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 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范文(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04: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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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一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二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后,受托人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三、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四、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五、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八、信托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九、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十、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十一、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十二、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十三、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五、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3)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六、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

十七、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4.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5.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___________‰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1.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________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________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以上所涉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赔偿的各项费用。

十九、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以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信托不终止,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发生,本信托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3)信托被解除;

(4)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并报经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同意。

二十、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按本合同记录为准,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二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________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________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________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二、特别约定事项

二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信托合同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正式划至受托人指定信托账户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无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民法典》、《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工商合42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度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签订本合同。

一、评价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抽查、分析和科学评估,出具公正、客观、全面、完整反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报告。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宜1.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资料致使评估无法正常进行,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估结果的失真,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甲方现场考核、抽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内容的过程中,甲方应安排合同管理及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1.乙方对甲方的评价结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价结果以及评估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报送的评估资料后对甲方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如甲方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在收到评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乙方给予复评。

四、价款支付方式1.本项合同信用评价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以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评估费。

2.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结算。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四

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国际公寓)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公司。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五

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让金融有力支持我镇乡村经济快速发展,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争取利用x-x年的时间,实现全镇“信用村、信用户”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为载体,优化信用环境,着力营造重信用、守信用、讲信用的良好氛围,在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借助x农商银行力量,对符合信用村、信用户要求的村委、农户进行整村授信,为我镇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成熟一户发展一户,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年底前完成x个行政村的整村授信工作,争取利用x-x年的时间,实现全镇“信用村、信用户”全覆盖。

三、评定对象。镇域内符合评定条件的行政村和农户。

四、评定条件。

      (一)“信用村”评定条件。x、村内在x农商银行贷款户中“信用户”在x%以上;x、村内在x农商银行总体不良贷款占比在x%以下,村级经济组织贷款近两年无不良欠贷欠息记录,无不良纠纷纪录;x、创建宣传富有成效,辖区内村民基本了解信用村创建的目的和意义,掌握信用村创建条件和政策,信用意识较强;x、村委会能积极支持和配合x农商银行开展整村授信相关工作,并积极创建信用联络站和“授信小组”;x、村委会班子团结、工作能力较强,能为村民办实事,群众中威信较高。

(二)“信用户”评定条件。x、居住在x镇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x、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x、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x、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在x农商银行有一定数额存款,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收入。

五、评定标准。按照“整村授信,逐村核贷”的顺序,对辖区内农户和行政村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考量评分。

     (一)信用村评定标准。在“信用户”评定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对该行政村资信状况、资信等级、村级班子建设、村级财务状况、与x农商银行协作关系等方面进行百分制测算,得分在x分及以上的即视为信用村。

      (二)“信用户”评定标准。依据信用评定指标和得分情况确定信用等级,评分x分(含)以上的农户为“信用户”,x分以下、列入黑名单或目前尚有逾期贷款的农户为“差户”。

六、评定流程。

      (一)“信用村”评定流程。x、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行政村村委会向“信用村”初评小组提出书面申请。x、初审:“信用村”初评小组收到申报后,对照信用村评定条件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测评。经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在征求镇政府意见后,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x农商银行。x、终审:x农商银行受理信用村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复审和综合评定。对经评定满足条件的,确定为“信用村”,公示授牌。

(二)“信用户”评定流程。x、现场调查:“信用户”评定小组根据村民拟用信实际情况,填写《x农商银行x支行关于**村委信用户信息访谈登记表》,按照表格内容对照《x农商银行信用户评定考核表》进行逐项打分初评分值,并在“评定得分”栏内汇总分值及在“调查人签字”栏内签字。x、等级初评: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召开由“信用户”评定小组成员参加的信用等级评定会议。由x农商银行按评定内容、分值标准逐项进行介

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六

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授信人:银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授信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过甲方“一网通”中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助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限额。

第2条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______年, 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间内通过网上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3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3.1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笔通过网上申请使用。乙方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办理支取贷款以及通过网上归还贷款的有效签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关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权利和根据借款金额填制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的权利。

3.2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的实际发生和归还以甲方在“企业银行”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或甲方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据、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为准。甲方的业务记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业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且放弃任何异议。

3.3每笔网上自助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且网上不办理展期。贷款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第4条 贷款利率

授信额度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上浮____________ 执行

第5条贷款用途

此授信额度内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6条 担保条款

6.1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该公司须向甲方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或

6.2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财产作抵(质)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7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7.1.1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7.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7.1.3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1 应当如实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7.2.2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7.2.3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2.4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2.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2.5.1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7.2.5.2 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贷款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7.2.5.3 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7.2.5.4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7.2.5.5 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运作的;

7.2.5.6 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经营的;

7.2.5.7 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7.2.5.8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2.6 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8.1.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8.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8.1.4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1.5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6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8.1.7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7.2.5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8.2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8.2.1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8.2.2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9条 乙方特别保证如下事项:

9.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9.3 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保证人、抵押(出质)人、抵押(质)物的文件、资料、凭证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9.4 在签订本合同时没有发生对乙方或乙方主要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并预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也不会发生此种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9.5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按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年检手续;

9.6 保持或提高现有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放弃任何已到期债权,也不以无偿或其他不合适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9.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第10条其它费用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数负担,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其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数,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明。

第11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11.1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1.1 违反本协议第7.2.1条规定义务,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2 违反本合同第7.2.2条规定义务,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3 违反本合同第7.2.3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4 违反本合同第7.2.4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11.1.5 违反本合同第7.2.5条规定义务,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时,不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后,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认为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11.1.6 违反本合同第7.2.6条规定义务,在甲方要求乙方对对账单签署回执时不予配合的;

11.1.7 违反本协议第9.1、9.2、9.4条,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违背第9.3、 9.5、9.6、9.7条,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纠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8 发生其它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11.2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要求保证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保证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2.1 发生类似于本合同第7.2.5条所述的情况之一的;

11.2.2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或未获得有权机关的授权;

11.2.3 未按时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11.2.4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11.3 抵押人(或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造成抵押(或质押)不成立或抵押物(或质物)不足值,要求抵押人(或出质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抵押人(或出质人)和乙方不配合的:

11.3.1 对抵押物(或质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权属存在争议;

11.3.2 抵押物(或质物)发生已出租、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况,及/或乙方隐瞒已发生的此种情况;

11.3.3 抵押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其虽经甲方书面同意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不按甲方要求用于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11.3.4 抵押人对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维护和维修,致抵押物价值明显贬损;或抵押人的行为直接危及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或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按甲方的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的。

11.4 一旦发生第11.1、11.2、11.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4.1 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

11.4.2 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4.3 直接扣收乙方结算账户和/或其他账户上的存款,以清偿乙方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11.4.4 依据本合同第14条进行追索。

第12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第13条其他

13.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内甲方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13.2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时,乙方仍应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并可立即向乙方追讨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一切债务。

13.3 甲方及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乙方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13.4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

第14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14.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三者择一):

( )14.2.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14.2.2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4.2.3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到期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15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自动失效。

第16条为方便甲方操作,本协议有关内容归集如下

乙方名称

企业银行编号

账号

开户银行

第17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下由银行会计人员填写:

账户行确认

经办: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电子汇兑系统人员: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

经办: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如何写资信授信延期申请书简短七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 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 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 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 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帐号: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信托费用

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 受托人报酬;

(2) 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 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 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 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 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 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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