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范文(大全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21: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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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一个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一个好的方案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使得实施过程更加顺利。希望以下方案的范文能够激发你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一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ww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教工委、教委等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寒假、春节在即,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和谐的假期,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学生放假6周,即从1月24日(周六)开始放假,3月7日(周六)、8日(周日)报到注册,3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全院教职工原则上从1月28日(周三)开始轮休,3月6日(周五)报到上班。行政管理人员到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报到,学生辅导员到学生工作部报到,后勤管理人员到后勤管理中心报到。各部门要及时将职工报到情况及缺勤人员名单报送学院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涉及学生报到注册、交费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接待工作。

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逐级明确责任,从人、地、物等方面严格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持续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总体工作目标,确保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1.做好全体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1)离校安全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和提示,具体包括:防火、防盗、防抢劫、防上当受骗以及交通安全、自救常识等。要求学生在离开寝室前要打扫寝室卫生,关好门窗,关闭寝室内所有电源(包括插座等),锁好寝室房门,贵重物品带离宿舍等。

(2)加强安全法纪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里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寒假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活动或其他任何非法活动,做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3)做好学生去向统计,召开学生安全专题会议,提出要求,进行教育引导。

(1)加强联系。

深刻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学生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报送和上传下达工作,做到信息畅通,掌握工作主动权。构建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网:继续坚持建立以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学生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的校内安全信息网。

(2)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填写《离校去向表》,掌握学生去向。《离校去向表》内含离校时间、离校去向、假期通信地址、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等。要求学生回家后须及时向辅导员告知平安返回信息。辅导员如未及时收到学生平安返回的信息,应主动联系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应逐级上报。《离校去向表》由学生处妥善保存,学生处短信平台假期保证畅通。

(3)建立双向沟通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建立各系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信息沟通系统。各系至少建立辅导员一级的与学生联系方式,使学校有情况能及时向学生传达、学生有情况能及时向学校汇报沟通。辅导员提供给学生的联系方式要求快捷有效,确保信息畅通。

3.明确责任和要求,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1)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一律离校。离校期间,要建立学生本人、辅导员、学生家长三方沟通体制,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情况。

(2)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并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管理人及职责,学生处要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1.20xx年1月7日至1月9日,集中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的各类问题,清查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死角、漏洞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

2.学校北门及东南门自20xx年1月15日至2月6日关闭,以加强对外卖、快递人员及车辆的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教学b楼适时采取封楼管理。

4.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守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制订花名册上报保卫处备案。

5.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各单位不得在校内组织大型活动。放映厅、剧场、摄影棚一律停止使用,影视中心、青影厂做好上述场所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由专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如遇特殊情况,确保人员第一时间到位(人员联系表报保卫处备案)。

6.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保卫处及保安队要加强校园巡查力度和视频监视力度,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7.学校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及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监控与管理力度,以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1)全体保安员备勤。在此期间,保安队全体保安员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保卫处批准。

(2)加大校园巡逻与监控巡检力度。巡逻保安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巡逻一次,每次巡逻为双岗;中控室值班保安员必须两人一岗,每隔两小时对监控图像进行巡检一次。

(3)教学a楼、c楼在寒假期间必须24小时有岗,负责进出人员登记及外来人员盘查等。

8.行政处及餐饮中心要把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的进货关,搞好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加大每日防火巡查,下班后严格落实断电、断气等要求,同时对主题餐吧等餐饮场所加强管控,确保假期停业期间大门封闭、断电、断气,疏散通道畅通,无安全隐患。

9.行政处、交通服务中心要严把用车关,并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出行前的安全性能。学校公车原则上不出长途车(北京市以外),如因特殊需要出长途车的,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10.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楼管理(具体时间见行政处通知)。行政处、宿管科要对学生公寓做好以消防、治安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岗位职责并安排好封楼期间的值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确保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杜绝离岗、脱岗。

11.假期期间,校内应停止一切施工。如因工期等原因不能按时停工的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民工思想状态稳定,特别是声音学院、高精尖中心等单位的所属施工工地,必须指定主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由于监管不利给学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行政处、保卫处要配合做好校园内各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12.国际交流学院落实好假期及春节期间的值班(值班表报保卫处备案),寒假期间不得容留外人住宿,确保在岗在位,做好留学生的管理,坚持每日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巡查,确保消防设施与器材无遮挡,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重点部位的畅通,并将巡查情况登记备案。

13.加强部门沟通与重点人的管理。保卫处和相关单位要根据重点人防控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预案,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好对学校各重点人在寒假期间的管控工作,并与公安、安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控动态,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解决措施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14.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学校各部门要注意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寒假前进行一次谈心教育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每个师生的思想动态,包括学生之间、学生和家庭之间、学生个人感情方面等等;确保在此期间不发生各类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15.学校宣传部、网络中心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特别是网络中心要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网的24小时值班、监控与防护等工作。

16.学校各单位要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准确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影响稳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问题的发生。

各单位要突出加强对寒假、春节期间的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交通安全教育。在放寒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使所属师生员工树立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驾驶人易发生疲劳驾驶、酒后开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期间交通出行提示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2.消防安全教育。广泛利用校园网、部门微信、微博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所属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师生员工在假期期间的旅途或家中,不乱动火、不卧床抽烟、不私接乱拉电线等;在商场、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注意观察消防器材和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遇到火情时,保持镇静,及时拨打119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并能够及时疏散逃生。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三

暑假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假期,特制定本方案:

安全工作关系到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全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责任常在,常抓不懈。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在暑假前根据各班的自身实际,进行一次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流感、防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消防安全、防不法分子伤害、远离毒品和网吧等内容为主的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要特别严禁学生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海边等水域游泳、游玩;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到营业性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拒绝黄、赌、毒、各种封建迷信、及xx组织活动。同时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等形式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一次彻底的“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我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放假前组织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回头看”全面排查,用“网格化”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针对学校周边环境、教师办公室、课室、宿舍、食堂、图书馆、护栏等场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落实工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校园安全。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暑假期间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微机房、课室、办公室、食堂和贵重物品存放室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严加管理和看护,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加强校园网站的看护,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3、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假前专门召开门卫假期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加强门卫力量,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破坏作案。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坚决执行进出校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夜间巡逻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确保校园安定稳定。

4、落实安全管理值班制度。继续执行假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每天值班,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的监控。要确保假期安全信息的通畅,保证值班行政和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进行快报、专报,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的要追究责任。

假前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开会,要求工地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敦促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并要求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在校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四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xx]456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同时,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运行,牢牢守住疫情防线,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学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任:周俊。

副主任:

成员:

教学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2.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联系班级联络员,收集学生的离校信息,各年级辅导员交学工办汇总。

2.联系班级的辅导员指导班级联络员,每天收集离校学生和滞留学生信息,做好台账。

3.联系班级的院领导参加联系班级的班会,协调处理学生离校的相关事务。

根据我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部本学期的教学和考试时间安排,学生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即可离校。全院学生的`离校工作在20xx年1月15日结束。

1.鉴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学期寒假期间学生“非必要不留校”。

2.各年级、各班级学生下发并学习《长江大学寒假安全责任告知》,每一名同学本人填写《长江大学城建学院20xx-20xx学年寒假安全告知签收表》(附件1)。

3.各班级做好离校时间工作台账,填写《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xx-20xx学年寒假学生离校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时掌握和上报学生离校工作进度。离校学生按照本离校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15日前有序离校。

4.为避免因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输入性校园疫情风险,学生放假离校后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返回校园及公寓。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也须在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后,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返校报到。

5.对于未经学校批准,私自返校或不服从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相关规定的学生,将依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等细则,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放假前,各班级要通过线上、线下班会形式,向学生讲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向学生传达途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增强旅途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工作安排。

(一)留校住宿工作要求。

1.鉴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学期寒假期间学生“非必要不留校”。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寒假期间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须在1月4日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年级要核实情况,从严把关,严控留校住宿人数。未办理假期住校审批手续者,寒假期间(自20xx年1月15日起)不得留住学生公寓。

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证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对于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将视情况实行集中安排,统一管理。

3.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的相关要求,非必要不出校,出入校园请假报备,出入公寓楼须持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出;严格遵守公寓楼作息时间(早6:00开门,晚22:00关门),公寓实行每人每日到公寓楼值班室签到制度;住校期间私自离校、夜不归宿,学校即取消该生的留校住宿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填写《长江大学20xx-20xx学年寒假学生滞留学校(校区附近)学生审批表》(附件3)。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家长填写《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xx-20xx学年寒假滞留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

2.审批表交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确认签字,辅导员联系家属进行再次确认并签字,学工办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院于1月4日前将审批表(附件3)交至学工部。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学生的滞留申请,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学生凭盖章后的审批表到所在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

1.寒假期间,全面落实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管住、管严、管扎实关键环节、重要部位和重点人群,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

2.对于离校返家的学生,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保持联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要求学生主动做好每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

3.对于因特殊原因推迟离校的学生,学院安排专人“一对一”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联络与管理,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关注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特别是毕业年级的毕业和就业事宜,要求学生主动做好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xx〕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的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区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盟市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区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内民政设事[20xx]349号)要求出台“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xx〕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区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守俭同志但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发文件。下发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七

寒假临近,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细,在总结今年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成果经验基础上,根据省教育厅和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探索开展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双减”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坚决扛起“双减”责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学校均要开展寒假校内托管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寒假校内托管小学以中心小学校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努力实现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服务。小学面向一至六年级学生,初中面向七至九年级学生提供寒假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原则上每个行政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1.基础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并组织工作人员值班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学校组织开展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增强校内托管服务吸引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学科指导。学校可适当组织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也可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但不能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

4.实践活动。学校在托管服务中,充分利用好县域红色教育基地、乡村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及研学实践基地等各类教育资源,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原则上于20xx年1月下旬启动,开展服务时间不超过两周(含两周),双休日除外,托管服务课时每天8节(其中学科辅导和兴趣类各4节),具体安排由各学校自定。服务时间要与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和免费午托服务。

各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既要保障教师假期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假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各校可聘请退休教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吸纳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和有专长的社会人士参与寒假托管服务。

寒假校内托管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实施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收费标准参照省发改委公布的相关代收费政策和我县已经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执行,不得违规收费。鼓励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托管服务费用。资金管理和经费开支参照课后服务政策执行。

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编制寒假托管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寒假放假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应开尽开,应教尽教。同时,积极支持或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1.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寒假校内托管服务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寒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愁难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确保寒假校内托管服务高质量开展。

2.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托管服务内容,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争取社会、家长、学生和教职工理解,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寒假校内托管工作的共识。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寒假校内托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托管效果。

3.确保师生安全。各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将学校安全保障机制向寒假延伸,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加强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制定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寒假。

4.严肃工作纪律。各校要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早办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开展动态监测,并对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参与、安全监管不到位、利用托管服务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违规收费和发放补助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八

近日,xxx镇xxx校从镇域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分三步进行学生假期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一是重点巡视危险水域。镇xxx校组织广大教师从自己所承包的学生活动区域入手,对警示牌丢失的.水域进行彻底排查,再次更换,并组织附近家委会的成员跟同教师一起给学生召开村庄学生会,年级虽然不同,但是安全防范却应相同。

二是着重排查学生道路安全。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学生能够驾驶的车辆也从自行车到电动车,机动三轮车等,针对学校所处的环境,镇xxx校组织教师分批、分地点到村庄道路上排查学生的道路安全情况,对于看到的驾驶机动车辆的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班主任利用班级和家长沟通的平台进行交流,使家长们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三是依据班级微信群家校沟通。镇xxx校要求各班主任,各成长导师将自己所承包的学生家长建立假期学生安全群。教师和家长之间做到周周沟通,日日汇报,将安全隐患彻底排查,让学生和家长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做到家校共管,假期安全无隐患,家长每天汇报学生在家里的表现,也促进了亲子关系的和谐。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九

各部门、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ww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一

今年3月31是第xx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同时,4月5日又是清明节。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拟集中进行一轮安全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月31日——4月4日(一个周)。

“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1.举行一次启动仪式。3月31日,全校举行“安全教育日暨清明节前安全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校园国旗下演讲、张贴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倡议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各班级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周二下午),有重点地组织收看一次森林火灾教育警示片,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使学生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如何报警、如何自救。同时还要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遵守社会公德教育等,真正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生撰写教育心得体会,四年级择优上交学校50份。

3、本周双休日(3.29、3.30),结合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学生办一期安全教育日手抄报,五年级择优上交50份。1——3年级学生每人制作一个小书签,写上安全警示语,每级部择优上交10个,其余的让学生自己留用。

4、修改完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在前段时间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演练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效。要教育每一名学生都熟记疏散路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安全、快速撤离。

5、结合上级森林防火的要求,下发《森林防火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认真学习并签名,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统一收回保存。

6、结合即将到来的清明节假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集中教育,签订《安全公约》。

7、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排查。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在前,教育先行”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由恩平校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及级部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防范训练和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学校结合“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自查自纠,再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二

1.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不要组织人员集聚性的活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高度警惕,注重自我防护,遵纪守法,不在微信、微博、各类贴吧等公众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新入职教职员工需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教职工放假离校时,尽量带好必要的办公用品和材料,以备线上教学和远程辅导需要,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教职工寒假离校时间的登记报备工作。

2.继续全面掌握假期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寒假期间,将继续实施健康监测和申报制度,须坚持在钉钉每日健康打卡,在时间和空间上准确判断、动态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要求每一位教职工留有紧急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留二级单位备案。

3.坚持非必要不外出.要求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一般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和聚会;寒假期间在本省内离开居住地杭州(安吉),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离开居住地报备表》,二级学院备案;确需离开浙江的,须通过钉钉提交《疫情期间离浙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校园继续实施相对封闭式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进出校园审批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寒假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浙江省或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

6.坚持非必要不入校。教职工办理各类事项从钉钉上在线申请即可完成,如需要线下办理,每周一至周五有值班人员接待,值班地点见学校寒假值班表,值班时间:8:30-16:30。

7.人才引进工作正常进行。人事处将正常推进材料接收等各项工作。

8.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寒假值班电话(见校内网通知)。

1.在非中高风险地区、无流行病学史、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应正常返校工作。

2.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返回杭州后接受核酸和血清检测,且检测结果正常,按照14+7+7隔离防控观察要求,符合返校条件后可正常返校工作。

3.在国(境)外的教职工暂不返校。若返回,应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提交《境外人员回国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进行防控隔离、观察。

4.在国(境)外和高风险地区的外籍教师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5.返校(出行)途中,各位教职工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尽量采用私家车方式;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医检查。

6.二级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和身心健康教育,对中高风险地区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干预,组织好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

7.继续做好全体教职工健康状况排摸,坚持每日健康打卡,返校需填写《个人健康报告表》(一人一表),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二级单位要做好返校教职工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教职工应该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8.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均应佩戴口罩。在校期间,教职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卫生所。

10.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发现有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教师暂停上课,由学生本人或任课老师拨打防疫紧急电话(小和山校区:xx;安吉校区:xx),同时稳定学生情绪,要求学生都戴上口罩,组织学生自学,告知学生不要走动,等待辅导员通知后续安排。

11.非必要不聚集,一般暂停举办各项线下大型会议、培训和招聘等群体性活动,采用钉钉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不得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

12.非必要不外出,严控外出,暂缓到中高风险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域的,通过钉钉提交《疫情期间离浙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返杭后经批准,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13.对目前还在国(境)外、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地区的教职工,二级单位要重点排查,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一对一结对服务制度,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近况。

14.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三

学校从领导到教师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逐项加以落实。其次,安全工作实时时讲。我校平时就十分重视能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时刻提醒教师、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到警钟长鸣。

在放假前夕,我校各班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专题班会,

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努力保障假期内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暑假里,无家长、监护人在场不下水游泳,防溺水;

2、假期内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在公路边追逐、打闹、玩耍或骑车等。

3、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干净的食物、饮料等;

4、假期里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

5、开展防疾病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严防疾病感染;

6、教育师生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和睦相处,严防恶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8、假期内的其他安全事项等。

在20xx年7月5日下午,学生正式放假离校后,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会上要求教师假期内要做到遵纪守法,不违规办班、补课,加强学习充电,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特别是安排好假期教师护校值班表,要求每位教师签字确认,以示对学校财产安全负责。

1、我们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在放假前一个星期就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信中向家长通报当前安全形势及其我校的具体做法,号召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2、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上午10:30,我校针对今年暑期雨水大,各地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及时召开各年级学生家长会,我们在会上通报了防溺水的严峻形势,提醒、教育家长回家后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严防溺水悲剧的发生。

我校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演练制度、安全预案制度等。

1、我校利用班会、活动课、晨会、集中时间对学生上好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教育课,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安全知识。

2、我校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班团队活动、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我校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达到吸引学生、教育学生的目的,使安全和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3、加强对学生游泳的安全教育,告诫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加强文明交通教育行动、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岗位变动、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

3、加强对财产保管室、电脑房和饭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对学校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进行了保障。

总之,我校上级领导的精心布置和指导下,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及每位家长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我校的安全工作必将做得更加完美。愿通过我们的努力,能给每一位同学的家庭带来幸福与安康!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四

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

1、请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弄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2、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防止风大刮走燃烧的物品从而引起失火。

3、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4、请所有同学回家告知家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有谁不小心引燃了森林,谁将会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我们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乘车时,要密切关注车况,严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2、步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事情。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3、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

4、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可以到铁道附近玩耍,不准横穿铁道。另外同学们要记住,出门前应该及时与家长沟通,告知家长去向。

春季是多种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同学们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锻炼,不暴饮暴食。坚决杜绝购买路边小吃,流动摊贩的食品,以免发生食物中毒和诱发肠道传染病。假期间应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正常作息,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假期过后,应按时到校。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五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

学校清明假期工作方案篇十六

清明节气是干支历法中表示季节变迁的二十四个特定节令之一,这一时节,吐故纳新、生气旺盛、气温升高,万物皆洁齐,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游)与行清(墓祭)的好时段。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学校清明节工作。

模板。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

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镇值班室电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xx〕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的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区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盟市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区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内民政设事[20xx]349号)要求出台“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xx〕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区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守俭同志但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发文件。下发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

黑板报。

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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