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地质灾害防范通知范文(精选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9: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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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是人类成长的必然过程,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时间是不可逆转的流逝,我们应该合理利用时间,追求自己的价值和成就。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可以提高学习效果和效率。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一

地质灾害,地质学专业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二

根据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区级党委、政府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0〕40号)、达川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的紧急通知》(达川委办〔2020〕113号)以及达州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达市应急委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石板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组织体系,加强网格化体系建设,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保户”包保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工作总体要求,特制定石板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落实包保责任工作方案。

一、包保目的。

进一步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工作机制,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大于天、地质灾害防范责任重于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洪防灾意识,全面提升应急抢险能力与减灾救灾水平,建全专业防御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高效防御体系,严格落实防汛抗灾“不死人、少伤人”的刚性要求。

二、包保方式。

街道办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具体落实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人口聚集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包保,协助街道、自然资源所、村做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等工作。

三、包保职责。

深入村组,实地勘察、现场对接,全面深入了解所包保村内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地形地貌、人口分布、历史洪水、水毁修复、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临险转移路线划定、隐患排查消除等情况,特别是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并根据调查结果,明确工作重点。

协助包保村进一步细化行政村防汛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优化转移避险线路,合理确定安置场所,明确责任人、抢险队伍人员、人员转移条件及预警信号,划定危险区域,备足防汛物资,组织开展以险情预警、人员转移、紧急求援等为内容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临险避灾能力。

会同包保村积极开展山洪沟、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涉水工程、危房、学校、塘库、桥涵、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提出安全隐患防治意见和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及责任个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主要防汛期间,包保相关责任人要迅速进驻包保村、组,指导开展汛情预警预报、险情研判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出现险情、灾情时,要第一时间协助村内按照预案临险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及时有序的转移群众,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撤离”的刚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包保要求。

相关单位要把落实包保责任协助村(社区)做好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帮助村(社区)统筹谋划。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和防汛备汛重心下移的观念,把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工作及时落实到村组,把上级指示精神与防范措施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要按照“基本情况要清楚,包保责任要落实,转移线路要安全,安置场所要保证,预警监测要准确,应急处置要及时,转移群众要快捷,应急调查要迅速,综合保障要跟进,后续安置要搞好,生命安全是第一”的要求,落实各项举措,全面建立临险避让转移安置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包保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熟知包保村的汛情和防汛工作情况,遇到重大雨情预报或恶劣天气,要及时进驻村内督导防汛工作。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明确1名领导负责在岗带班,其他人员配合值班值守。当气象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发布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后,涉及区不得离开属地,按照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并妥善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和管控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1.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君魏伯波。

副组长:刘杨生杜宏程孙杨福雷均郭江均朱兵杨绣曲罗棉尹李达。

成员:李奎杨桓任思义唐远见何东南杨腾达何刚平赵全国各村(社区)书记。

应急办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此项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工作,河长办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各级包保领导要带头督促指导落实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风险意识、领导责任、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值守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质灾害指挥部要靠前督导,派出精干力量到讯情产重、隐患突出、风险较大的地方,掌握一手资料,现场指导三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整改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工作责任清单。

任制清单。

包保责任制清单。

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内容。

工作落实情况。

1

强化风险意识。

各村(社区)组织学习。

2

强化领导责任。

2.落实“街道办包村、村保组、干部包户”责任制情况。

街道由应急办负责,村、组由村负责。

3

强化监测预警。

4.监测预警联动会商机制是否建立。

由自然资源所和河长办负责。

4

强化“三个避让”

6.是否组织避险转移“明白卡”,明确转移撤离预警序号、细化撤离路线。

由自然资源人和河长办负责。

5

强化应急准备。

9.物资储备前置是否达到三分之一。

河长办、自然资源所、应急办负责。

6

强化应急值守。

街道领导和村(社区)干部值班情况。

应急办、党政办、各村(社区)负责。

7

强化督导检查。

12.对水库、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点落实防灾责任人情况。13.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对风险问题予以跟踪落实。

纪工委、应急办、党政办、自然资源所、河长办、各村(社区)负责。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三

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省6月9日进入梅雨期,入梅时间较历史常年同期偏早。9~10日全省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40~80毫米、局部可达120~180毫米,强降雨区位于恩施、荆门、随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等地,并伴有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据最新快报,8日夜间至9日上午9时,荆州监利、洪湖、松滋、公安等地普降暴雨,雨量最高的监利达207毫米。另外,气象部门分析,预计长江以南地区11-20日有中等强度降雨过程,其中14-15日我省南部和东部有一次中到大雨降水过程。为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减轻渔业灾害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落实关键措施,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工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密切关注降雨天气,准确把握渔业生产情况,科学研判,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渔业抗灾救灾工作。

当前,正是我省鱼类苗种繁育期,也是稻渔综合种养小龙虾上市高峰期,极易因暴雨灾害影响,造成渔民重大损失。各地要根据当地渔业生产情况,科学制定灾害防范措施,做好技术指导。

1.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当降低鱼塘水位,及时加高加固防逃设施,注意清理池塘及稻田“三沟”和外渠,防止出现池塘和稻田内涝,避免或减少漫塘逃逸。适时将小龙虾等水产品捕捞上市,避免因内涝或山洪造成重大损失。

2.暴雨期间,洪水泛滥,水体污浊,各种病原微生物随水流动滋生繁殖,易暴发鱼病,传播疫情;要加大巡塘力度,随时做好池塘消毒与免疫工作。

3.加强巡查防止泛塘,要注意观察水色、水质变化,鱼类活动、摄食情况和有无浮头等,适时开启增氧设备,提高养殖水体溶氧量,避免泛塘死鱼情况的发生。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救灾工作,重要灾情及时报告。

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四

xx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涉及3个行政村6个自然屯,其中种典村那苟屯36户162人,种典村那龙屯97户,485人,松山村那龙屯8户36人,救汉村布洪屯43户103人,救汉村砚上屯22户130人。上述6个隐患点按地质危害程度分级都属于较小级。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并结合我乡的具体情况,乡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23日下发了x政发[2011]18号文件,成立了xx乡地质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况表,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同时设立了现场警示牌。

通过培训,各负责人及监测员都能保证通讯畅通,各监测员对监测都能达到“四应知,四应会”的认识程度。国土所已建立有巡查台帐,制定了值班巡查制度。如遇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能按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施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上述有关防灾措施落实材料已按上级要求上交县地质灾害防治办。

xx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2011年8月10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正值我县贯彻落实、省政府“抓某某促全省”扶贫工作部署、加快推动“5+1”项目实施的关键时刻,省厅领导百忙之中挤出时间,深入我县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省厅对某某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和高度重视。在此,我代表县局对晏厅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省厅长期以来给予某某老区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将我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县情

某某县地处安徽省西部,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二区结合部,辖23个乡镇、1个现代产业园区,226个行政村,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总人口68万,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座落境内,总蓄水量50亿立方米,是全省国土面积最大、山库区人口最多的县。某某是红四方面军的发源地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核心区,是全国红军第一县、第二大县、安徽省烈士第一县;同时也是旅游资源大县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由于地处大别山古老地质群,地形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地表岩体风化破碎严重,是全省地质灾害易发、突发、多发区域。

二、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作为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和多发区域,我县历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和治理灾害,努力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平稳,自2017年“泰利”台风以来,我县已连续9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县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初,县政府制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制订防治方案,落实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为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每年汛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并根据隐患变化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的预警预报方式、避灾路线和自救方法,并按群测群防要求,落实到单位、村组、具体责任人,确保临灾时受威胁群众能够有序科学应对。

单位、各乡镇领导以及各中小学校长、村干部、监测员等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巡逻排查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四是加强宣传和演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三年来,组织500人以上参与的大型演练6次,100人以上参与的演练9次,基本上做到全县每个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都参与过应急演练。

(四)源头控制,严防农村建房引发新隐患。为严防因切坡建房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我县制定了《某某县农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和《某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居民建房管理严防切坡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民建房选址等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对不适宜建设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从源头上管控切坡建房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五)广辟渠道,确保地灾防治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入年度财政预算,近年每年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灾害防治工作。先后完成了烈士陵园等6处省级、沙河裴家湾等5处市级、梅山水井巷等30多处县级隐患点工程治理,消除了3800多人的地质灾害威胁。同时,为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经考核合格的监测员,每人每年补助600元,优秀监测员另奖励200元的误工补助。

源厅的安排部署,我县在2011年创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创建工作。目前,申报验收资料已上报到市局待上级验收。

三、关庙乡强有感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情况

近期,我县关庙等部分乡镇连续发生强有感地震后,为全面做好当前强有感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应急防范工作,我县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加强应急防范工作。我县制定了《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庙等有关乡镇一般及以上破坏性地质的应急预案》、《关于关庙乡强有感地震应急防范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做好强有感地震后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同时国土资源局也下发紧急通知,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要求群防群测责任人及时对隐患进行监测巡查。

(二)加强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市局安排地环站对重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发文要求加密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监测员每天除必须对隐患点进行一次巡查排查外,如遇有地震,还要求在震后第一时间对隐患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异常,立即撤离受威胁群众,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应急处理。

督查,重点督查了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的隐患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前期排查出的高切坡建房户和d类危房进行除险加固或拆除,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下步工作目标

(一)扎实做好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验收。

(二)实施吴家店中学、金塘希望小学、沙河中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31户107人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

(三)切实做好关庙等乡镇有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认真做好果子园中心学校崩塌、斑竹园朱氏祠崩塌、现代产业园区红土地滑坡、关庙等乡镇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工作。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区级党委、政府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0〕40号)、达川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的紧急通知》(达川委办〔2020〕113号)以及达州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达市应急委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石板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组织体系,加强网格化体系建设,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保户”包保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工作总体要求,特制定石板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落实包保责任工作方案。

一、包保目的。

进一步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工作机制,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大于天、地质灾害防范责任重于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洪防灾意识,全面提升应急抢险能力与减灾救灾水平,建全专业防御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高效防御体系,严格落实防汛抗灾“不死人、少伤人”的刚性要求。

二、包保方式。

街道办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具体落实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人口聚集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包保,协助街道、自然资源所、村做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等工作。

三、包保职责。

深入村组,实地勘察、现场对接,全面深入了解所包保村内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地形地貌、人口分布、历史洪水、水毁修复、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临险转移路线划定、隐患排查消除等情况,特别是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并根据调查结果,明确工作重点。

协助包保村进一步细化行政村防汛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优化转移避险线路,合理确定安置场所,明确责任人、抢险队伍人员、人员转移条件及预警信号,划定危险区域,备足防汛物资,组织开展以险情预警、人员转移、紧急求援等为内容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临险避灾能力。

会同包保村积极开展山洪沟、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涉水工程、危房、学校、塘库、桥涵、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提出安全隐患防治意见和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及责任个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主要防汛期间,包保相关责任人要迅速进驻包保村、组,指导开展汛情预警预报、险情研判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出现险情、灾情时,要第一时间协助村内按照预案临险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及时有序的转移群众,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撤离”的刚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包保要求。

相关单位要把落实包保责任协助村(社区)做好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帮助村(社区)统筹谋划。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和防汛备汛重心下移的观念,把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工作及时落实到村组,把上级指示精神与防范措施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要按照“基本情况要清楚,包保责任要落实,转移线路要安全,安置场所要保证,预警监测要准确,应急处置要及时,转移群众要快捷,应急调查要迅速,综合保障要跟进,后续安置要搞好,生命安全是第一”的要求,落实各项举措,全面建立临险避让转移安置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包保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熟知包保村的汛情和防汛工作情况,遇到重大雨情预报或恶劣天气,要及时进驻村内督导防汛工作。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明确1名领导负责在岗带班,其他人员配合值班值守。当气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发布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后,涉及区不得离开属地,按照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并妥善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和管控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1.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君魏伯波。

副组长:刘杨生杜宏程孙杨福雷均郭江均朱兵杨绣曲罗棉尹李达。

成员:李奎杨桓任思义唐远见何东南杨腾达何刚平赵全国各村(社区)书记。

应急办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此项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工作,河长办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各级包保领导要带头督促指导落实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风险意识、领导责任、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值守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质灾害指挥部要靠前督导,派出精干力量到讯情产重、隐患突出、风险较大的地方,掌握一手资料,现场指导三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整改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工作责任清单。

任制清单。

包保责任制清单。

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内容。

工作落实情况。

1

强化风险意识。

各村(社区)组织学习。

2

强化领导责任。

2.落实“街道办包村、村保组、干部包户”责任制情况。

街道由应急办负责,村、组由村负责。

3

强化监测预警。

4.监测预警联动会商机制是否建立。

由自然资源所和河长办负责。

4

强化“三个避让”

6.是否组织避险转移“明白卡”,明确转移撤离预警序号、细化撤离路线。

由自然资源人和河长办负责。

5

强化应急准备。

9.物资储备前置是否达到三分之一。

河长办、自然资源所、应急办负责。

6

强化应急值守。

街道领导和村(社区)干部值班情况。

应急办、党政办、各村(社区)负责。

7

强化督导检查。

12.对水库、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点落实防灾责任人情况。13.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对风险问题予以跟踪落实。

纪工委、应急办、党政办、自然资源所、河长办、各村(社区)负责。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六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受17号台风“鲇鱼”的影响,27日下午丽水市遂昌县北界镇苏村发生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省已进入防灾救灾紧急状态。我市前期受“莫兰蒂”和“鲇鱼”的影响,山体水分饱和,已引发多起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国庆期间可能遭受18号热带风暴“暹芭”的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紧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自查,加强监测预警,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16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在建治理工程和新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覆盖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全市16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治理工程、在采矿山和新引发的地质灾害点。

二、核查要求。

核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过一个隐患点,不放过一处漏洞。通过地质灾害核查,进一步掌握防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下一步地灾防御的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核查内容。

本次核查工作以实地踏勘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检查应急预案、转移路线、避险场所、防灾责任人等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治理设计、监理、施工、避险预案等相关资料。

四、核查时间。

五、核查分组。

第一组:史跃萍俞建强蒋建良联络员俞建强;。

核查地点:奉化市、鄞州区。

第二组:周力丰单平张文杰,联络员单平;。

检查地点:余姚市、江北区。

第三组:万江波朱世衡章泽军,联络员朱世衡;。

检查地点:宁海县、北仑区、大榭开发区。

第四组:景松建崔飞君俞火明,联络员崔飞君;。

检查地点:象山、镇海。

第五组:林合聚侯艳声王保欣,联络员侯艳声;。

检查地点:慈溪、高新区、东钱湖。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组要抓紧与各地进行衔接,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细化分工,直奔工作现场,逐点核查,切忌走马观花,务求工作实效。

2、各组要严守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听汇报,尽量减轻基层工作压力。

3、具体核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年9月29日。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七

内粉刷班组:

通过2014年3月2日项目部质量组对你组现已抹灰的墙面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质量问题,望你组及时进行整改返修,否则将要进行经济处罚。1、对刮槽前的砖墙没有进行足够的浇水湿润,导致墙体刮槽后2小时墙面干裂。2、刮槽墙面未搭饼冲筋,拉通线,使所刮底槽薄厚不均匀,垂直平整度偏差度较大。3、对刮槽墙面采用铁抹子抹面,未用刮杠刮平木抹错毛,使后续面层粘结不牢固,会出现空鼓裂纹现象。

陕西国土资源大厦项目部。

2014年3月2日。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八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向好,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全面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方式。

(一)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以“三查”(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到位)为抓手,以“四促”(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促进重点领域事故防范措施到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到位)为手段,针对前期各类事故特点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全县工业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二)有关企业单位要切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同时必须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按章操作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要深刻认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检查排查,扎实有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周密部署,依法监管,注重实效。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事关安全问题严查、严管、严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将文件转发相关企业,并于2016年*月*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监察大队(联系人)。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九

一、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

二、汛期实行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发来的重要天气预报和上级的重要来电、指示及文件等,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同时要密切注视当地灾情变化,随时电话查询重点村居、单位的防范准备情况,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四、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凡需上报的.有关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市国土资源局。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缺岗和擅自离岗的现象。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原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值班人员。

七、发生险情、灾情,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

八、值班人员对各村和有关单位的灾害情况及请示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

九、严格遵守防汛值班“五条禁令”

1、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2、禁止安排(请)非工作人员带班和值班;

3、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

4、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关闭通讯工具;

5、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打牌、赌博、玩游戏。

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十

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专家介绍,防范地质灾害应采取以下办法:

第一,要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把灾害的分布情况摸清楚。国土资源部已对分布在山区、丘陵地区的1640个县进行了地质灾害初步调查,查出了24万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强,且常处在变化之中。自然的力量就是风化、剥蚀,在重力作用下削高填低,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和运动。

第二,搬迁避让。避开危险区是最好的方法。尤其是泥石流沟口和沟道地区要采取避让。

第三,工程治理。如在上游修建拦挡坝,将泥石流一级一级拦住。或修建跨越工程在泥石流上方跨越通过;修建排导工程、防护工程等。

第四,群测群防。对于大量搬不走、治不了的地质灾害,只能通过加强群测群防来预防,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关于如何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专家说,主要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预测当地的降雨量,提前转移。泥石流灾害的临灾预报是世界性难题,与沟谷的地形地貌、岩石风化程度、降雨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等都有较大关系。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大雨来临之际提前撤离。

在灾害还未完全结束时,千万不能返回取东西或查看损失。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汛期主要会发生哪些地质灾害?

自然的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汛期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是与降雨有关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如何识别汛期的一些常见地质灾害?

1、怎样识别可能的崩塌体?

对于可能发生的崩塌体主要根据坡体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的特征进行识别。通常,可能发生崩塌的坡体在宏观上有如下特征:

(1)坡度大于45度,且高差较大,或坡体成弧立山嘴,或为凹形陡坡。

(2)坡体内部裂隙发育,尤其垂直和平行斜坡延伸方向的陡裂缝发育,并且切割坡体的裂隙、裂缝即将可能贯通,使之与母体(山体)形成了分离之势。

(3)坡体前部存在临空空间,或有崩塌物发育,这说明曾经发生过崩塌,今后还可能再次发生。

具备了上述特征的坡体,即是可能发生的崩塌体。尤其当上部拉张裂缝不断扩展、加宽,速度突增,小型坠落不断发生时,预示着崩塌很快就会发生,处于一触即发状态之中。

2、怎样识别滑坡体是否稳定?

在野外,从宏观角度观察滑坡体,可以根据一些外表迹象和特征,粗略地判断它的稳定性如何。

已稳定的堆积层老滑坡体有以下特征:

(1)后壁较高,长满了树木,找不到擦痕,且十分稳定;

(2)滑坡平台宽大,且已夷平,土体密实无沉陷现象;

(4)目前的河水已远离滑坡舌部,甚至在舌部外已有漫滩、阶地分布;

(5)滑坡体两侧的自然冲刷沟切割很深,甚至已达基岩;

(6)滑坡体舌部的坡脚有清晰的泉水流出等等。

不稳定的滑坡一般情况下具有下列迹象:

(1)滑坡体表面总体坡度较陡,而且延伸较长,坡面高低不平;

(2)有滑坡平台,面积不大,且不向下缓倾和未夷平现象;

(3)滑坡表面有泉水、湿地,且有新生冲沟;

(4)滑坡体表面有不均匀沉陷的局部平台,参差不齐;

(5)滑坡前缘土石松散,小型坍塌时有发生,并面临河水冲刷的危险;

(6)滑坡体上无巨大直立树木。

3、泥石流形成一般情况下具备哪些条件?

泥石流的形成一般情况下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陡峻的便于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丰富的松散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的水源。

三、汛期如何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1)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措施,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切实减少灾害损失。

(2)广大群众应认真阅读、理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发放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

在广大的地质灾害多发区和危险区,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针对本区内的隐患点和危险点制作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并下发到了监测责任单位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要认真阅读和理解“明白卡”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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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范通知篇十一

为做好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第72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分布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因素。强降水及流水侵蚀仍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引发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如工程建设切坡、开挖、人饮工程渗漏、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取土均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降水趋势预测。据省气象局气候趋势预测:柴达木盆地西北部至唐古拉山地区、东部地区、环湖地区大部、黄南和果洛大部年降水量较历年平均水平偏多1—4成,省内其余地区年降水量较历年平均水平偏少1—4成。

春季(3—5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除柴达木盆地外,全省大部降水偏多2-4成。

夏季(6—8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海西西部至唐古拉地区、祁连山区、东部地区、黄南、果洛等地降水偏多2—4成,其余地区偏少2—5成。

秋季(9—10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东部地区、海西中西部、玉树南部及黄南、果洛等地降水偏多1—4成,其余地区偏少2—5成。

冬季(11—次年2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北部地区降水偏多1—4成,南部偏少1—4成。

预计青海东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黄南和北部的祁连山地区将会在汛期出现2—4次阶段性强降雨过程。

(三)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据今年全省降水趋势及全省1990-突发性地质灾害资料统计分析,预计今年70%左右的地质灾害仍发生在6—9月份。3—5月,青海东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黄南以及祁连山地区因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东部地区因冰雪冻融、春灌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6—8月,东部地区、祁连山区、黄南及果洛等地区因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期间全省受极端气候及人为切坡建房、人饮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9—10月,东部地区、黄南、玉树南部及果洛等地区因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预计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多年均值有所增加(1991-20地质灾害年均25起)。

二、2017年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的时期、区域和对象。

(一)地质灾害类型。预计2017年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我省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明显,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特别是出现强降雨时,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明显增多。受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省地质灾害防范以汛期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2017年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主要有:西宁市区及湟中、大通、湟源3县,海东市乐都、平安2区和互助、民和、化隆、循化4县,黄南州同仁、尖扎2县,海南州贵德、同德、兴海、共和、贵南5县,海北州门源、祁连2县,玉树州玉树、杂多2县(市),果洛州玛沁县。

(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根据年排查结果,确定2017年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共计194处,分布地区为:西宁市46处、海东市95处、海北州13处、黄南州14处、海南州14处、海西州1处、玉树州9处、果洛州2处。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居住在高陡斜坡区和泥石流径流、堆积区的居民群众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三、2017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各级政府要按照“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和以人为本的防灾意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警预报、搬迁避险和执法督查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的落实,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铁路、旅游、建设、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及黄河上游流域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防灾工作直接责任人。各级防灾工作责任人要全面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1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提前部署,突出预防。各地要严格执行汛前年度防灾预案的要求,加强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监测预警、主动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工作。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提前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3.以人为本,消除隐患。各地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和村民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及时提出防灾目标和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单位及具体部门,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做到汛前防灾措施部署检查、汛期防灾措施落实督查、汛后防灾成效检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行委)要根据已调查出的隐患点,层层落实责任,将涉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明白卡”发至村(居)民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村(居)民知道灾害即将发生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5.群专结合,务求实效。“十三五”期间将着力打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升级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省国土资源厅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险情排查工作,做好预警预报,提高险情灾情的快速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各市(州)、县政府要加大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险情排查,积极构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2017年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采取逐级负责,以县为主,乡镇自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协助的方式进行,着重对以下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1)全省各县(市、区、行委)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厂矿等人员聚居区。

(2)年内及近五年发生3.0级以上地震的危险区。

(3)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及传统村落分布区。

(4)省内已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省级核查: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省级194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工作。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八队、青海中煤地质工程公司、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武警黄金部队第六支队等8家单位组成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排查省级防灾预案中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排查2017年对省内已完成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行委)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协助开展排查和核查工作,并负责向各县(市、区、行委)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支撑。

市(州)排查: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本市(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做好本市(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县(区、行委)排查工作。

县(市、区、行委)排查: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为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县级排查工作组,依据各县(市、区、行委)实际情况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方案,对县域内所有隐患点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逐点登记造册,并将排查成果报送上级部门。对县域内新发现和已搬迁或已治理隐患点要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认定或核销,并纳入下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督促指导乡(镇)、村、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本县(区、行委)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

乡(镇)排查:以乡(镇)为单位,组成以乡(镇)干部、国土所干部(土管员)和村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基层排查组,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居民房前屋后陡崖、取土点及土窑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并及时编制排查总结。

7.开展动态巡查。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州)、县(市、区、行委)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对各自防灾预案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的同时,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的督促指导。

8.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在青海广播电视台的全省天气预报中以“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节目向公众发布。各市(州)、县也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预报预警地区的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电视和手机短信预报预警信息,迅速部署和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险及搬迁避让等应急防灾减灾工作。

9.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各地要广泛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行委)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干部,通过宣传培训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干部等了解地质灾害的一些基本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避险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科学应对能力。

10.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省内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行委)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着重突出主动避让、临灾避让的演练工作,使广大群众通过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增强防灾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320号)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高标准“十有县”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2.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各级水利、建设、交通、铁路、教育、卫生、旅游等主管部门和黄河上游等流域水电工程管理及建设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工作。武警黄金部队第六支队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调查工作。

(三)应急响应。

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

1.灾害速报。1小时报告。发生30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特大型、10(含)—30人死亡和失踪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

6小时报告。发生3(含)—10人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报省国土资源厅。

1日报告。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日内报省国土资源厅。

因建筑工程施工、工矿生产并引发边坡失稳造成人员伤亡或失踪的,要在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调查协助抢险救灾。

2.应急响应开始。出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或险情情况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

3.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省政府,市(州)及当地县(市、区、行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和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4.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市(州)政府及县(市、区、行委)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和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

5.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四)应急机构。

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由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成员、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组成。

3.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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