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 产业扶贫帮扶协议书(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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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一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将扶贫开发任务全面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以户为单位制定扶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精准扶贫。20xx年,至少实现1.3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20xx年,实现剩余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

1、建档立卡: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各乡镇(街)要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精准确定贫困对象,将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脱贫方案、脱贫措施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

2、脱贫任务:按照精准扶贫到户、精准脱贫到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具体帮扶措施,20xx年完成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对五保、残疾、鳏寡孤独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3、移民搬迁:认真执行《xx县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精准确定搬迁对象,根据搬迁户需求选定进县城、进重点镇、进社区以及相对集中自建有计划地予以安置,相对集中自建安置点规模不得低于100户。积极发展移民搬迁相关配套产业,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

4、资金管理: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贫困户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发展壮大主导产业以及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采取“有劳动能力年补、无劳动能力月补”的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瞄准贫困,服务扶贫。各乡镇(街)要认真做好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组织、验收等工作,对有产业的贫困户要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验收结果,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或集中使用扶持,对无产业、验收不合格的贫困户不予补助;“五保”人群直补到户。

5、产业扶贫:各乡镇要对无稳定产业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村发展壮大互助资金协会,充分发挥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作用,积极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贫困户“五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支持帮助贫困户发展苹果、棚栽、家庭小型养殖以及其它等特色农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6、能力建设:整合培训资源,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贫困人口“两后生”、进城务工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册登记贫困户开展生产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

7、整村推进:根据镇村改革规划设计,对不需要整村搬迁的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坚持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相结合的办法,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贫困村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问题,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彻底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确保贫困村实现稳定脱贫。

8、组织建设:建立县、乡、村、包扶单位四级精准扶贫组织管理体系,层层夯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街)要成立专门扶贫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落实1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扶贫工作。各包扶单位以及其帮扶责任人,按照乡镇(街)的安排部署,落实帮扶措施,带领贫困户有计划、有目的脱贫。

三、考核奖惩

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检查、每半年一通报、年终全面考核。年终考核中,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包扶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包扶部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坚决进行问责,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乡镇(街)和县政府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二

河南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300kw)

本招标项目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桐柏县安棚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

1.2项目地点:桐柏县安棚镇周岗村、朱洼村、雷沟村。

1.3招标编号:tzgc20xx-009

1.4规模:发电主设备为300kw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设备材料、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培训、试验、验收并网直至正常发电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1.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以上三种资质之一即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设计、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实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3.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应与开标时一致,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xx年8月25日至20xx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路口向东300米)。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377-68822xx56

招标人:桐柏县安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7-68xx8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7-63021xx6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三

20xx年减贫责任书

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为确保完成全市3.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与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签订20xx年减贫责任书。

20xx年,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减少省标准以下贫困人口32179(4980、600、50)人,其中国家标准以下贫困人口9555(3486、316、15)人。

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将减贫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乡镇签订减贫责任书,落实扶贫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减贫人口与建档立卡户脱贫挂钩,实现精准扶贫。

市扶贫办将于12月份对减贫情况进行抽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各一份。

负责人:负责人:

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公章) 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公章)

20xx年4月30日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四

精准扶贫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说明

一、精准脱贫目标

目标任务:

1.按期完成帮联村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任务2户; 完成情况:

自今年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以来,在乡镇、村组的协助之下,我校五位校级领导参与帮扶银达镇谭家堡村王宗保等17户贫困家庭,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输转劳力等措施,到今年年底,17户贫困家庭全部完成了脱贫任务。

2.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省定脱贫线以上,脱贫农户100%得到巩固提升。

完成情况:

至20xx年年底,我校校级领导包挂17户贫困家庭55名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达到4000元以上,以发展养殖业、培育高产田、输转劳力为手段,脱贫农户100%达到巩固提升。

二、精准帮扶内容

1. 建立健全贫困户精准扶贫数据库,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

完成情况:

在银达镇镇政府的规划和谭家堡村村委会的协助下,建

立健全了贫困户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校级领导下乡入户,健全了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数据准确,管理规范。

2. 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2头母牛或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

完成情况:

在省市区委的领导下,我校包挂领导积极推广“1223”工程,以贷款修建、翻新牛舍、羊圈为重点,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帮助贫困户户均饲养牛2头或养30只。对于无劳力饲养的贫困户家庭,多方联系,积极协调,进行劳动力的输转。至年底,政策已经落实,效果喜人。

3.明确脱贫措施。坚持因户施策,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进度,确保扶贫措施合理有效,帮扶效果突出明显。

完成情况:

我校在精准扶贫工作伊始,就制定了详细可行的《酒泉市一中、肃州中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明确措施,确保进度,可行性强,并根据已经建立的工作台账,逐步实施脱贫措施。

4. 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以及土地贫瘠、水路滞后、农电不畅等不同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准确掌握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

完成情况:

我校包抓领导亲自入户4次,入乡镇3次,完善了《银达镇贫困户基本信息调查表》,列出了清单,对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增收计划、需求信息进行细致登记,2户缺劳力,1户孩子因病致贫,其余14户均存在缺项目、缺资金、缺技术的问题。

5. 创新精准扶贫方式。落实“六个精准”,创新帮扶方式方法,积极争取落实帮扶项目资金,协调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问题。

完成情况:

我校包抓领导严格按照“六个精准”,落实帮扶资金10000元,协助贷款50多万元,以全新的方式,真抓实干,帮助脱贫。

6.认真宣传落实各项政策。用足用好用活“1+17”精准扶贫配套方案政策措施,积极对接争取基础设施、富民产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筹谋帮扶落实到户帮扶项目。为贫困户办实事不少于1件。提出发展和增收建议不少于2条。

完成情况:

扶贫工作以来,我校领导经常研究精准扶贫工作,积极争取资金,迫于我校资金由教育局资助中心统一协调使用,所以我校在政策宣传、金融服务的对接方面积极给予扶持,提出发展和增收建议户均2条。

三、精准帮扶责任

1.落实帮扶责任。包户干部做到“五清”,全力以赴抓好帮扶责任落实。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

完成情况:

我校帮扶工作队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年初有工作计划,有年终总结,有入户记载和民情日记。

2.制定帮扶计划。按户确定脱贫时限,制定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工作台账(4分)。

完成情况:

我校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帮扶计划,按户确定了脱贫时限,建立了工作台账,根据制定的帮扶措施,在精准扶贫工作方面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工作。

3.筹谋帮扶项目。积极协调争取落实到户帮扶项目,积极和相关部门衔接、协调,为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联系落实贷款项目,为贫困户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力争每年受益贫困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完成情况:

我校帮扶工作队积极协调争取落实到户帮扶项目,联系落实贷款项目,为贫困户协调贷款30多万元,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农户受益率达到100%。

四、精准帮扶要求

1.经常深入帮扶困难农户家庭,宣传党的富民政策,鼓

励农户致富脱贫的信心。

完成情况:

我校帮扶工作队入户4次,每次带着不同的任务披星戴月,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宣传党的富民政策,鼓励农户信心。

2.积极帮助农户解决实际的困难和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

完成情况:

我校帮扶工作队深入贫困户家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急人之所急,解决实际困难1件,提出扶贫增收措施户均2条,促进贫困户脱贫。

3.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帮扶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见实效”。(2分)

完成情况:

在扶贫工作中,我校高度重视,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既做好了扶贫工作,又没有耽误本职工作。

4.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要求。

完成情况:

我校帮扶队下乡入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要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形象,代表党和政府送温暖,献爱心,讲政策,鼓励信心。严格遵守了工作纪律。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五

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以来,我办涉及扶贫项目及资金的主要是勐腊县20xx年度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和生态茶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两园”项目),其余年度项目虽涉及扶贫,但无扶贫专项资金投入。

20xx年“两园”项目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项目资金整合的要求,项目重点安排在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助力扶贫攻坚贫困村。年初,根据《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腊政办发〔20xx〕54号)、《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茶园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腊政办发〔20xx〕55号)要求,初步拟定20xx年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以磨憨镇、关累镇为重点,其他乡镇、农场管委会以更新地新一代胶园建设为主;生态茶园建设重点安排在瑶区乡、象明乡。

20xx年根据州、县任务安排,勐腊县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任务4.5万亩、生态茶园建设任务2万亩。为尽早做好20xx年项目统计入库、按计划及农时节令实施,尽早完成20xx年“两园”建设项目工作。20xx年3月20日—3月24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县生物产业办、林业局、农业和科技局组成的专家组对20xx年“两园”建设拟建设项目区乡镇的村委会、村小组、农场开展调研走访,对拟建设项目区乡镇的村委会、村小组、农场的橡胶地、茶地基本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与拟建设项目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农场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了协商沟通,并于4月6日、4月18日分别在关累镇、磨憨镇召开了项目前期暨业务骨干培训会。结合前期摸底调研及县情实际,勐腊县20xx年计划完成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任务4.79万亩、生态茶园2.1万亩。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请示于5月24日上报县人民政府。鉴于我县财政困难,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将“两园”项目与扶贫产业发展项目相结合,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要求,修改完善了项目资金预算方案,修改后的预算请示于7月12日上报县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及相关规定程序于8月29日完成了苗木采购招投标工作,于9月13日开始苗木拉运工作,9月27日完成苗木发放工作,10月中旬,项目区种植户已完成苗木种植,县“两园”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于10月下旬到各项目点检查苗木种植情况,尤其是重点查看贫困户种植地块,督促指导贫困户做好水肥管理及措施。目前,我办与各成员单位及各项目乡镇(农场)正在做20xx年度“两园”项目检查及项目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为项目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内在各项目乡镇(农场)发放澳洲坚果、柚子、芒果等林果苗木23.19万株,完成任务面积6.89万亩(其中: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4.79万亩;生态茶园2.1万亩)。其中:扶贫产业扶持工作涉及3个乡镇(关累、磨憨、瑶区)5个村委会29个村小组502户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44户、关累镇藤篾山村委会旧寨、新寨非建档立卡农户58户),共计发放各类经济林果苗10.29万株。

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两园”建设财政资金预算303.4688万元,按方案和预算经费筹措计划为:年度州级计划安排100万元;由县扶贫办产业专项资金安排113.9206万元;上年项目苗木运费等结余9万元;资金缺口80.5482万元,申请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目前,共到位财政资金202.9206万元(其中:扶贫产业专项资金113.9206万;县财政安排缺口资金80万元;上年结余9万元),州级计划安排资金尚未安排到位。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做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20xx年“两园”项目苗木采购种苗费中标合同价共162.07993万元,经20xx年11月10日县“两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6县生物产业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xx年“两园”项目涉及贫困户种苗费(建档立卡贫困户444户、关累镇藤篾山村委会旧寨、新寨非建档立卡农户58户,共502户)由扶贫产业专项资金安排,非建档立卡农户种苗费由州、县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目前,扶贫产业专项资金113.9206万中,共支出70.691333万元(用于支付贫困户的种苗费),结余43.229267万元。由于项目刚完成,扶贫产业专项资金结余款将于近期退回县财政。

县财政安排缺口资金及上年结余共89万元中,已全部支出完毕,主要用于支付“两园”苗木采购种苗费(非建档立卡农户)、工作培训费等各项经费,剩余缺口资金待州级配套资金到位后统筹安排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县财政按年度预算安排了项目资金,但州级计划配套资金尚未安排到位;

二是项目资金到账时间偏晚以及苗木采购程序等原因,种植时间节令偏晚,一定程度的影响苗木的成活率及生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技术指导支持力度,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巩固“两园”种植成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认真做好年度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是认真做好年度工作台帐,完善项目档案;

四是认真做好年度项目县级验收工作,做好州级验收准备工作。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六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各乡镇(街)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确保20xx年度扶贫开发任务按期完成,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将扶贫开发任务全面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以户为单位制定扶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精准扶贫。20xx年,至少实现1.3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20xx年,实现剩余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

1、建档立卡: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各乡镇(街)要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精准确定贫困对象,将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脱贫方案、脱贫措施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

2、脱贫任务:按照精准扶贫到户、精准脱贫到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具体帮扶措施,20xx年完成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对五保、残疾、鳏寡孤独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3、移民搬迁:认真执行《xx县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精准确定搬迁对象,根据搬迁户需求选定进县城、进重点镇、进社区以及相对集中自建有计划地予以安置,相对集中自建安置点规模不得低于100户。积极发展移民搬迁相关配套产业,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

4、资金管理: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贫困户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发展壮大主导产业以及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采取“有劳动能力年补、无劳动能力月补”的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瞄准贫困,服务扶贫。各乡镇(街)要认真做好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组织、验收等工作,对有产业的贫困户要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验收结果,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或集中使用扶持,对无产业、验收不合格的贫困户不予补助;“五保”人群直补到户。

5、产业扶贫:各乡镇要对无稳定产业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村发展壮大互助资金协会,充分发挥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作用,积极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贫困户“五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支持帮助贫困户发展苹果、棚栽、家庭小型养殖以及其它等特色农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6、能力建设:整合培训资源,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贫困人口“两后生”、进城务工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册登记贫困户开展生产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

7、整村推进:根据镇村改革规划设计,对不需要整村搬迁的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坚持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相结合的办法,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贫困村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问题,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彻底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确保贫困村实现稳定脱贫。

8、组织建设:建立县、乡、村、包扶单位四级精准扶贫组织管理体系,层层夯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街)要成立专门扶贫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落实1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扶贫工作。各包扶单位以及其帮扶责任人,按照乡镇(街)的安排部署,落实帮扶措施,带领贫困户有计划、有目的脱贫。

三、考核奖惩

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检查、每半年一通报、年终全面考核。年终考核中,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包扶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包扶部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坚决进行问责,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乡镇(街)和县政府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精准扶贫目标责任书(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中省市县关于扶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职责,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特签订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第一书记必须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的力量,全力支持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完成任务

第一书记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个贫困村进行督促检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上级部门验收不合格的,该村第一书记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或优秀等次)。

三、制定科学规划,落实扶贫政策

第一书记要根据上级指示和本村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扶贫攻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制定贫困户“五个一批”帮扶措施,切实做好贫困户帮扶工作,确保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四、记好工作日志,确保有据可查

第一书记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写好工作日志,并做好驻村签到工作。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和签到情况进行检查。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村支部、第一书记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 村第一书记:

(盖章) (签字)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七

我县2--年度科技培训,在扶贫开发协会的大力扶持下,顺利完成了培训活动资料,本活动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科学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科学技术的大力推广和普及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引导群众发展生产的重要措施,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现将培训完成状况做一个总结。

一、基本状况

我县辖5乡2镇36个村委会363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为1353.57平方公里,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5%,其中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2%。全县总人口23651户874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415户67811人。人均纯收入18多元,人均口粮37公斤左右。虽然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不断提高,但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有一部分农民没有解决基本温饱问题。

二、完成状况

培训工作自2--年1月开始,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培训计划,培训范围涉及5乡2镇7个村委会11人次,开展养殖业(养猪)培训、种植业(种茶)培训,培训经费15万元。具体状况如下。

1、养殖业培训

根据我县农民在生猪饲养中存在的饲养周期长,成本高,无防病意识等问题,为改变传统的饲养方法,提高农民的生猪饲养管理技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猪饲养培训,共计5期,受益3多人次,每期培训15天左右。具体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课堂讲解和现场操作演示,培训资料包括建盖厩舍、选购良种仔猪、科学配料、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等技术。

2、种植业培训

要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首选项目就是茶产业开发,目前我县茶叶种植面积有3.5万亩,但我县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无生产技术,导致管理不善,单产低,效益差,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方面的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茶业种植培训,共计16期,受益8多人次,每期培训2天左右。具体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开垦、茶苗定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技术。

透过以技能的培训,使农民能够基本掌握养猪、种茶技术,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加强对种养业的管理潜力,减少了发病死亡率,大大提高了生产质量,为今后的发展铺垫了基础。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八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将位于羊街村上桥组 个( 平方米)扶贫项目蔬菜大棚的承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有效限期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个大棚上缴承包费 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镇人民政府缴纳当年承包费,共计 元,其余部分逐年缴纳,每年缴纳的承包费将用于当地作滚动扶贫发展资金。

4、甲方项目大棚位于羊街镇羊街村上桥组。

5、大棚仅限于种植或养殖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除自然灾害而外,其他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8、乙方要学习有关建立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有关知识,熟练掌握大棚的种植或养殖技术,总结经验,以传、帮、带的方式和周边群众一起致富,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9、乙方用工时,必须使用羊街村贫困劳动力,且日工资不得低于40元/天。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2023年扶贫项目受益协议书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带贫益贫效益,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落实书记在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盘点我县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扎实推动扶贫资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摸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甚至流失等问题;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主体具体、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按照县级统一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扶贫资产的摸底、登记、确权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扶贫资产长期有效发挥效益。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乡(镇)、本部门资源和基础条件,稳步开展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监督管理等工作,针对不同扶贫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

——安全高效,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风险管控,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扶贫资产整体运行绩效,充分发挥带农益农作用。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规范有序运行。

(一)资产分类。扶贫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捐建捐赠的扶贫项目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扶贫项目资产按属性分类,可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道路交通、供水饮水、电子商务、污水处理、公共照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公益林、农田水利等方面形成的扶贫资产。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乡(镇)管护的,由乡(镇)明确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办法,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厂房、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电商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村级光伏电站、村集体兴办的企业(产业基地)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股权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规范完善,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

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直接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的,在明确经营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自行对资产进行运营管护;经营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依法、依规、依责确定实施主体。资产所有者必须与经营主体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收益、期限、运行费用、风险承担、管护责任、帮扶责任等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及合同约定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个户安全饮水设施(如人工井)、设备、圈舍、农机具等。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后续帮扶。

(二)资产确权。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项目报账结果作为入账依据。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利于资产长期可持续高效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

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所有权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各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独立实施的,产权确权到村;与市场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股份公司等)合作实施的(包含资产收益),按照合作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资金投入主体进行确权,同时注重形成物化资产;采取租赁或发包的方式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的,产权确权到出租方或发包方。

扶贫项目资产由多个村投入形成的,按照资金投入占比确权到村;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的,确权到乡(镇);由县级统筹建设实施的,确权到相应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光伏扶贫集中电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及可供出租的房屋、商铺等。

到户类资产,支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生活条件改善形成的资产等,全部确权到户。

(三)资产登记。各部门、各乡(镇)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资产所有者要按照移交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对本区城内已经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登记造册。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按年度分级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县、乡(镇)、村要分别对本级区域内的所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分类,对照明细清单分年度逐条逐项登记造册,建立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对于同一项目分年度实施(如硬化道路)或同一项目分部门投入可进行合理合并(如产业园区的水、路等可能来自不同部门投资,可按资产管理主体适当合并)。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要登记资产的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经营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处置等相关内容,确保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扶贫项目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县、乡(镇)、村三级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发挥效益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正常运转、实现保值增值。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被确权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要录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单位要实行资产月报、年报制度。

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平合,其他扶贫项目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登记造册的同时纳入财务会计账簿核算。

到户类资产按资金投入进行初始登记,不再动态调整,由权属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

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工作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

县级要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每年上半年对上一年度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管得好、有效益。

(五)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村级统筹项目所得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乡(镇)统筹项目所得要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收益分配方案在乡(镇)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县级统筹项目收益所得要报县级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及项目运行管护等,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用于设立乡村公益专岗(如环卫、保洁、保绿、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奖励补助、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以及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

政府债务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约定债务本息由项目收益偿还的,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在未全额偿还债务前,不得转让、拍卖、置换、抵押、担保、报损和报废。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可依法合理流动,扶贫项目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处置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经乡(镇)审核,资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扶贫资产管理部门;对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告公示,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或采取租赁经营、股份经营、联营等方式而发生权属转移的,须进行资产评估;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监管主体须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分类处置有关资产。损毁资产能够修复、改造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要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资产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统计、水利、发改、交运、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有关部门统计梳理、界定各类扶贫资产,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扶贫项目资产统计表汇总并建立扶贫项目台账和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形成扶贫资金台账(资金来源、资金文号、资金额度、资金类别、资金投向),指导健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机制,负责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等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县发改、交运、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扶贫项目的指导、实施、验收、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管护等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形成扶贫资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通过签订移交文书方式正式交付项目归属对象,明确产权归属。

(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本乡(镇)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有关部门、各村委具体负责本单位、本村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入账。

(一)时间要求

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摸底清查工作,对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分类、登记。

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管理、规范、总结等工作。

(二)任务分解

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相应层级的动态监管台账。

1.光伏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2.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3.文化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4.国体总局对口援建形成扶贫项目和县内卫生室、设施器具等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卫健体局负责;

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教科局负责;

5.水利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水利局负责;

6.通村道路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7.危房改造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8.特色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卫生厕所等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9.生态造林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林业局负责;

10.畜牧飞禽类扶贫项目形成的养殖基地、圈舍及生物性资产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

11.农业机械化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负责;

12.手工业扶贫车间及手工业扶贫车间设备的购置形成的资产由县手工办负责;

13.旅游扶贫项目形成的基地、设施资产由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14.利用金融贷款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15.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民政局负责;

16.残疾人康复护理中心、残疾人适配器具发放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残联负责。

17.电商产业扶贫资产由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

18.通讯网络、电力设施扶贫资产由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负责。

19.社会捐赠、捐助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工商联负责;

20.其它扶贫资产由相应主管单位负责;

21.各乡(镇)扶贫资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扶贫资产管理是一项管长远、管大局的重大制度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是实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是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运行监管。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要重点关注扶贫资产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防控机制。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在产权归属、经营主体选择、收益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扶贫资产发生闲置、浪费、损失、甚至流失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采取高音喇叭、板报、简报、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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