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货车运营协议书 货车合作经营合同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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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伙购货车运营协议书(精)一

一、合伙组织名称:四贤宾馆,地址:四贤路渡蚁桥,合伙项目:宾馆。

二、合伙方式:根据总投资,每人按入股比例出资,共同经营管理。

三、合伙机构及职责:

甲方作为酒店经理和合伙执行人具体负责:人事聘用、后厨管理、物品采购。 乙方作为副经理具体负责:证照办理、现金管理、客源维护;

丙方作为副经理具体负责:账目管理、关系协调、经营思路。前期装修期间共同负责、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数额:现金 万元,所占比例33.4%

投资数额:现金 万元,所占比例33.3%

投资数额:现金 万元,所占比例33.3%

2.出资日期

甲、乙、丙三方在20__年2月20日以前将壹万元(¥10000.00)现金支付到酒店账上,作为酒店启动资金;20__年5月10日以前三方按比例将50万元现金支付到酒店账上,用于酒店的装修,后期还需要的资金由三人按比例再随时进行出资。

五、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确有业务招待活动,至少要确保两人在场,入伙三方属自己的客人在酒店消费费用可按贵宾卡标准自行打折支付。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每月30号为结账日。

2.亏损负担:甲、乙、丙三方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三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七、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年。

八、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退伙时,按{股金_【(10—已合伙年限)_10%】}的标准退现金。(说明:合伙年限不足整年,按一年计算。)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入股比例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酒店无法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最新合伙购货车运营协议书(精)二

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出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五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形式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缴清。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形式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缴清。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形式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缴清。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担:__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四条执行事务合伙以人可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

(一)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委派其他人代表本合伙企业对外进行业务联系;

(三)制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财务计划;

(四)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人事任命、报酬事项;

(五)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如违反本合伙协议以及越权行事,其他合伙人有权提出异议;合伙人提出的异议未纠正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终止其执行合伙事务,并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决定企业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布死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

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

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二十四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本合伙企业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及相关责任: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人伙对入以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伙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从合伙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复印件),企业留存一份(复印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合伙购货车运营协议书(精)三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出租客运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以下合伙购车经营协议:

第一条 合伙购买车辆概况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同出资在__________省______市购买牌照号为__________型号的出租车一辆(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所购车辆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各方出资及车辆产权份额:

1、购车款由甲方出资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

2、合伙车辆的挂牌、产权登记、购置税、保险费、及其运营当中产生的所用费用都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3、甲乙双方约定合伙车辆以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名义办理产权及各项登记手续,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占有出租车__________%产权,乙方占有出租车__________%产权。

第三条 盈利及费用、风险的分配、分担方式

1、甲乙双方对合伙车辆经营收益按照合伙车辆产权份额进行平均分配。

2、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及其他应由合伙人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依照各自的合伙车辆产权份额进行承担。

3、经营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风险,甲乙双方依照各自的合伙车辆产权份额进行承担。

第四条 以下事项必须由合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一) 合伙车辆的转让;

(二) 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三) 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四) 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五) 其他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车辆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合伙人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车辆的产权份额时,另一合伙人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六条 合伙终止情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一) 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的百分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伙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报废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最新合伙购货车运营协议书(精)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前期预需投资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_____万。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_。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__________经营许可证》,《__________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__________:__________(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五.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六.过期货物处理: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6个月和3个月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物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纠纷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合伙购货车运营协议书(精)五

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事务所名称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住所

事务所总部设在:

事务所可以在其他国家和中国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务?宗旨

事务所的宗旨为:谒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_____的法律服务,并努力使之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性质

事务所为个人合伙制。

第五条?合伙人

事务所合伙人分为无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以下“合伙人”称谓含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无限责任合伙人)。

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其投资形成的事务所财产共同所有。

有限责任合伙人按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对事务所出资,对外仅按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司法_____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入伙、退伙

第七条?入伙

承认并愿遵守事务所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者均可申请入伙。

申请入伙者应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无限责任合伙人书面推荐,经合伙人有效表决后通过,其享受合伙人资格的起始日期,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八条?退伙

1、合伙人有权退伙,退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2、无限责任合伙人无故不参加事务所合伙人大会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合伙资格;

3、合伙人因违反国家法律、律师职业道德、事务所有关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玩忽职守给事务所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中止或免除其合伙人资格,该合伙人对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合伙人退伙后,应根据退伙时事务所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于退伙后12个月内分割其合伙财产,包括该合伙人的投资及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无限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对于其在合伙期间事务所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

5、合伙人退伙后应保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不得带走合伙期间本事务所的客户资料。违反前述规定者应对事务所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无限责任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合伙人会议上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提议修改本协议及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事务所的管理;

4.监督事务所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人事安排;

5.享有事务所中因其投资所形成的财产权利;

6.参与事务所的盈利分配;

7.按事务所规定享受事务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在事务所工作满15年及年龄满65岁的合伙人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第十条?无限责任合伙人的义务;

1.依据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及确认向事务所进行出资;

2.遵守并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出席合伙人大会;

4.全心全意维护事务所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事务所的集体利益。忠实履行事务所内职务,做好律师业务。不得利用在事务所的地位和职务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参加与事务所有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事务或事业。合伙人在本事务所以外的投资、收入及负债应向其他合伙人披露。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不得在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担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包括_____);

5.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并支持其他合伙人的工作;

6.共担风险,对合伙的债务,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7.对于其他合伙人因工作失误而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承担也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及清偿额;

8.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个人不得以事务所名义参加捐赠,收受礼物。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参加或列席合伙人大会;

2.提议修改事务所合伙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事务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享有事务所中与其出资份额相应的财产权利;

5.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分配收益;

6.按事务所的规定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向事务所进行出资;

2.遵守并执行事务所合伙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全心全意维护事务所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事务所的集体利益,不参加与事务所有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事务或事业;有限责任合伙人在本事务所以外的投资收入及负债应向其他合伙人披露,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在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担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包括_____);

4.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并支持其他合伙人的工作;

5.按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限承担风险和合伙债务,对造成失误、有过错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及清偿额;

6.未经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同意,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以事务所名义参加捐赠,收受礼物。

第四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三条?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组成。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和解释合伙人协议;

2.审查、批准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3.制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各项基金使用方案;

4.决定事务所大型固定资产的处分和重大财务支出;

5.授予或免除合伙人资格;

6.决定及确认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出资额;

7.选举、任命、免除事务所主任及管理委员会的主任;

8.决定事务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置、撤销或合并;

9.决定事务所的停业、合并、终止、解散及清算;

10.确定事务所人员发展规模及工资待遇水平;

11.决定事务所其他应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采用讨论通过或表决方式决定前条所列事项。

第十四条第1,5,9款所列事项须经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同意,第十四条其他各款所列事项应由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合伙人同意。

第十六条?合伙人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事务所主任或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

经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无限责任合伙人提议,事务所主任或管委会主任_____开合伙人临时大会。

举行大会应由大会召集人于开会前十五日内向合伙人发出通知,通知中应公布开会时间、地点、议事日程等事项。

无限责任合伙人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或以书面形式就合伙人大会讨论事项表明意见,或委托其他出席大会的无限责任合伙人代为表决。

合伙人会议可就需讨论决定的事项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表决。需要合伙人会议表决的事项,可由事务所主任提出,或管理委员会主任提出,或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无限责任合伙人提出。提出需合伙人会议表决者,须向各无限责任合伙人发出书面提议,提议中列明需表决的事项,回复表决意见的期限(该期限由提议者酌定,但不得少于三天,自该无限责任合伙人收到书面提议的第二天起算)、提议者等事项。收到书面提议的无限责任合伙人应于提议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回复发出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回复中应对提议者提出的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回复中应对提议者提出的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书面回复中未对需表决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或者收到书面提议的无限责任合伙人未于书面提议要求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对需表决的事项持肯定意见。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事务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日。若书面提议要求的期限中属于前述日期,则书面提议中要求的期限自动顺延。

第五章?人员和机构

第十七条?事务所设主任一人。主任是事务所合伙人的代表。

第十八条?主任由事务所合伙人选举产生。主任实行_____制,每届_____二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主任在_____内明显不称职或出现重大失误,给事务所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可以被免除职务;

主任的任免,应报主管司法_____备案。

第十九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对外代表事务所;

2.对外代表事务所签署文件;

3.召集并主持事务所全体会议和合伙人会议;

4.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授予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得设置分支机构及其他机构。所有本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除合伙人会议另有规定外,不论其形式如何,均受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为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机构及事务所的常设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主任由合伙人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以由事务所主任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_____一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指定。

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并处理合伙人会议职权之外的事项。

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向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成员无权以管理委员会名义作出决定。对于需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主任应与管理委员会成员相互协商后决定,并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于事后?向合伙人会议汇报。

第六章?财务制度,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设置专门财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财会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向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二十三条?凡在事务所财务帐中的合伙人的投资,固定资产及各项基金,为事务所的财产,除非合伙人会议另有规定,任何合伙人无权出售、处置、抵押事务所财产;除非另有规定,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事务所的帐户及信用卡。

第二十四条?事务所会计年度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为止。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分配净利润。

净利润的计算方法为:

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原则,会计年度内事务所的全部收入,减去:

(1)负债、应付款;

(2)营业费及成本开支(包括税赋、管理费、律协会费等);

(3)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基金及流动资金。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为事务所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根据事务所的审批程序及会计制度进行审批、报销与记帐。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对事务所的投资不计利息;除退伙外,合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其投资的一部或全部。

第二十八条?无限责任合伙人向事务所借支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上一会计年度平均分配额的?%。

有限责任合伙人向事务所借支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全体有限责任合伙人上一会计年度平均分配额的%。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在事务所存续期间内退出,可以从事务所全部资产中取得其应得的份额。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终止或解散

第三十一条?事务所因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终止或解散:

1.发生严重亏损导致无法继续执业;

2.合伙人总人数少于三人;

3.合伙人会议作出终止或解散合伙的决议;

4.依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必须撤销;

5.不可抗力事由。

第三十二条?因事务所决定终止或解散的,应由事务所主任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制作申请书,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撤销的,由事务所公告解散。

第三十三条?事务所终止或解散,由合伙人会议指定人员组成财产清算小组对财产进行清算。事务所财产在清算中的分配顺序如下:

1.拨付清算费用;

2.缴纳应缴税款;

3.按事务所规定支付事务所工作人员(合伙人除外)有关费用;

4.偿还事务所债务;

5.合伙人分配事务所剩余财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之间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等法律法规。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修改,需经合伙人会议协商同意并报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报送主管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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