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就业协议书的优势 对就业协议的认识(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22: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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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签署就业协议书的优势(精)一

乙方(毕 业 生):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高校三方就业协议。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属分公司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三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年x月x日前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三方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20——.00)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人事部门签章: 签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有关签署就业协议书的优势(精)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

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

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有关签署就业协议书的优势(精)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有良好职业素质和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学生学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的空间,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行教学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探讨大学生实现创业的新方式,努力开拓教学实践和就业创业的渠道,不断提升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聚焦我校区的优质资源,为企业招募人才、产品研发、开拓业务提供新机遇,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第二条: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甲方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且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向,签订本协议。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应利用学校的专业理论培训优势,根据乙方的需求有计划有目的的为乙方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实施企业员工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为乙方整体提供培训员工的素质服务。校企合作协议书2、根据乙方提供的岗位需求和技能要求修改专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适应企业需要。

3、甲方在乙方建立基地有双重功能,既是大学生技能实训基地,同时也是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校外基地,甲方在乙方挂牌名称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培训基地”。

4、甲方安排学生到乙方实训、学习,教育学生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为甲方学生实训、学习提供必要条件,并指派相关人员指导,在进行技能实践指导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培训,对学生实训、实习情况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同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酬金。

5、甲方应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6、甲方可以资助乙方用于教学与管理的各种设备、仪器等,督促乙方认真维护与有效利用。

第四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的校外实习基地,应尽量满足和保障甲方学生的实习需要;按照甲方提供的实习计划,制定详细的实习内容和安排。

2、负责向甲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等信息;参与甲方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审定专业教学计划和各种培训计划。

3、乙方可参与修改课程计划、调整课程设置。

4、乙方认真维护与有效利用甲方资助乙方用于教学与管理的各种仪器、设备等。

5、对甲方的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与考核,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专业学习。

6、乙方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工作或使用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时必须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7、负责安排双方联合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就业,做到优先录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8、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单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第三章:公共安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办公用品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第五条:复印机使用。供本部呈上对下公文往来中的时效急、数量少的表格、资料、文件等范围的材料。一般数量超过25份的材料都要交打印中心处理。各办公室复印的材料要计算好份数,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凡是各办公室需要复印材料统一交办公室文员。未经部领导同意,不得承接外部门材料复印。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复

印间。凡复印多余的涉密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第六条:办公文具使用。办公文具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如有需要,一律到办公室领取。如文具损坏,则以旧换新;如文具丢失,则说明丢失原因。办公用纸张需节约使用,凡初稿、未形成正文的可利用已废弃文件纸双面打印,或正反面利用纸张。

第七条:电教器材由组织科负责保管使用与保管。部内所有贵重物品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使用、保管和维护。未经部领导批准,一般不外借,本部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个人借用,须写借条,并经部领导同意方可使用,用后归还,损坏赔偿。

第八条:网络设备管理。本部微机和网络设备由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维修处理,他人不得私自拆卸、自行维修。上网人员需正常使用网络资源,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异常关机。网络设备故障需由有关人员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以便尽快排除故障。

第四章:指导思想

第九条:贯彻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精维修、能操作、会营销、懂管理”和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的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努力为当地经济服务。

第五章:场地租赁

第十条:甲方租用乙方位于(建筑面积 m2)作为校企合作场地,并收取租赁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为20xx年。

第十二条:费用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含租金、管理费、税费、水电费),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第 年起( 年 月 日)租金和管理费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

第十三条:本协议租赁费用每两年结算一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或乙方因特殊原因,提出提前结束实习的,需提前----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结束。

第十五条:实习生因故请假、早退,或缩短实习时间。乙方需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调后另行安排。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双方每年检查评估本协议书执行情况,总结合作经验、调整、完善协议。

第十七条:双方根据全面合作开展情况,适当时候在各类媒体上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双方影响。

第十八条: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可形成补充协议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十年。

第二十条:如需延长,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双方进行协商。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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