后,及时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签名确认;用途不明的,还应注明用途或另附清单;采购设备工具及物资的,应有验收人员或使用保管人员的签收意见或开具入库单(验收单);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还应填写付款审批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一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2、

由该业务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并签名确认;

3、

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工程类还应先报工程会计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和董事长审批;

4、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进行报销。

5、

各业务人员应严格《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各级审批人员也应严格按《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审核原始凭证;若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损失。

(一)。

收入的审批权限:

1、

需要开据正规发票才能进行收款时,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财务部开据相应票据进行收款。

2、

不需开据正规发票的,经办人应先收取款项或支票,交由财务时向经办人开收款收据,并让经办人在收据里签字认可,财务要及时入账,并在当天的日报表中登记,报公司领导知晓。

(二)。

工程材料采购的审批权限:另作规定

(三)。

一般费用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费用现均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报销时间。

1、

一般费用报销时间为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进行报销;

2、

其余如遇事情紧急的可在其他工作时间报销。

3、

如无特殊情况,报销人员不得要求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外办理报销;财务人员也不得无故拖延。

关于借款。

1、

员工因公借款或领用支票,应由本人按照规定填制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由领导或其指定人员审核签章,然后办理借款。不能收回或报销的借支款项,签字同意的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2、

借支后,借支人员应于该项经济业务完成或应该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但最迟应在借支日后的(10日内)进行报销;否则,一律从最近将发放的工资中扣回。

3、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得因为私事向公司借款。

4、

试用期未满的员工一般不得经办与现金有关的业务。

5、

差旅费。

1、

审批: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出书面申请,列明出差事由、地点、时间、日程安排、费用预算、需借支金额等,一般员工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级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借支:员工持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到财务部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按核定的借支额支付借款。

3、

报销标准:出差人员所乘坐交通工具在规定标准以内的,可按机票及车船票据实报销,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节约的费用可按50%奖给个人;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话费补贴实行定额包干制度,报销时需出具当地住宿发票。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副总经理以上。

部门经理及副经理。

其他人员。

车船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住宿费。

省内。

8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省外。

120元/天。

70元/天。

40元/天。

特殊地区。

150元/天。

100元/天。

50元/天。

市内交通费。

省内。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省外。

25元/天。

20元/天。

15元/天。

特殊地区。

30元/天。

25元/天。

20元/天。

误餐费。

省内。

40元/天。

30元/天。

20元/天。

省外。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特殊地区。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话费。

补贴。

省内。

10元/天。

5元/天。

5元/天。

省外。

20元/天。

15元/天。

10元/天。

说明:1、以上标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

两人共同出差,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超过两人的分别按标准报销。

3、

不属会务组安排的单个出差人员,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4、

公司已派出车辆的,不再报销车船费及市内交通费。

5、

如公司统一安排食宿或所报会务费等已包括食宿费的,不再单独报住宿费和误餐费;如已另行报销业务招待费的,应扣除当日相应的误餐费。

6、

本规定中的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高消费城市。

7、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当天只报误餐费;以上误餐按2餐/天计,不足一天的,按半天的误餐费报销。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从严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确需出外就餐时,公司的陪同人员不得过多,变成内部消费。

各职务权限每次开支最高标准。

级别。

开支金额。

备注。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或副经理。

按实际用餐人均按(30元/餐)以内报销。

报请。

其他人员。

事前报请。

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50元以上,*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界定条件的各种设备、用品、物品。

1、

每月初,各使用部门必须上报其领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超计划领用的,应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原因,呈总经理批准,方可领取。

2、

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得领发新品。专业性较强的用品需经非使用者的专业人员鉴定确属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才能换新。

3、

员工领用物品应在《物品领用台帐》上登记,工作离退,个人必须办理清退手续,财务部方能给予结算工资。

4、

对报废低值易耗品的,财务部设相应账簿进行数量反映,随时记录形成报废原因,详细列出清单。对管理不善和人为浪费及损毁造成报损的,应追究使用人和部门直接负责人责任。

5、

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公司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月采购计划和领用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门购进,由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宣传广告费。

1、

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印刷品、年历、赠品、大型演出活动的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

2、

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总经办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总经办和审批人的责任。

3、

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销售收入的2%的范围内。

其他费用。

1、

其他费用包括电话费、水电费、小车费、报刊费、培训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应大力动员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厉行节约。

2、

电话费:公司员工应做到通话时长话短说,言简意赅,能传真的则传真,同时杜绝用公司电话闲谈及打信息台。原则上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的,话费限额包干,超支自付。

3、

水电费:必须加强管理,防止浪费,能实行定额管理的尽量实行定额管理,节约奖励,超额自付,以提高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的自觉性。

4、

车辆费:小车费包括油料款、修理费、路桥费、路费及其保险费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支付费用,降低车辆费用开支。

5、

报刊费:公司订购报刊、杂志的开支,需总经理批准,订购时应以业务相关报刊、杂志为主,娱乐性的为辅,并尽量共用,提高利用率。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应努力筹办内部报刊,以增强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凝聚力。

6、

培训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付费培训的,应事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费用自理。

食堂费用。

1、

食堂费用包括公司食堂购买材料、燃料、用品、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公司内部人员用餐暂按每人每餐()元收取,外部人员用餐暂按每人每餐()元收取。

2、

食堂管理人员应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3日内将上月食堂收支情况报财务部负责食堂监管的会计审核,并报财务经理备案。

3、

除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外,食堂管理人员应尽量做到收支平衡,即每月所收餐费应抵补购买材料、燃料、用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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