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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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一
(局长的失误)1.这位局长对局行政组织建设有何失误?2、这个局的行政结构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答:这样机构和人员不断膨胀,机构的职能与人员的事务不断分解,必然造成内部关系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推诿。该局局长出于安排老同事、老部属和加强自己的领导地位的考虑,扩充机构,增加人员,结果事与原违。由于机构臃肿,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互相扯皮,办不成事。原因就在于机构的增加和人员的扩充不是出于工作本身的考虑,违背了行政组织建设的精干效益、管理幅度和层次适度、职权责一致等科学原则。
(1460个公章与机构的增长)案例列举的事实反映了我国机构设置中存在哪些问题?你对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有何设想?答:(1)反映了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那就是机构臃肿,关卡林立,人浮于事,效率不高。违背了职能目标原则;职、权、责致原则;完整统一原则;合理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原则;精简效能原则。(2)应注意以下几点:1.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把政府的职能从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以宏观管理为主;从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2以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为改革的重点。把承担相同或相近业务的部门合并,把职能重叠的机构撤销,组建新的综合管理部门,撤销综合部门内的对口专业机构,其职能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3.完善行政组织法规,健全预算约束机制。把宪法和组织法中有关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机构设置和编制法,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控制机构的膨胀。同时,健全已经开始实行的由编制部门控制工资基金的办法,用经济杠杆来约束机构人员的膨胀。4.相应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开展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简政府工作人员。
(机构设置与工作效率)机构设置与要作效率是什么关系?某市将农林局一分为三后为什么会出现效率滑坡?答:(1)效率的高低,不在于机构的多少,而在于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机构设置得合理,则工作效率高,反之则低,这恐怕是一条难以推翻的规律。要想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必须有较合理的机构设置,而合理的机构设置必须遵循科学的行政组织原则。(2)从根本上看,恐怕还是由于该市把农林局一分为三本身是不合理的。因为,原来该市管农、林、牧的只有一个部门,管理职能综合,其内部关系变成了外部关系,因而也好协调。而现在将其分为三个部门,其内部关系变成了外部关系,因而协调起来也就相应困难一些,效率随之也就降低了。
(徘徊中的某市政府机构改革)从某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几次反复和徘徊看,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是什么?你认为某市应该怎样摆脱徘徊局面,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答:(1)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其中包括管理国民经济双重职能的分清和分离。(2)就注意几下几点:1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弱化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让企业全权负责国有资产的流动与增值。2建立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同业工会或行业协会,在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从政府中转移出来的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并可接受委托承担政府的某些行政管理职能。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者体制。各级国有资产由各级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资产的投资经营职能由各不同层次的投资控股公司或大企业行使,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企业家负责。4、改革财政预算体制,逐步推行分税制和预算体制,分清各级正义的财权和事权。此外政府的改革应该上下配套,政府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只有一个市或县进行改革,会遇到系统内部的传统阻力,下改上不改,这样的改革就很难成功。
(非常设机构为何撤而复增)在机构中是否有必要设置非常机构?a县非常设机构为何撤而复增?应如何解决非常设机构膨胀的问题?答:1政府机构中设置非常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主要用于完成新的临时性的任务,解决突发的事件是按照职能需要而设立的,在这种情况下,当政府面临一些跨部门的事务时,需要几个部门共同承担,而在部门之间出现矛盾时,需要设置非常机构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政府工作部门一般是根据行政管理的经常性、长期性或可预见性的基本职能来设置的,但是行政管理实践中经常会有一些新的、临时性的任务或突发性事务出现,也使得非常设机构的设置成为必要,但非常设机构不能任意设置,也应该根据具体实际来考虑。2.a县非常设机构的撤而复增,从主观原因来考察,主要是对非常设机构设置的原则缺乏全面的掌握,一方面撤了不该撤的机构,另一方面又保留或新增了不必要的机构。3.为解决非常设机构膨胀的问题,必须遵循如下原则:(1)以职能为基础的原则。非常设机构的设置要根据职能需要,必须是对现有机构的补充。(2)机动性、灵活性原则。一旦任务完成,机构即行撤销。(3)程序化、法制化原则。
(城建工作应该由谁来管)运用行政组分析某市加强城建工作的做法为什么事与愿违?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答:1.实现行政组织的科学化必须遵循完整统一的原则,首先是职能目标要完整统一。这就是说在设置机构的时候,要实行目标归类,同类行政目标要归属于同一行政机构来管理。某市在设置城市建设管理机构时,恰恰违背了完整统一的原则。同一职能目标,设置了3个机构来管理,互相扯皮、推诿就在所难免了。想加强城市建设,反而拖了后腿。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某市为了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而建立城委,城建科两个新的实体机构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这样做不仅会造成机构重叠,而且会产生新的矛盾。2.为实现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某市应将市政府建科、城建局和城建委3个机构合并,成立统一的城市建设管理机构。
(投资公司的机构该如何设置)投资公司职能部门设置的3个方案体现或违反了行政组织建设的哪些原则?从行政组织的科学原理出发,该如何设计?答:从案例提供的情况看,投资公司筹备组提出的公司机构设置的3种方案各有利弊。按照行政组织必须适应职能需要和按职能目标原则设置的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必须遵循完整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第一种方案比较符合职能部门化的要求、专业性强,分工明确,能充分体现行业特点,但有待进一步优化;第二种方案单纯按照服务对象设置机构,各部门集多种职能于一身,互相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制约和监督,无法按职能目标归类和统一管理,也难以体现行业特点;第三种方案难以糅合前两个方案的长处,而且无法削除前两个方案的弊端。因此,可以考虑在第一种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
(海南省“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海南的“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存在什么问题?其原因何在?应该如何解决?答:(1)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机构设置过于理想而与现实脱节,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不平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滞后,与中央关系未理顺,一些政府行政部门之间职责关系不清,宏观调控能力弱,体制改革上下不配套等。(2)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忽视新旧体制在过渡时期的特点,急于求成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配套改革措施滞后而产生的;还有的是过渡时期难以避免的。(3)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继续转化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政府职能的转变应着重搞好经济职能的转化;理顺中央与海南的关系,海南直接向中国务院负责,国务院各部委不应直接干预海南的经济活动,放开手脚让海南去试验,去寻找发展的路子,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新定编、定岗、定员;下决心解决机构编制膨胀的问题。
(无锡县政府职能的转变)无锡县成为经济实力百强县中的“华夏第一县”。奥妙何在?从无锡县的成功经验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答:很重要的因素在于发挥了政府职能转换的作用。具体说,他们从县情出发,分析了无锡县的经济特点;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逐级放权;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健全调控机制,强化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同时改革干部、人事、分配制度,调整县级工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县级调控体系。这些做法不管是对经济强县或弱县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上述具体做法都是转换机制的体现,机制转换了,权、责、利三者的关系处理好了。才能激发各个层面的积极性,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陕西省的级政府机构改革)在当前政府机构改革浪潮中,如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陕西省的改革给了我们什么启示?答:省级机构改革,陕西省给我们树立了榜样。按照建立省级经济调控体系和加强宏观管理职能的要求,陕西省省级综合经济部门的改革主要是转变职能、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上来。实施机构改革的中心任务是搞好“三定“工作。但是如何做好”三定“工人和、大多数部门并不明确,希望有一个规范化的要求。陕西省对三定的范围、内容、要求、方法、步骤、程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很值得效法。通过三定,产生了富余人员,对富余人员的安排,陕西省不是采取消极的办法,而是多渠道分流,使富余人员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发挥聪明才智,促进经济的发展。
(该机构应如何设置)1.根据“委员会“面临的任务,该机构应如何设置?2.非常设机构有些什么特点,应该如何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答:设立非常机构,有两点值得注意:1.非常设机构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不应赋予政府的某项或某些职能,而是在高一层次上,寻某些跨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2.正因为非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跨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其领导人的权威显得十分重要。由此很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
从镇长期以来面临的3个矛盾看,主要反映了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应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调理和优化组织的功能。倘若县府以理顺管理体制为专项任务设置非常机构,或许更能起到对症下药的作用。作为县府文件下达的委员会工作条例,下有值得推敲之处。其一,非常设机构不纳入编制序列,没有编制配额,其内部的工作班子一般应由接近专项任务的某一职能部门兼任,其好处在于既能保证内部组织的完整结构,又能保证人员力量。其二,县政府各口下达给镇的工作,须事先经委员会同意一条,似有干预常设部门职能之嫌,很可能造成这些指令不畅或政令不一的状况。此外,镇工作出现的新景象,表面上看是“委员会“建立的结果,但细细分析却不然,如果明确某一常设机构主管镇的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新景象的出现也是不维做到的。所以关键仍在于责权相统一。非常设机构一般有四个特点:任务跨部门;多数成员拥有某一非常机构的职权;领导人由具有一定控制力的权威人物担任;机构随专项任务的完成而自行解体消亡。
人事行政。
(知人善任,用有之长)从人事行政角度分析某工程师为什么能在产品设计上取得显著的成绩?这件给予我们什么启示?答:1.人事行政必须遵循“适才适用”的原则,即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和能力来安排适当的工作,因在本事。某无线电厂的领导正是由于较好地遵循这一原则,用人之长,较好地发挥了该厂某工程师的特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该厂某工程师的长处是专业水平高,技术过硬,又肯钻研,智处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该厂领导经过全面分析其长处和短处后,毅然决定任命其为设计科长,专门负责技术设计工作,从而真正做到了用人所长,真正调动了他的工作积极性。同进,领导又为他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一系列条件,如配备助手,安排房间等,从而为其才能的发挥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这样经过工程师的主观努力,取得了一系列优异的成绩。2.给我们的启示;在用人问题是必须遵循适才适用,扬长避短的原则。
(他是怎样当上副局长的)s市改革干部作用制度的成功经验是什么?怎样进一步完善干部作用制度?答:1.s市的成功经验在于:(1)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德才兼备的具体内容就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规划局的领导和职工正是从这一基本原则出发来制订选拔标准的。(2)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他们采用了民主推荐的方式,让广大机关干部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投票确定候选人,打破了传统的封闭式的神秘化的选拔干部的做法。(3)遵循了委任的科学程序。首先,进行民意测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由群众经过反复酝酿产生候选人;其次,组织部门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最后,上级组织部门进一步考察,提请主管单位审核任命。2.s市的做法也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1)可把选人的范围扩大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在民主推荐的基础是辅之以竞争性的考试。(3)制定有关干部任用条例,从制度上保证改革的成果,推广开去。
(两易局长)1.选拔、作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应该有什么要求?y局的上级人事部门有杨的“任与调‘的问题上处理是否得当?2、对杨局长的调离,你有何看法?答:本案例中,y局的上级人事部门在考察、任用、调职y局局长人选时,在某些重要环节上都有过失:一是对公认资历老、人缘好、业务熟的陈局长,考核结论不够充分具体和全面,仅仅为了加快干部年轻化步伐而调任其不巡视员,有失当之处。二是在选拔继任者杨局长是地,考察不准,用人不当。从杨的经历来看,尚不完全具备领导一个局的素质,经验和能力,上任后工作方法简单,急于求成,结果群众意见多,进退失举。三是在处理去留问题上,又采取了简单轻率的方法,调走了之,致使y局在短时间内两易局长,工作颇受影响。由此可见,选拔作用领导干部时,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理解和执行干部“四化”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知人善任,持重而行,力争选准、选好。在这个问题上,任何草率或不负责任的做法都是不能允许的。
(能力与岗位)1、这起干部配备给组织有事部门哪些启示?2.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应具备什么素质?答:(1)启示:选拔作用干部在坚持“四化”条件的前提下,还应遵循适才适用原则,即在配备干部时,应谋求事与人的恰当配合,也就是按照“事”对“人”的素质要求,根据人的才能、特长和性格、气质来安排相互的工作岗位。这就是因事以求人,因才而施用。(2)选拔干部应注意重点测评他的领导能力,包括分析决策能力,人事组织能力和技术能力等。当然不同层级的领导应有不同的要求。从黎明的能力素质看,他具有一定的分析决策能力和较强的技术能力,但他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人事组织能力较差。作为设计科长还可以,但要做一个中型企业的厂长,就在人事组织能力方面有差距。显然对黎明的任命使得其能力素质和企业本身的需要之间出现了错位现象。
(应当让谁受奖励)赵局长的决定是否得当?行政奖励应注意什么问题?答:行政奖励是政府工作部门对有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依照规定旅行精神和物质鼓励的一项人事管理制度。在这项人事管理制度中充分贯彻功绩主义原则。因上经,在本案中:1.赵局长的决定失当,不能坚持依照奖励条件和工作实绩进行奖励的原则,采取折中平衡的态度,来个矛盾上交,是一种消极和放弃领导责任的做法。2.行政奖励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以功绩为主要依据。据此,应奖励小刘。
(干部考核应如何搞好)导致这次考核失败的主要原因?进行干部考核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答:1.导致这次考核失败的主要原因是:(1)缺乏必要的行政沟通。(2)考核的内容一般化,没有突出以绩为主;考核的项目太抽象,不易操作,有些考核项目是在短期内很难测验出来。(3)考核的范围仅局限于科长一级,违反了考核的公平、全面原则。(4)考核的方法过于简单,只公布了处领导的考核结果。(5)局领导没有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2.进行考核时应注意下述问题:(1)做好行政沟通,取得上下左右各方面的共识和支持;(2)考核的内容、标准应具体、明确,突出以绩为主;(3)考核贯彻严格、全面、公平、公开的原则。
(新任处长的三把火)1.胡军上任后,是如何改变工业局干部人事管理的混乱局面的?2.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对干部人管理工作提供哪些借鉴?答:本案例中,胡军上任后,针对工为业局干部人事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和矛盾:首先,增强改革意识,解放思想,克服障碍,打破框框,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建立并逐步健全了干部的选拔、招考、任免、考核、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干部的职责、权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次,考虑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具有很大的敏感性,牵涉面大,受诸多陈规陋习的约束,十分艰巨复杂,既要坚决又要慎重。在确定改革方案后,他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把改革工作步步引向深入,为工业局机关干部接受,成为改革的可靠保证和积极因素。第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制订了比较科学的用人、选人标准,相应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他所以能打开工作局面,关键在于勇于和善改革,建立管事和管人相给合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把行政责任和用人权力统一起来,找到了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路子。
答1在培养、选拔任用干部上,我党坚持“事业为本,人才为重”的原则,主张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某县委本着这一精神,大胆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提拔干部试用,依据实绩定去留。但改革本身要注意协调好各种关系。2从实际干部试用制引起的争议中,可以看出,对于干部进行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这就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改革干部制度中一切不合理的规定,提高作用干部的准确性,鼓励更多的干部奋发进取。
(谁任组长更合适)1。你认为上述4人中选哪一位更合适?2。选拔任用干部用举手表决的形式是否合适?答:d担任组长似乎应该更合适。原因:1从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用人原则来考察比较各个修选人,可以看出,d除了年轻之外,在德方面的表现是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选用他担任组长符合用人原则;而其他修选人则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2。从能级原理的科学用人要求来看,选拔干部要做到事得其人,人尽其才,就必须力求主观能级与客观能级的对应,做到人们的才能类型与管理岗位类型的对应。3从气质分类原理的用人要求来看,c、d属于多血质型比较适宜于群众性,社交性较强的工作。4。俱乐部主任老林主张采用举手表决决定人选,这种做法既一符合科学用人的原则,也不符合选拔作用干部的程序。一般应该是: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提出作用对象;组织人呈部门按要求进行严格考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参考材料,集体讨论决定人选上报,最后由行政首长正式任命。
行政领导。
(市长们在忙什么)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什么?作为行政首长的市长怎样才能摆脱繁杂的日常事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答: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是出主意、用干部。所谓出主意,主要切合当地实际,作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决策。这就要求行政首长深入实际进行大量调查研究。所谓用人,主要是如何选用优秀人才,以及如何发挥下属的积极性,作为一名市长,应该集中精力进行宏观调控,而不应该忙于琐事务。市长应该管大事,出好主意,用好干部。作为行政首长的市长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注意下述几点:(1)明确市长的职责,抓好大事(2)善于授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3)减少“文山会海”,克服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
(怎样才能提高领导者的威信)为什么张处长离休后威信也随之消失?领导者怎样才能建立持久有效的威信?答:案例中,张处长的领导基础观是片面的,没有理解领导的真正含义;他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去推行工作,而忽视了自身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忽视了依靠发扬民主、做群众思想动员我作来调动干警和积极性和主动性;张处长的领导风格也有问题,采取的是集权型的领导方式,也违反了职、权、责一致的原则,没有发挥一个领导者应有的职能,仅仅起一个管理者的作用。因此,领导者要建立持久有效的威信,必须注意下述几点:(1)提高自身素质。(2)实行既集中又民主的领导方式。(3)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
范强的施政过程表明,良好的动机不一定就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首先,他缺少在艰难环境下工作的经验,上任前组织也没有帮助他对即将面临的困难做充分的思想准备。其次,他的决策也不完全科学,所以未达到预期目的。
他的失误在于:一是准备不足,上任前缺乏思想、经验和心理上的准备上的准备;二是分析不透彻,他以一周的谈话情况为依据,认为主要问题是党委内存在两个小团体,但没有把握住这一团结问题的来龙去脉矛盾的主为方面;三是决策不妥当,他把党委内部的一般性团结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主攻目标,忽视了从端正与统一业务工作指导思想入手,在工作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观察人、衡量人,逐步协调人事关系;四是方案不优化,他试图通过一、二次民主生活会来解决团结问题,偏重于就事论事,就团结问题而解决团结问题。
p163案例十一:领导班子应如何合理组合。
1、为什么三次领导班子的组合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2、从这则案例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这一案例说明,不同的领导班子组合,可以产生不同的效果。
第一次组合,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气质结构、能力结构都比较合理。老王年龄大些,领导经验丰富,个性较强、有魄力老张年龄轻,在业务上较内行,个性沉着老练,办事认真仔细这样的领导班子既能开拓新局面,又能兼顾到平衡稳妥,整体效应比较好。
第二组合的领导班子,从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看,都还合理;从能力结构来看,缺乏有魄力、有开拓精神的领袖人才;从气质上看,都属柔性气质。所以,他们在工作中更多的只能是稳重的叠加,未能很好地开创新局面。
第三次组合的领导班子,从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看,是可以的,但从年龄上看,都年轻,缺乏统管全厂的经验,这就决定了考虑问题上带有片面性;从气质上看,都属刚性气质,都很好强,易产生矛盾冲突。这种班子带动全厂,最后导致效能不佳。
从黄石镇纺织厂领导层的变更波动中,我们不难看出,不同类型人员的组合在领导班子优化中起着重要作用。
从案例介绍的情况来看,前苏联专家不赞成长办的方案而主张萨凡奇的方案有其充分的理由。在美人沱河段建坝一是损失10米水头,二是阻碍航行,但萨凡奇方案也有致命的不足,即坝址漏水不宜建坝。为此专家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进一步的论证过程中,双方专家充分运用了科学决策的理论与方法。
现代科学决策理论认为:科学决策包括决定决策目标、准备决策方案、选定决策方案和决策方案的组织落实与修正完善4个程序。对本案例而言,前两个程序已经完成,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优选决策方案的问题,在本案例中,中苏专家在选定决策方案时,运用了现代决策理论中的基本原理,组织专家内行集思广益,进行了反复论证。
三峡工程大坝选址的决策给我们如下几点启示:
1、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首先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发明问题,确定目标。
2、必须集思广益,开拓思路制订多种方案。
3、必须遵循“对比选优“原则,对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选择“最优”或“满意”的决策方案。
“开发山地资源,建立商品基地,兴办农业企业,振兴农村经济”的决策,对于该县来说,是一项战略决策,其之所以正确,关键就在于它符合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要求,基本上遵循了系统的科学决策程序。首先,县委、县政府领导针对全县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的现状,深入基层和实际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而后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正确的行政目标。这一目标的确立一方面基于客观需要:既然农业经济出现发展速度减缓的势头,就必须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及其他多种经济,以振兴山区经济。另一方面,该目标又具备实现的客观条件,该县山地占总面积的72%,且劳动力资源丰富,并存在广阔的消费市场。其次,在行政目标确立后,县委、县政府马上召开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反复地分析和论证了实现上述目标的各种方案,为领导最后拍扳提供了科学依据。最后,县委、县政府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具体的决策方案,而且立即组织实施,因而获得成功。
某县的成功决策给予我们的启示是:
(1)必须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决策目标。
(2)集思广益,拟定方案。
(3)对决策方案进行评估选优。
(4)认真组织实施。
p185案例五: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何以失败。
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决策为什么导致失败?该局领导对此是否要负责任?
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一定的行政和为确定行政目标、制定并选择所需行政方案的过程。一项正的要求又符合决策科学化的要求。本案例中,该县林业局的决策显然有很多问题。建设速生泡桐林基地的决策是一项极为重大的决策,可是在决策过程中,林业局领导并未吸收该局有关人员参与决策,而仅仅由三位局长在讨论定案。在决策后又是对下级的正确意见充耳不闻,犯了严重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错误。同时,在决策过程中,林业局领导并没有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而仅仅由三位不懂行的局长想当然地拍板,从而使决策脱离了沿江村的土壤实际,又违背了泡桐生长的规律,因而失败在所难免。该局领导对此事件必须负决策失误的责任。
p186案例六:某市机场选址的失误[案例思考]。
1.某市机场选址不当的理由何在?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2.通过学习本案例,你认为专家咨询在决策中有何作用?
现代行政管理人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的管理具有动态性。由于管理对象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这就要求决策者遇到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发展趋势,使决策方案保持一定的弹性,以实现动态管理。
从案例介绍的情况来看,某市机场选址不当,原由有三个:
1.决策缺乏系统的观点,没有与整个城市的规划与管理结合起来,机场噪音对城市生活的影响也考虑不够。
2.缺少动态眼光,决策缺乏远见,不能适应未来城市发展以保证科学的决策。
3.对专家的作用重视不够,方案未经过专家周密论证,难以保证科学的决策。
作为永久或半永久的机场建设,应以系统的观点,对城市的发展速度、规模进行动态分析,对机场容量、交通等因素进行对比分析,拟订备选方案,并依靠专家,对每一方案的经济性、社会性、协调性等多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择优决策,选定比较理想的场址。
行政领导如何进行决策。
p194案例九:让班组去做主[案例思考]。
什么是群体决策?为什么史主任的决策实践不成功?
这个案例反映的是对决策过程中贯彻民主化原则的误解,实际上现代行政决策虽然强调决策过程中要集思广益,让群体成员参与决策的制定,但并不是完全放弃领导者对行政决策的控制与引导。
1、群体决策是指在决策的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发动群众制订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群体决策并不排斥决策领导者在决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
2、史主任的决策实践不成功的原因在于:
(1)片面地理解群体决策,以为群体决策就是由群众自己拍板定案;
(2)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缺乏对群众的引导;
(3)缺乏调动工人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p196案例十:某市市区竟有竟高尔夫球场。
1、请运用决策的有关理论,分析建设东湖高尔夫球场这一决策的成败得失。
2、关于东湖高尔夫球场将来的发展与使用问题,你同意哪一种意见?为什么?
这是一起有关城市建设规划的行政决策的案例。在某市这样用地紧张的大城市,竟然在市区修建高尔夫球场,着实令人称奇。在这一建设方案出台时,决策者认为可以取得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丰收,但实施情况却和当初的设想大相径庭,这表明这一行政决策过程肯定存在不少问题,既违背了科学的决策原则,如民主原则、可行性原则等,又不符合科学的决策程序,没有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也缺乏事后的反馈监督机制。对于其今后的使用问题,应该考虑第二种意见,因为要从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来考虑这个问题。关于某市实施的城市建设重大决策向市民咨询的制度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因为这符合行政决策的民主原则和服务原则,也适应了行政民主文化的基本趋势,有利于改善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如果某市也推行这一制度,必将提高该市的城市整体规划水平,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该市的城市形象和美誉度。
p198案例十一:中南海情系大三峡[案例思考]。
为什么说三峡工程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典范?请运用决策的有关理论加以阐释。
现代行政管理理论认为,建立和健全现代行政决策体制是现代行政管理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这是我国行政决策实践经验的总结。正如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所说:“要把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体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科学的行政决策,还必须遵循科学的决策原则和决策程序;科学的行政决策必须坚持民主与科学相结合、领导决策必须合法化、兼顾政治与经济利益等。本案例中讲述了新中国三代领导者关注三峡工程及其基本的决策过程。在这一重大决策项目出台的过程中,决策者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到各种有利与不利的因素,高度重视专家和智囊团的意见,对各种反对意见也认真倾听,最终集中民智、反映民意,通过合法途径确定了方案。
p213案例三:市长专线电话的设立[案例思考]。
从行政沟通的角度看,某市市长专线电话的设立对于搞好城市行政管理有何作用?
要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必须进行有效的行政沟通。行政沟通是行政组织之间、行政组织与外部环境及社会大众之间的一种信息交流;通过有效的行政沟通,行政组织内部可以减少内耗与矛盾,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而且可以及时为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提供大量信息,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
某市市长专线电话的设立是做好行政沟通的有益尝试,它对于搞好城市行政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1)发挥综合协调使用,为群众排忧解难。
(2)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传递信息。
(3)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和改进政府部门的工作。
p218案例六:市长讲评下级,市民讲评政府。
从案例中介绍的情况和行政监督的有关理论来看,市长讲评下级和下级讲评上级,属于行政监督的内部监督体系中的一般监督。这路监督是行政机关之间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而产生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一般性内部监督,是以提高行政效率为宗旨的。市民讲评政府则属于行政监督中外部监督体系的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群众对公仆的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其宗旨是以保证政府工作的合法性及以社会效益不中心。从c市政府对市医药总公司实施的监督来看,在双向政府工作讲评制度中,也包含着主管监督,这是政府工作部门对各自所属企事业单位实施的一种监督职能。
c市实行双向讲评制度的好处在于:
(1)对政府工作实行广泛的行政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提高效率。
(2)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行政决策中的失误,纠正行政领导决定中的某些偏差。
(3)对政府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p220案例七:责任该由谁来负。
这个事件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
从事件发生过程来看,秘书小丽确实负有明显的工作责任。电报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按理,小丽接到电报后应及时请示经理,而她却不分轻重缓急地锁进抽屉,到星期一上午上班也未及时提出,从而贻误了宝贵时机,这是造成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小丽的做法属于失职行为,适当地予以行政处分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全部过程,小丽不对此事负主要责任,而应该是经理对此事负主要责任。因为,经理的责任在于权力分配不合理,违反了行政管理中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重要原则。具体而言,小王承担的并不是诸如引进项目、大型设备之类比较复杂需要充分考察论证的谈判任务,而是一项任务比较明确又有一定时限要求的采购任务,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采取通常复杂谈判的做法。经理应在分派任务、要求的同进授予小王在质量、规格、价格符合我方要求下签定合同的权力。然而经理却只派任务而没有授予相应的权力,其结果必然使小王当断不能断,来回请示汇报,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从现象上看,是秘书小丽延误了处理电报的时间而造成损失,事实上贻误时机的根本原因是经理权力分派不合理,因此主要责任应由经理来负。
我们可从此事件中得到如下启示:(1)必须坚持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2)必须树立有效的时间观念。
p222案例八:公道自在人心[案例思考]。
本案例说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搞好行政管理,做好服务工作,关键在于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端正服务态度。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而要管好这些社会公共事务,把服务工作做好,就必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解决群众急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群众的批评意见可能比较尖锐,党的监督也比较严格,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虚心接受,坚决纠正各种错误,改进自己的工作。而人民群众与党政干部的对话会一方面促进政府的工作改进,另一方面可以使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政府的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政府的威信。
p229案例十一:对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制度[案例思考]。
为什么要对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如何监督?从这一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只有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党向来强调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但仅限于此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领导干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才能在选拔使用干部时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坚持干部“四化”的方针以及德才兼备的原则;才能使领导干部自觉加强自身各方面的修养,注重工作实绩;才能提高党政干部的公正廉洁;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平和县对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制度,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鼓励干部干实事,求实效,创新绩,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素质,促进了干部的公正廉洁,从而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形象。平和县的举措对于其他地区同样值得借鉴。
p231。
案例十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实行。
为什么要对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有什么作用?
某县乡镇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制度取得成效。首先,分清了干部的功过是非,强化了干部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实行乡镇领导综合考核审计制度后,干部工作中的功过是非逐年记载;干部调动实行先考核审计后调离,功过都记在原领导的账上;新领导上任后不背包袱,为新领导科学决策、大胆改革、争先创优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次,为实现科学地考核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提供了准确依据。实行考核审计制度,干部一年中干了些什么,有哪些功、哪些过,政绩究竟如何,都在考核审计结果中反映出来,其中大部分都能用数字准确地体现出来,这就使干部考核由虚而实,增强了组织部门辨才识贤的准确性。最后,有利于及时发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实行乡镇领导任期和离任责任综合考核审计制度,能够及时发现诸如违反财务制度、随意花钱、乱挪用款项等问题,并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同时,考核审计制度的建立,也有助于在干部队伍中养成一种扎实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广大干部执法、遵纪、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能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基层工作健康开展。
案例二:故意刁难,被迫卖车案例思考]。
a县交通管理站的所作所为说明了什么?怎样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本案例中,a县交通管理站利用人名赋予的掌管公路交通的权力,为本单位的小集团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甚至不惜破坏其他单位或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他们的行为已经不能用简单的本位主义一言蔽之了,而是已经构成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而且屡犯不改,情节恶劣,应追究其经济和违纪责任。本案例再次印证了行政人员的素质对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作用,说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国家行政人员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秉公办事的思想,杜绝各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使各级干部都做人民的仅仆。因此:
1、a县交通管理站的做法属于违犯法纪的行为。
2、为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法制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秉公办事的观念。
p240案例三:一场侨房的纠纷。
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范围极其复杂和广泛,其执法活动也是经常和大量的,而且是通过行政工作人员具体的行政行为来实现的。因此,建立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避免或养活行政纠纷,是改善行政机关工作,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建立行政诉讼制度,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是合合法进行审查、处理,从而促使行政机关明确其职责树限,使行政执法活动程序化、法制化。同时,可以使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作出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督促其避免或减少工作过失。在行政诉讼制度中,无论是公民还是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从而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行政法制的角度来考察:
1、上述案例反映了有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严惩侵犯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建立行政诉讼制度,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避免或养活行政纠纷,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制化;有利于树立公民主体意识和平等观念。
p245案例五: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政府机关的侵犯怎么办。
行政管理学的基本原理说明,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是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否则行政权力会被滥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所以,国家明文规定严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经商。本案例中,作为政府业务部门的某镇水电管理站及其所属的水泵站建房做生意本身就是十分错误的。后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而作价转让给村民杨某经营,应该说是合适的,是不自觉的纠正错误。但当杨某把小店经营的较有起色的时,水泵站领导又想将其收回自己做生意,这种想法重犯了原来的错误。当收回房屋的要求被杨某拒绝后,他们就寻找各种借口,动用专政工具,强行封了杨家小店的门,于是一场滥用国家权力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事件就发生了。而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非法侵犯时,公民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有关机关也应该认真进行查处,纠正非法行为;如果仍不能得到解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有责任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并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
1、作为政府业务部门的某镇水利管理站及其所属的水泵站建房做生意,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后动用专政工具强行封了杨家小店的门,属于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对此事杨某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告发水管站的侵权行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p248案例六:只有法的强制性才有法的严肃性[案例思考]。
1、区人民法院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它充分体现了我国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2、从行政法制角度看,它反映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特点,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行政法规具有国家强制性,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违反,就要依法受到行政处分、处罚,严重的还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依法强行拆除张某违法强占国家土地所建厨房,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其次反映了行政管理活动法制化的要求,从事情处理的全过程来看,区政府和市土地局的行政人员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几次批评教育,直至诉诸法院,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第三,说明了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张某一再藐视行政法规,一在抗拒政府的命令乃至法院的通知,反映了公民法制观念淡薄,为此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人们树立法制意识。
p250案例七:公安处长曝光记[案例思考]。
在公安处长贪污受贿的背后有哪些引人深思的地方?请结合本案,试述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必要性。
本案例中,公安处长谢麦交利用手中职权,明目张胆地拿权利与金钱做交易,可以说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这个案例可以从滋生腐败现象的社会根源和某些领导干部有法不依、絷支不严、违法不究、包庇纵容不法行为以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等角度进行分析1、公安处长贪污受贿是个典型的执法犯法的案例。它反映了下述问题:
(1)现阶段还存在某些领导干部有法兴衣、以权谋私的现象。
(2)存在包兹纵容不法行为的问题。
(3)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社会根源。
(4)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
2、上述案例说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它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2)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3)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需要。
(4)也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p254案例九:文化局长的任命风波。
按照现行的宪法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有监督作用。县文化局局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其任命必须经过县人大的批准,而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必须经过县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方可生效。而在该案例中,某县人民政府经办公会议就决定任命该县文化局局长,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而且在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予以修正时,县人民政府也不予理睬,不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就更是不合法。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通过了撤销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命文化局局长的决定,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同时,这一案例还表明,县政府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法制意识淡薄,因此也有必要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
p256案例十一考绩制与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案例思考]。
机关是组织机构的集中代表和象征,机关管理是对机关工作加以管束和调理。实行机关政绩考核制度,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xx市行政机关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职责不表,目标不明确;有的虽有责任制,却没有严格的政绩考核制;有的虽建立了考核制,却没有必要的奖惩制。实践证明:建立和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政绩考核制和奖惩制,是提高行政效率最主要的制度保证。建立目标责任制,首先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定人、定责任、定数量、定质量、定完成时间;其次要责权统一,给予一定责任就要同时授予一定的权力;最后,责任制要和严格的政绩考核制结合起来,才能充分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p259案例十二:农民状告县政府[案例思考]。
1、农民状告县政府的理由是什么?县长是如何成为被告的?
2、县委和县政府一些干部关于县长出庭应诉的说法是否正确?
3、镇城建办批准包郑照建房是否合法?
根据案情所述,本案中原告农民包郑照在五福堤上填河建房,违反了国务院、水利部关于保护水利设施、严禁毁堤填河建房的有关规定,影响防洪排洪,危害堤坝的安全,是违章建筑。五福镇城建办未经水利主管部门同意,无权批准在水利设施和河道上建房。因此,以城建办名义同意原告建房的批复显示应属无效。县政府、县水利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包郑照建房期间以及建房以后,多次给予劝告和制止,并责令其自行拆除,在劝告、制止,责令均告无效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原告的违章建筑的部分房屋是合法的、正确的。原告诉请赔偿其经济损失是无理要求。至于以前所建房屋,该县政府和镇政府应该区别不同情况,逐步清除,确保水利设施的安全和防洪、排洪的需要。
机关管理的任务是: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二
申请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案由及处理过程。
申请人诉称:。
被申请人辩称:。
本委查明:。
在本委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员:。
书记员:。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三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xx,男,xxx年1月16日生,住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电话:xxxxxxxxxxx7。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陈永,局长,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上诉请求:撤销(xxx5)海行初字第33号《行政赔偿裁定书》。发回海淀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京工商行赔不字[xxx4]03号《不予行政赔偿通知书》中的不法决定,不服xxx5年2月11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5)海行初字第33号《行政赔偿裁定书》:在对法痞:孙建提出控告的同时,提出上诉如下:
一、该一审《行政赔偿裁定书》第一页认定上诉人,住历山育才新村8号,这是错误的。这是“公安体制的个人身份信息有错误所造成的后果之一”。又认定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杨艺文,也是错误的。因为早已变成了陈永的。这又是谁不与原审法院衔接所造成的错误呢?又认定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徐晴,又是错误的。因为徐晴是一个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受刑事控告案件的当事人。见另行的控告文。这是强烈要求移送,和应当迅速依法追究其双开等行政、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即原裁定连当事人的身份,也未查明、就下裁定,这是涉嫌枉法裁判犯罪的。这也是与上诉人有关的许多行政、民事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继续、持续的。即人民法院的办案均是不讲真实、合法的乱办案的。这种办案的法官是比土匪更可恶的法痞。这种“人民”法院就是亡党、亡国先兆的“汉奸、伪”法院。特请求二审坚决予发回重审,以纠正之。
二、该一审《行政赔偿裁定书》第一页倒数第二段又认定:xxx3年10月14日,被上诉人作出复议决定:认为上诉人不符合受理条件,且已有朝阳工商分局履行了相关法定职责。驳回上诉人的复议申请。
上诉人主张:这是海淀区“法匪、伪”法院系列涉嫌枉法裁判犯罪案件纵容的违法行政、涉嫌犯罪的情节之一。因为朝阳工商分局与本行政赔偿案件相关的行为、不查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已被一、二审行政判决要求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而且,自xxx4年9月19日以来,朝阳工商分局又已在立案、重新办理之中的了。(上诉人可以提供新证据证明的。)。那么,被上诉人原纵容的不支持朝阳工商分局履行上诉人投诉的查处某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的“复议决定”。是怎么一回事?该负种法律责任呢?请求二审予以查清,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承担本案的国家(行政)赔偿的责任。即被上诉人的复议行为,也已是被纠正错误了的。即已被自然确认为违法了的,即被自然撤销了的。
三、原一审《行政赔偿裁定书》又认定:上诉人诉称:生效行政判决书自然撤销了被上诉人与本案相关的不予支持部分。从不予支持到被撤销时止的,被加重的损失,就是本案诉请被上诉人赔偿的内容。如,11个月期间的食宿、房租费10450元,时间损失费每月5793元的五倍338615元等,共计363865元。本院认为:上诉人提起的本行政赔偿之诉,所主张的行政违法行为尚未被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上诉人主张:另案生效的1142号《行政判决书》,的确是撤销了本案对应的被上诉人的复议行为的,即对应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并已有朝阳工商分局在重新办理中的。这是符合起诉条件的。
特提出上述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xx。
xxx5年2月17日。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四
男xx岁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诉方:纺织品采购站。
代理人:,男,xx岁,业务科副科长。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年月日签订白市布合同,数量为五万公尺,总价款七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诉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诉方按封样验收。年月日,申诉方发送到被诉方白市布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被诉方验货后,以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诉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棉纺织厂向我局申请仲裁。
经查明:此产品确属含有化纤成份的混纺布。但由于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诉方所发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白市布除含有红颜色部分公尺应退回申诉方外,其余八千公尺由被诉方收购。
二、年月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诉方所欠申诉方货款元于x年x月x日前一次付清。
四、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的千分之五征收,计x元各承担x元。
五、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诉方代理人。
立协议人:
被诉方代理人。
仲裁员。
书记员。
×年×月×日。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五
上诉人:谭xx(原名:谭xx),男,汉族,xxx年9月13日生,xxxx市xx县人,住:xxxx市xx县xxx镇xxx村。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诉人:x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
负责人:郑xx所长。
案由:行政处罚及行政赔偿纠纷。
上诉请求:
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
上诉理由:
一、一审认为上诉人两次使用谭xx姓名办理驾照,“其过错责任在原告”的判决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审在本院认为部分论述:“原告在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明知其母亲将其姓名错误登记为其哥哥谭xx的姓名时,未及时更改,仍然以错误登记的其兄谭xx的姓名向被告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长期使用。在换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时,仍然未予更改姓名,造成车管机关核发了原告兄弟二人同名即‘谭xx’的两本机动车驾驶证,其过错责任在原告。”对此观点,上诉人不能苟同。上诉人认为,使用姓名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起这样的名字,也可起那样的名字。可以认同他人为自己起的名字,也可以不认同他人为自己起的名字而申请变更为自己认可的名字。本案上诉人“在明知其母亲将其姓名错误登记为其哥哥谭xx的姓名时,未及时更改”,“长期使用”。并没有错,这只能说明上诉人对谭xx这一姓名的认可,愿意和其哥同名,因为上诉人这样使用名字没有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更没有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而是自己行使私权的表现。所以,并不违法,也不违犯社会公德,因为,上诉人虽与自己的哥哥起了相同的名字,但是公安机关为上诉人编制设定的身份证号码是不一致的,这是极易区分界定两个相同姓名民事主体的法定标准。
“在换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时,仍然未予更改姓名,造成车管机关核发了原告兄弟二人同名即“谭xx”的两本机动车驾驶证,其过错责任在原告”.这也不能认为上诉人错了。只能说明上诉人认同了继续延用谭xx姓名这一客观事实。
二、一审混淆了事实,导致论理错误。
一审在本院认为部分的第二个论点是,上诉人申请变更驾照姓名时出据的身份证明与公安厅记载的名称不一致,被上诉人撤销驾照的行为是合法的。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区公安厅警务平台“公安综合查询系统”中记载的上诉人的曾用名叫“xxx”是一个法律事实,上诉人在变更驾照姓名时向被上诉人出据的身份证明证实上诉人曾用名叫“谭xx”又是一个法律事实。两个法律事实是不同的法律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两个事实,“xxx”“谭xx”这两个姓名上诉人都使用过,都是上诉人的曾用名。一审将两个事实认定为一个事实,就是认为上诉人的曾用名是“xxx”而不是“谭xx”,xx县公安机关出具的谭xx为曾用名的证明是假的,所以,被上诉人撤销上诉人的.驾照是合法的。上诉人认为:一审仅仅因为xx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诉人的曾用名是谭xx的证明与“公安综合查询系统”中记载的曾用名为“xxx”的名字不一致,就认为被上诉人对上诉人驾照的注销行为是合法的,没有法律依据。审查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要先看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程序合不合法,然后,要审查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体即注销行为有没有法定的注销情形,如果有了注销的法定情形且注销行为程序合法,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才算是合法的。本案中,被上诉人注销上诉人驾照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上违法(没有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告知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上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体上没有法律依据,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怎么是合法的呢?仅仅因为两个曾用名证明材料不是同一个曾用名,由被上诉人注销上诉人的驾照,就认为注销行为是合法的,上诉人认为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三、一审认为:上诉人申请变更驾照的姓名是合法的,“也应当首先注销向原告核发的姓名为谭xx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对的。
如果说上诉人变更姓名的请求是合法的,就不应当注销,而应当变更姓名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注销驾照,要说注销的话,只能注销驾照上的名字。
综上所述,一审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驾照的注销行为合法而维持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故特提起上诉,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撤销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赔偿上诉人的经济损失。
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谭xx。
xxx年三月二十八日。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六
行政案例是指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通过案例来讨论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研究行政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行政管理的实践,提高我们的行政能力和素质。在我个人的学习和实践中,我也遇到了一些行政案例,通过分析和总结,我对于行政案例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案例体现了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在实际行政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资源分配、决策权的确定、公平与效率的平衡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行政人员有很高的处理能力和判断力。通过研究行政案例,我深刻地认识到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应对各种问题。
其次,行政案例提醒了我行政管理的风险与挑战。在行政实践中,常常会涉及到一些风险和挑战,例如行政举证的难度、行政裁量权的滥用等。通过学习行政案例,我发现行政管理中的风险与挑战是必然存在的,我们需要具备较强的应对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做到审慎、客观、公正的处理问题,避免出现纠纷和损失。
再次,行政案例加强了我对法律知识的重视和学习。在研究行政案例的过程中,我发现行政管理是与法律紧密相关的。行政管理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法乱纪。对于行政人员来说,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学习行政案例,我更加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此外,行政案例还加强了我对组织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在实际行政工作中,经常需要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协调与合作,共同解决问题。通过学习行政案例,我认识到组织协调与合作是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主动与他人合作,共同解决问题,为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
最后,行政案例也提高了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分析行政案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运用理性思维和方法,客观全面地分析问题。这些分析能力对于行政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能够帮助我们抓住问题的本质,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通过研究行政案例,我深刻地认识到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增强了风险管理和法律意识,加强了组织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案例不仅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更是培养行政人员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学习和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才能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行政环境,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某某。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唐明,男,出生于1972年8月7日,住所地:潼南县别口乡飞凤村9组158号。申请人因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沙法民初字第35*9号《民事调解书》,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请求:
1、撤销(2011)沙法民初字第3509号《民事调解书》;
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现有证据证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1〉沙法民初字第35*9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双方从10月28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再审。
一、原审调解在程序上没有遵循《民事诉讼法》第7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主持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事实完全不符。
1、本申请人并未将该工程发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申请人通过招标方式将承建的某某住房项目部分劳务分包给重庆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丰公司),硕丰公司委托代理人为王小碧。硕丰公司的所有签章也是真实的,是该单位曾经使用的公章。而硕丰公司系通过报纸公告声明原公章作废,本单位显然没有能力核实该公章真假。
2、被申请人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从吴飞、胡小羽处承揽基础孔桩水钻劳务,不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之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代表硕丰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是王小碧。而与李明全作为乙方签订基础水钻工作分包合同的是吴飞和胡小羽私人,并非硕丰公司,更非王小碧。双方签订的《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约定,甲方将挖孔桩、独立桩柱基及条形基础部分的水钻劳务以包干价方式承包给乙方。被申请人与李明全是表亲,受雇于李明全。被申请人妻子王元翠还代表李明全领取劳务费用,在其领款时出具给胡小羽的《担保证明》的前言部分载明:“某某项目5-10#楼挖孔桩水钻部份承揽人李明全班组的全权代表王元翠承诺”。显然,《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和《担保证明》充分证明被申请人与吴飞和胡小羽等人之间系承揽关系,既非受雇于吴飞和胡小羽,更不是吴飞或胡小羽招用的劳动者。因本申请人并非《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的当事人,也不知晓《担保证明》证据,故在原审中未能举示这两份证据材料,以致原审法院未查清案情。
二、原审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2、新证据证明的事实是:被申请人仅仅是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承揽了基础孔桩水钻部分工作。因此,本案不能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认定申请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三、原审调解的履行,将给本申请人造成经济利益不当受损的后果,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也违背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主要在于解决纠纷、恢复秩序、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目的。但是申请人却根据原审调解协议在认定工伤后,以其承包的劳务费收入9000余元作为每月工资标准要求本申请人赔偿其伤残八级的工伤待遇26万余元--按正常的社平工资标准,八级工伤待遇仅有10万余元。无论是承揽关系,还是雇用关系,被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都完全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不存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之基础的情况下,在原审主持下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自然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
申请人:xxx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xx年10月6日。
行政调解书的案例范文汇总篇八
(81)×裁字第××号。
申诉方:国营××棉纺厂。
代理人:刘树勋,男,52岁,供销科长。
赵殿生,男,40岁,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诉方:××纺织品采购站。
代理人:张鸿雁,男,47岁,业务科副科长。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0年六月二十日签订白市布合同,数量为五万公尺,
总价款七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诉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诉方按封样验收。一九。
八0年十月,申诉方发送到被诉方白市布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被诉方验货后,以。
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诉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
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国营××棉纺织厂向我局申请仲裁。
经查明:此产品确属含有化纤成份的'混纺布。但由于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
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诉方所发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白市布除含有红颜色部分787公尺应退。
回申诉方外,其余八千公尺由被诉方收购。
二、一九八0年六月二十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诉方所欠申诉方货款一万一千二百元于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一次。
付清。
四、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的千分之五征收,计61.5元各承担30.75。
元。
五、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诉方代理人刘树勋。
立协议人:赵殿生。
被诉方代理人张鸿雁。
仲裁员叶振声。
×年×月×日(印)。
书记员李晓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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