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通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2: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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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实施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协作和共同努力,共同思考和决策。多参加培训和学习班,提升自己的方案制定能力。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一

四好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四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四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四好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四好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四好家庭100户。

黄梅县四好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四好家庭创评工作通知、四好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四好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四好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四好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四好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四好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四好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四好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四好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四好家庭。县直四好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四好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四好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四好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四好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四好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四好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四好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四好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四好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四好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四好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四好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电子邮箱xxx@。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二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和北京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大兴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倡导和谐精神、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在我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基础上,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选出以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敬老孝亲等为特色的最美家庭。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通过寻找活动,扩大最美家庭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新区广大家庭和妇女的文明素质,为全面促进新区一体化建设,推动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此次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没有制定统一的“最美家庭”标准,也不设定群众参与的门槛,在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的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的家庭都可以参评。

1、我区将主要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展示壁报、张贴宣传画,发布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和程序。在“妇女之家”举办家庭道德文明故事会、文明家风交流会、家训家规评议会、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群众踊跃参与、互评互议。

2、在大兴区妇联网站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网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大兴电台、电视台、大兴手机报、大兴信息网等媒体,宣传、倡导、学习新区“最美家庭”典型。

3、各镇、街道妇联、区直妇委会通过接受本区域内妇女和家庭的踊跃自荐、相互推荐,层层择优推选。

在各镇、街道妇联、区直妇委会推优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采取投票的形式再选出大兴最美家庭,真正实现“谁是最美家庭,让群众说了算”的要求。

1、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各镇、街道妇联和区直妇委会,要充分准备,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评议、发动群众投票。按照全国妇联、北京市妇联领导要求,寻找活动要做到两个“必须”,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在“妇女之家”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张贴和播出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印制的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己教育、提升素质。

2、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活动的开展。定期汇总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活动在社区、村镇和家庭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大兴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使这项活动真正成为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独特作用的有效载体,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谐文明的生动实践。

3、扩大影响,弘扬美德。积极与新闻媒体联合,抓住重点、亮点和特色,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推荐优秀家庭。将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寻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海子角南里社区服务站(宇丰苑底商)。

电话:xx。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镇妇联要求,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围绕最美家庭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最美家庭”系列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村民创业增收致富的热情,提升广大村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新农村。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家庭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创业增收生活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家庭和睦心灵美、文明礼貌风尚美”的最美家庭。

凡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本次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10日)制定方案。根据本村实际,成立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制定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宣传发动。利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广播会及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村民了解本次活动安排、创建内容及目的意义。

第三阶段(4月1日―30日)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村民对照评选标准自主申报创建项目,以家庭单位为主。

第四阶段(5月1日―31日)村级评选。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村民小组推荐的农户进行审核评选,各项评选分值达90分以上为合格。

第五阶段(6月1日―30日)表彰宣传。

“夫妻关爱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勤俭持家家庭”: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坚持移风易俗,活跃家庭文化。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四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3.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x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五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家国情怀,展现小家大爱,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校妇委会、文明办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度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校妇委会、校文明办将联合评选20xx年度枣庄学院最美家庭6户,并择优推荐为省、市一级最美家庭候选家庭。

1、各党总支要组织推荐廉洁齐家、孝老爱亲、夫妻和谐、教子有方、勤俭持家、热心公益、绿色环保等代表性家庭,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从而评选出一批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的最美家庭。

2、家庭成员坚守各自岗位,守职尽责,舍小家为大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3、按照全国妇联印发的发《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妇厅字〔20xx〕17号)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和睦乐观。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在民族团结融合方面做到尊重差异、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相互亲近。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能够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到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倡扬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1、推荐申报。各党总支、分妇委会要在收到通知后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政审把关、公示。各党总支可推荐一个家庭作为候选家庭,并于4月25日前将附件一《20xx年度枣庄学院最美家庭推荐表》加盖党总支章后报送至妇委会办公室(综合楼191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发送至邮箱xxxx@。

2、审核评定。校妇委会、文明办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材料审查、事迹分析、综合研判等形式,全面了解候选对象真实情况后报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评名单。

1、注重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工家庭参与疫情防控、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贤思齐,在岗位上拼搏进取,在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作出新贡献。

2、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各级各单位推荐时要对候选家庭、集体、个人在政治、业绩、诚信等方面严格审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客观公正。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六

好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风尚,是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是立身做人的行为条件,是社会和谐的人文基础。家风正,民风才淳,社会才清,作风才正。好家风对培养人才、净化风气、汇聚正能量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期衡山精神,以“家风”带“乡风”,以“家风”促“作风”,以“家风”树“新风”,着力形成“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的良好氛围,营建修身自律、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切实推进平安店门建设、法治店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载体开展“文明好家风”家庭评选。评选条件参考以下两个“基本标准”和七个“好家风”标准。

1、基本标准(所有参选家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爱国爱乡。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思想觉悟较高、精神面貌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关心集体、坚持正义、主持公道。

2、“好家风”标准(参选的家庭可以是一项或几项表现突出)。

(1)“孝老爱亲”好家风。尊重长辈、关爱子女、兄弟团结、姐妹相亲、夫妻和睦、家庭温馨。

(2)“诚实守信”好家风。诚实待人、诚信处事、公道正派、讲究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3)“和谐邻里”好家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宽容相待、倡导新风、文明和谐。

(4)“助人为乐”好家风。热心公益、关心集体、扶贫帮困、乐善好施、待人热情、甘于奉献。

(5)“勤劳致富”好家风。热爱劳动、钻研业务、勤俭持业、守法经营、富而守仁、共同致富。

(6)“勤劳朴实”好家风。品行端正、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人实在、懂得感恩、积德行善。

(7)“爱护环境”好家风。讲卫生、讲文明、庭院整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8)“婆媳和谐”好家风。婆媳无矛盾,家庭内部和谐。

3、实行“一票否决”制。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好家风”家庭。

(1)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2)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

(3)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4)有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现象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6)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情形的。

“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分走访推荐、评比表彰、展示交流三个阶段,评选活动自20xx年1月启动到4月结束。

1、走访推荐阶段。

第一步(1月底前):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以及“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入户访家风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访家风、学家风、树家风,要在各村(社区)迅速掀起“什么是好家风”“良好家风如何形成”的大讨论及宣传教育。每个村(社区)要张贴一批浅显易懂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

第二步(2月底前):组织发动各村每户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优良家风,撰写家训家规、治家格言、家风故事等。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举荐“爱国、诚信、勤劳、孝敬、睦邻、感恩”的感人事迹,在每个村(社区)推送出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典型。

2、评比表彰阶段。

争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村、乡(镇)、县三级选树、分级实施、梯度推进、逐级表彰,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第一步(3月底前):各村(社区)对照“好家风”家庭评选内容,通过开展民主推荐,经村(社区)党支部审核,在各村群众代表大会或党员组长会上讲述家训家规及家风故事(党员带头),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等途径,选树一批“好家风”家庭,每200人评选1户“好家风”家庭。

第二步(4月底前):各村(社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社区)对产生的“好家风”家庭,结合新农村建设、平安村(社区)创建等相关活动予以表彰。镇党委在各村(社区)的评选推荐基础上,组织评选乡镇级“好家风”家庭,并推荐参加县级评选。

3、展示交流阶段。

在“访”、“评”的同时,由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将各村评选出的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在全镇、村(社区)宣传橱窗、文化广播站进行展示,通过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组织群众议一议家训、说一说家风,通过晒家庭好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美好梦想等形式,使“好家风”得以传承和弘扬。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是我镇综治委深入推进平安店门建设与法治店门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班负责评选活动全过程,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在全镇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文明好家风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成立全镇“文明家风”评选活动协调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杨伟武任组长,镇长李伟奇、党委副书记罗文和、周小东(常务),人大主席王金黄、政协主席刘轲,纪委书记李科、党委委员王琳、刘力、人大副主席覃海燕、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民政办、农技站、文化站、各村(社区)综治办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治办,由胡双兼任办公室主任。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要从具体工作抓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讲求实效,要把“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与文明村镇创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以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文明好家风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广大干部群众的心里。

3、大力弘扬、全面推进。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活动推进的相关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进我镇平安店门建设、法治店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周周五下班前,各村(社区)务必将每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镇综治办办公室。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七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八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调整创建标准,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梳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失简办;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崇尚绿色生活、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一)加大宣传力度。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为创建主题,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重点宣传“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激励更多家庭投身“五好文明家庭”的创评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

坚持与时俱进,在传统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要围绕民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目标,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纳入其中;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守法人家、清洁人家、致富人家”的评选表彰;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力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使创建活动贴近群众,贴近家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要拓展活动形式,扩大评比范围,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及好婆婆、好妯娌、好家长、好夫妻等先进家庭角色的评选,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三)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文明育人。深入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坚持道德教民。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坚持科技富民。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强化创业意识和科技勤劳致富意识。

坚持制度管民。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一法律制度管理,以村规民约治村,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强化自身修养,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坚持实事利民。以办实事凝聚民心,以热情服务温暖百姓。积极实施民心工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人际关系宽松和谐。

坚持文体乐民。加强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教育,积极组织群众参加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文体体育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生活品味。

(四)严格管理机制。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以家庭为基础,实行自我评估,群众评议,基层审核,张榜公示等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年终将对各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确保全镇“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发放倡议书、办专刊、墙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10月—20xx年11月):以村为单位向本辖区家庭广泛发放申报表,公布评议标准,首先由每个家庭对照五好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向所在村进行申报,经村委会初审后报乡镇,由镇妇联审核汇总后报县妇联。

3、考核公示(20xx年11月—20xx年12月):由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并通过中宁电视台进行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3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九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社区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汇总篇十

弘扬好家风,助力好社风。

20xx年3月—5月期间,集中开展寻找和评选活动,并贯之全年、深入推进。

(一)“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坚持零门槛,不设定具体标准,凡我街道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子女成才、勤俭持家、脱贫致富、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等方面群众认可、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五好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好婆婆”:治家有方,婆媳关系好;爱护晚辈,教育子女好;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好;为人正派,个人威望好;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好。

(四)“好媳妇”:孝敬长辈,赡养老人好;互敬互爱,夫妻关系好;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好;亲友和睦,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道德观念好;关心社会,热心公益好。

(五)“最美巾帼志愿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

20x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正式启动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推荐报名阶段(3月至4月中旬)。

活动启动后,即可接受推荐报名。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他荐或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1、他荐或自荐:街道各村(社区)“妇女之家”都要设立报名点,接受群众就近推荐或者自荐。

2、组织推荐:在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层层遴选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认真做好评选、审核、公示工作,请各村(社区)择优选择“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于4月25日前报街道妇联。

(三)评选公示阶段(4月底至5月初)。

由街道妇联、区妇联在充分讨论、认真比选的基础上,对被推荐家庭事迹进行审核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宣传阶段(五月初)。

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在5月份母亲节期间,表彰街道3户“最美家庭”、3户“五好文明家庭”、3名“好婆婆”、3名“好媳妇”和6户“最美巾帼志愿者”代表,并通过多种途径在全街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一)注重弘扬家风家训,诠释家庭美德。各村(社区)要通过“晒家风亮家训”评比、“好家风好家训”故事宣讲、编印发放家庭故事集等多种形式,挖掘、展现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要积极利用微信、网站等平台,发动群众自荐、推荐身边的好家风、家训,激发群众树家风、传家训的热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传承家庭美德。

(二)注重展示家庭文化,增强广泛互动。借力媒体,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家庭才艺展示比赛,通过“我说我家、我唱我家、我演我家、我画我家”等形式,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展示家庭才艺文化、秀出美好家庭生活。同时发动巾帼志愿者开展送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家庭活动,加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倡导全民健身,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养成健康向上、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注重践行家庭文明,助力文明创建。以家庭为着力点,发挥妇女的独特优势,开展“凝聚巾帼力量共创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和“平安家庭”“廉洁家庭”“低碳家庭”等各类特色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言行更文明、让家风更美好、让社区更和乐、让城市更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可选取本村(社区)“妇女之家”,作为活动开展的“先行地”、“领头羊”,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将活动向机关、企业、部队延伸,进一步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

(二)各村(社区)在寻找和评选过程中,要注重挖掘“最美爸妈”、“最美儿女”等“最美家庭成员”典型,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相关典型择优报送区妇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村(社区)报送候选家庭时,要填报分类推荐表和花名册(均需加盖公章)、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材料应包含家风家训、家庭简介、家庭故事等内容,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按时间要求报街道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活动期间,要及时向街道妇联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富有创意的做法,可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上报视频、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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