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通用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21:02:11 |
  • ZTFB |
  • 11页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找到改进的方向。善于运用修辞和技巧,如排比、比喻、应用句型等,以增加文章的表现力和吸引力。最后,希望大家在情感表达中能够真实、自然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与他人建立更深入的沟通。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一

商业计划书,英文名称为businessplan,是企业或项目单位为了达到招商融资和其它发展目标之目的,在经过对项目调研、分析以及搜集整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格式和内容的具体要求,向读者全面展示企业/项目目前状况及未来发展潜力的书面材料;商业计划书是包括项目筹融资、战略规划等经营活动的蓝图与指南,也是企业的行动纲领和执行方案。

毫无疑问,商业计划书首先是给项目单位/企业自己使用的,其次才是目标。

投资商、贷款方、赞助方及其他相关方。但在实践中,目标出资方往往是商业计划书首要读者,从某种程度上讲,商业计划书已成为招商引资的敲门砖。

投资商最关心什么?

2、投资项目/未来企业的产成品或服务是否存在有效需求?如何向投资商证明目标市场需要你的产品或服务?这种需求的规模是否足够大?需求持续时间是否足够长?目前及潜在的竞争对手处于什么状态?他们的优势和劣势?你需要将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及调查程序说明展示给投资商。

需要将行业数据来源及分析方法展示给投资商。

4、如何向投资方证明新注入的投资将会增加未来企业的价值?你需要将强有力的营销计划、组织及管理团队计划展示给投资商。

对于正在寻求资金的企业来说,商业计划书就是吸引外来投资过程中的第一项工作:

2、让投资商、出借人或合资伙伴相信的确存在一个可行的商业机会,让他们知道企业已意识到这种机会并会加以利用。

可。

商业计划书的制作机构具备以下资源的机构都可以制作商业计划书:

1、具有市场调查的渠道和能力。

2、占有细分行业最近5年以上行业基础数据。

3、具备项目投资数据分析能力。

注:

1、商业计划书中要明确包括特定的日期以及特定人员负责特定的项目及预算;

2、若是吸收风险投资则要确定投资退出策略。

国内外任何投资机构在进行投资前,都会对项目商业计划书进行严格的审查评估,因此,商业计划书的内容与格式是否能够顺利通过评估,是获得投资的关键所在。

项目投资评估标准。

1、适当的发展阶段。

2、强大的管理团队。

3、良好的市场机会。

项目投资评估内容。

1、评估市场机会。

2、评估业务模型。

3、评估管理团队。

4、评估竞争状况。

5、评估产品/价值定位。

6、评估财务状况。

项目投资评估流程。

1、评估发展阶段:种子期、成长期、推广期、成熟期。

2、评估市场机会:清晰界定目标市场和有吸引力的预期市场规模、竞争对手的市场规模。

4、评估管理团队:关键职位中已经有有经验的人担任、管理团队的最终组建。

商务部研究院资源优势。

5、“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投资项目数。

目投资数据分析中缺乏科学手段的空白。

6、商务部研究院建立有庞大的国际行业细分领域大中型投资商及国际风险投资商信息数据库,向我们的客户提供目标投资商完备信息,以便用户将商业计划书投送到合适的目标投资商手中。

“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投资项目数据分析中心”简介。

中心合作,投资项目提供服务:

2.地区投资环境调查报告。

3.多语种专业翻译。

4.提供由商务部研究院出具的可行性评估论证报告书。

5.依据专业投资机构的特殊需要设计安装个性化投资项目数据分析系统软件。

动态变化;

5.“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投资项目数据分析中心”根据国家关于规范长期投资项目数据分析方法、与国际接轨的总体精神,并结合中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实际需要,开发出适合绝大多数企业需要的项目投资数据分析和决策模型、以及拥有实际应用效果的“项目投资决策数据分析系统软件”。

三、“投资项目数据分析系统软件”,具备先进的项目决策数据智能估算和精算分析系统,提高项目投资数据分析的精度:

2.项目不确定性风险分析系统能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4.先进的智能化项目方案优选比较系统,能对互斥性项目进行决策性选择;

5.系统具有项目投资现金流量、盈亏平衡、敏感性和方案比较等图形分析功能;

6.以上分析系统及模块,都能出具项目投资决策结论及参考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线平台管理办法。

第五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九条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一条企业拟变更已核准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项目自核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第十四条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第十五条备案机关发现已备案项目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实行核准管理的,应当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第十七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企业在项目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信息,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本条例,但通过预算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外。

第二十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三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根据其与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或协议,投资于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项目,享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益。因_______被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_________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决定将_________在________项目中享有的权益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效后,甲方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四

为了加强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讲四点意见。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适用的法律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所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望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使用政府性投资的所有项目(含修缮、购置项目),包括垂直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装饰装修、公路建设、农林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等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2、项目报建管理。

价报告,然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批复。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要求进行招投标。

3、项目预决算管理。

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必须向财政部门提交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预算等相关文件,财政部门评审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预算的依据,同时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编制或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一次性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评审。

4、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凡是在我县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道桥建设工程、农林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办公楼修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都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不得签订阴阳合同或一口价合同。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

5、项目建设管理。

我们财政部门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参与项目的报建、预算审查;项目招投标前,负责对其标底或投标上限控制价进行审查批准;负责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并按照规定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负责项目资金财务监管,跟踪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向县政府汇报重点项目资金的到位及拨付使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负责项目预算、竣工决算批复和项目评审工作。

6、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的范围。包括: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监督管理的,有指定用途,能够形成实物量的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其他资金包括垂直部门的建设资金。但不包括综合整治、普查调查等专项资金和低保、粮食直补等个人及家庭补助的民生项目资金。

(2)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拨付的项目资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直接下达拨付县直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建设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自筹项目资金(包括以政府名义筹集的募捐、馈赠收入);按照一事一议规定自筹的以资代劳配套资金;财政担保的金融部门项目贷款资金;垂直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

(3)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财政部门把项目资金归集到指定专户(含其他各渠道筹集的资金),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批复的预算提出资金申请,报送主管县长和县长审批,财政部门核对后按照程序拨付总投资额10%预付款。

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县财政局按拨款程序审核后,拨付总投资额20%预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后,县财政局按工程形象进度在工程完工前拨付总投资额的40%。在工程项目评审结束后,按照评审后总投资额拨付项目资金的25%。预留结算金额5%以上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交付使用一年后再结清。

7、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各职能部门行使相关职责,进行多方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8、监督检查。

县财政、发改、审计、监察和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项目建。

设负有监管职责,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三、政府采购管理。

县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同级政府的集中采购业务。政府采购办负责下达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中心执行具体的采购业务。

1、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县所属机关、事业和团体组织作为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资金的含义。

政府采购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及其他资金,(不包括综合整治、普查调查等专项资金和低保、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个人及家庭补助的民生项目资金)。

3、采购方式及限额。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货物类和同类品目采购计划达到100万元的(含100万元),建设类工程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服务类的印刷、信息技术、信息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计划达到50万元的(含5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采购限额以下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4、政府采购的实施。

购计划申请表》等表格,交财政经建股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财政相关业务科室对政府采购资金计划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盖章,由政府采购办下达采购资金计划到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执行集中采购。执行中需追加采购计划的,同样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采购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应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验收,并共同出具验收报告。验收采取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政府采购中心抽检验收、委托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等方式。采购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组织验收小组,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共同参加验收。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付的办法,采购中心在完成采购行为后,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发票复印件等文件开具《政府采购付款通知书》,通知业务科室划拨采购资金,其资金的具体支付程序按照孙吴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流程办理。

6、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办进行现场监督;政府采购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办和县监察局联合进行现场监督。

在现场监督过程中,监察局、采购办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实施监督,不得参与谈判等直接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的相关政府采购文件报送政府采购办、监察局(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备案。

四、法律责任。

对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审批手。

续。如有私自为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将不安排项目资金。

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项目资金:违反国家法规、财经纪律和基本建设程序的;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对未经批复擅自变更及调整项目预决算的;财务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不按规定要求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等等。

采购单位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财政部门停拨一切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的,县财政局立即停止一切资金的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五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百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三、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四、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五、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六、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七、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二、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三、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十四、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五、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六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第八条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第九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第十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列明项目备案所需信息内容、办理流程等,提高工作透明度,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项目核准、备案机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企业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项目核准、备案、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二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第十三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通过在线平台申报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

第十四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公开与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公开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核准、备案结果予以公开,不得违法违规公开重大工程的关键信息。

第十五条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对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实施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第十七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送。

第十八条组织编制和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申请报告以及依法应当附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九条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第二十条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由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参照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制定,明确编制内容、深度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和行业示范文本的要求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工程咨询单位接受委托编制有关文件,应当做到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对其编制的文件负责。

第二十二条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具以下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地方企业投资建设应当分别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可以分别通过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转送项目申请报告。属于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规定由省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转送的,可以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与其联合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直接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按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由相关省级政府直接向国务院、中央军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第二十五条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项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书面凭证应注明项目代码,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代码在线查询、监督核准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六条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项目核准机关在委托评估时,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重点,明确评估时限。

工程咨询机构与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为同一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该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工程咨询机构与项目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该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单位的项目评估工作。

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应当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项目情况复杂的,履行批准程序后,可以延长评估时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将项目评估报告与核准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评估费用由委托评估的项目核准机关承担,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项目涉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职责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可能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核准机关在作出核准决定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相关部门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用地(用海)、环境影响、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已经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出具了相关审批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可不再就相关内容重复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除项目情况特别复杂外,专家评议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项目核准机关可以根据评估意见、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等,要求项目单位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或者对有关情况和文件做进一步澄清、补充。

第三十条项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不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可以不经过委托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直接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项目核准机关需要委托评估或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将咨询评估或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第三十二条项目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对项目予以核准并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项目不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属于国务院核准权限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项目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应当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水行政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和下级机关。

第三十三条项目核准文件和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的格式文本,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核准机关应制定内部工作规则,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核准工作效率。

第四章项目核准的审查及效力。

第三十五条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具体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

第三十六条除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的项目申请报告附送文件之外,项目单位还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第三十八条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并出具相应文件。

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第五章项目备案。

第三十九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

第四十条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制定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项目备案机关收到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备案信息不完整的,备案机关应当及时以适当方式提醒和指导项目单位补正。

项目备案机关发现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以及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项目备案相关信息通过在线平台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互通共享。

项目单位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或者要求备案机关出具。

第四十三条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上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六条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家安全、国土(海洋)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等,对项目进行监管。

城乡规划、国土(海洋)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监管、建设、行业管理等部门,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依法独立审贷。

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以及其他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七条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通过在线平台登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

第四十八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

第四十九条各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的项目核准或备案信息,以及国土(海洋)资源、城乡规划、水行政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办理信息、审批结果信息、监管(处罚)信息,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互通共享。

第五十条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第五十一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列入。

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一)应申请办理项目核准但未依法取得核准文件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的;

(四)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实施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一)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或备案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的;

(四)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的,或者以备案名义变相审批、核准的;

(五)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三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以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国土(海洋)资源、城乡规划、水行政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企业投资监管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企业以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备案的,项目核准机关不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备案,并给予警告。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项目应视情况予以拆除或者补办相关手续。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遵守国土(海洋)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节能、安全监管、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有关审批文件要求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条承担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评估任务的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参与专家评议的专家,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受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开展评估或者参与专家评议过程中,违反从业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降低或撤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取消主要责任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政府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六十二条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三条省级政府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个人投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年4月8日起施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时废止。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七

网民的快速发展不仅使中国的互联网进入高速成熟阶段,更带动相关产业链迅速拓展。网民数量的增长,会使得很多原来的商业模式成为可能,在投资界里增加可信度。比如游戏与旅游等专业网站,会因网民人数的增长,拥有更好的赢利前景。

5660万的家庭上网人口让人为之兴奋,虽然如此,中国大陆目前的互联网家庭普及率只有5%强,远低于美国、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50%以上的普及率。于信息产业部的数字显示,中国新互联网订户每月增长率为5%至6%,位居全球增长势头最迅猛的国家之列。以这样的增长速度,只需3至4年,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便可达到25%,那时,我们看到的将不只是几个5660万,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经过了近几年的大起大落,中国互联网产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互联网会改变整个生活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我国加入wto之后,企业能否利用互联网提高效率和开展电子商务已经开始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互联网也越来越多地走进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目前我国有网民近3000万,预计到2005年将达到1亿。这为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一部分项目运作可行性。

东莞网络基础建设以初建规模,以电信光线和网通宽带2个isp网络供应商,在东莞家用电脑上网覆盖率以达到24%,家用上网普及以每年97%的递增,未来几年东莞网络将会达到一个完善和成熟,在市场日渐成熟的时机,东莞资讯网有力度的抢先进入市场,熟悉条件和状况,在网民中树立“东莞人自己的网站”形象,让东莞人熟悉东莞资讯网提高知名度,达成信任感,让东莞资讯网深入人心,从而达到东莞真正的门户性网站。

另一方面,国内的网络广告市场还正在启动期,投放网上广告的厂商大都是一些国外知名企业。由于网上广告未能充分发挥网络的互动性,广告代理商看不出它与传统的电视广告和平面广告有何区别,因此大大影响了这一市场的发展。事实上,网络广告的实质在于如何利用互联网挖掘到目标客户,更有针对性地传播信息,提高广告的效果。因此,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互联网公司能够提供更具个性化和针对性的网上广告手段,国内网上广告市场将呈现爆炸式增长。门户网站的第二个盈利点在于销售。在发展较大用户群的基础上进行电子商务,网站的收入则主要来自为客户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尔后在此基础上向企业收费,这就是所谓的电子商务模式。模式相同,剩下的就是各家如何使自己的竞争优势得以延续。因此,网络门户必须及早地发展在线营销,在线交易(包括网上订购、网上拍卖、有偿信息服务等)是网络门户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部分项目介绍。

网站建设宗旨。

定位:服务东莞、辐射省内、吸引全国。

总体目标:以门户性网站为基础做网络多元化经营。

三、网站规划与建设进度。

网站规划:

以“东莞人自己的网站”为口号。东莞资讯网涉及东莞人的方方面面,为东莞人提供衣、食、住、行、娱乐、教育、文化公共信息等方面信息服务,同时为丰富网民娱乐性,网站提供游戏、视听、聊天室、交友中心、生活bbs论坛、个人社区、动画等多项娱乐项目。

建设进度:

第一步基础建设。

东莞资讯网从东莞各方面入手收集,整理、制作出信息含量高的网页和不断更新的新闻。资讯网分若干个栏目。首页包括各分页的精品荟萃也是整个网站的导航。我们首页设计精美独特,人性化强,能够吸引人。美食栏目详细介绍了东莞酒家、饭店、小吃的位置、电话,同时介绍出全国各地的大中小菜系,能让您感觉进入了美食天地,同时和饭店联合推出网上订购外卖,网上预订餐位,互助性强,在线服务,购物栏目和各商家合作推出全新的网上购物系统,也详细介绍东莞品牌专卖等一些购物信息。旅游栏目资讯网大力宣传东莞的名胜古迹、旅游景点为东莞建设旅游城市出一份力并联合旅行社、旅游公司做在线服务在旅游业上也分得一杯羹。娱乐栏目,主要做一些娱乐新闻、在线视听来吸引网民反复登陆资讯网。医疗栏目,主要是联合有意向的医院、诊所在网上建立一个寻医问药的医疗指南和在线售药。经济文化,教育等栏目资讯网正在及时运作、资讯网还为网民提供了资讯网聊天室,生活论坛,东莞市区内电话查询,求职招聘信息,房屋出租信息等多个服务项目,为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二步品牌建设。

四、网站结构和栏目板块介绍。

网站介绍。

东莞资讯网是东莞地区一个大型综合性信息服务性门户网站,它集美食、购物、娱乐、文化、教育、旅游医疗等等多个板块于一体,内容覆盖人民生活各个方面,从衣食住行基本需求到更高层次上的感官精神享受了充分体现了适用和实用的特点,有着广阔的网民市场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从理念上来说,东莞资讯网做到了也必须做到为广大网民服务,充分吸引网民,满足社会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网民的各具特点的需求。因此,资讯网各版块专区既有着吸引大众的共同目标又风格各异,拥有着自己的适用人群。

制造快乐,提供方便是东莞资讯网的一大特性,娱乐频道六大板块,给你一个快乐的空间,不同追求,不同品味,不同嗜好的网民均可找到知音,找到最爱,感受网上冲浪带来的快感。此外,资讯网有着超强的服务性信息服务让你感受到网络带来的方便与快捷。

频道。

美食。

你是否在为朋友聚会没有合适的地点而烦恼,你是否为到哪里去吃一顿美味大餐而伤脑盘,你是否有过不知道吃什么的愁苦,主频道中的美食板块给你选择的空间,美食满足你的“胃”。

购物。

旅游。

最优质的服务让你领略大自然独特的怡人风光,假期陪同家人去旅游,这已成为很多家庭的休闲方式,东莞资讯网会带您走遍中国走向世界,并可以办理旅游业务,既方便又省心。

娱乐。

一周紧张忙碌的工作被老板炒了,被下级排挤了,在这种快节奏高效率的生活中让很多人疲惫不堪,东莞资讯网娱乐版块,减轻你学习工作中带来的压力,让你轻松快乐以一个饱满的精神迎接新的挑战。

医疗。

网上医生解决你心理和生理上的各种疾病,不用四处访医问药,无需为没有目的地投医而头痛,点击我们的医疗版块,你可以在最快时间里找出能够对症下药的名医,并且在网上还有许多小病症的预防及治疗方法,省去了不少时间。

教育。

在线推广,网上学习考试,教育动态新闻。各学校网上导航,让你足不户,也可以了解各学校动态制度。

文化。

文化版块尽显您悠古国华夏五千年的文化,世界文化民族文化集一身,更有当代境界的各种文化,你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如果你有成为作家的梦想那么请点击文化。

同学录。

同窗数载,让我们之间架起真诚的友谊桥梁,毕业后各奔东西为自己的事业而奔波,这时候怎样才能建立永久的联系呢?来登录我们的网站吧!把你们的照片给我们,这里会留下那永恒的瞬间,美丽的微笑,即使远在天边或在国外只要到互联网上点击同学录,同学在哪,在干什么就会轻松得知。

制造快乐,提供方便是东莞资讯网的一大特性。在吸引网民方面,资讯网拥有life游戏、life动画、life时尚、life音乐、life影院、life月刊)六个版块,不同追求、不同品味、不同嗜好的网民均可以从中找到知音找出最爱,直至流连忘返,徜徉资讯网,可以深深体会到internet带来的快乐。另一方面,资讯网有着超强的服务性:黄页查询、职业、房屋、二手市场、交友中心、bbs论坛等等太多个服务项目的存在也使资讯网之含量涉及到了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锁定资讯网,可能得到绝对地方便。此两档节目的优质特征是与其板块内部的精密设置分不开的,各分区的内容既各有千秋,又是同样的精神可人。

更要注意的是,这些服务项目全是免费提供,这无疑更增强了资讯网的受欢迎度和竟争力。在制造快乐方面,六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娱乐。

life游戏。

life游戏包括两大项目内容,一是5个类别的游戏方式,它包括“桌面游戏、多人对战、棋类、游戏、纸牌游戏、反恐服务器”,所有的游戏爱好者均可在此展开智力、灵敏度的大比拼,一显身手。二是文字上对游戏的诠述,其内容有“游戏快报、游戏攻略、最新战报、cs指导”四方面,将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

life动画。

life动画版块的设定体现了多而不杂、繁而不乱的特点,“mtv、故事片、互动演示、广告演示、国外精品、个人专辑、专栏推荐”七个分区,不仅让网民一目了然,更从知识性,趣味性、创造性多方面展示了现代动画的吸引和感召力。

life时尚。

life时尚记录着最前卫的动态,“品版主题、品版酷品、流行专区”三区及“时尚呼吸、流行代码、非常男女、性情解读、广告疯狂、美容美体、创意家居”七个专题全方位地从衣、食、住、行等各方面诠释了时尚的含义、是当代人对时尚的最好理解、少男少女,爱美一族都可以在此寻觅到属于自己真性情的一片天空。

life音乐。

life音乐有着最强的视听刺激、动感的心灵之声、“最新专集、最热专曲、最新推崇”三个项目引领了音乐界的新潮;“大陆专区、港台专区、日韩专区、欧美专区、其他集锦”为音乐迷在音乐殿堂里遨游做好了向导。

life影院。

life影院,“喜剧片、爱情片、科幻片、动作片、灾难片、恐怖片、卡通片、战争片、伦理片、纪实片电视剧、娱乐时尚、精彩广告片”十三个类型的节目让人目不暇接,难以取舍,另有“点击排行榜、推荐影片影视专集”三项特殊服务,可谓关怀备至,准包点击之人过足影瘾。

life月刊。

life月刊带来的“无限暇想”等项目也将成为广大网民时时光顾的理由。

信息服务。

在提供方便的方面,东莞资讯网开设了充分体现出网络为民所用为民所爱的适用、实用性项目,下面从三个方面作了具体的分析。

(一)在信息的享有上。

1、本市新闻,时事报道是广大市民网民纵览新闻特写,详知天下之事的最好窗口。

2、美食专区为网民介绍正确、合理、科学的饮食习惯,推荐富于享受性的饮食;医疗专区刊载医疗知识解疑,告诫网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3、购物专区,旅游专区展示国内外商业,旅游业的变动态势,为网民当好顾问。

4、“娱乐专区、教育专区、提供着娱乐界、教育界的动向;文化专区是网民抒写自我情怀、阐发内心感慨、欣赏奇文妙笔、体会百味人生的最好去处;同学录专区则为东莞地区的学校学子们营造了一个温馨共同的家。

(二)在信息服务上。

1、黄页查询为网民提供了查询牡市各单位电话号码的方便服务。

2、移动话费查询、手机短信服务等为手机用户拓开了网络中活动空间。

3、二手市场专区方便了市获知信念、加速了资源的充分利用;房屋专区及时通告着我市房屋买卖转让出租求租的信息;求职专区则成为招聘单位、求职人员展示亮相的基地,下载区也为广大网民减免了苦心搜索焦灼等待之累。

(三)在互动交流上。

1、bbs论坛是交流性网站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为网民一吐心中豪情之快发表真知灼见提供了空间。

2、交友中心专区让真诚的朋友相识相聚;活动专区提供着更多互动性服务;聊天室为志同道合的活友建造了一个神侃天堂。

3、爱情故事专区以其感人的魅力为网民带来些许忧伤,带来心灵的震撼。

4、爆笑天地专区中搞笑的贴图幽默的话语会让网民大呼过瘾。

5、星座吾语则是充满着哲理和理性的拳拳之言,不可不信。

6、个人空间为广大网民发掘了一个随意设定自我、精心完善自我、重新构筑自我的桃源仙境。

综上所述,东莞资讯网站以自己庞大富有的网络空间,简单快捷的网络交流,为东莞市民和其他网民,商家提供着高效、实在的服务,正逐步成长为东莞人民的生活指导和网络娱乐的贴心顾问,有理由相信,资讯网通过自己的努力,会在倾心耕耘的天地中,达成如此共识:“没有发现东莞资讯网不是网民的错,而进入资讯网却不留意地走开则一定是当事人在犯错。”因为,在这个没有时空限制的世界中,做到了信息详尽、服务周到、制造快乐、提供方便的东莞资讯网会成为省内最好的地区性门户网站之一。

六、信息/资源来源。

东莞资讯网信息资源供求分个人信息、商家信息、媒体信息、互联网信息。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供求主要保证质量高真实性强,在东莞收到网民的在线投稿、求职、招聘、房屋出租、求租、转让、二手市场、发表评论、意见时整理审核每条信息要以最快的速度给审核发布到网上。

商家信息。

商家信息供求要达到和商家真正的互动,搭建高速完整信息通道。商家信息先期主要是为商家免费提供一些文字连接,商家的最新动态和网民对商家的意见反馈,资讯网自己要整理一套商家(客户)管理,真正做到为商家创造出最高的利润,让商家觉得资讯网是发布新闻动态和做广告促销的第一选择。

媒体信息。

媒体信息供求,是资讯网主要的信息来源,和各家媒体信息共享,包括时事新闻、娱乐、医疗、美食、旅游、教育、文化等专题报道,在资讯网没有自己的采编记者时把握好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尊重版权避免发生纠纷,适当利用信息。

互联网信息。

互联网是一个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寻找合作伙伴,建立友好健康的信息供求关系。

七、运作方式。

广告运做,广告收入,是网站盈利方式之一,东莞资讯网要成为一座沟通消费者和商家的桥梁,让消费者可以在网站获得真正的消费信息,免费为商家发布信息,在被称为第五代媒体的电子媒体的领头羊,建立自己的客户档案和客户关系。

1.资讯网要做成娱乐、医疗、美食、旅游、集一体的消费指南为广大网民消费提供免费的信息和服务。

2.广告主,就是我们的商家,我们的信息供应来源之一,我们将为商家免费发布最新的消费信息,(以下服务收费)还为商家做网站宣传设计,做出客户满意网民喜欢的广告。为商家制改实现电子商务,发布商家的形象广告。跟踪调查广告效果和回报率为客户做到线上线下整合发展。

3.不要把广告公司看成我们的竞争对手,它们是网站真正的合作伙伴。我们要以合作互利的方针一起开拓培养东莞的广告市场。在先期资讯网没有知名度是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为对方的公司免费做形象广告树立打造广告公司和电子媒体的新形象。

4.电子网络媒体现以成为第五代媒体,以成本低,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的优势迅速在广告行业中迅速在广告行业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资讯网也借助以上优势加上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作出精而不乱、多而不烦的网上广告在网民的客户心里,建立良好的形象。

八、收益来源概况。

收益来源概述。

广告服务。

横幅广告(banner)。

广告尺寸:不定像素(pixels)。

广告说明:是互联网广告最常见的形式,其信息量大,注意。

力高,适于品牌、形象宣传及促销等大型活动。

广告位置:位于页面上方/下方(各主要频道内均有)。

logo广告(图标广告)。

广告尺寸:不定像素(pixels)。

广告说明:是互联网广告的基本形式之一,形式生动,表现力强(各主要频道内均有)。

ife周刊广告。

广告说明:企业在中华网post4u--电子杂志中,发布具有针对性的文字、图像、文字+图像以及赞助等形式的广告,我们将定期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在线订阅的订户信箱中。

广告尺寸:9号。

广告说明: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出现在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并直接链接至广告网页中。

广告位置:页面上侧。

网站服务。

文章投稿。

以东莞资讯网为平台,为网民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和国内的文学周刊做合作伙伴,文学周刊如看好网站的文章,可于本站联系,在取得稿费时提取30%稿费。

策划服务。

我们的市场人员拥有丰富的经验,既有无限创意,亦有充裕。

的知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出色的策略方案。无论你是网络商。

或是传统企业,我们都可向你提供全面的网络广告服务,不仅为。

客户度身订造最适合的网络服务方案,更为客户提供详细的统计。

资料。

主要包括:

高效网络调查。

活动推广。

本站【】。

赞助专题推广。

产品推广。

电子商务。

门户网站的第二个盈利点在于销售。在发展较大用户群的基础上进行电子商务,网站的收入则主要来自为客户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尔后在此基础上向企业收费,这就是所谓的电子商务模式。模式相同,剩下的就是各家如何使自己的竞争优势得以延续。因此,网络门户必须及早地发展在线营销,在线交易(包括网上订购、网上拍卖、有偿信息服务等)是网络门户发展的必然趋势。

电子政务。

门户网站的第三个盈利点在政府机构,政府性行为招标,政府性行为采购。

九、项目经济寿命。

计算机信息传媒技术应用的时代,经济增长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网络信息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才刚刚开始,对于其它国家的影响将在今后几十年里才能体会出现。

第三部分投资说明。

要成为一家有工商注册的合法网站,有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责任明确的信息化产业。

投资需求说明:

申请黑icp。

注册信息传媒公司。

购买网络服务器。

购买办公用品。

网站日常现金流。

一期投资网站建设。

二期品牌建设。

三期网络多元化推广【】。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八

2、《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见附件)。

3、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4、联合建设项目的联建协议或合同。

5、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在成都市备案)。

7、项目若需建铁路、公路等运输专线的,应提交铁路、交通主管部门意见;项目用水量达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用气量达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应提交供水、供气单位意见;工业、物流项目变压器容量达6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应提交电力部门意见。

8、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拟建项目情况(含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说明;

3、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主要是工业、农业、交通、能源等。

项目);

5、建设时间。

备案延期。

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备案。

通知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备案延期。

备案延期相关书面材料:

1、项目业主备案延期申请报告;

2、项目业主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该项目原备案通知原件。

重新备案程序。

已经备案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向。

原备案机关申请重新备案:

1、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

2、项目总投资变化且预计变动幅度达备案投资额20%以上的;

3、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且预计变动幅度达备案建设规模20%。

以上的;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

5、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的;

6、项目备案通知书失效后仍需建设的。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方式。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于10月8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线平台管理办法。

第五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九条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一条企业拟变更已核准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项目自核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第十四条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第十五条备案机关发现已备案项目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实行核准管理的,应当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第十七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企业在项目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信息,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本条例,但通过预算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外。

第二十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2月1日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一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_土地,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47%,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3%,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乙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银行开户管理,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_____万元,分_次支付,每次支付_______万元;乙方应出资______万元,分_次支付,每次支付______万元。

2.双方首次支付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其余分次应出资款项的时间由双方商定,但每次支付款项都应在确定支付时间之后的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第十条、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第十一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项目财务主管的聘用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

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

4.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售后产品的维修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支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赔偿由此而给合作的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通知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转让的约定。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_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二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加快境外投资管理职能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简称“投资主体”)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为境外投资项目投入的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的总额。

第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投向引导和综合服务,并通过多双边投资合作和对话机制,为投资主体实施境外投资项目积极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七条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本办法所称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本办法所称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所需前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中介服务费、资源勘探费等)规模较大的,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需要,投资主体可参照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对项目前期费用申请核准或备案。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项目中方投资额。

第十条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项目信息报告格式文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本办法所称境外收购项目,是指投资主体以协议、要约等方式收购境外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它权益的项目。境外竞标项目,是指投资主体参与境外公开或不公开的竞争性投标等方式获得境外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它权益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境外收购项目是指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及向对方国家或地区政府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境外竞标项目是指对外正式投标。

第十一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第十二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必要性分析、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投融资方案、风险分析等内容。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附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二)投资主体及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五)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第十三条对于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第十四条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若确有必要,应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

评估费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申报单位或投资主体的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对于符合核准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如20个工作日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提出审核意见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报单位。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时间。

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将向申报单位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将以书面决定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投资主体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境外投资政策;。

(三)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四)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

第十九条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申请表及有关附件。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格式文本及附件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第二十条对于备案申请表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备案申请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予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书面决定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投资主体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主要从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投资实力等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对于已经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发生变化;。

(二)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第二十四条投资主体凭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管理和税收等相关手续。对于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二十五条投资主体实施需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在对外签署具有最终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或可在签署的文件中明确生效条件为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应规定有效期,其中建设类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二年,其他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

在有效期内投资主体未能完成办理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述相关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人贿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投资主体应当对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申请表及附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项目申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予受理或不予核准、备案;已经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撤销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九条对于按照本办法规定投资主体应申请办理核准或备案但未依法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的项目,以及未按照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内容实施的项目,一经发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项目实施,并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对于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投资主体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但未获得信息报告确认函而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纠正。对于性质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企业境外投资的引导和服务,并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应的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一条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参股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适用本办法。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实施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投资主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投资主体在台湾地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8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4年10月颁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21号令)同时废止。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方式。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四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具体需要写哪些内容?下面为大家搜集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范文,欢迎浏览!

1、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2、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

重点论述拟建项目与相关的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之间的关系。

3、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包括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地质灾害影响和其他不利影响分析等内容。

4、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主要包括项目的资源开发方案、资源利用方案、节能及节水措施等内容。

5、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包括城市居民搬迁方案、农村移民安置方案是否合理和可行等内容。

6、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和生态现状、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等内容,此外还要论述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的影响及对策。

7、经济影响分析。包括对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和经济安全分析等内容。

8、社会影响分析。要分析项目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和当地社会条件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评价项目的社会可行性。

(三)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在国内外投资类似项目简要情况;。

(四)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包括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情况。

(二)社会意义:包括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与我国境外投资战略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的关系等。

(三)项目的外部意见及影响:包括所在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当地社区的意见,项目对所在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建设类项目。

(二)主要产品及目标市场:包括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产品目标市场及销售方案;。

(四)财务效益指标:包括项目总销售收入、利润、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等财务预测指标,以及中方投资回收期及回报率等预测指标。

并购类项目。

(注:并购类项目同时包括投资建设方面内容的,还应说明建设类项目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并说明项目综合财务效益指标。)。

(三)项目资金筹措:包括项目资本金及各方出资,银行贷款及其他社会融资的构成与来源,项目用汇金额及来源等。

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并提出防范风险的相关措施:国别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建设风险,外汇风险,环保风险,矿权及资源量风险,劳工风险,项目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股权收购类项目还应分析企业运营风险。

(一)项目是否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实施项目的下一步。

工作计划。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xxxx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xxx项目建设单位:

xxx建设性质:

新建建设地点:

xxx建设用地:

规划用地47.67公顷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征地面积715亩;。

道路及广场系数31.2%;绿地率20%。建设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

1.拟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低空空域改革启动使业界学者对于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及其所产生的拉动作用充满期待。中国民航大学校长、中航协通用航空委员会主任吴桐水教授指出,通用航空产业链长,对机械、材料、电子、精密仪器以及旅游、服务、金融、保险等产业,都有直接和间接拉动作用。国际经验表明,一个航空项目发展十年后给当地带来的效益,投入产出比可达1:80,通用航空的就业带动比是1:12。

在xxx,有民主党派建议紧抓这一机遇,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编制通用航空产业规划并将其作为该省“”航空产业规划的子规划,出台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建设机场网络、航线网络和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培育通用航空龙头企业,打造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本项目位于平泉县政府规划的航空项目产业园区内,符合产业规划。

2.拟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关系。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兰州等5个飞行管制区分类划设低空空域。《意见》指出,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区域,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繁荣我国航空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适时、有序地推进和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有利于充分开发利用低空空域资源,促进通用航空事业、航空制造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为深化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使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机制先进合理、法规标准科学完善、运行管理高效顺畅、服务保障体系完备可靠,低空空域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主要完成以下任务,一是按照管制、监视和报告三类空域划设低空空域,区分不同模式实行分类管理试点;二是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空空域管理法规标准体系,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撑;三是改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运行管理和服务效率;四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为推进改革创造有利条件;五是以国家投资为主,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航空服务站,合理构建航空服务保障体系;六是建立健全飞行人员培训机制,加强相关资质审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七是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监控和管理,建立完善飞行违规处罚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八是建立评估监督机制,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低空空域管理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或低空开放)对通用航空业长期发展而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属于长期利好。但通用航空业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其发展不仅受空域的限制,还受安全管理要求高、市场培育期长、飞行机务人才短缺和飞机生产周期较长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即使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为通用航空业营造了良好的空域环境,该行业的发展仍然需要一个过程,相关公司业绩出现爆发式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止到2019年底,我国人均gdp约为3711美元,已经接近通用航空快速发展的临界水平。

冯伟预计,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均gdp突破4000美元指日可待,发展通用航空业的经济条件即将具备。

中有六分之一计划购买私人飞机。亚洲地区最大的私人飞机销售商“亚洲jet”总裁迈克尔·沃尔什表示,在未来十年里,中国私人飞机市场规模将每年增长20%至25%以上,十年内中国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私人飞机拥有国。该项目符合国家大力推进通用航空事业的产业政策。

3.拟建项目与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关系。

民航快速的发展,各个航空公司对飞行员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但是每年培养的飞行员国内外一年加起来不到三千人。这样的情况在各个公司引起了很多问题。也包括“军转民”以及在国外一些民航局不承认的飞行学校学飞回国,在民航工作的飞行员,在他们中间发现了一些造假现象,飞行员的资质从源头就出现了问题。2019年泛美航空被局方查出其飞行员的大量的经历存在造假现象,类似于教员带飞的成绩也算作学生单飞的现象造成了培训的质量达不到局方培训的要求。

熟悉培训业务的人士指出,飞行员培训业务的商业模式稳定,目前已吸引到很多投资者关注。

本项目通过与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合作办学方式运行。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交通便利,距平泉县城10公里,不占用耕地。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已获取。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占地面积715亩,其中:

试飞起降场及停机坪220190平方米;。

生产区用地面积241444.12平方米;。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4399平方米;。

建筑面积122226平方米;。

道路及广场面积75304平方米;。

绿化面积48289平方米;。

建筑系数39.1%;。

容积率0.76;。

道路及广场系数31.2%;。

绿地率2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行。

3.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不存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其他不利影响。

拟建项目无压覆矿床和文物,对防洪和通航等无不利影响。

1.节能及节水措施评价:

本项目建设方案按照国家节能建筑进行设计,符合节能及节水政策的有关要求。

1.城市居民搬迁方案。

本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

2.农村移民安置方案。

本项目不涉及农村移民安置。

1.施工期间。

(1)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会产生噪声、扬尘及污水等污染因素,如未经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组成:

·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虽然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污染,施工完结后噪声污染即解除,但是,施工设备噪声的噪声级相对较强,其中,高噪声设备包括铲车和装卸车,以及机械挖掘土石噪声等,操作方式属于露于作业,这些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达到90db(a)。

·扬尘。

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基础开挖、回填泥土的扬尘。混凝土等材料运输、装卸、加工过程的扬尘。

·污水。

工地污水来自清洗设备、材料所产生的污水,还有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施工工地工人的生活污水等。

·建筑施工余泥。

项目在开挖基础、浇注混凝土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泥,这些余泥如不能及时运走并妥善处置,乱堆乱放,将阻碍附近人员行走,车辆通行,严重污染环境。

·建筑垃圾。

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具有产生量大、时间集中等特点,虽对环境的污染是暂时的,如果处理不当,不但影响景观,还会影响周围环境。

(2)主要控制措施。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防起尘的措施,挖出的土壤等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土飞扬的措施;工地周围用围墙或防护板围护,减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保持出入口的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车轮滚动引起的扬尘。并尽量减缓行驶速度;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素质,提倡文明施工。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工地废弃物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组织清运,以避免大雨时被地面径流冲入下水道,流入水体;施工现场要严格规定排水去向,或安排简易排水管道,严禁污水遍地横流;严禁将施工泥浆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排水不畅而导致周围地区积水内涝。

清洁生产与综合污染防治对策。

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加强施工管理;采用预制装配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优质、环保型的工程材料。

2、运营期。

(1)污染源。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使用者的生活污水、废弃的生活垃圾。

(2)“三废”处理。

·生活污水。

主要为卫生间排放的生活污水,及食堂餐饮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经校区排污管,排向村外排水沟。

·废物处理。

本项目平均日产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集中堆放点,

垃圾宜分类收集和处理,送往当地垃圾场统一处理。

·废气处理。

本项目为培训体验项目,产生废气的设备主要是锅炉。通过安装简易脱硫除尘系统,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绿化。

本项目在场区道路两旁、建筑物周围及闲置空地种植适宜生长的乔木、灌木和绿篱等,绿化校区,美化环境,创建花园式文明校区。

1.国民经济评价:

本项目依托直升机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培训工作,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制造项目的发展与扩张提供较强支撑。

2.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可拉动本地旅游开发,促进贸易,增加当地gdp,提高当地居民收入。

3.经济安全分析:

本项目符合环保和国家产业政策及科学发展观要求,属长项投资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同时,“”期间国家大力发展民用通航事业,而直升机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和紧急抢险救援的活动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民用直升机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直升机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和抗击冰雪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使人们对于直升机在抢险救灾和人员救援方面的重要性,抢险救灾和人员救援还只是直升机功能中的一部份,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直升机已经深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直升机在人员和物资运输、喷洒剂喷施作业、空中拍照、巡视检查和勘探测量等我国工业、农业、能源、交通和娱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用直升飞机,也没有一家专门利用直升机从事通用航空作业的企业。因此无论从市场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都迫切需要组建一支通用直升机机队,必须提供大量轻型飞机驾驶人员。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五

甲方:________破产清算组(转让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根据其与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或协议,投资于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项目,享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益。因_______被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_________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决定将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在________项目中享有的权益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效后,甲方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六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定了县级权限内外资项目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加强县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县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一、监管任务。

岳西县发展改革委是岳西县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机关,依照《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修订本)》负责核准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审查外商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是否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影响我国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是否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配合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开展对外商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承担项目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未经核准擅自开工、未按核准文件要求开工、工程建设范围与申请核准范围不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承担项目单位违法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五)开展外商投资项目稽察。

二、监管措施。

外商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取得行政许可后,应当按照核准文件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一)监督检查。

1.材料审查:项目申请报告以及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或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意见、国有资产出资证明文件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2.项目稽察:召开会议,听取被稽察单位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核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要求被稽察单位作出说明;向有关部门及单位调查了解被稽察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二)协同监管。

1.配合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诚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互通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

2.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3.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或者未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三)信用监管。

将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不按照经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运营,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和重大异常信用记录。对发生异常信用记录的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予以提醒或警告。

项目单位以拆分项目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的,项目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已经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项目核准文件;已经开工建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事后处理。

1.对政府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力运行中发生的违法违规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追究相关机构、责任人相应责任。

2.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我委在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监管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办法,落实保障措施,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简短篇十七

办理时限:

1、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申报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文;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5、规划意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7、环保意见: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8、资金落实证明:项目资本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函/其他来源资金证明;

9、能耗情况汇总表。

二、如有必要,应提供以下资料。

1、市政配套初步意见;

2、政府有关部门(如绿化、卫生防疫、消防、市政、安全生产等)的初步意见;

3、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4、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三、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资料。

审批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

5、未影响经济安全。

6、合理有效利用土地、水、电、气等资源。

7、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8、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符合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

办理程序:

1、市级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投资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属于国家审批权限的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如有必要需经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评审。

3、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的条件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审核,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第412号令)。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2005年令第4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6、《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发[2008]6号)。

7、《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加强和规范本市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号)。

8、《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沪发改投[2008]169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