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实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3: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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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是通过提出一系列的理由、证据和观点,来证明或支持某一立场或观点。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公正,避免主观情绪或偏见的干扰。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心得,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对我们的总结写作有所启发。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一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二

市民甘女士:

我参加了医保的同时还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医药补偿保险。

市人保局:

按照目前医疗保险门、急诊报销流程规定,参保人员先将医疗费用单据交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由后者审核结算后为患者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门(急)诊上传医疗费用审批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审批表”,注明相关费用报销信息,参保人员可据此去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报销。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三

甲方:张x。

乙方:张xx。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共同购房达成如下协议,并作出公证: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11月15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xx市xx区xx街x号xxx室面积xxx平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购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二、关于所购房屋权属约定如下:

1、甲方以乙方名义共同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及其配偶、子女对该所购房屋无任何权益。

三、关于所购房屋所有付款的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单独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甲方保管。

四、关于所购房屋的使用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1、甲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等事项;

4、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关系;

5、因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所购房屋产生的其它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全额赔偿。

2、乙方若就所购房屋进行转卖、出租、侵占、破坏、抵押及赠与,视乙方违约;

3、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对乙方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和按印后生效,房屋变更登记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维护丙方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丙方的晚年生活,甲、乙方和丙方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1、甲、乙方不分男女都有赡养丙方的义务,各甲、乙方应积极履行对丙方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甲、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丙方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丙方同意,甲、乙方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丙方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甲、乙方应妥善安排好丙方的膳食结构,保证丙方吃饱、吃好。

6、如丙方不能自行出行,甲、乙方应安排时间负责丙方出行,所需交通费由甲、乙方承担。

7、丙方生病,甲、乙方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丙方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甲、乙方负责。丙方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丙方住院期间由各甲、乙方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甲、乙方聘请专人护理。

8、丙方生活不能自理时,甲、乙方自行护理应每x个月轮换一次,由甲、乙方护理。个别甲、乙方不能亲自照料丙方的,可以按照丙方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甲、乙方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甲、乙方护理,其他甲、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甲、乙方共同协商。

9、丙方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甲、乙方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丙方,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丙方。

10、甲、乙方每年要为丙方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甲、乙方共同承担。庆祝期间甲、乙方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丙方或其他甲、乙方的话题。

1、丙方单独居住的,甲、乙方应主动上门赡养,各甲、乙方每x个月轮换一次。

2、丙方同甲、乙方同住的,各甲、乙方按照长幼顺序每x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甲、乙方负责上门接回丙方。

1、丙方单独居住的,甲、乙方每月给付丙方赡养费x元。

2、甲、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甲、乙方应填好相应凭证,甲、乙方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乙方承担。丙方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丙方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甲、乙方共同承担。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丙方、甲、乙方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甲、乙方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甲、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1、甲、乙方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甲、乙方不履行赡养义务,丙方有要求甲、乙方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甲、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甲、乙方承担。

4、甲、乙方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甲、乙方不履行义务,其他甲、乙方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甲、乙方的下一顺序甲、乙方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甲、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x页,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丙方各执x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被赡养人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为维护丙方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丙方的晚年生活,甲、乙方和丙方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1、甲、乙方不分男女都有赡养丙方的义务,各甲、乙方应积极履行对丙方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甲、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丙方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丙方同意,甲、乙方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丙方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甲、乙方应妥善安排好丙方的膳食结构,保证丙方吃饱、吃好。

6、如丙方不能自行出行,甲、乙方应安排时间负责丙方出行,所需交通费由甲、乙方承担。

7、丙方生病,甲、乙方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丙方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甲、乙方负责。

丙方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丙方住院期间由各甲、乙方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甲、乙方聘请专人护理。

8、丙方生活不能自理时,甲、乙方自行护理应每_____个月轮换一次,由甲、乙方护理。

个别甲、乙方不能亲自照料丙方的,可以按照丙方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甲、乙方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甲、乙方护理,其他甲、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甲、乙方共同协商。

9、丙方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甲、乙方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丙方,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丙方。

10、甲、乙方每年要为丙方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甲、乙方共同承担。

庆祝期间甲、乙方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丙方或其他甲、乙方的话题。

1、丙方单独居住的,甲、乙方应主动上门赡养,各甲、乙方每_____个月轮换一次。

2、丙方同甲、乙方同住的,各甲、乙方按照长幼顺序每_____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甲、乙方负责上门接回丙方。

1、丙方单独居住的',甲、乙方每月给付丙方赡养费_____元。

2、甲、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甲、乙方应填好相应凭证,甲、乙方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丙方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丙方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甲、乙方共同承担。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丙方、甲、乙方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甲、乙方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甲、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1、甲、乙方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甲、乙方不履行赡养义务,丙方有要求甲、乙方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甲、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甲、乙方承担。

4、甲、乙方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甲、乙方不履行义务,其他甲、乙方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甲、乙方的下一顺序甲、乙方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甲、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方、丙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六

赡养人:

被赡养人:

为维护丙方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丙方的晚年生活,甲、乙方和丙方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1、甲、乙方不分男女都有赡养丙方的义务,各甲、乙方应积极履行对丙方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甲、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丙方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丙方同意,甲、乙方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丙方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甲、乙方应妥善安排好丙方的膳食结构,保证丙方吃饱、吃好。

6、如丙方不能自行出行,甲、乙方应安排时间负责丙方出行,所需交通费由甲、乙方承担。

7、丙方生病,甲、乙方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丙方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甲、乙方负责。丙方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丙方住院期间由各甲、乙方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甲、乙方聘请专人护理。

8、丙方生活不能自理时,甲、乙方自行护理应每__个月轮换一次,由甲、乙方护理。个别甲、乙方不能亲自照料丙方的,可以按照丙方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甲、乙方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甲、乙方护理,其他甲、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甲、乙方共同协商。

9、丙方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甲、乙方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丙方,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丙方。

10、甲、乙方每年要为丙方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甲、乙方共同承担。庆祝期间甲、乙方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丙方或其他甲、乙方的话题。

1、丙方单独居住的,甲、乙方应主动上门赡养,各甲、乙方每__个月轮换一次。

2、丙方同甲、乙方同住的,各甲、乙方按照长幼顺序每__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甲、乙方负责上门接回丙方。

1、丙方单独居住的,甲、乙方每月给付丙方赡养费__元。

2、甲、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甲、乙方应填好相应凭证,甲、乙方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乙方承担。丙方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丙方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甲、乙方共同承担。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丙方、甲、乙方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甲、乙方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甲、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1、甲、乙方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甲、乙方不履行赡养义务,丙方有要求甲、乙方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甲、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甲、乙方承担。

4、甲、乙方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甲、乙方不履行义务,其他甲、乙方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甲、乙方的下一顺序甲、乙方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甲、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丙方各执__份。

赡养人:

被赡养人:

日期: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七

一、报销人员:。

在职在编教职工,按照男职工单年,女职工双年报销。

二、报销范围。

1、可以报销的药物参考最新的南京市社会保障网内《城镇职工医保药品目录查询》。

并增加部分小儿常用的药,例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剂、孟鲁司特、施保利通、金振口服液、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肺咳颗粒、小儿金丹片、小儿热速清颗粒(口服液)、五粒回春丸、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口服液)、小儿咽扁颗粒,抗601、呼吸通口服液等。

2、下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l门诊挂号费;。

l不能提供医疗费用明细的相关费用;。

l属于自费(自付)药,不被医保中心列入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l员工子女在医保范围外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

l所有材料费;。

l儿童油浴、抚触及游泳、宝宝盒等;。

l以上非报销项目的范围以国家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最新政策为准。

三、报销时间。

医疗费报销日期为每月28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发生年度内报销,当年12月份发生的费用可顺延至第二年的1月份报销,其费用仍算当年度。

四、报销期限。

教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截止至子女18周岁。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之父(该房屋系乙之父母离婚前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甲方承诺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分为三份(分别为甲方三分之一,乙方2人各占三分之一)。

第三条、该房屋自签协议日起,甲乙都享有居住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行为)。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的原则承诺,今后对房屋做出任何处置,出卖,抵押等行为,要乙方同意并且在场,所得财物均为三份(分别甲方一份,乙方一人一份)。

第五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由见证人见证签字,手印,见证人承诺见证。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由双方共同签名之起日成立。

第八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双方对以上协议均无异议,以后不的反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九

赡养人姓名

长子:金伟成 次子:金伟东 三子:金伟辉

长女:金桂荣 次女:金桂霞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父母于19xx年结婚,婚后生有3儿2女,现已长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经过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儿女独立赡养父母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需要,使父母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子女应为父母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父母分开赡养。

3、子女的配偶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子女的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协助、支持父母履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第二条 子女独立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独立赡养子女应保证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独立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3、独立赡养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条 独立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独立赡养子女应及时 2

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就诊、买药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

2、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请人代为护理,并由当事人支付所需费用。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子女护理,其他子女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子女共同协商。

3、独立赡养子女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父母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对父母的生活给予关爱。

4、父母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独立赡养子女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子女每年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子女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聚会费用由全体子女共同承担。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时,应以协助照顾父母为出发点,尽量不给独立赡养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精力负担。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

2、父母有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独立赡养子女优先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报销、支付,其他不能报销费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父母无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

第五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分担及遗产继承

1、子女执行独立赡养义务前,父母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父母及所有子女确认并认可,父母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父母现有产权住房1处,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存款??元;父亲每月退休金??元;父母其他财产??;父母其他收入??。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作为赡养费使用;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 4

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承诺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无故中途毁约的,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其他子女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共同继承,中途毁约子女、拒绝轮流赡养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以此类推,由最终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子女(子女们)继承,中途无故毁约的所有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无力再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该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遗产受一份的继承权。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为父母送终的,该家庭仍享有父母遗产的全部继承权。

第六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 5

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七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行。

父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长女: 次女:

协议履行监督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履行时间:

年 年7

母亲: 协助赡养人 配偶: 配偶: 配偶: 配偶: 配偶: 月 日 月 日

家庭赡养协议书

母亲:

赡养人姓名

大儿: 二儿:

三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 年结婚,婚后生有三儿(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9、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 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 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居住在国外的赡养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望或以其他方式问候。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 处。

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 元。

3、被赡养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 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

1、被赡养人委托 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3、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 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1、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2、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3、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 家庭会议

1、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 月 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家庭会议由 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4、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5、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6、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7、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会议上的发言,一般每次发言不超过十分钟。经家庭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发言按照长幼顺序进行,一个人说完之后,另一个人再说;不得抢话、压制别人说话,不得使用侮辱、威胁性的语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9、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10、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1、赡养人在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2、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3、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4、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 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 附则

1、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居)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公证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大儿: 配偶:

二儿: 配偶:

三儿: 配偶:

见证人

协议履行监督人:

被赡养人监护人:

见证律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十

被赡养人:

住址: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家庭为单位):

自愿放弃被赡养人遗产并不参与赡养者,将不在此协议书上赡养人一栏签字,以此作为弃权的重要依据。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赡养人家庭代表: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

3、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赡养人应每月出资300rmb作为生活费用给到被赡养人,每年收取2次,即半年为一周期收取一次(即:每半年付1800rmb,必须一次付清,不可分批到帐,),特此新立一个帐户为赡养基金(帐号和开户行:)。时间:()。

2.为了方便管理现推荐:为代表负责账务的管理与分配,推荐:为监督人,为赡养人的出资做公平、公正的督促作用,使赡养人全部的出资费用完全应用到被赡养人身上。

3.被赡养人特殊情况生病或住院时,所有赡养人都应共同出资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付。

1.被赡养人可选择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安排护工人员悉心照料,护工人员每月工资在赡养基金中支出,被赡养人及护工的日常开支在被赡养人的当月养老金中支出。

2.被赡养人可选择与其中任何一个赡养人的家庭一起居住,按被赡养人的意愿选择为准,不得强迫或要挟被赡养人,在居住期间从赡养基金中每月拿出1500rmb给到赡养人的家庭作为辛苦照料补助,并可以在被赡养人当月的养老金中支出相应的费用(rmb),来作为被赡养人的生活费用及日常开支(包括正常的药品费)。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卫生整洁。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4.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赡养人作为被赡养人的子女有照顾老人的责任,同时也享有被赡养人遗产的权利。在被赡养人去世后,可按最后符合条件的所有赡养人一起平分被赡养人的遗产(被赡养:)照顾老人表现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奖金。

1.没有按时按期给被赡养人出赡养金的,(以诉第二条1为准),在按照规定日期没有按时把款付到的,及在超出所规定付款的时间30天内还不能交付齐差额款项的,即自动取消当事赡养人应得的所有遗产的权利,并且无需再另行通知当事赡养人。合同协议按事发时间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2.在被赡养人生病、住院期间要求所有赡养人出资共同承担的医疗费用,拒绝支付并在被赡养人出院(按出院日为准)一个月内还不能把应付的费用补齐时,即自动取消当事赡养人应得的所有遗产的权利,并且无需再另行通知当事赡养人。合同协议按事发时间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十一

程__,男,68岁,住址:__。

何__,女,68岁,住址:__。

程__,男,45岁,住址:__。

程__,男,39岁,住址:__。

董__,男,44岁,住址:__。

董__,男,38岁,住址: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何xx自愿与被赡养人程xx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xx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xx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__元,共计__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xx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xx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xx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xx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十二

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妹妹余逸敏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两间三层半。兄弟二人各一层,另外两层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三楼归余达所有;二楼归余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两层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1、口粮由甲、乙共同承担。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2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五、本协议共1页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二人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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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向父母借款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区居民)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区居民)。

配妻子____同意,由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二____与原配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已故)甲方____和______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单位:____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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