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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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商务会所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卡拉ok包房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 ,计人民币 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 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 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 万元。

(五)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 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甲:35%,乙:30%,丙:30%,丁:5%)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九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有权将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权利在退伙人员退出后追加出资份额。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款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事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愿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为了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促使公司经济效益更突出,尽早为所有股东收回投资本金,公司决定每月拿出总利润10%作为行政管理奖励。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二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原则订立本合伙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诚信合作、相互理解;勤于沟通,甘于付出;合法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伙项目

(一)建设运营网站及其相关线下业务(第一阶段),在网站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和持续稳定的盈利后考虑研究下一步发展方向(第二阶段)。

(二)项目内容

1、网站名称:一元团

2、网站域名:

3、网站定位:团购网站,目标向全国发展。

第三条 合伙人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出资本总额共计 万元人民币。本合伙人承认用劳务、相关资源、实物、数字产品、货币出资的有效性。

2、合伙人甲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为劳务(主要为 )、相关资源 、可提供的实物及数字物品、现金 元。

3、合伙人乙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为劳务(主要为 )、相关资源 、可提供的实物及数字物品、现金 元。

4、合伙人丙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为劳务(主要为 )、相关资源 、可提供的实物及数字物品、现金 元。

5、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或期间有合伙人退出时,各合伙人的出资处理方式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4、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合伙人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5、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7、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合伙人同意:修改合伙协议、贷款或借款、接纳新合伙人、处置合伙财产、解散合伙。

第五条 合伙人职责分工

考虑到相关合伙人均有本职工作,其行使职责主要根据个人时间自行安排,但应以保证合伙项目按既定计划顺利推进为前提。职责简单分工如下:

1、合伙人甲:

2、合伙人乙:

2、合伙人乙: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承担相应比例的民事责任。

第七条 禁止行为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或者计入出资额。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4、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后的项目所有权份额,由原合伙人平均等分提供;

(二) 退伙

5、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6、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解散和清算

3、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资额比例分配给合伙人;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额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3、本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时间: 年9月 日 时间: 年9月 日

合伙人丙:

身份证号:

盖章(签字):

时间:年9月__日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培养员工自主创业能力,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在保持原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员工自主创业。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待遇。

乙方选择自主创业,甲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自主创业前应发工资的100%(其中工龄工资随工龄的增长作调整)。

2、乙方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除),企业部分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缴纳乙方高额住院保险,并负责协调乙方住院理赔事宜。

3、乙方享受原企业年金政策。

4、如遇工资结构体系变动,甲方依据政策调整乙方档案工资,在自主创业期间不调整岗位工资。

5、乙方自主创业期间,甲方不再对其发放任何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6、乙方自主创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二、执行期限。

乙方自主创业时间自20__年4月1至20__年3月31日,期限一年,期满可以续签。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终止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期满不再续签或由于政策原因协议终止,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岗位公开竞聘上岗,不竞聘和落聘的.,按规定作待岗处理。达到退休年龄则依照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四、乙方在自主创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乙方行为造成经济纠纷、安全责任事故和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其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伤害,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五、为对乙方负责,便于甲方管理,乙方必须定期与甲方进行联系,按月填报《创业情况反馈表》。乙方必须预留可联系电话。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使甲方无法控制的,甲方停止发放乙方一切工资待遇;达到一个季度的,终止本协议,作待岗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20__年3月31日。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填报人:

填报日期: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合伙企业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合伙企业拥有的_____%股权。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_____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培养员工自主创业能力,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在保持原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员工自主创业。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待遇。

乙方选择自主创业,甲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自主创业前应发工资的100%(其中工龄工资随工龄的增长作调整)。

2、乙方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除),企业部分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缴纳乙方高额住院保险,并负责协调乙方住院理赔事宜。

3、乙方享受原企业年金政策。

4、如遇工资结构体系变动,甲方依据政策调整乙方档案工资,在自主创业期间不调整岗位工资。

5、乙方自主创业期间,甲方不再对其发放任何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6、乙方自主创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二、执行期限。

乙方自主创业时间自4月1至3月31日,期限一年,期满可以续签。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终止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期满不再续签或由于政策原因协议终止,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岗位公开竞聘上岗,不竞聘和落聘的.,按规定作待岗处理。达到退休年龄则依照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四、乙方在自主创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乙方行为造成经济纠纷、安全责任事故和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其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伤害,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五、为对乙方负责,便于甲方管理,乙方必须定期与甲方进行联系,按月填报《创业情况反馈表》。乙方必须预留可联系电话。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使甲方无法控制的,甲方停止发放乙方一切工资待遇;达到一个季度的,终止本协议,作待岗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填报人:

填报日期: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六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事务。

1、名称:_________。

2、经营场所:_________。

3、经营范围:_________。

4、经营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1、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

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七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八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三章: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伙人(签字):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九

丙方: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原则订立本合伙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诚信合作、相互理解;勤于沟通,甘于付出;合法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伙项目。

(一)建设运营网站及其相关线下业务(第一阶段),在网站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和持续稳定的盈利后考虑研究下一步发展方向(第二阶段)。

(二)项目内容。

1、网站名称:一元团。

2、网站域名:

3、网站定位:秦皇岛团购网站,目标向全国发展。

第三条合伙人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出资本总额共计___万___元人民币。本合伙人承认用劳务、相关资源、实物、数字产品、货币出资的有效性。

2、合伙人甲出资额___万___元,出资方式为劳务(主要为)、相关资源、可提供的实物及数字物品、现金___元。

3、合伙人乙出资额___万___元,出资方式为劳务(主要为)、相关资源、可提供的实物及数字物品、现金___元。

4、合伙人丙出资额___万___元,出资方式为劳务(主要为)、相关资源、可提供的实物及数字物品、现金___元。

5、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或期间有合伙人退出时,各合伙人的出资处理方式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4、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合伙人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5、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7、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合伙人同意:修改合伙协议、贷款或借款、接纳新合伙人、处置合伙财产、解散合伙。

第五条合伙人职责分工。

考虑到相关合伙人均有本职工作,其行使职责主要根据个人时间自行安排,但应以保证合伙项目按既定计划顺利推进为前提。职责简单分工如下:

1、合伙人甲:

2、合伙人乙:

2、合伙人乙: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承担相应比例的民事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或者计入出资额。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后的项目所有权份额,由原合伙人平均等分提供;

(二)退伙。

5、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6、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解散和清算。

3、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资额比例分配给合伙人;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额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十条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3、本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与企业合伙创业协议书篇十

合伙人: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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