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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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一

继承人:张礼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子。

继承人:鄢礼杰,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子。

继承人:鄢庆玲,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三子。

继承人:鄢庆忠,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四子。

继承人:鄢礼新,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五子。

继承人:鄢淑珍,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女。

继承人:鄢秀珍,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女。

遗产人(被继承人):鄢源秉,继承人之父,于年月日逝世。遗产人(被继承人):张瑞英,继承人之母,于20xx年4月20日逝世。

现继承人本着友好协商、和睦共处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鄢源秉、张瑞英的遗产继承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1、遗产人鄢源秉、张瑞英留有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24号三利庴房屋及空地和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15号自建房屋及空地等遗产(具体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五个儿子长子张礼建、次子鄢礼杰、三子鄢庆玲、四子鄢庆忠、五子鄢礼新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2、长女鄢淑珍、次女鄢秀珍自愿放弃继承遗产权利。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同时作废。

4、以上条款七个子女均无异议。

5、本协议经继承人或继承人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协议人各执一份,留档一份。

协议人签字确认:长子:代理人:

次子:代理人:

三子:代理人:

四子:代理人:

五子:代理人:

长女:代理人:

次女:代理人:

协议日期:20xx年5月18日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二

吴小法,赵建容家庭共有财产如下:

1、肇村吕家8号房产;

2、肇村砖瓦厂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3、临安雄业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4、临安彩霞印花有限公司总资产三分之一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对以上家庭共有财产有50%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的作为吴小法的个人遗产按继承法规定,由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女儿吴颜、儿子吴彬都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原则上三人继承份额相同,经协商决定:女儿吴颜、儿子吴彬放弃继承,故吴小法遗产不予分割,以上所列4项财产均归赵建荣所有。吴小法生前个人债务由遗产继承人赵建荣偿还,但以吴小法个人遗留的财产为限承担,吴小法与赵建荣共同债务由赵建容偿还。

此协议一式五份,各继承人签字后生效,对吴小法个人遗产的处分以此协议为最终处理协议。

三方签字处:

见证人签字处: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三

甲方:杨波、杨梅(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班向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系继子女与继母关系,甲方的.父亲杨明生在世时与乙方班向兰同居生活数年时间,20xx年元月25日患病,经送兴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无效,于同月30日死亡,其死后留有遗产,与黄生良转让得位于复兴镇水利局一楼一套私有住房和存款205293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

一、杨明生与黄生良转让得的位于复兴镇水利局宿舍楼一楼一套私有住房归杨明生与前妻生育的长子杨波所有。

菊借得贰仟元,以及留给杨明生父母各壹万元作养老金,余下部份分班向兰得伍万元(其中包括杨林拿给杨明生到兴义医疗费捌仟元在内)。杨波和杨梅得柒万壹仟贰佰玖拾叁元。

三、杨明生生前还有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杨波享有和承担。

四、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给对方造成损失,由反悔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据。

甲方(签名盖印):

乙方(签名盖印):

20xx年2月29日。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四

兹有浙江省临安市肇村村民吴小法,于20xx年2月26日医治无效去世,因病期间无法清楚语言表达,未留下任何遗嘱。

吴小法,赵建容家庭共有财产如下:

1、肇村吕家8号房产;

2、肇村砖瓦厂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3、临安雄业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4、临安彩霞印花有限公司总资产三分之一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对以上家庭共有财产有50%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的作为吴小法的个人遗产按继承法规定,由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女儿吴颜、儿子吴彬都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原则上三人继承份额相同,经协商决定:女儿吴颜、儿子吴彬放弃继承,故吴小法遗产不予分割,以上所列4项财产均归赵建荣所有。吴小法生前个人债务由遗产继承人赵建荣偿还,但以吴小法个人遗留的财产为限承担,吴小法与赵建荣共同债务由赵建容偿还。

此协议一式五份,各继承人签字后生效,对吴小法个人遗产的处分以此协议为最终处理协议。

三方签字处:

见证人签字处:

20xx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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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五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六

兹有浙江省临安市肇村村民吴小法,于20________年2月26日医治无效去世,因病期间无法清楚语言表达,未留下任何遗嘱。

吴小法,赵建容家庭共有财产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对以上家庭共有财产有50%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的作为吴小法的`个人遗产按继承法规定,由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女儿吴颜、儿子吴彬都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原则上三人继承份额相同,经协商决定:女儿____________、儿子____________放弃继承,故________________遗产不予分割,以上所列4项财产均归____________所有。________________生前个人债务由遗产继承人____________偿还,但以____________个人遗留的财产为限承担,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共同债务由________________偿还。

此协议一式五份,各继承人签字后生效,对吴小法个人遗产的处分以此协议为最终处理协议。

三方签字处: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处: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七

甲方(遗赠人):xxx(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xxx(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xxx(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xxxx元,医疗补助费xxxx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xx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八

被继承人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因病不治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各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

2、各继承人在承诺遵守被继承人生前意思表示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并承诺有关本协议的内容不得反悔。

4、被继承人之妻承诺放弃对该房屋被继承人份额的继承权,并同意百年之后自己对该房屋的财产份额也由继承人继承。

5、被继承人之子承诺放弃对该房屋被继承人份额的继承权。

6、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继承人在世时由其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百年之后由继承人享有对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因该套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也由一并继受,与其他继承人无关。

7、被继承人的其他遗产或所负债务由各继承人另行协商,本协议书不予涉及。

8、本协议在市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三份,各继承人执一份。

10、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签约地点:

市区号签约时间: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九

继承人与系死者长子和次子。已于年月日死亡并留有房产一处(30mm座落在……),死者生前无遗嘱。另,继承人与之母已先于死者死亡且无遗嘱。而二继承人之爷奶、姥姥姥爷均先于他们死亡。现二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配协议如下:

一、将该30mm产权做为父母的共同遗产由二继承人共同继承,二继承人将该房屋作价后由向给付人民币...万元。

二、在给付现金后,该30mm产权将归属x名下,其各种手续的办理同意积极予以配合。

三、其它无争议。

签字: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十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方与乙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公证的原则,甲方将所属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产权明细的房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房屋。

甲方将下列房屋转让给乙方:

五幢楼房屋面积共计:11042.09㎡。

二、土地及四周围墙。

1、甲方将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证为庄国用(20xx)第0705号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6700.01㎡。土地约合40亩。

2、与土地相连的四周围墙、大门随同土地一起转让给乙方。

三、附属设施。

甲方将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的同时,其辖区内的地上附着物包括电力设施、供暖设施、供水设施等随同房屋、土地一并交付给乙方,其价款包含在转让总价款之内。

四、转让期限及价款。

1、转让总价款为贰仟万元。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生效时,甲方将房屋、土地等产权证及所需办理过户的全部手续交给乙方,同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贰仟万元。

五、责任保证。

1、甲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土地等设施过户手续,办理相关的过户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没有办理完过户,每月须向乙方按转让资金总额贰仟万元以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2、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资产保证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全额转让金,并按全额转让资金承担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由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遗产调解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以继承遗产吗?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第一种意见认为,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而生,具有人身属性,继承人之间无权对其进行处分。

且《继承法》只对遗赠抚养协议进行了规定,而对遗产继承协议未做明确具体的规定。

既然法律未作规定,继承人私自对其处分,则应认定为无效,本案应以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继承权虽基于血缘关系而生,具有人身属性,但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处分只是对物的处分行为,与人身权没有本质关系。

且遗产继承协议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进行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意思自治原则,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法律行为,继承人之间应予以遵守。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且协议内容对继承人张军都是有利的行为,未剥夺继承人张军的继承权,应认定为有效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继承协议的效力虽未作明确的规定,但从该条可以看出《继承法》是鼓励继承人之间自主协商确认财产的分割份额。

因此,在本案中,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继承协议应为有效行为,继承人之间应予以履行。

三、《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依据本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他人不得主张无效。

在本案中,继承人张军是未成年人,虽然几个继承人之间签订的遗产继承协议涉及到其应分割的财产,但继承协议内容对遗产的处分行为对其是有利的行为,也是为其获利的协议。

因此,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主张该协议无效。

一、遗产继承纠纷可以调解吗

继承纠纷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分别是:自行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和睦团结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巩固社会主义新型的家庭关系。

因此遗产纠纷是能够调解的。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怎样解决遗产继承纠纷?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2、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

(2)合法原则。

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遗产继承纠纷可以仲裁吗?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行政争议不能裁决。

2、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所以,遗产继承纠纷不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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