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 设备授权委托书范文(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04: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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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一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人:(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权人)贷款事宜,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署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请中应向乙方如实、完整地说明其个人有关信息以及借款资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将按其申请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4 甲方应就其个人所有的和其与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权处置的全部资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以及甲方所承担的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以及银行账户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和存款余额等),向乙方作出详细充分的说明,并提交全部文件、凭证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证上述情况说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欺诈或误导。

1.5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不存在对乙方订立或履行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诉讼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或其他争议。

1.6 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事先经过乙方正式明确的书面同意,甲方不会就其任何资产或权益进行转让、转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设定担保、设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处置。

1.7 对于任何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权益的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生违约行为等,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即时通知乙方。

1.8 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 ,(币种) ,金额(大写)元。具体内容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期限以主合同为准。

乙方为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本合同订立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和内容应以乙方的最后确认为准,并另行订立相应的反担保合同、条款。

6.1 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纳担保费、评审费,担保年费率为主债权金额的 %,金额为 人民币;评审费率为担保额的 %/年,金额为 人民币。评审费一经收取即不予以退还,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主合同项下融资或贷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债务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均不予退还。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每日按延迟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赔偿损失。

6.3 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6.4 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6.5 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进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偿权实现的资产转移。

6.6 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个人资产、个人信息等的变动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7 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消、被起诉或仲裁、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6.9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6.9.1 包括但不仅限于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6.9.2 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诉讼等;

6.9.3 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9.4 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被处理(如转让、赠与等);

6.9.5 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6.10 甲方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6.11 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

7.1 有权了解甲方的个人信息、财产变化等情况,在本合同终止前,甲方须将变更情况提前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

7.2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权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有权自主选择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支付;

7.2.2 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偿。

7.3 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担保费以外,按被担保金额每日万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担保费。

7.4 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除收取逾期保费以外,还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偿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7.6.1 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7.6.2 甲方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7.6.3 当甲方死亡、失踪或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时(甲方的财产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除外);

7.6.4 改变资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6.6 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个人财务状况恶化,生活发生严重困难;

7.6.8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

7.6.11 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1 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或者无效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甲方所支付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担保费则根据具体的担保时间、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和为履行相关责任产生的费用进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不足部分,由甲方进行补充。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事项的(包括承诺性事项),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1 本合同经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支付担保保费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1.1 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债权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押登记等手续;

11.1.2 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1 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还款后,乙方有权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债权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

13.2 自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主合同债权人处开立的账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二

委托方:

受托方:

身份证:

传 真:

电 话:

地 址: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约定以人民币 元整,小写(¥: )的价格完成此项委托合同。

二、代办事项:委托方 委托 深圳市越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 深圳《招工、调工、接收、调干、积分》入户事项。

三、代办事项要求,委托方须协助受托方办理该事项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办理相关体检、计划生育、打印个人信用以及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料。

四、支付方式:①、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

②、受托方在办理出深圳市人力资源网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状态为已预审待受理)时天内,受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第二笔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 余款于入户通知书下达时 天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五、双方负责:

①、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不配合受托方工作照成未能办理成功,则有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若受托方未能成功办理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受托方全额退款,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

③、若受托方成功办理好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委托方须按合同签定方式将余额交付到受托方,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酬金,则按该酬金的百分之一作为每日违约金。 ④、如委托方在受托方为其办理深户的过程中主观上反悔不办,则视为违约,定金不退且要追加双倍的违约金。

公司统一财务收款账号:户名: 账号:(在公司刷卡和现金的客户除外)

征信(¥100)、体检(¥230)、验证学历(¥150)等所有产生的费用一律有客户自己承担。

六、备注(前述各条约定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委托方(签字):

受办方(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三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 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 公司

依据国家《合同法》及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办公楼装修改造 工程材料及施工试验委托乙方完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地点: 路5号

建筑面积:8526 m2 结构类型: /

楼层数: 6 层(地上: 6 层;地下: / 层 )

√常规试验 □√见证试验 试验范围: □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乙方上门取样 取样方式: □甲方送样 □

备注:取样方式需双方同意后确定。

二、委托试验范围

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检测试验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10月19日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不包括室内环境检测)。

三、甲方义务和权力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委托试验工程概况,并制定合理的工程试验计划。

2.为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和连贯,该工程全部试验应优先委托乙方,对乙方不能完成之试验可委托乙方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检测机构,也可由甲方自行委托。

3.甲方须指定有资质人员按国家、行业和地区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方法取样,并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4.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试验周期表》中各项试验的试验周期,提前安排试验委托,以保证试验报告及时签发和工程施工按期进行。凡因甲方漏取试样或未即时委托,发生不符合交工验收要求或造成质量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甲方送检试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并均需委托登记,委托单填写应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工整,特殊试验项目或非必试项目应注明。防水材料、外加剂及其他特殊材料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材质证明,回填土需提供平面取样图。领取报告时须凭试验卡,并予以登记。

6.办理有见证试验,应先办妥备案书,并交乙方存留一份上机登记备案。见证送样时,需交验有效见证记录,乙方予以盖章登记。

7.甲方应留置快捷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乙方信息反馈,若遇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有权对乙方针对于本工程所进行的试验工作进行监督,对试验技术管理有建议权。

9.甲方对试验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10.乙方对试验报告份数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11.甲方宜在工地建立标准养护室,如有需要,乙方可协助建立,费用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

12.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386-20xx《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中“施工现场试验管理”的要求,应遵循以下要求:

⑴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工程检验计划。监理(建设)单位应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⑵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试验站,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建立健全现场试验管理制度。

⑶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试验站的业务范围包括:

①简易土工试验;

② 砂浆、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及养护;

③各种原材料和施工过程中要求试验项目的取样及制样;

④确定施工过程所需工艺参数的试验,如钢筋班前焊试验等。

⑷ 现场试验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⑸ 现场试验站应设有工作间和标准养护室,其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规定。

⑹ 现场试验站应配备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检定)。

⑺ 施工项目部试验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试验员下达各类试验取样通知单。

⑻ 施工现场的取样、制样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建立试样(件)委托台帐。现场试验员对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⑼ 混凝土、砂浆试件应注明成型日期、强度等级、试件编号和养护条件等信息。同一取样批所留置的不同用途的试件可以编号相同,但应按表1 所规定的后缀字符予以区别。

表1 试件类型与后缀字符对照表

⑽ 施工现场抽取或制作的试件应有唯一性标识,内容应包括试件(样)编号、材料的规格、型号、制样或成型日期等内容,但不应注明施工单位和工程名称。试件编号应按单位工程分类顺序排号,不得空号和重号。

⑾ 依据标准需重新取样复试时,复试样品的试件编号应与初试时相同,但应后缀“复试”加以区别。初试与复试报告均应进入工程档案。

⑿ 施工过程中出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件)委托台帐中注明处理意见,不得删除台帐中的相应内容。试样(件)委托台帐应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⒀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试验设备、环境设施进行检查,对试验员进行考核。

⒁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试验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

⒂ 现场试验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5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dbj01-7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确定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资料不进入工程档案。

四、乙方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了解甲方工程概况,配合甲方合理安排工程试验工作。

2.乙方对甲方试验委托应提供义务咨询、查询及指导。

3.乙方应对甲方试验委托单与试样核对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试样及委托单有权拒收。

4.乙方应确保对甲方委托试验项目执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区或企业标准,保障结果准确,。

5.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尽快安排试验,在《试验周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6.乙方出具的试验报告一式五份,乙方存档一份,其余四份提供给甲方。

7.乙方应将不合格试验结果(除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或砂浆试块龄期不足28d外)及时联系甲方办理,直至试验结果合格。

8.乙方应保证试验公正、准确、及时。

9.乙方仅对甲方委托的来样负责。

10.乙方负责到甲方现场拉取试验样品。

五、付款方式

1.试验费计算方式:

在委托试验范围内的试验项目,试验费为 万元( 元整)

2.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工程完工时,如尚有欠款未结清,应在取走最后报告单时结清所欠费用。

六、其他

1.本合同遇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补充合同文件与原合同文件共同生效。

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结束,并付清试验费用,乙方交清试验报告,本协议自行终止失效。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5.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

传 真: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四

保 证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委托乙方与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保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1条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其种类为委托贷款,本金数额为(大写)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章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2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上述约定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则上述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变更。

第三章 保证方式

第3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章

保证范围

第4条 甲方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章 保证期间

第5条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证为独立保证,如有第三人亦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担保,甲方仍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4 若主合同债务人如期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6.5 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变更而免除连带保证责任;若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变动,则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自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6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资信情况的说明、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真实有效。

6.7 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6.8 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条项下的权利所取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复利;

(5)罚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6.9 若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有权:

(1)直接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2)对合法占有和管理的甲方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以用于清偿债权;

(3)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甲方继续追偿。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发生经营机制变化、注册资本变化、股权变动等情况,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再为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7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8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第9条 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10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附则

第11条 在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采用电报、传真方式的,一经发出即为已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在投邮三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第12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3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托人、主债务人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15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均应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6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在成都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五

委托人:_____(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六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 银泰水岸枫庭 配电工程的顺利施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本工程所需的设备,特签订此协议:

1、采购设备品种、数量:前期采购以本工程的预算书中的材料清单为准。

2、物资供应时间:根据施工需要提前一天到货(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3、物资供应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物资采购方式:

由乙方直接提供;□由乙方负责组织,甲、乙双方共同询价;□由甲方提供供应商名单,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进行商务谈判。

5、物资质量: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在一年之内出现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6、设备价格:

乙方直接采购的,按乙方采购价加5.06%;询价或商务谈判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采购价加5.06%。

注:由乙方直接生产的低压成套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不加5.06%。

7、物资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按照预算书中的设备价格总额需支付乙方30%物资款;询价或商务谈判结束日起二天内,甲方应按询价或商务谈判后确定的设备价格总额需再支付乙方50%物资款;所有本工程所需设备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并安装完毕后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本工程所需设备款余额。

8、物资款发票开具方式:设备类物资款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其它物资款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

9、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价格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依据。

10、乙方在确定收到甲方物资款后再进行下一步的采购流程。

11、以上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申请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提供工程设备协议书(精)七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

2、加工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_____之内。

、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整,此价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货款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开票交税额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总额货款,交货当日起xx20xx年xx月xx日

加工方(乙方):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及行号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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