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 询问笔录委托人怎么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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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一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

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审计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建设规模:;

3、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是指下列(注:从下列项目中选填审计范围分类编号,不在下列业务范围内的,可另行约定)审计业务。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结算审核;

(4)建设工程决算审核;

(5)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6)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7)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8)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9)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10)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11)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12)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3)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14)检查工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提供的建设工程审计材料如下:

(填写材料名称)___________;

2、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乙方要求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在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5、甲方应当授权本审计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向甲方提交与工程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报告,包括工程审计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计工作计划等;

5、提供《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6、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审计业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审计专业人员不按审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审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

2、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审计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书面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审计收费(注:本条第1款、第2款仅作为示范指导,具体项目审计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可视情况参考使用或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

1、审计费用金额

(1)本次审计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2)费用构成:___________(填写审计总费用分项构成)。

2、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费:

签订合同后日内,预付%预付款计元,当工作量完成%时,预付%款计元,剩余部分待审计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3、其他

(1)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2)因建设工程审计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合同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合同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第八条 保密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有未尽事宜,甲、乙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结;

3、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三

甲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审计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建设规模:;

3、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是指下列(注:从下列项目中选填审计范围分类编号,不在下列业务范围内的,可另行约定)审计业务。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结算审核;

(4)建设工程决算审核;

(5)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6)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7)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8)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9)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10)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11)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12)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3)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14)检查工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提供的建设工程审计材料如下:

(填写材料名称)___________;

2、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乙方要求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在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5、甲方应当授权本审计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向甲方提交与工程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报告,包括工程审计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计工作计划等;

5、提供《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6、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审计业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审计专业人员不按审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审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

2、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审计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书面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审计收费(注:本条第1款、第2款仅作为示范指导,具体项目审计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可视情况参考使用或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

1、审计费用金额

(1)本次审计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2)费用构成:___________(填写审计总费用分项构成)。

2、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费:

签订合同后日内,预付%预付款计元,当工作量完成%时,预付%款计元,剩余部分待审计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3、其他

(1)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2)因建设工程审计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合同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合同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第八条 保密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有未尽事宜,甲、乙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结;

3、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四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兹因甲方因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评级需要,委托乙方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以下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审计(属于审计范围的,以打勾标示):

□年度、年度、年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年的财务报表附注;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年月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年度、年度、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

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8、对于某些涉及判断或从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中得不到确认的事项,乙方必须依赖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资料和相应解释。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乙方将依据审计工作情况要求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董事长及或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及或财务总监代表管理层签署一份正式的管理层声明书,以确认此类有关陈述。

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4、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确认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证据保证。

5、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6、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7、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8、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后日内为审计测试期,审计测试期内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约定期限或根据测试结果选择终止审计受托关系。

9、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无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应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年报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及风险衡量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审计费用于进场开始审计日内支付 %,其余费用于审计报告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食宿费等杂费由甲方安排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仅限于甲方为发行企业债券之用,若需改变用途并需要乙方另行出具报告性文件的,需另行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巳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9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顶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目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顶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五

答复函是对询价函的回复。答复函也由开头、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开头

与普通书信一样,其顶格书写称谓,即询价者的尊称。称谓后面加冒号。◇正文

分三步完成:回答询价函中的问题,有问必答;以热情的口吻欢迎对方尽快订货;可提供一些对方所问范围之外的信息,既体现了服务的热情与周到,也可起到一定的促销作用。

◇结尾

要年、月、日俱全。

××××商贸公司:

感谢你们八月十三日的询问信。我们很高兴对皮鞋、皮包向您们报价。前封函中我们已说清了可以立即从仓库发货的品种。至于其他品种,我们所说的发货日期只是大概的估计,但不会超过所说日期一个月。

我们报价的所有品种都由高质量皮料制成,设计多样,色彩丰富,是可以满足像您们这种高级时髦贸易的要求。

盼望收到您们的订货,并寄上商品目录一份,您们也许会对我们的其他一些产品产生兴趣。它们包括皮手套和女用皮包。商品目录会给您们提供我们货物的基本情况,但不可能对您们的所有问题一一作答。如蒙再次来信详细询问,我们将乐意解答。

×××皮革制品营销部

20××年×月×日

我们知道,答复函(报价函)是针对询价函而写的,所以,答复函必须有针对性,不能答非所问。

这封报价函,不仅有针对性,且措词十分得体。

因为是答复函,语气比询价函要谦恭一些。“很高兴"、“乐意”等词语的运用,既是向对方表示良好的服务态度,又表达了对对方应有的尊敬。

另外,撰写者在有问必答的同时,也做到了留有余地。比如:“我们所说的发货日期只是大概的估计,但不会超过所说日期一个月。”既回答了对方,又没把话说死;既表明了自己的诚意,又为自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

最后,在回答了对方的问题之后,撰写者还巧妙地向对方介绍了其他产品,从而增加了信函的容量。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土地项目进行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评估项目名称

土地名称、位置:x土地宗数、面积:x(具体以甲方提供的产权资料为依据)

二、评估目的

受委托方委托为其了解估价对象规划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基准日

四、双方权责

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估价对象的合法资料,具体如下:

( )、《土地评估委托书》;

(2)、《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政国土字第 号;

(3)、《 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4)、《 县国有储备土地挂牌红线图》;

2、在乙方对委托估价宗地进行实地踏勘时,甲方应负责领勘,并为估价人员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负责与本估价项目相关的第三人协调,介绍各宗地的有关规划开发和使用情况;

3、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估价人员提供与本估价业务相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任,如有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甲方认定估价专业人员不按协议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估价专业人员;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所需评估资料完整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科学、公正、合理地对估价对象进行估价,在 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估价结果, 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估价报告 一 式 叁 份。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则乙方交付报告的日期顺延。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本项目评估咨询费用为

2、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收到正式估价报告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费用。

六、协议的生效及有关事项处理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定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

3、因单方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提交: 仲裁机关仲裁 人民法院诉讼。

七、公司账号

八、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七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采购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为:元,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提出采购需求:甲方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和商务等详细采购需求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甲方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对供应商提出资格和资质等要求,委托乙方予以审查。

三、具体采购事宜:乙方根据甲方具体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依法确定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甲方审查确认后,由乙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达到公开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由乙方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手续。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和质疑处理:

1、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甲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甲方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乙方作为合同的见证方。

4、甲方授权乙方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询问或质疑,甲方应予以配合。

五、合同履约验收:

1、甲方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与乙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2、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履约的,应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与供应商进行交涉,同时应拒签验收单并通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3、乙方可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采购项目的价款支付:甲方按照采购文件或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八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纪检监察部门谈话信询问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是进一步实践监督执行纪律的四种形态,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律检查监察部门的对话咨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警告对话和对话咨询的暂行办法》等规定,根据中央纪律委员会、中央纪律委员会驻国务院国资委纪律检查组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对话信件是贯彻中央全面严格管理党把纪律放在前面等要求,是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开展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问题线索的重要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话咨询。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的对话,包括预防注意对话、询问警告对话、纠正错误的警告对话、问责处分对话等类型的对话,可以以任职对话、日常对话、集体对话、个别对话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与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反映者对话

(1)出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的;

(2)有轻微违纪行为,无需给予纪律处分;

(3)反映问题过于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年代长,难以验证的;

(4)反映问题的原因,调查无证据的;

(五)履行两项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果差的;

(6)巡视、巡视反馈问题无法整理的;

(7)提拔干部财产公示过程中未如实申报,情节轻的;

(8)履行职务时失职、渎职等情节较轻的;

(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情。

第六条适用本方法对话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主对话人。谈话者不得少于两个人。

(一)与企业党政顶尖对话,一般由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主讲,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陪同的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律。

检查组长(纪委书记)主要谈话。

(2)与企业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对话,一般由上级企业纪律检查组长、副组长(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主谈的上级企业也可以委托对话对象所属企业党组(党委员会)书记主谈。

(3)与企业总部负责人谈话,一般由党组(党委)书记主谈,由纪律检查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陪同的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律检查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主谈。

(4)与企业总部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一般由纪律检查组长、副组长(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主谈,由纪律检查监察部门负责人陪同。

(5)与企业其他人员交谈,由纪检监察部门确定合适的交谈人员。

第七条适用用这种方法进行对话,制作《对话登记表》(见附件1),明确记载对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对话的主要原因、对话人的情况、对话时间、场所、对话的主要内容、对话对象的意见等内容。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问题线索,除了与反映者对话外,还可以书面询问反映者

(1)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只能给予轻处分和批判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现实而明确的情况

(2)反映问题的一般性,多为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难以验证验证。

第九条适用于本方法查询的,应向查询对象发送《查询通知书》(见附件2)。信件咨询对象在收到信件咨询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根据事实书面回答。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十条咨询问题线索后,纪检监察部门应对不同情况

(1)涉嫌对话信件咨询对象说明的问题构成严重违反纪律的,可以初步验证或立案调查

(2)对话信件咨询对象对问题不明确的情况下,对话信件咨询对象进一步说明或对话,也可以进行初步验证

(3)通过对话询问,无法认定反映问题的存在,无条件进一步工作的情况下,或者反映问题的真实性、部分的真实性,但是没有必要按照规定追究纪律责任,建议适当处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结算处理

(4)通过对话咨询,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但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可以暂时存在。

第十一条对话咨询对象应充分认识到对党员干部和企业员工的关心和严格要求,正确处理对话咨询决定,按要求如实说明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如果不诚实地向组织说明情况,就会根据情况给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负责说明。第十三条是从印刷之日起实施的。

附件:1.对话登记表。

2.通知书。

附件1。

填写者:年月日。

附件2。

××监信函(20××)×号。

询问通知书。

××同志::

根据领导的指示,今后的信反映了××问题的摘要。请在收到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和说明反映问题的事实。如果不能按时回复,必须事先说明。

xx单位。

××年×月×日。

2023年询问委托代理人笔录范文汇总九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采购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为: 元,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提出采购需求:甲方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和商务等详细采购需求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甲方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对供应商提出资格和资质等要求,委托乙方予以审查。

三、具体采购事宜:乙方根据甲方具体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依法确定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甲方审查确认后,由乙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达到公开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由乙方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手续。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和质疑处理:

1、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甲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甲方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乙方作为合同的见证方。

4、甲方授权乙方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询问或质疑,甲方应予以配合。

五、合同履约验收:

1、甲方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与乙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2、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履约的,应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与供应商进行交涉,同时应拒签验收单并通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3、乙方可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采购项目的价款支付:甲方按照采购文件或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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