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实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8: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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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我们可以通过总结与他人的交往方式来改善人际关系。注重总结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具体的建议和措施。大家对总结的写作可以参考下面的一些范文,看看如何把握重点。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一、xx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

二、xx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已被评估完毕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民事判决,并由贵院于20xx年5月16日下发(20xx)大民合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上述款项,若逾期给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xx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该两个被申请人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申请人)。

现(20xx)大民合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依法查封了第一被申请人位于村,土地证号为24号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已依法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对评估完毕财产进行拍卖。

此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二

要求对被申请人的房产再次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按贵院判决确定的数额和申请人的损失,划归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二o××年十一月十五日审理完结,并作出了(2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了法律效力。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程序中,贵院曾于20××年7月27日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了一次公开拍卖,未果。为此,申请人要求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财产、请求数额与上次申请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3条、232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对被执行的房产现次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归申请人所有,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年九月十八日。

文档为doc格式。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三

申请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一、大连adf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二、大连ccc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已被评估完毕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民事判决,并由贵院于20xx年5月16日下发(20xx)大民合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44xxx元及利息,上述款项,若逾期给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

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88,xxx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该两个被申请人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申请人)。

现(20xx)大民合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依法查封了第一被申请人位于村,土地证号为xxx号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已依法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对评估完毕财产进行拍卖。

此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四

住所:

被执行人:姓名,基本情况。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产权证号)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20xx年7月24日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五

申请人a,女,生于1984年10月21日,汉族,无业,住济南市历城区****107号*****1100室,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b,女,生于1968年*月19日,汉族,章丘市****职员,住章丘市***************,身份证号:***************。

1、依法评估、拍卖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章丘市***********房产,房产证号:城*******。

2、因评估、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a与被申请人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依法作出(20xx)历下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迟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曾申请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章丘市**********房产一套。执行立案后,被申请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另:判决书第四条判决申请人a作为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房产证号:城*******,房屋坐落于*********;房屋他项权证号:章房他证城字第********号)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变价款优先受偿。

为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特依法申请贵院对被所有的。

位于章丘市***********房产予以评估、拍卖。

望贵院依法准许!

此致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六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评估、拍卖已经被××《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的压铸机和加热炉,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xxx定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七

法定代表人:××电话:××。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请求对被申请人××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评估、拍卖已经被××《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的压铸机和加热炉,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定区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八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

一、_____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二、_____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已被评估完毕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民事判决,并由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_____大民合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_____元及利息,上述款项,若逾期给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_____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该两个被申请人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申请人)。

现_____大民合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依法查封了第一被申请人位于村,土地证号为24号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已依法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对评估完毕财产进行拍卖。

此致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九

申请事项:要求对被申请人的房产再次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按贵院判决确定的数额和申请人的损失,划归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一案,贵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审理完结,并作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了法律效力。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程序中,贵院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了一次公开拍卖,未果。为此,申请人要求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财产、请求数额与上次申请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3条、232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对被执行的房产现次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归申请人所有,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拍卖吊车申请书汇总篇十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地址: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九八。

后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衡经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服装厂应偿还贷款本金二十五万元,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止的利息四万二千零四十六元六角,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年付清,衡山县轻工业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已于20__年4月14日通过合法转让取得该笔债权,经调查得知现衡山县轻工业局有可供执行财产即为其享有所有权的位于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第一层门面两间。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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