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改日期的通知范文通用 关于工资发放日期更改的通知(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10: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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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发工资改日期的通知范文通用一

集团公司乘着改革的东风,奋力拼搏,稳健发展,至目前已经成为我县县域经济的强势企业。为落实靳总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打造“百年金甲”更好地做出贡献。针对现行员工工资偏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我公司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的原因

1、药业公司近五年来工资标准一直未动,五年前的工资标准远远低于目前的工资水平,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现行公司标准和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不平衡,差距过大。

3、过低的工资标准,严重地影响到员工队伍的稳定。

二、调整的原则

1、兼顾企业、员工二者利益的原则;

2、与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基本平衡的原则;

3、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按劳取酬的原则;

4、优化设岗、以能定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的原则;

5、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

三、调整的方法和标准

1、经营管理人员以责任和职位定为四级

一级:经理;

副经理;

二级:科长;

副科长(车间主任);

三级:工段长;

四级:带班长。

2、一线员工根据技能高低和思想表现定为三个岗档:

a、核心岗档,(占总人数的15%左右);

这部分员工为公司的核心技术骨干,能全面掌握生产技术,工作认真负责,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b、骨干岗档,(占总人数的30%左右);

这部分员工为主要技术骨干,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能妥善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工作踏实认真,能带领一班人共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c、一般岗档,(占总人数的55%左右);

这部分员工,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服从领导,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以上各级别、岗档,据我们调查,我公司现执行的标准比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相应标准普遍低30-50%左右。请集团公司予以平衡。

四、附则

1、工龄工资

仍执行集团公司原工龄工资标准,记入本人月工资额。

2、职称工资

通过自学等方法,取得国家承认专业技术职称的,按中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10元,高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20元计发工资。

3、岗位变动

①行政人员的提升和降职;②岗位业绩考评后升岗和降岗;③新进员工的转正定级,都应按其实际岗位的变更,对其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变更。

4、新员工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标准300元,试用期满,按其进入实际岗位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5、对员工的岗位档次,每年进行一次集体评议,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充分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有关发工资改日期的通知范文通用二

申请人:侯

被申请人: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一,裁决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和x月份工资,以及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556x.x1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于x5年x月14日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富士康科技集团龙x厂区工作。由于x6年春节期间,从2月3日至14日要放12天年假,用人单位从x5年11月就开始把我的双休日加班,改称为“补班”。12天年假,除去3天法定假期,4天双休日,厂里说还要补5天班。于是用人单位在x5年11月扣下我两天的周末加班,在12月也扣下两天,x6年1月扣下一天,5天共4x个小时的周末加班,说是给过年放假的“补班”,并没有在被扣的当月安排我补休,也没有在次月x号发薪日支付双倍工资的加班费。

但被申请人安排这种跨月甚至跨年的调休是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以上法律法规说明,安排劳动者周末上班之后,用人单位只有两个选项,一是安排补休,二是支付双倍工资。我周末上班,在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既未拿到双倍的加班工资,也未被安排补休,很显然,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按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

因为工资都不可以拖欠,补休当然也不可以拖欠。《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本来是要体现法律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公平原则,周末加班既方便用人单位的生产计划,如果不能在当月安排补休,双倍工资也补偿了工人的额外劳动。但像富士康集团,很多车间往往半年生产旺季,半年淡季,如果都是在忙时安排周末加班,过几个月的淡季再安排补休,工人岂不是永远拿不到周末加班的双倍工资?调休控制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的时候,能体现法律对劳资双方的公平公正,跨月调休,利益的天平已经向用人单位倾斜。被申请人安排这种跨月、跨年的调休,不光于法无据,就从常理上都说不过去。

而且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过年厂里放12天假,既不是国家法定,也不是我个人请假,是用人单位自己的原因停工停产放假,本来就应该支付正常工资,被申请人要求我补班同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更说明被申请人从x5年11月至x6年2月春节年假期间的跨月、跨年调休是违法的,应当视为拖欠克扣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以及《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所以我请求仲裁庭裁决,解除本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另外,本人x6年x月23日星期六加班1x小时,并在x月当月补休x小时,但剩下的两个小时休息日加班,被申请人仅向本人支付1.5倍的工资(见证据附件),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休息日工作双倍工资的规定。又同样达到了《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上述事实,除了本人记录和工资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请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岀示我x5年11月至x6年2月,及x6年x月的考勤记录,以资证明。

二,请求金额的计算

(一)加班费

x5年11月被拖欠两天共16小时的周末加班费,当时的底薪(加班费计算基数)是212x元,根据相关计算公式,212x÷21.x5÷x×2×16=元。

x5年12月起,底薪涨为245x元。12月和x6年1月被拖欠3天共24小时的周末加班费,245x÷21.x5÷x×2×24=6x5.x6元。

x6年x月有两个小时的周末加班,被申请人仅支付1.5倍的工资,尚拖欠x.5倍。245x÷21.x5÷x×x.5×2=元。

以上加班费相加,3.+6x5.x6+14.=1.x2。被申请人拖欠我加班费共1.x2元。

(二)x月份工资

x6年x月份,上班11天。245x÷21.x5×11=123x.。扣除x元伙食费(工卡4xx元的消费定额我刷了不到一半),元。

(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对工资的定义,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月工资的计算方法,被申请人应向我支付一个月工资(x5年x月至x6年x月的平均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441.11元。详细计算过程见证据附件。

以上被拖欠的加班费和x月份工资,以及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相加,1.x2+1x3x.+3441.11=556x.x1。我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向我支付556x.x1元人民币。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有关发工资改日期的通知范文通用三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公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公司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公司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公司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公司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公司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公司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公司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公司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公司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公司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公司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公司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公司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公司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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