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范文(通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8: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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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明晰思路,为行动提供指导。搜集和分析信息是制定方案的重要步骤,我们需要了解相关背景和现状。这个方案已经在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一

招生志愿分为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志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和中职招生志愿三大类。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包括指标生批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志愿(含全市所有高中学校)。

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指标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体育、音乐、美术只能三选一,多选无效);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中职批志愿栏设两个平行志愿。

(二)填报方法。

师范生定向培养批志愿、普通高中特长生批志愿和中职志愿填报在五月底进行,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批志愿和一般计划批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考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凡在一般计划批第一个志愿栏中填报了考生所属县市区的指标生招生学校而未填报指标生批志愿者,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为其补填上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考生志愿采取纸质填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娄底中招网),普通高中学校和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录取依据,中职学校以纸质志愿填报或网上填报为录取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填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网报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网报不能进行时,则采取人工录入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数),进入娄底中招网志愿采集系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和修改志愿。中考报考指南由市中招办统一编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必须及时、完整地将报考指南分发到每位中考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或监护人)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学校性质、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等情况,以及市中招办制定下发的招生政策与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及考试成绩认真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

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和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结果为唯一依据。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登录娄底中招网录入志愿、录入错误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承担。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和登录密码,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志愿填报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报名学校负责具体落实。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二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娄底市2019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三

一、活动背景:

针对目前我校学员较少,很多自闭症家长不知道我校,且对已患自闭症的孩子没有针对性康复训练,很多自闭症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通过现场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等以扩大我校的知名度、认可度使更多的自闭症孩子到我校学习。

二、活动目的:

1、回馈老学员。

2、招收新学员。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了解星之光,对自闭症的孩子给与更多的关注,让家长对已患病的孩子的康复充满希望,信任星之光,从而招收更多学员。

3、扩大我校知名度、信任度。

二、活动地点:纪念碑广场。

四、活动对象: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及家长。

五、活动主题: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六、活动内容: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筹备小组;。

2、查找我校招生人数、离校人数、康复比例、即特别个人案例;。

3、致电老学员学生家长,进行预约;。

4、与老学员及家长进行沟通,对老学员的健康情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6、邀请已康复的学生或家长参加本次活动;。

7、收集学生的绘画、作文、生活照等反映学生良好近况的作品;。

8、在网站、贴吧、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

9、进行爱心捐款等为本次活动筹集经费。

(二)实施阶段:

1、把学生作文、绘画、生活照、在校生或照片集中在展示板上,供活动对象阅览;。

2、邀请校领导、学生家长、学生;。

3、校领导致辞、学生家长致辞、学生致辞;。

4、由各负责老师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列举学生成功恢复事例、学生在校生活、课程安排;。

5、由学生家长列举学生进校后与进校前的区别、学生近况;。

6、由学生发表进校感想及今后生活态度、学习态度、人生观、价值观等。

7、由招生负责人发表招生宣传等。

七、费用预算:

1、媒体宣传费用:

2、材料费用:

3、人员费用:

4、机动费用:

八、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九、附件:

一、仪式场地布置。

1、横幅文字: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样式:喷绘稿。

尺寸:4m。

位置:舞台边背景架。

彩旗:30面,插挂于广场周围颜色——红黄蓝,各10面。

2、主横幅:一条,悬挂于拱门正门上方。

内容: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尺寸:6m0.75m。

样式:红底黄字。

二、会场周围布置。

1、彩旗:20面,间隔微为50米;。

颜色——红黄,各10面,红黄依次插放。

2、展示板:2个,会场左右一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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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四

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组、专家考核组、监督检查组等,各组织机构要职责明确,签订责任书;各环节工作须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后实施,按照隶属关系邀请监察、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全程监督。

符合条件的学生持自荐信,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推荐,向招生学校提供写实性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认资格,任何人不得限制初中学校推荐方向,招生学校不得抢拉生源。

3.测试与考核。

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以学生写实性评价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参考,进行相关科目及特长的测试、考核。可分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步骤实施,可根据不同项目,设不同步骤和分值。面试时可对学生在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诚信度及思想品德进行考察测试;笔试科目只与招生项目有关,不得组织多科目考试。

4.考核要求。

确立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计分要求和成绩统计公示方式,规范操作;即时打分环节提倡现场确认、即时公示,每环节得分均要有评委的签字确认,要保留相关原始材料备查;各环节工作须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取考核各部分成绩之和,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公示方式。

将拟录取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初中毕业学校、测试项目、各项目测试成绩等在招生学校公告栏及其网站同时公示。

6.汇总审核。

学校于4月16日前以刻盘形式,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初中毕业学校、自主招生考号、测试项目、原始成绩,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核准,在枣庄教育网进行相关公示无异议后,方具备拟录取有关学生的资格。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五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今年以身份证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特殊情况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使用学籍卡代替。

2.2019年全市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26日,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

(三)报名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生物、历史、地理、体育)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考务费。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六

市教育局根据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一般计划。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含播音主持,下同)、美术特长生。原则上各县市区和市直高中学校音体美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各地总招生计划的5%,并明确到各招生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招生无主次之分,各招生学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数。特长生的报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特长标志并参加2019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县市区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三在籍学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三在籍学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学籍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娄星区户籍所在学校不含娄底市直学校)。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七

1、今年我市高中继续实行“区域+志愿”录取办法。即:考生所划定的区域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考生考试地点在第一志愿学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全市前300名考生在录取时,可在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300名以后考生在录取时,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分数线,可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

2、被录取的考生名单7月8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局即按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临清一中不再递补,其他高中学校在本校第一和第二志愿落榜考生中递补。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通报该学校,缩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和特色班招生规模。

3、考生第二志愿由初中学校负责统计,高中报名时,一起报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4、为鼓励支持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52号)“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50分以内”要求,由高中学校申请,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批准二中、三中、实验高中三所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一个特色班,特色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占用本校招生计划。特色班招生办法和择录标准要在招生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特色班招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5、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镇(办):新华办事处、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镇(办):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高招生范围:

镇(办):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元镇、八岔路镇、青年办事处。

临清市外国语学校是我市新成立的一所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第二志愿考生,该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30人,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3800元。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八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xxx学校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

地点: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

“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

地点: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xxxx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

地点: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xxxx学习成果报道。

时间: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一)时间: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xxx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九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须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或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5分,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三)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加5分(须有县市区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凡申报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分别填写《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烈士子女优惠登记表》(附表1)、《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优惠登记表》(附表2)、《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优惠登记表》(附表3),在5月8日前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学校或者有关媒体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再按程序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审批。各县市区向市中招办提交的优惠加分申报材料包括:1、烈士子女优惠加分和获奖优惠加分考生优惠登记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户考生优惠登记表、父母双方及考生户口本复印件。优惠加分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8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十

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的纪律、有力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务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学校,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1、普通高中的招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更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处理。

2、未经聊城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擅自招生,不得擅立名目乱收费,不得以办“实验班”“特长班”为名乱招生。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属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4、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把必修地方课程的内容纳入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学科包含传统文化,思想品德学科包含安全教育和人生规划,地理学科包含环境教育。

5、市教育局设投诉电话(5161726、5161761),负责及时处理高中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十一

xx幼儿园南校区(红兰南路93号):小班120人。

xx幼儿园北校区(海新西路8号):小班200人。

二、招生范围、对象。

凡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户籍、住址在台城老城区、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幼儿均可报名。

三、招生时间、地点。

请家长陪同幼儿于20xx年7月10日上午8:00――11:00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两张两寸幼儿照片就近到市幼儿园相应园区报名。

四、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每生1600元/学期(录取后收费)。

五、录取程序。

幼儿报名时,家长可以为幼儿自主选择两个园区作为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注:南校区、东校区不可同时选)。录取新生时,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的幼儿数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时,则从“第一选择”该园区幼儿名单中采用电脑派号的方法产生该校区新生录取名单;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幼儿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则所差名额从“第二选择”该园区幼儿中电脑派号产生。

六、注意事项。

一经发现使用假户口本、冒用他人姓名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园区间幼儿不调整。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xx]29号)和《衡阳市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办学行为、整顿招生秩序的实施意见》(衡教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xx年衡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划定招生区域;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普职合理分流的原则;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招生中遇到的问题,基教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成科、计财科、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和普职分流5:5的比例,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意向于4月中旬前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经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并下发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代码与专业代码。

3.招生计划下达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应按“先审批,后实施”的程序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区域内计划和区域外计划。区域内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区域外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城区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分校下达到各县(市、区),建立城区职业院校生源基地。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一律在5月1日以后启动,不得提前。所有学校通过各类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6.认真做好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教育局职成科统一指导下进行,市教育局统一编制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各生源学校必须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5月20日前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初中毕业生手中,并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向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讲。

7.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

四、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8.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准确核对后,按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对信息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市中招办。

9.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于5月6日—15日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10.考生报名均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报名,系统中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未经批准均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予毕业和升学。

五、统一组织考试。

11.考点的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确定考点,报市教育局备案。

12.考场的编排。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信息集中、统一编排考场,随机编制考生的座位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发放考生准考证。

13.命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命题。

14.监考。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交叉、滚动监考,考点主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领导担任。

15.阅卷统分。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织教师统一网上阅卷、统分。

六、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16.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一批)、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普高二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三批)、国家示范性职高(职高一批)、区域内中职(职高二批)、县域外普通中职(职高三批)等六批次。

17.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18.有意向就读普通高中的市城区考生普高志愿填报时间统一为:第一轮志愿在6月20日上午8:15—8:25英语科考试前填报;第二轮普高征集志愿在7月29日到7月31日到市中招办现场填报补录志愿。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志愿填涂卡(见附件1)上相关信息后,在考场集中填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志愿卡填涂要求:普高一批填涂1所,普高二批填涂1所,普高三批填涂2所(含民办高中)。

19.有意向就读职高的考生可在考场填涂职业高中学校志愿。职高一批填涂1所、职高二批填涂1所、职高三批可填涂2所。

20.每一批次均设“服从分配”一栏,不填涂,则视为不服从分配。志愿填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七、认真做好考生录取工作。

21.统一考生的'录取工作。全市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分类别同步录取,依次为普高一批、普高二批、普高三批;职高一批、职高二批、职高三批。各县(市、区)在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应及时将控制线以下的生源数据移交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市直职业学校的录取手续,普高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80分,含新增体育20分,艺术6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中职招生以初中毕业证书、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作为录取依据。

23.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中考成绩出来后,应根据招生计划科学划定本区域内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按要求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严格执行线上录取。

24.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直升生招生制度。市城区的完全中学可在本校初中生中招录直升生,招录人数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直升生招收采取考生自愿、学校综合评价择优、校内公示、中招办审批的办法。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前进行,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

25.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将省示范高中学校公费计划的40%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高中公费分数线下降3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三年学籍无异动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计划适当向新课改初中合格校倾斜(在基本标准上提高1个百分点的比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学校不予分配此项招生计划。

26.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行政区域的招生计划。市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招收“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班”各50名,市一中的青化山分校、市八中的二七二分校招收“实验班”各100名,市田家炳中学招收“宏志班”50名,市五中招收“珍珠班”50名,市二中招收“恩萌”班50名,市七中招收“励志班”40名(招生对象均为成绩特别优秀的贫困家庭考生)。以上生源毕业后,参加高考的成绩,分别计算到录取学校和生源地。

27.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生招生计划。具体请见《20xx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附件2-5)。

28.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格。

29.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学校先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学校后办理录取手续的原则;凡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公办学校在进行补录的时候,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都不能补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生学校外挂学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接收寄读、借读学生。

八、优惠政策。

3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xx]3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降5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4)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5)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31.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填报《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及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1)至(5)项内容,第(5)优惠项目还需递交《独生子和双女家庭优惠加分审核表》(见附件7)到市、县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8)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32.各县市区教育局、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违反本规定,擅自违规招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4.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

35.我市过去的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36.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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