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 综合执法检查方案(6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8: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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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推进,--镇人民政府建立起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作为组长,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负责人,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建立起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全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行政执法过程,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有效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在此基础上,--镇人民政府还建立起了领导责任制,对于因行政执法行为造成的行政诉讼,在明确主要责任人的基础上,努力改进行政执法行为中不合理的部分,同时以此为鉴不断完善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明确任务分工,事前有部署,事中有重点,事后有落实,争取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强法治学习,扩大宣传范围,提升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

针对法治宣传方面,--镇人民政府在集镇宣传的基础上,扩大了宣传范围,同时对行政村社进行宣传,20__年共举行法治宣传活动十余次,结合“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在行政村乡村振兴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邀请村社法律顾问巡回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有效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了解程度。

--镇人民政府对内加强法治学习,本年度共开展四次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进行领导班子学法四次,全镇领导干部及时报名参加20__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积极组织全镇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及考试,共完成28名镇干部的跨区换证、报名及考试工作,现--镇持证率达到72.7%,争取在明年做到应持尽持。

三、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诉讼,切实有效进行诉源治理

--镇人民政府20__年度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在行政诉讼案件中,3起案件均由当事人撤诉,1起行政复议案件最终复议决定为维持原行政行为。总体来看--镇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相较去年有所减少,且有效的降低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

--镇人民政府为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按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记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争取让执法行为能够合理合法,在执法行为结束后妥善保存执法资料,有效减少行政执法争议的产生。通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减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产生,真正做到切实有效的实行诉源治理。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东海县交通运输局依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思路,组织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采取过程管控和源头管理相结合,不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是大排查,切实摸清底数。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细致摸排现有企业个数、车辆数、从业人员数和生产经营情况,督促监管企业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

二是快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体业户,立即依法取缔。

三是严执法,做到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痕迹化和闭环式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罚。统筹执法力量,突出化工园区、危化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化工产业集中、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区域,以及普通国省道主要出入口,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互动机制。

截至目前,共派出执法人员152人次,累计检查过往危险品运输车辆240辆次,督促现场整改轻微违章20余辆次;深入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累计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49辆次,查改隐患30项。

如何写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二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__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__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__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如何写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公路工作,部署20xx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省公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抓住公路事业发展黄金时期,全力推进办人民满意公路,当好发展先行官,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强的公路交通保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过去一年,全省公路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交通”的发展主题,按照巩固“三大战役”成果、规范“七大管理”、强化“四大建设”的总体部署,履职尽责,规范管理,克难攻坚,主动作为,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三五”公路事业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干线公路建设持续推进,路网优化取得新成效。一是干线公路建设精彩开篇。全年完成投资x亿元,建成通车里程x公里,新增开工里程x公里,分别为年度目标的x%。公路局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强势推进项目建设。岳阳、株洲、益阳等市州公路局切实承担起项目业主责任,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郴州、娄底、长沙等市公路局积极履行政府干线办职责,切实承担起公路建设的指导、督查、落实职能,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项目监管全面加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狠抓“10+5”举措的落实,严管严控质量安全。省局牵头,精心组织2次全省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抽检干线公路建设项目x个,对3个路面结构厚度不合格、6个安保设施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处罚,严格督促整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实体工程质量持续向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质量缺陷期内的道路损坏等早期烂路现象得到根本改观。郴州、娄底、益阳等市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项目的处罚力度,有力促进了质量安全管理。三是重点难点和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及之前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全面清理遗留问题项目。对遗留问题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督查,对症下药,因路施策,力促解决问题,取得明显整治成效。常德、怀化等市积极筹措资金,重点解决“”之前未竣工项目路面破损等问题,较好地完成了遗留问题项目验收工作。

(二)治超力度持续加大,公路治超步入新常态。一是治超任务超额完成。全省站点超限超载率控制在x%以下,低于省政府确定的x%控制目标,我省治超经验在全国推介。二是治超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研究制定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科技治超有效推进,建成8个市级、x个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和在建不停车检测系统120套。郴州市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系统与市治超办监控中心平台实时对接。怀化、永州、张家界市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临澧县运用建成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治理成效显著。三是区域联合治超有效推进。我省与湖北、江西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公路合作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备忘录》,浏阳市、平江县与江西6县市就治超等工作签署《公路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岳阳市与江西九江市、湖北咸宁市签署《岳阳、九江、咸宁省际交界区域联动治超协议》,郴州、永州市与广东清远市召开“两省三市五县边际区域治超工作互联互动交流座谈会”,永州与衡阳开展边际区域联合执法,取得很好治理效果。

(三)路况水平持续提高,公路养护跃上新台阶。“”国检综合排名全国第12位,进步幅度居全国第一,我省获评先进单位。20xx年度国检我省再获高分,路况水平在全国排名取得新的进步。一是普通国省干线路况优良路率再创新高。路况优良路率达x%,高出年度目标x个百分点。全省13个市州路况优良路率超过90%。郴州市路况优良路率达到98.7%,为全省最好。长沙、岳阳等市州的路况优良路率提升明显。永州、株洲、怀化、娄底等市州的路况水平实现良性循环。二是日常养护全面强化。深入开展 “4个专项月”活动,推行小修保养专项管理,实行管养一体化,推广嘉禾县养护服务外包经验,精心组织开展日常养护专项巡查和考核工作,日常养护成效显著。年末考核全省水沟畅通率x处/公里、路基缺损率x处/公里、路面清洁率x处/公里、护栏缺损率x处/公里。娄底、湘西、怀化、永州等市州实行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推进管养一体化,养护工效明显提升。三是大中修工程高效推进。完成里程x公里,为年度目标的x%,工程质量合格率达x%,优良率达到x%,创历年工程优良率之最。四是预防性养护力度加大。全省共完成路面预防性养护里程x公里,沥青路面挖补x万平方米、裂缝处治x万米,水泥路面清灌缝x公里、裂缝处治x万米,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有效延缓了路面病害的产生和发展,稳定了路况。五是农村公路管养取得新成效。建设“四好农村路”,开展文明示范路建设,进一步推进“群众性”养护体系建设,推广应用“乡村公路水泥路面接缝简易修补成套技术”,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评与科学决策成套技术”科研创新课题研究,推行低成本、易操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技术,全省农村公路路面pqi值中等以上比例达x%,绿化率达x%,创建文明示范路x公里、管养示范乡镇x个。

(四)民生工程持续发力,公路惠民服务成为新亮点。一是民生实事取得新成绩。全年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x公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x公里,改造危桥x座,分别为年度目标的x%。高标准完成g106、s315等4条线路共计953公里的部示范项目创建任务。健全桥隧养护、监测、管理常态化体系,全省共对x座桥隧养护情况进行巡查,桥隧维护、安全状况良好。交通运输部对普通干线公路组织桥隧抽检,对桥隧养护管理给予高度评价。二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有效推进。全省19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计划全部完成了前期工作,株洲、岳阳、益阳、永州、娄底等6个市州共完成了7个服务区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三是公路扶贫取得实效。全年贫困地区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x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窄路加宽x公里,建设安保工程x公里,实施危桥改造x座、渡改桥x座,贫困地区公路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

(五)依法治路能力持续增强,路域环境焕发新颜值。一是路域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机制,实现路域环境建设常态化。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城乡同治、新农村建设、清洁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永顺县将乡镇、行政村纳入路政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了路域环境建设管控能力。二是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创建28条(段)“路政管理示范路”,全省“路政管理示范路”达到56条(段)。坚持“一条带一片”,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本实现“八无”标准全面覆盖。组织推介岳阳市“四变”路域环境治理经验。推广浏阳市“路长制”、江华县“美丽公路”建设等经验做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成为了公路新“名片”、展示行业形象新“窗口”。三是“驻站制”和管养联合巡查制全面落实。全省超过x名路政人员进驻养护站、道班,x%落实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制,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总体受控。四是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深入开展集镇路段、违法棚屋、非公路标志、摆摊设点、堆物放料、桥隧保护、建控区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全省共查处超限超载以外的涉路违法案件x起,拆除不符合规定设置的跨路龙门架x个、非公路标志x块,制止、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违法棚屋x处,整顿公路沿线违法摊点x个,清理违法占用公路堆物放料x处,整顿马路市场x个,路容路貌进一步提升。

(六)科技绿色引领作用持续发挥,转型升级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着力打基础,公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大力实施“科技强路”战略,加强科技和信息化规划编制,从体系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明确目标导向,加强政策保障。进一步推进了公路“项目设计生态化、建设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绿色低碳体系建设。全年推广应用“四新”成果14项,举办各类公路科技教育培训156期、参培人数达到1.4万人次。二是着力强“智慧”,公路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坚持以信息化、智能化为牵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公路管理服务融合,“xx省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完成验收,“xx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效推进,科技增益作用进一步发挥。路网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建成省级路网运行与监测系统管理平台,长沙、湘潭、娄底等9市建成路网应急监测中心。三是着力造“两型”,绿色公路建设成绩突出。全面加强公路与自然生态融合、公路与景观开发协调,公路发展不断迈向环境友好和绿色低碳。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成效明显,全年全省共实施旧水泥路面碎石化131公里、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96公里,干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96%;构建以行道树为基础、以沿线绿化带为主体、以特色景观为亮点的绿化体系,形成了“普通国省干线绿化标准化、立体化,城市出入口干线公路园林化、景观化,支线公路生态化、林荫化”的绿化格局。益阳、邵阳市通过绿化树木与景观花木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公路园林景观,怀化市结合美丽乡镇建设对国道设置绿化带,郴州市公路绿化带与村道景观带形成片,进一步美化了公路。

(七)支持保障持续强化,行业形象实现新提升。一是党建工作不断深化。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形成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结合、双融入、双促进的工作格局,涌现出了以娄底市路政治超员王宇、常德市路政治超员刘原为代表的公路先锋模范。二是防汛抢通保障有力。面对连续15轮的强暴雨肆虐,各市州公路部门反应迅速、主动作为、全力抢修,全省累计抢通88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x处、x条农村公路x处中断交通路段,通行安全总体受控,实现了路况、设施问题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零记录”,交通运输部周伟总工程师对我省公路水毁抢险保通及恢复重建工作给予了“充分展示公路先行官风采”的高度评价。三是公路养护技能竞赛品牌全面唱响。举办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暨20xx年全省公路系统养护技能操作竞赛,6名选手获“xx省技术能手”、8名选手获“xx省五一劳动奖章”、12名选手获“xx省交通运输系统优秀选手”、28名选手获“xx省公路系统技术能手”;组队参加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团体第7名、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四是行业文化品牌深入推广。出版《公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公路杂志、网站、微信“三位一体”宣传影响不断扩大,“修路修身、养路养心、用路用情”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深入人心。五是行业文明创建获得空前影响力和凝聚力。省局机关成功创建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继续保持“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单位”、“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称号。“十佳”品牌深入推广,一批“十佳”享誉全省、走向全国。全系统有20个集体、70人获得全省“十佳”表彰,1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9个单位获得省部级文明建设表彰,57个单位获评“全省公路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xx年全省公路目标管理考核获奖单位92个。

一年来,公路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交通战备、新闻宣传、综治、信访、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财务审计、计划统计、老干、后勤服务、工青妇团组织紧扣中心开展工作,支持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共同推动了公路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xx年公路工作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省厅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直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公路系统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委,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公路事业发展的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向历任老领导、老同志和全省公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公路行业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突出,行业管理职能定位有待研究明确,行业管理体系建设亟待强化;路网技术等级偏低、互联互通功能还不完善。二是国省干线公路“短板”亟待补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危桥改造任务艰巨。三是保安全、保稳定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待完善,既有国省干线公路防灾抗灾能力薄弱,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四是行业治理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路养护管理比较粗放,技术装备、基础管理、路网运行监测水平及科技成果推广、通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智慧公路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办人民满意公路,当好发展先行官

强调,交通运输的发展目的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厅党组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这个根本宗旨,确立了“办人民满意交通”的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提出了“推进‘一大战略’、实施‘双轮驱动’、当好‘三个先行’、紧扣‘四个目标’、抓好‘五大工程’”的工作部署。“办人民满意公路”是“办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精准把握,大有作为,切实在“满意”上下功夫,唱响“办人民满意公路”主旋律,当好发展先行官,努力创造黄金时期的黄金作为。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

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交通”各项部署,必须牢牢把握黄金时期这一重大机遇,夯实“办人民满意公路”的基础。指出:“十三五”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一重大判断表明,当前公路交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公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先行官的职责和使命没有改变,公路交通在稳增长、保投资、促消费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改变,公路交通由基本适应向适度超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态势没有改变。这一重大判断揭示,公路发展黄金时期,是公路基础设施加速成网、现代公路管养体系加快构建、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现代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的黄金时期,与以往的重大机遇期相比,行业发展的基础、环境、动力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一重大判断要求,统筹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从注重总量增加向提高质量效益转变;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粗放经营”向“精耕细作”转变;加快改革创新,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我们要准确把握黄金时期的深刻,既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又要直面挑战、保持定力,奋发有为推进公路快速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交通”各项部署,必须发挥好“两大驱动”作用,激发“办人民满意公路”的活力。改革创新是公路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是衡量公路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要把改革创新、公路信息化作为发展的基本方略,大力发挥“两大驱动”作用。坚持以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路发展体系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激发公路发展的内生动力。突出行业管理创新,转变行业管理观念,加强行业调控指导;转变行业管理方式,通过先进典型、先进单位、典型案例和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的推介交流示范推进公路工作;转变行业管理职能,完善行业调控、行业标准、行业规范、行业服务和考核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转变行业管理手段,加强行业引导、行业培训、行业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全面提升公路管理水平;转变内部管理方式,坚持从严从实,进一步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执行力。坚持以信息化驱动公路现代化。以信息化理念和互联网思维,谋划推动公路工作,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提升管理能力,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技术在公路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行政执法、信用体系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体系。以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公路”的服务融合和服务提质,提高公路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和经济性。

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交通”各项部署,必须构建好“三个和谐关系”,形成“办人民满意公路”的合力。坚持融合发展,凝聚共识,精准发力,努力构建好“三个和谐关系”。一是构建好公路行业与社会公众的和谐关系。着力点在于树形象。要多办实事树形象。加快公路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公路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出行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落实好公路各项利民惠民政策,树立公路部门勤政为民、服务为民的社会形象;要加强宣传树形象。大张旗鼓地宣传公路行业发展政策、发展成绩,以及发展中需要攻克的重点难点问题,让社会了解公路行业、理解支持公路行业,营造良好公路发展氛围;要勤政廉政树形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促行风,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清正廉洁的形象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二是构建好公路系统与相关行业的和谐关系。关键在于争取支持,促进和谐,形成合力。要多沟通争取支持。建立公路系统与外界信息互动机制,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有利工作发展的和谐氛围;要多配合争取支持。通过做好自身工作、规范各项管理,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要依靠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主动把公路工作置于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之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定位公路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这是做好公路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进一步落实以地方政府为主实施建设、养护、管理、服务、安全的组织模式,更加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实现公路工作与政府各项工作的相互促进,使政府行政资源、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向公路汇聚。三是构建好公路行业内部的和谐关系。重点在于增强“四种意识”、强化“四个理念”。增强发展意识,强化“有为才有位”理念,牢牢把握机遇、抢抓机遇、用好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开创发展新局面;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公众利益至上”理念,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众方便快捷出行作为公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公路部门职责出发,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精品意识,强化“干一件成一件”理念,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打造精品路段,铸造亮点工程;按科学规律办事,因地制宜,以“绿色公路”建设为引领和主攻方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成本,集约和谐发展公路事业;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理念,多想一些利长远的事情,多做一些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做到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对行业负责,对历史负责。

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交通”各项部署,必须努力确保“四个走在前列”,彰显“办人民满意公路”的优势。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精准定位,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努力确保“四个走在前列”。一是在服务国省发展战略中走在前列。围绕“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突出构建经济干线公路走廊、区域经济公路走廊、开放经济公路走廊、旅游通景公路走廊,加快以国省道为主的“康庄大道”、以农村公路为主的“扶贫小康路”、以旅游和绿色产业支撑等为主的“产业路”建设,实现京广高铁、沪昆高铁、环洞庭湖、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四条经济带”和科技创新、现代制造业、优质农副产品供应、文化创意、全域旅游“五大基地”的公路对接和互联互通,服务xx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在促进民生改善中走在前列。拓展“大通道”,建设区域主通道、应急抢险通道、城镇道路、旅游大道、战备通道“五类”大道,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地理困境因素,使各种生产要素日趋活跃、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路交通保障。疏通“大动脉”,以提高网络化程度为重点,加快出省通道、联网路、“断头路”和拥堵路段改造,建成高品质国省干线公路网,拉动产业大开发。完善“大网络”,以等级低、超期服役路段和省际、市际、县际接头路段为重点推进等级提升工程,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便捷、快捷出行。深入推进公路扶贫脱贫攻坚,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为重点,加快贫困地区公路发展,全面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在实现客运更便捷、物流更高效、出行更绿色、发展更安全“四个目标”中走在前列。打造“畅通”路网,让群众出行“更便捷”。以“建”通“畅”,以“养”护“畅”,以“管”保“畅”,全面提升路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公众畅通出行。打造“平安”路网,让群众出行“更放心”。以治超为主推进“平安公路”建设、以危桥改造为主推进“平安桥隧”建设、以安防工程为主推进“平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打造“舒适”路网,让群众出行“更满意”。强化“环保优先、生态和谐、景观优美”理念,深入推进路域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公路服务区和绿化通道建设,拓展公路服务功能,把普通公路建设成为“幸福之路”、“幸福驿站”。打造“最美”路网,让群众出行“更愉悦”。推进“畅安舒美”示范工程、行业创建工程、文化工程建设,展现行业良好形象。四是在加强党的建设中走在前列。强化党的建设这一根本保障、行业文明建设这一精神动力,坚持从严治党,巩固和发展党的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公路队伍战斗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交通”各项部署,必须抓好“五个转型升级”,强化“办人民满意公路”的支撑。抢抓黄金时期机遇,扛起公路人的责任,加快推进普通公路转型升级。一是路网结构转型升级。完善路网布局,优化等级结构,提升技术状况,形成“干支配套、功能齐全、结构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路网发展步伐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协调统一,为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做好支撑。二是公路改革转型升级。围绕体制机制、筹融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研究完善影响公路健康发展的制度政策,促进公路健康发展。三是建设管养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建养管并重,养护优先”理念和“全寿命周期”理念,统筹考虑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全过程,加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力度,实现建设绿色化、养护现代化、管理规范化。四是公路安全转型升级。围绕安全责任、安全基础、隐患治理等重点环节,全力推进安全基础规范化、风险防控体系化、路网运行监测信息化、应急保障专业化建设。五是公路服务转型升级。加快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路政管理特别是治超管控力度,推进“畅安舒美”示范路创建;整合资源,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体系。

办人民满意公路、当好发展先行官,需要大力弘扬“湘路精神”。“爱路敬业、敢于担当、科学务实、文明和谐、创新图变、全面发展”的“湘路精神”,是公路的主旋律和精气神,蕴含了公路的历史和文化传承,彰显了公路人的使命担当和价值追求。依靠“湘路精神”,我们战胜了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新的时期,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尤其需要我们大力弘扬“湘路精神”,构建行业灵魂和精神支柱。

三、全力做好20xx年工作

20xx年全省公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办人民满意公路”为主题,以提高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公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为抓手,紧紧围绕“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抓重点,补短板,建体系,强服务,构建“更畅通、更安全、更智慧、更绿色”的公路交通网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当好先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五大建设”,提升路网通行能力

1. 推进干线公路建设。一是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年”活动为契机,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313亿元,新开工3000公里,建成1000公里。加快完善洞庭湖区干线公路网,新开工岳阳长江经济带沿江公路华容段、南县东河至茅草街等干线公路1100公里;加快旅游通景公路建设,确保纳入规划的交通干线和3a级以上景区1351公里旅游通景路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努力打通旅游公路“最后一公里”。二是创新项目建设机制。对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推行征地拆迁总包干,强化项目建设用地、征拆保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设计、施工、质安标准化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全面启动“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建立“品质工程”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修订完善招投标实施细则,大力推行电子招标,加大对围标、串标、买标、转标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实行一次违反、多年禁入。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抓好“10+5”举措的落实,加强在建项目质量巡查,开展质量抽检和交工项目关键指标抽查及建设市场专项督查,加大典型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杜绝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调度考核。完善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加强项目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投资计划、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安全控制、廉洁自律等硬性指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强化履约监管。

2. 推进养护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小修工程稳定路况。继续推行省下达年度小修工程考核指标落实市州小修保养责任的管理措施,省局编制下达20xx年小修工程目标任务,确保实施小修工程里程达到在养里程x%以上。进一步强化“六率”考核,深入开展“4个专项月”活动,实现“七无”养护目标。二是实施大中修工程改善路况。抓好今年已下达第一批投资9亿元、实施里程463公里大中修计划建设,协调推动尽快下达第二批大中修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典型路面结构应用和“白改黑”,成线整段实施大中修工程。强化“五制”管理,推进“四化”施工,大中修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加强大中修巡查和随机抽查,提升质量水平。实行从业单位报备,开展资信平台管理。三是加强预防性养护提升路况。推进沥青路面薄层罩面、超薄磨耗层和水泥路面接裂缝、板底灌注等预防性养护,确保实施预防性养护里程达到在养里程x%以上,促进路况步入良性循环。

3. 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一是加强示范引导。总结推广g106等4条部安防示范路的建设经验,引导和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二是推进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x公里,进一步提高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三是切实加强维护。健全公路安防设施养护机制,既有安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时修复率达x%。四是严格抽查验收。按照《xx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省按30%比例以县为单位随机抽查安防工程计划项目。抽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下达剩余国省补助资金;不合格的,不予下达。

4. 推进路域环境建设。以路域环境建设为抓手,实现对全路域有效管控,巩固扩大“路域环境建设”成果。一是发挥“路政管理示范路”引领作用。以56条(段)“路政管理示范路”为引领,带动推进普通国省干线路域环境整治全覆盖,实现“八无”管理目标。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集镇路段、违法棚屋、非公路标志、摆摊设点、堆物放料、桥隧保护、建控区保护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优化公路通行环境。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治路能力。巩固标准化站队建设成果,落实执法人员驻站制。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 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新改建农村公路x公里。二是实施危桥改造x座,建立健全桥隧技术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和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更新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组织开展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推进桥隧定期检查规范化管理;做好交通运输部国家干线路网重点桥隧抽检和巡查迎检工作。三是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地质灾害处治工程x公里,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四是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19个,为公众出行提供系列化、便捷化服务。

(二)着力构建“五个体系”,提升公路发展水平

1. 构建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体系,推动公路有序发展。一是健全养护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出台《xx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管养办法、小修管养办法等养护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化。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3”考核体系、“8+6”养护技术体系,构建“中心养护站+养护道班”的养护运行体系、农村公路“群众性”养护体系,实施精准养护。二是完善养护决策体系。建立xx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寿命周期考评体系,完善年度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建立养护监督考核结果与养护计划资金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加大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全面推动覆盖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沿线设施等全方位的公路自动化快速检测技术。完善农村公路路况管理评价体系,推行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抽检技术、路况快速检评与科学决策技术,加强养护资金需求科学测算基础工作研究,全面适应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科学养护。三是完善标准化养护体系。立足“让习惯服从标准,让标准成为习惯,让结果达到标准”的管理目标,完善公路养护管理行业标准、定额标准、检验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完善检测、施工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达到“规范标准系统化、操作实施流程化、监管考核经常化、评价标准定量化、各项工作程序化”。

2. 构建精准长效的治超管理体系,推动公路持续发展。一是完善政府责任体系。争取出台《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工作格局。强化各级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调控,严格工作奖惩,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路政管理执法职能,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公路部门设置治超办,做好治超执法人员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治超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治超专项经费。三是强化科技治超手段。尽快完成《xx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省、市、县、站四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与交警、运管等部门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加快推进全省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今年力争每个县市区再建设1套。四是推进非现场执法体系建设。积极协调交警、运管、司法等部门,大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上半年长沙、郴州、常德、湘潭、湘西5市州组织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下半年其余9市选取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争取20xx年全省全面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建立完善微信、网站、电话“三位一体”社会举报体系,加大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推进治超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治超地方立法步伐,推动《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争取早日出台,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3. 构建运行高效的服务监管体系,推动公路安全发展。一是建立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完善普通干线公路监测点,实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路网运行监测全覆盖,实现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特大桥、隧道、公路交汇处以及区域公路交通状态的实时监控和信息发布。建成68个交通量调查自动采集站点,提升普通公路交调信息采集能力,满足我省统计调查、经济运行分析、宏观决策分析、路网运行管理和公众出行对公路交调信息的需求。二是完善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督查清单,完善“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和责任追究,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底线思维。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公路安全应急管理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织牢安全防护网。推进公路安全生产规范化、安全应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严格隐患、事故问责,实行一票否决制,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机制,加大公路设施保护力度,提高公路管理效能。三是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完善“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路网管理体系和专业化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各级各类公路应急工作预案、制度和流程。充实应急、养护、路政、服务“四位一体”中心养护站职能,完善“中心养护站+养护道班+服务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合理配置应急物资和装备资源,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和效率。按照公路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完善普遍性公益服务与个性化定制服务相结合的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利用新媒体手段,提供多渠道、全方位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拓展公路服务功能,科学合理设置公路沿线信息发布设施,强化沿途连续式诱导信息发布。

4. 构建支撑有力的科技管理体系,推动公路转型发展。一是加强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智慧公路”顶层设计,制定《xx省公路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公路既有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省市县合作、部门协作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加快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和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加强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应用,实现公路路网、路政、建设、养护、治超等智能化、协同化管理。开展公路大数据模型研究,建立公路大数据模型的框架体系。二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建立绿色公路发展机制,加强行业创新能力建设,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研究推广绿色养护技术,提高路面旧料回收率、循环利用率。三是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制定出台科技成果推广管理制度,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结合公路发展实际,加快标准规范的更新完善,提高科技成果应用率,发挥科技进步对公路发展的推动作用。

5. 构建保障有力的行业治理体系,推动公路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政策研究和改革调研,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决策服务。积极争取支持,明确公路管理机构职能定位,推动定编定岗定员工作,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行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二是加大行业改革指导力度。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进一步明晰改革方向,确保公路管理机构改革朝着符合公路发展要求、顺应公路发展规律的方向推进。三是推进养护运行机制创新。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模式。进一步总结推广嘉禾县公路养护服务外包经验,推行路面保洁、路肩培护、边沟清理、行道树维护、路面巡查等服务外包,逐步完善普通公路市场化养护和合同化管理。

(三)着力实施“五大工程”,提升公路行业形象

1. 实施党建“强基工程”。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完善责任体系,细化责任清单,加强督办与考核,全面实行从严治党“一票否决制”。抓好《条例》、《准则》贯彻执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二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修订完善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履职考核制度,形成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做到“一个支部一个家、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三是培树基层党建示范典型。更加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公路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积极培树基层党建示范典型,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公路党建示范品牌。

2. 实施队伍“先锋工程”。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强路”战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拔尖人才,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二是抓好干伍能力建设。加大行业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锻炼力度,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三是加强干伍管理。健全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发挥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关心青年干部成长,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公路队伍幸福指数。

3. 实施作风“提升工程”。一是推进作风建设成为常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确保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二是切实抓好思想教育。提振精气神,激发新活力,展现新作为,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能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三是从严从紧惩治“四风”。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好已建立的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惩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促进行风持续好转。

4. 实施廉政“清风工程”。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二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作用,全力支持各级纪检机构履行职责。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铲除腐败“污染源”。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纪监督,重点环节的廉政防控和重点岗位的明察暗访,定期对重点关键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三是持续推进“廉政阳光公路”建设。以“廉政阳光公路”创建为主线,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探索推行“项目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细化物资采购、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务培训等制度,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有效性,推进源头治理形成新常态。

5. 实施文化文明“引领工程”。重点打造“三大品牌引领工程”:一是打造公路文化品牌。组织开展“公路大讲堂”、“职工文化节”等系列文化活动,抓好《公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推广运用,推进荣誉室建设,全面唱响“修路修身、养路养心、用路用情”的公路文化品牌。讲好公路故事,传播公路好声音,弘扬行业正能量。二是打造先进典型品牌。大力培树公路先进典型,打造一批“最美人物”、“最美集体”,塑造一批“最美服务品牌”。深化“十佳”评选活动,争创一批在系统内外叫得响的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三是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大力开展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工人先锋号”和“模范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启动全省公路系统创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文明行业和省局机关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深入开展“雨季杯”养护竞赛、以市州为主组织开展养护技能比武活动,增强行业影响力和凝聚力。

同志们,历史的画卷,总是在砥砺前行中展开;时代的鼓点,总是在克难奋进中擂响。两千多年前,伟大诗人屈原行吟在湖湘大地,发出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千古浩叹。我们公路人,应该有这种上下求索的精神,既勇当开路先锋,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披荆斩棘,一往无前;又甘做铺路石,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怕困难,不怕牺牲。面对新时期公路担当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传承精神,抢抓机遇,勇挑重担,继续前进,把发展的眼光放得更远,把奋斗的脚步踩得更实,不忘“为山九仞”的风险,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拿出“舍我其谁”的气概,在推进“办人民满意公路”的具体实践中,努力创造黄金时期的黄金作为,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贡献新的更大公路力量!

如何写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经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设立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 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条 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其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 城管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领导全国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第十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采取垂直管理的执法体制或者分级管理的执法体制。设区的市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其所属区一级的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分级管理的,应当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

第十一条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规范机构名称、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志标识、制式服装和执法装备,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

第十二条 各级城管执法机关隶属同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所属的区级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双重领导的,市级城管执法机关同时应当加强对其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所属的区、县级市、县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同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个乡、镇、街道设置派出执法机构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城管执法机关应当谨慎、合理使用执法力量,不得安排执法人员从事和城管执法无关的工作。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应当由城管执法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不得安排临时工作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第十五条 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下列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公用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风景名胜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六条 除依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外,其他机关和组织不得擅自对城管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对城管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纳入城管行政执法范围的事项应当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纳入城管行政执法范围的事项应当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

第三章 执法规程

第十七条 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执法人员标志和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保持容貌严整,举止端庄。城管行政执法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因行政执法实际需要,城管执法人员经城管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着便装执法。

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立案调查:

(一)当事人存在重大违法嫌疑,不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属于城管行政执法范围内容的;

(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第十九条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应当坚持及时、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严禁以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当事人认为城管执法人员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的任何一个阶段向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提出回避申请。城管执法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属城管执法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城管执法人员不停止案件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适用以下规定:

(一)可以查阅、调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调取文件资料的原件有困难的,可以复制;

(二)可以收集、调取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物品;原物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三)可以对特定的物证和现场进行录音、录(摄)像,取得有关视听资料;

(四)可以对与实施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进行实地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绘制现场图;

(五)在对违法活动进行现场调查时,在证据难以保全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现场情况做书面记录,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邀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为证。

第二十二条 城管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向当事人查验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当事人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配合处理。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可以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询问未成年当事人及证人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人员可以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调查、现场检查应当予以配合,拒绝执法人员实施调查、现场检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调查取证中,需要作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指派或者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或者人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决定书,并对保存物品清点登记。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合理使用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不得任意扩大该措施的适用范围,进行变相扣押财物。

第二十七条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下列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退还给当事人。

 (一)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检验或者鉴定;

 (二)依法不需要没收的物品,退还当事人;

(三)依法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城管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妥善保管登记保存、扣押的物品,造成损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在拍照或者录(摄)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所得价款暂予保存。

第三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扣押决定书,可以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财物予以扣押: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现场难以确认违法行为人的;

(三)确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四)需要对证据予以保全的;

(五)发现有可能对人体健康、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物品。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应当尽量不采取扣押措施;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机关在查处无固定场所,具有流动性的经营、作业或者施工的案件中,应当采取口头警告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以直接扣押其经营物品、装盛工具和作业工具。扣押的工具和物品当场难以清点的,可以直接封存入证据箱(袋)等证据收集容器予以扣押。

第三十二条实施查封、扣押时,应当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决定书;因为情况紧急,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对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会同当事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写明被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给当事人,一份由城管执法机关保存。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见证。

第三十四条 对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物品,予以没收;

 (二)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

(三)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依法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返还财物;

(四)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变卖或者拍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在公告六十日后,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上缴国库;因违反规定变卖或者未及时变卖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第三十五条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内容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遵循下列原则:

(一)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

第三十六条 城管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且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行使申辩权而加重处罚;符合听证要求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外,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按罚款数额的每日万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第三十八条 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做出限期整改、排除妨碍、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等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代为履行。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管执法机关收缴代履行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当事人逾期不缴纳代履行费用的,城管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代履行的费用标准根据物价主管机关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尚未制定标准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成本合理估算确定价款。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中,有证据证明正在建设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正在进行中的装修工程和其他设施属于违法建设、违法装修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装修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做出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可以扣押相关建筑材料、物品、工具和设备;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装修行为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在建的违法建筑、装修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装修行为等进行强制拆除的,应当由城管执法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当事人应当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前,自行搬出其财物。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其财物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财物进行登记,制作物品清单,代为临时保管;当事人应当在强制拆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城管执法机关指定的地点领取临时保管的财物。临时保管费用和因逾期未领取所造成的财物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对查明的违法建筑、装修工程,城管执法机关依法给予罚款、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城管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城管执法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的,可留置送达,也可以委托或者邮寄送达。经采取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通过公告栏、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的显著位置,并邀请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所在地的两名与此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后即视为留置送达。

第四章 执法协调与配合

第四十一条城管执法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网络政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第四十二条 有关行政机关许可下列事项,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

(一)设置户外广告、户外灯饰、牌匾;

(二)设置公共停车场、停车位、集贸市场;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改变道路使用性质;

(四)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五)占用、挖掘城市绿地;

(六)从事城市供(节)水、排水、供热、燃气、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

(七)排放污水;

(八)处置建筑垃圾;

(九)其他涉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许可事项。

第四十三条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各自的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而改变;相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管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城管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及监督工作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及监督工作中发现有需要城管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事项的,应当及时告知城管执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 城管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阻挠并收取费用。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鉴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通知之日起5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管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管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四十五条城管执法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有关行政机关。

第四十六条 遇有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大问题或者专项行动,需要各相关行政机关参与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城管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管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在法定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四十八条城管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要建立案件转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制度,按照各自职责确定案件管辖范围。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的,应当移送主管行政机关,受移送的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案件办理情况回复移送机关。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城管执法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城管执法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进行协调:

(一)对同一事项都认为本部门具有或者不具有法定管理职责而发生争议的;

(二)对同一种违法行为都具有法定管理职责,需要就执法标准等进行协调的;

(三)需要就同一事项实行联合执法的;

(四)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应当协助、配合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而不履行或者未能有效履行协助、配合职责的;

(五)城管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移送案件而不移送,或者移送后有关执法部门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

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协调有难度的,可提请它们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解决。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管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关系;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确定固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与城管执法机关的日常业务联系。

第五十一条开展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执法需要设立城管公安分局,切实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城管公安分局与城管执法机关合署办公。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拒绝、阻碍城管行政执法的行为,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在接到因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报警后,应当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按照妨碍公务行为处理,不得作为民事纠纷处理。

第五章 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五十三条 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对城管执法人员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为实施行政监察;对违法失职行为可以提出监察建议或者作出监察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上级城管执法机关发现下级城管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应当查处而不予查处的,应当责令其查处;发现对违法行为查处有错误的,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建议其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五十五条 有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书面改进建议,或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有关行政机关行使应当由城管执法机关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有关行政机关未按时告知、抄送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未按时告知、抄送行政处罚决定和相关资料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政机关可以按照规定权限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主管机关责令改正。

第五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设区的市城管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区城管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市城管执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十八条 城管执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挠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并严格履行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如何写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五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__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__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__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如何写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本六

工作总结能加强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够很好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让自己的工作变得更加的轻松,能够让自己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全文如下:

一年来,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项法律、法规,以行政执法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拓展商务管理行业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促使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商务综合执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年来,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从分散到规范,根据商务部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巩固、三年促提高”的总体思路,从整合执法队伍,建设基本设施配备、基本装备,健全基本制度入手,基本形成权责准确、行为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商务执法体系;并顺利通过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检查评估验收。一年来,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0起,处罚金额4。01万元,其中:酒类流通案件7起,处罚金额1。06万元;成品油案件13起,处罚金额2。95万元,通过处罚教育相结合,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一)领导重视,整合执法队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归属商务管理行业越来越多,商务执法监管职能越来越繁重,加强商务流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从20xx年7月组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到今年9月正式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在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为有编制,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机构。下设一、二中队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网点,一中队负责生猪屠宰、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等综合执法监管,二中队负责酒类流通执法监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解决了商务部门执法职能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实问题,是探索商务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系的迫切需要。

(二)加大投入,强化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为提升我县商务执法职能水平,大队在资金极度困难情况下,在商务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想方设法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对原县民爆公司办公室处(凯萨皇都三楼)进行整理和装修;现有办公室8间,分别是:大队长办公室、副大队长办公室、一中队办公室、二中队办公室、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点办公室、档案室、陈列室和会议室,总面积200余平方米;配备电脑7台、复印机2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支和执法装备及相关配套所需设备;从而解决了执法大队办公条件和环境,做到了办公场地宽敞、办公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提升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影响力。

(三)加大宣传,使商务执法家喻户晓。今年来,为加强商务职能的宣传,扩大商务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形象,我们通过开办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到乡镇、甚至村级集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熟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范围;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宣传手册500册、报道50余条、宣传横幅20余条、出动宣传车10台次。今年8月,我商务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锦和镇廖某私设屠宰场(点),我商务执法大队迅速出击,联合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20余人对非法私设屠宰点进行强制拆除,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通过电视台报道后,群众称赞商务执法行动快、效果好。

(四)强化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商务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净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我们着手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强化执法纪律,我们制定一系列比较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执法队员按照职责范围,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手续完备”的24字方针,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加强执法队员法律、法规方面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素质;先后参加局里,邀请县法制办、司法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讲座5人次,参加培训人员80人次;三是规范统一执法文书,要求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商务部令20xx第6号《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统一文书格式;严格办案程序,处罚数额较大的,通过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实现结案归档“一案一卷”;四是坚持例会制度,每周五召开会议,集中分析该周执法工作小结,合理安排下周工作;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使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办事形成常规。一年来未出现一例复议和申诉案例。

(五)强化执法监管,净化消费环境。在酒类执法监管,我们对全县酒类经营者实行酒类经营许可和备案登记,严格推行“随附单”监管制度,建立酒类经营责任追溯制。同时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商运调[20xx]7号)和《麻阳县商务局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县24个乡镇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19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使酒类批发持证销售登记率达100%,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率达95%,《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达98%,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警示牌》县城100%、乡镇95%,在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违法违规案件7起,结案7起,处罚金额1。06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商务执法,有力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酒类市场秩序,净化酒类经营环境。

在成品油及其他领域执法监管。一年来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对全县24个乡镇加油点进行排查共出动执法车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出非法加油案件13起,处罚金额2。95万元。

(六)部门联动,促进执法监管到位。商务领域执法监管工作量大,线长面广,问题复杂,仅靠商务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和力量难以将市场执法监管到位,我们根据相关部门执法联动制度,建立了“部门联动、区域联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今年5-7月,我们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麻政发[20xx]13号),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共出动宣传车4台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查处违法违规肉品摊点25起,规范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8月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商务、工商、公安、消防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大队抽调5人,专门协助这次整治行动;同时按照职责权限,我们执法人员冒着40度高温对全县成品油(柴油、汽油)进行排查,查出非法销售成品油11起,立案1起,其余10家移交危险化学品“打非”专项行动执法领导小组处理。今年元月,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举报,麻阳境内有制售锦江泉假酒嫌疑,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立即驱车到我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联合行动,后经侦查,没有制售假酒,是锦江泉酒厂未开《酒类流通随附单》引起的。

(七)开展商务“12312”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举报投诉工作。今年来,我们在开展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中,在超市、集贸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商务“12312”举报投诉标识及其内容,其次在互联网建立“12312”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建立“12312”热线台帐,一年来共接到举报投诉咨询18起,其中:举报投诉5起,咨询13起,通过我们的热情解答,及时办理投诉案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二、20xx年工作打算

1、加强商务执法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开展法律知识理论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每一位执法队员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制度管理: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案件查处:“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执法案件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

3、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提升商务综合执法的影响力。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力争配置1台执法车辆,加大对执法所需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时效性,安全性。

4、加强商务执法工作信息收集,扩大商务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信息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动态“晴雨表”,是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和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向上级反映问题主要渠道,加强信息工作是促进商务综合执法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5、加强相关执法部门联动,进一步促进商务执法监管到位。要加强同公安、工商、城管、畜牧等部门协作,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自执法权限,联合对商务领域经营活动执法监管。

6、拓展商务执法领域,促进商务执法职能转变。随着形势发展,商务执法职能转变,商务执法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有可能划归其他职能部门。因此,我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把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特许经营、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典当等行业的执法监管行使起来,促进和提高商务执法的职能转变。

总之,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支持和关心下,我们一定能成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文明”的商务综合执法队伍,为推进我县商务执法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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