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和解协议书多久放人如何写 法院收到谅解书后多久放人(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16: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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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对方和解协议书多久放人如何写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相关政府工作事项,特订立如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协助政府管理事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协助甲方管理的事项主要包括:

1、维护社会治安、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范和社区戒毒、协助查处赌博、暂住人口管理、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

2、养犬管理。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

4、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5、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6、计划生育工作和流动人口婚育登记、查验等。

7、社会抚养费征收。

8、优抚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9、出具收养证明。

10、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

11、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做好农村基本保障工作。

12、建立劳动争议调解。

13、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点。

14、对依法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村民、居民进行监督、教育、管理。

15、辖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16、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防治、组织村民受种疫苗。

17、药品质量监督。

18、农业、经济、污染源普查。

19、青少年教育,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1、做好抗旱措施落实。

22、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23、兵役登记及政审。

24、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25、其他依法协助管理的事项。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将部分工作事项交给乙方协助管理。

2、甲方须提供给乙方协助管理经费。

3、甲方每年制定各协助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和管理结果的评定标准,并对乙方的管理情况实施评估,对其管理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与支付的协助管理经费挂钩。

甲方应对乙方协助管理的事务加强指导。

5、法律、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管理本协议书规定的事项。

2、乙方依法在本区域开展各类协助事项的管理工作,在协助管理过程中遇到困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和措施。

3、定期向辖区群众通报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收到群众意见后及时通报给甲方,做好群众工作。

4、根据甲方的要求及自身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全各类管理活动的台账

5、法律、政策规定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经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协助管理事项完成情况,支付乙方协助管理经费(以支付人员报酬的方式,全部完成每年支付10万~20万,具体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支付额度)。支付方式:年底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经费的结算。

五、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年1月1日起至_____年12月31日止,协议规定的期限届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如需续订,则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2、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方履约情况接受同级党组织的监督。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同级党组织各备案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将协议书效力追溯至____年1月1日。

5、本协议书评估细则及评估方法另行制定。

6、协议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 月 日 _____年 月 日

有关对方和解协议书多久放人如何写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建合同纠纷”一案,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尚欠甲方钢结构工程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肆仟捌佰柒拾元整(¥:),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甲方收款后,双方即到龙口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对方的起诉,同时,甲方申请该法院解除对乙方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甲方则不予撤诉,并申请法院对乙方的银行账户依法办理续冻手续。

(法院冻结期限: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乙双方撤诉后,各自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及甲方交纳的财产保全费,双方各自承担。

五、甲乙双方各自撤诉后,甲乙双方有关此次钢结构工程的全部事宜均一次性了结,其他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

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有关对方和解协议书多久放人如何写三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________________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________________

丙方(车辆挂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许,乙方________驾驶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车________行驶至________县________路居民区附近时,不慎与甲方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当场出现人身损害,财产受到相应损失。

甲、乙、丙三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三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

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丙两方承担。

三、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元,剩余款项________元,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之日全部付清。

四、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路甲友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五、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

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和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和丙方所有。

六、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或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

八、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各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对方和解协议书多久放人如何写四

协议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

女儿_____由_____抚养,儿子_____由_____抚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路号,面积约xx平方米,折价人民币圆整(¥_____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

2、同居期间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债务_____ 元以下,由双方分担,超过部分由男方承担。

五、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应尽快购置或租赁房屋或应乙方要求时搬出现房屋。

六、探视条款: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探望的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但不应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必须协助一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产权登记、过户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人:__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对方和解协议书多久放人如何写五

土地权属纠纷伴随着土地登记工作而始终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95年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规范。

第一条 办理机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机构为各县国土资源局。处理意见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对部分在全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到两个县以上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由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条申请

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必须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四至、联系方式、争议土地座落位置、争议事实及理由。

3、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代理证明书。

4、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由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如村民小组等 )的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不提出申请的,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三分之二成员要求处理的,也应该受理。

6、申请书及其附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附件。

第三条 受理

1、收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后 ,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初步查阅有关档案,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初步决定不予受理的,写出书面不予受理的理由,报县政府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受理的,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调查小组。

4、五日内向争议另一方送达争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要求争议另一方提供答辩意见,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辩意见的,不影响调查处理。

5、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 调查

1、收集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种书面证据。争议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实地勘丈,绘制宗地图,标绘双方主张界线。

3、查阅地籍档案及各历史时期的其他档案:如土地详查资料、变更调查资料、法院判决、双方协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有关部门的用地批复及建筑许可证等。

4、所争议的土地必须与争议双方有直接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事实,防止争议双方通过争议、协议的方式瓜分国有和集体的后备土地。

5、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过批准。

第五条 调解

l、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先行调解,根据基本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地组织双方协调。

2、经调解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双方签订权属争议协议书, 双方单位和法人代表( 或经授 权的代理人)签名盖章。承办人签名,县局盖章。协议书可作为土地登记依据进行土地登记。

3、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存档。

第六条 处理

1、调查小组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经局办公会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3、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处理决定,但要在此决定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l、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政府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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