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 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怎么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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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推荐)一

2.喜立德公司

3.红中华装饰

4.南京东肯装饰

5.苏鑫装饰公司

6.海南万家美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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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重庆宗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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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上海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

56.海南森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7.四川数字家园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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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常州叶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0.湖州慧翔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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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广州铭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8.杭州荣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9.徐州圣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0.深圳艺之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1.广州市龙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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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东莞市国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0.东莞市名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1.常德市城市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2.东莞市三赢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3.包头市东河区大鹏汽车美容装饰公司

94.深圳市瑞和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5.深圳市兴万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推荐)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住房结构: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2 工程造价:总价款: 元,大写( 整)(详见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3 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的两倍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 年__月__日。

1.5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乙方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 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份交甲方,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4.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4.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4.4 施工图纸经双方盖章有效。

第五条 保密

5.1 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协议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本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6.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8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7.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7.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7.8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9.1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 方式承包工程: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十条 材料的提供

10.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10.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10.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10.4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10.5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

11.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1.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二条 质量标准

12.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

13.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四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4)竣工验收。

13.2 工程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用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

1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14.2 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5.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2)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5.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6.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1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16.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17.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17.4 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推荐)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住房结构: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2 工程造价:总价款: 元,大写( 整)(详见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3 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的两倍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 年__月__日。

1.5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乙方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 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份交甲方,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4.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4.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4.4 施工图纸经双方盖章有效。

第五条 保密

5.1 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协议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本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6.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8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7.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7.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7.8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9.1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 方式承包工程: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十条 材料的提供

10.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10.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10.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10.4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10.5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

11.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1.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二条 质量标准

12.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

13.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四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4)竣工验收。

13.2 工程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用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

1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14.2 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5.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2)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5.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6.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1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16.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17.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17.4 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推荐)四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 购买装饰材料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供货概况

1、供货内容

2、供货地点:苏州

3、供货日期:20xx年10月30日

4、供货质量:优等品

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 六个月 ,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圆 ;

第三条 付款方式汇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在安装前说明相关的施工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乙方供货及安装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派代表合理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产品规格质量及安装不符合要求,或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持 一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公司成品保护协议书(推荐)五

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电话: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

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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