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21: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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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对一些事物进行总结。如何写一篇精彩的文章?这是许多人心中的问题。推荐几篇经典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灵感。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一

一、请求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石嘴山市定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民事裁定书。

二、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

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原告邵全孝名下,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民诉法》有关规定,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作出(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撤销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民事裁定。

此致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邵全孝

20xx年9月22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诉讼保全异议。

申请书。

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申请人因张某、唐某诉张继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贵院作出查封位于大连某区湾66栋4-2-2号楼房的裁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西民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解除对位于大连某区66栋4-2-2号楼房的查封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日,张某某与曲某签订。

委托书。

张某某全权委托曲某办理位于大连某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的出售事宜。该委托行为经大连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同日张某某与申请人朱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以507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朱财乐曲某作为张某某的代理人在契约上签字。

订立合同后,申请人乐分别于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14日各支付房款20xx0元(定金)和20xx00元。20xx年2月17日接受房屋并入住,曲某与申请人签署了房屋交接书。由于该楼房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尚欠287600贷款未还清,20xx年2月22日,申请人与曲某一同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由申请人偿还了其所欠银行的剩余贷款287600元,曲某在《注销房地产抵押申请书》上签字。至20xx年2月22日下午2时,申请人已经全额支付案涉房屋价款507600元。

同日(20xx年2月22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作出(20xx)西民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就该案件原告张某和唐某某与张某某。

借款合同。

纠纷案件对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当日下午四点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房产局办理了该房屋的查封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本案中申请人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经过合法交接实际占有了案涉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人对此无任何过错。因此西岗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违反了最高院的规定,是错误的。

西岗法院的查封行为虽然发生在案件的审理阶段,但是仍然适用《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因为审判庭承办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就是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该《规定》中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做了分工。由此可以看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工作应遵循该规定。

综上所述,西岗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行为属于执行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第三人依法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行为。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的异议进行处理。

申请人。

20xx年2月29日。

申请人:南宁市丰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法定代表人张筱雨。

申请人因范仲诉胡阳阳、刘继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贵院作出查封申请人所有的小轿车的裁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中民一初字第15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一台小轿车(车牌号:桂a999999)的查封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7日,申请人与刘继承签订了二手汽车。

买卖合同。

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刘继承在付清全部货款前该小轿车(车牌号:桂a999999)的所有权属申请人所有刘继承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到目前为止刘继承尚未付清申请人全部货款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小轿车的所有权仍属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依据上述规定贵院保全的是案外人的合法财产属保全不当。故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望贵院批准!

此致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陈ll。

申请人因广州集贤庄xsj城市花园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市wj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xsj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事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法院撤销(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4283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广州市wj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20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决定。

事实与理由:

因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法院冻结的,广州市稳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20万元银行存款的所有权归申请人。法院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保全不当。故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望法院批准!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4月11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三

异议人: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电话:被异议人1:(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电话:被异议人2:(保全裁定的申请人)。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电话:异议请求:

对依据__________(裁定案号)作出查封有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其中_____个型号为____轴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4月14日,异议人与第一被异议人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第一被异议人加工________规格轴承,数量_____个,交货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料由异议人提供。20____年4月15日异议人如约将原料_____________送至第一异议人处。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被异议人以_____________理由申请贵院对第一被异议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____年____月____日贵院作出_________号裁定书,查封第一被异议人财产,包括第一被异议人占有的异议人所有的_____个轴承。

为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贵院依法解除对异议人财产的查封。

此致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四

一、请求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石嘴山市定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民事裁定书。

二、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____)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

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原告__名下,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民诉法》有关规定,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于20____年8月20日作出(20____)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撤销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民事裁定。

此致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五

住所地: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元。

事实理由:

20____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____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__地产公司和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__元。

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元。

此致

银川市____人民法院。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六

20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xxxx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

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xxxx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

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二o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七

住所地: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20____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______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____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______地产公司和______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

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____________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

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此致

银川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配异议诉讼申请书篇八

请求事项:

一、请求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石嘴山市定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民事裁定书。

二、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原告邵全孝名下,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民诉法》有关规定,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作出(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撤销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民事裁定。

此致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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