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协议(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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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一

建立本公司仓库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使其在仓库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范围

本公司所有仓库的清洁卫生

责任

仓库保管员具体负责执行

内容

1.仓库保管员应按要求,按时清扫库房,保持库内地面整洁,门窗、玻璃、墙面、货架、货柜清洁;保持库区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并做好清洁记录。

2.仓库应尽量保持干燥(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地面等不得有杂物。

3.每次出入库结束后,仓库保管员应马上进行清理,使货位本身及货位之间保持整齐、整洁。

4.液体物料库的地面如有污渍时,可用水洗刷,但不可用水过多,以避免库内过于潮湿。

5.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私人杂物。

6.应配备相应的防鼠器材,严禁在库内投放杀鼠的有毒饵料。

7.保持办公室的整洁,与办公用品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8.保持个人卫生,穿着清洁。

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的制定、填写、保存及变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的制定、填写、保存及变更程序,使之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批生产(批包装)记录。

三、责任者:生产部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总工办负责人、工艺员、qa监督员、操作工人。

四、程序:

1.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的格式由车间工艺员根据产品的工艺规程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部工办审核批准后,最后由生产主管印发执行。

2.批生产(批包装)记录随生产工艺卡下同下发到相关岗位。由各岗位操作工作负责填写,遵循《原始记录填写制度》(ms0101400),具体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2.1内容真实,记录及时,不得提前或迟后填写。

2.2字迹端正清晰,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2.3不得撕毁或任间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标明日期。

2.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要用“——”表示,以证明不进填写疏忽。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新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5品名不得简写,应按标准名称填写。

2.6与其他岗位、班组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惯性。

2.7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全名,不得吸写姓或名。

2.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例如20xx年4月6日不得写成“20xx”,“4/6”,“6/4”。

2.9有数字计算的数据填写,根据工艺要求,采取“四舍六入五留双”的原则弃去多余数字。

3.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其记录由工艺员汇总,并检查是否收集齐全,填写完整。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后再交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再交回生产部保存。

4.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由生产部工艺员按批号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至药品失效期后一年,未规定药品失效期的批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5.批生产(批包装)记录如由于生产工艺变更等原因而要求变更,按1条进行。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二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 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 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 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 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 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 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 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 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 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 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 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 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 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三

一,对新购进的药品应对照购货发票逐项核对,核实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并计入保管帐。

二,所有药品应按品种,性能分类存放,做到存放整齐,领用方便,保持室内清洁,并经常保持通风,经常检查药品的存放情况,保持标签完好。

三,对剧毒药品,易燃易爆药品,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单独存放,并每周检查一次。领用剧毒品时实验室主任,领用人员必须同时在场方可开柜领取(可备有两把锁,由两人分管钥匙)。出库时必须手续齐全,登记清楚,对不合格手续的出库品,保管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保持药品的正常库存量,学期末和记帐员共同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平时如遇有其它原因造成药品低于正常库存量时,应及时填报采购通知单,交实验室主任审核。外单位转让药品时,必须凭有领导签字的交款发票如数发给药品,不得私自出借和转让药品。经批准出借的药品要负责催还,催还无效的及时报实验室主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熟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杜绝火种,确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每月进行帐物核对,并与记帐员进行帐帐核对,确保帐物相符。

八,药品出库要按领料单发货,并将领料单按学科分开保管,学期结束时结算出学科的消耗总额及人均消耗额。

九,完成系,室负责人布置的其它工作。

十,按学校规定实行做班。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点:

电 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点: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现有自己库房闲置并有意向外出租,乙方有意承租;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仓库地址

位于: 墨江县上菜园老酒厂59号 。

第二条 租赁仓库的用途

用途:储存乙方普通货物(药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相关仓储存放的有关规定之违法物品。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为 两年 ,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9 月 1 日止,付款方式两年一次性付清.付款金额为: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大写)。

2、租赁面积: 190 平方米,租金基价: 每月10元/平方米 (每月 元/平方米),合计两年租金: 45600.00 (小写) ;水费每月、电费每月按表实收。

第四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与租赁面积相对应的装卸平台及停车位,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水、电,但其水、电费由乙方统一缴纳。

3、甲方需要设立仓库厂区门卫值班员和监控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仓库区的物品安全,防止外来人员偷盗,如有外盗,甲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帮助破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需负责房屋的防漏雨,防水、防火安全工作及房屋的维修工作,做到乙方满意,不满意之处乙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数额,如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必须保护好仓库内原有的配套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门锁、窗户、墙体等,如有损坏,在合同期满撤离前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有状态。

3、如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违约方以12个月租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可以在60日前书面提出,且不属违约。

2、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属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除应付清所欠款项外,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欠欠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仓库,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县级以上政府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如解除合同,甲方因退还剩余房租,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于30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根据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视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在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需顺延(顺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可以依照此合同执行,相关条例不做变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租赁仓库所在地法院裁决。

2、诉讼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外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页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现金支付

合同签订时间: 20xx年 7月 30 日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五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所属仓库包括a、b栋成品仓、wp事业部工具室小仓库、化学品仓、调漆室、管料仓、皮膜药水仓、避震系统与复合材料冰库、成品仓库。本制度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氧气、氩气槽罐、柴油储罐。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遵守本制度外,应同时遵守公司《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 认真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六条 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物资材料,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除原材料由品保单位验收、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验收的除外);核对送货单与erp采购单是否相符。

第八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九条 对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剂、表面处理药品、液压油等油品,应按照已经划分的专库分开储存,专人管理,设置的安全标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学品,必须先在公司安全办备案,方可采购入库。

第十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和相关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每天检查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风、温度等设备是否有效,参数是否超标等。

第三章 物资储存保管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十三条 在物资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的距离(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

第十四条 对于a、b栋成品仓、管料仓,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垛与墙与柱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垛与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跺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第十五条 对于化学品仓的涂料与溶剂、皮膜药品,储存的容量不宜过多,桶装的不得叠放,袋装的粉状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米,并且所有化学品都要有相应材质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离不能小于1.5米,化学品与灯的距离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条 对于避震系统与复材事业部货仓,货架与货架之间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条 甲、乙类货物和化学性质相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八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使用容器装的各类化学品,容器盖必须要密封,并且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九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安全保管。防患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静电。

第二十条 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化学品仓、皮膜水处理药品仓、工具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 仓库的环境卫生要每日打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即时清理现场,保持库容整洁。

第四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核查出库手续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数量、种类、型号办理出货或发料,并签核有关单据。发现数量或种类、型号有误时,要立即报告主管或者拒发,更正后再发货或发料。

第二十四条 对于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二十五条 对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学品,应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发放”的原则,包装破损的化学品不能发放使用。

第五章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适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第二十八条 仓库电线应地下敷设,已经架空敷设的其垂直下方与储存货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化学品仓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条 仓库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带防护装置的照明灯具,并应设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类仓库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条 仓库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管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二条 仓库应按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三条 仓库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四条 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须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审批,并报备安全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货物和杂物。

第三十六条 严禁在仓库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 装卸易燃液体货物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易产火花的工具, 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第三十八条 甲、乙类货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货物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物品,不应露天存放,应储存在安装有自动控温排风设施的仓库内。

第四十条 仓库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甲、乙类货物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经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得直通库外。

第四十一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必须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原则,同步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项目,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专项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 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货物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条 仓库新职工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四条 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六

两次仓库盘点用时各用两天,复盘1次,串货为主要原因,另外新员工对药品熟知程度不够,进期人员流动频繁,药品贮存量加大,仓库面积有限,往来帐目处理环节有问题,以及在其他单据调整批号时账目不付,盘点数量准确度欠缺。总上述原因整体商品盘短金额15978.301元。盘点结果不合格!盘点过程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自从和江华滨交接以后,仓库就未有效严谨盘点,盘点总以时光任务紧等原因没能有效执行!每周动态盘点同时未执行!没有有效动态盘点和盘点致使各种配送差异不能及时解决,导致差异不断放大!必须执行有效严谨动态盘点和盘点!

前期仓库验收、上架、配货、复核、配送流程的改动调整,致使员工不能在短时光适应,情绪有所波动,没能够有效执行对发出药品二次复核。后期的单店管理模式由于出货量大任务紧,还有新员工没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匆匆上岗,致使在整个配送流程操作过程中不能有效避免差异,致使差异不断累积。

近期由于人员替代频繁,验配任务量的增加未能将有关仓库管理要求和配送体系向有关人员宣讲和培训,新进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偏差较大。具体到仓库库存管理和配送上,就体现出库存和配送差异人为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拟做出以下工作调整:

仓库每周六动态盘点,每月20-25日间进行大盘点,严格按照本次盘点工作流程执行,留存盘点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盘点差异,每月向财务部和业务部申报盘点结果。

将仓库分成5大区域,每个区域由一名熟练员工带1名实习生或学生,将基础管理资料及考核落实到各个区域。基础管理资料包括:卫生、陈列、货位号维护、货位号与货位对应、近效期管理、根据公司要求将商品下架、盘点、新员工培训。

针对目前新员工比较多的情景,对新入职员工将配送及库存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同时监督各区域老员工对新员工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关于药品仓库委托配送协议书(推荐)七

一、防火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2、每个仓库最少配备一台干粉灭火器和1个水桶。所有灭火器材,要求摆放地点固定且容易找到,对于违规摆放灭火器材的保管员,每人每次处罚50元。

3、每个仓库配备的灭火器材主要供本仓库备用,务必存放在本仓库内,灭火器不得对外借出,更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一旦公司出现火情,任何保管员都不需请示领导、都务必携带自己的灭火器用心参与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务必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认真检查,灭火器需要补充药液或需要维修的务必立即报请仓库主管,仓库主管也务必主动检查、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务必对仓库所有干粉灭火器统一编号,统一造册,建立“管理职责制”,明确灭火器所属仓库和职责人,并于每月15号例行检查,查看灭火器内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检查灭火器是否损坏、能否正常使用。每个灭火器筒体上粘贴“检查记录单”,记录职责人姓名,由仓库主管每月15号填写检查结果。凡需更换或维修的灭火器,务必在发现当天报告总经理。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5、仓库主管每月务必组织全体保管员学习防火知识,对新入职保管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让所有人员懂得出现火情时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救火,如何自救。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6、仓库人员要有极强的防火意识,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个性是仓库主管,要时常巡视仓库每一个角落,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仓库防火措施落实。

7、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应组织现场灭火,同时应报告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必要时拨打消防队电话119

二、防水防潮湿

1、保管员应经常关注自己仓库的屋顶、墙壁、窗户、大门、排气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进水隐患,应个性检查仓库墙壁和地面是否潮湿。发现隐患,务必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要求维修或防护。

2、每一天下班离开之前,务必锁紧仓库所有门窗以防止雨水。

3、遇到大雨或持续下雨,应持续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防止雨水渗漏和门口雨水倒灌入库。

4、面粉、调料等容易潮湿物品,务必脱离地面上架堆放。堆放成品和箱皮时,务必先在地面铺垫废箱皮,以防潮湿。

5、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进入仓库。

三、防盗

1、所有仓库,务必人走落锁,即使是在上班期间短暂离开仓库,大门也务必落锁,严禁大门敞开而无人值守。每一天下班离开之前,务必锁紧仓库所有门窗。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元。

2、仓库大门钥匙,务必专人专管,即由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人员管理。严禁随意代管,严禁复制钥匙,严禁把钥匙随意分发或随意摆放在桌面。放假超过7天时,由仓库主管负责把所有仓库大门粘贴加盖公司公章的封条。

3、为分清职责,成品仓库务必严格按照交接班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成品库严格执行《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4、盗窃行为认定:未办理出库(即出库单)手续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防毒害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这在成品库、面粉库、调料库个性重要。

2、仓库在计划灭鼠灭四害之前,务必制订详细的操作方案和实施步骤,个性列明所用毒药名称、数量、毒杀时间等,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宠物类动物进入仓库。

五、防过期变质

1、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物品比如面粉、调料、味精等,务必贯彻“先进先用”的出库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出库,先到达的先使用。保管员要对每批物品的保质期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超过保质期而变为废品。

2、对于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比如酵母,仓库主管应指定专人专库保管,该保管员应每一天实地检查冷库温度、湿度等指标,关注冷库机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解决,严防变质腐败。仓库主管也应经常对上述物品和存放指标抽查、过问,并立即解决有关问题。

3、成品仓库在日常发货时,也务必贯彻“先进先发”的发货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发货,生产日期在前的先发货。保管员要对每批成品的生产日期做到心中有数,务必在成品即将到达保质期的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仓库主管,请求处理意见。严防超过保质期而变为废品。

六、安全用电与节能

1、只有公司专业电工才可对仓库电路、电器进行安装、改建、维修、更换、调试,所有仓库保管员不得实施以上操作。

2、电工和仓库管理人员之外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仓库电器。

3、保管员不得随意在仓库临时插装大功率用电器,比如取暖电器、烧水器等,严防用电火灾隐患。

4、节约用电是每个员工的基本义务。严禁浪费电能。

七、仓库环境卫生

1、每一天打扫仓库卫生,经常持续地面、墙壁、门窗、货架、货位、工具、桌椅的整洁干净。这在成品库、面粉库、调料库尤其重要。

2、经常清理仓库内的废品杂物,及时发现老鼠等四害隐患。

3、经常整理仓库物资,及时归类归位。货物摆放要逐步做到“分库存放,分区管理,分类摆放,上架编号”。既要防止货位浪费,同时注意预留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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