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 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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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一

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其他班子成员,抽调水管站、党政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乡的抗旱工作。通过打造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为全乡抗旱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强力保障。

乡、村两委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带领各村(社区)群众抗旱保收。首先,乡包村工作组组织村委会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水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淤维修,使主渠的水能引水到田;其次,对地形比较高而引不入水的农田采用抽水机抽水灌溉的办法进行灌溉。再次,指导群众对无法灌溉(望天田)的旱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按照宜种宜地的原则,改种番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使农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乡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想方设法,多方筹集抗旱资金。

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县抗旱服务突击队做好抗旱指导工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的服务。

一是积极争取县直包乡面对旱情,突击队所在的农业局、气象局、总工会等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我乡大力的支持,其中,农业局支持抗旱资金20xx元、气象局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总工会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合计5000元,重点用于购买抗旱设备,同时,对旱情较重的社区绕城路一带、竹根垌、林村垌和义平村委瓦窑垌、那蓬垌,以及高田社区崩山垌、名山村委李高垌的水田进行抗旱燃油补贴。此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抗旱,采取户与户、村与村互助的形式进行抗旱。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20xx元用于修缮义平村委桃子坝,恢复引水后,解决瓦窑垌、那蓬垌的灌溉,以缓解旱情。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000元用于修缮磨刀江水库放水涵洞水阀和水库管理员的吃水问题,加强水库值班,合理调度灌溉。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 [20xx]7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洪涝灾害)使用的指导意见》(桂农厅办发 [20xx]8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9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受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深刻认识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等各个环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力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稳产增收。

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范围,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性天气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且已直接造成农作物受灾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为使受灾地区群众灾后恢复生产进行资金补助以修复农业基础设施损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如水毁农田及设施的修复。

(一)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

马路镇大和村石九渠道损毁塌方约20多米,涉及水田灌溉面积300多亩;马路社区北村渠和中林村中林坡坝水毁,需要投入资金修复。补助资金30万元。

(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

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4000米,影响面积1080亩,由于水利设施受损,农田水毁给归义镇新圩片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尤其今年发生的严重干旱由于水利不通使粮食等作物均发生一定程度的灾害,部分粮食作物受灾严重。补助资金20万元。

以上两项自然灾害共计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

根据受灾影响的紧急程度,对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按受损程度进行补助,该项补助由马路镇人民政府、归义镇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后直接给付施工方。

(一)强化绩效督查。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恢复生产,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资金执行率100%,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桂财规[20xx]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确保档案资料完善。救灾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相关单位及经办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受灾对象信息、受灾影图片、视频等资料。

(五)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三

由于我县地形、地貌特殊、气候异常,加之我县水利设施相对滞后,全县能正常供水的(小一)型水库仅有一座,且基本无灌溉水源可引,境内虽有南广河、赤水河、白水江等几条河流,但水低田高,利用非常困难,据现在的状况和财力几乎不能引用。去冬今春虽有少量降水,但大都历时短、强度小,形不成地表径流,种种因素导致我县干旱面较广,程度较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在旱期我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有利措施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年初以来,我县气温持续增高,造成全县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灾,其中:江边河谷、低海拔地区受旱较重。由于受干旱灾害的`影响,我县总体上水资源较为短缺。据调查大部分泉水比常年出水量减40%,加上今年出现历史以来的春、夏、秋降雨偏少,气温较高,持续时间较长,土壤含水较少。

截止到现时为止,我县10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到旱灾的影响,受灾最为严重的是水田、三桃、高田、旧城、庙沟等乡镇。因旱灾造成9.2万人、3.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受旱作物达9.83千公顷,其中成灾7.72千公顷,干枯2.11千公顷。造成经济损失达3091万元。

旱灾发生以来,xx县委、政府及县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组赶赴各受灾较重乡镇,调查了解受灾情况,全力帮助受灾群众抗旱救灾。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同时要求县级各机关单位、乡级人民政府认真分析现有水资源条件和用水需求,细化供水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精心调配水利设施投入抗旱,全方位满足抗旱要求。

一是千方百计抓好灌溉。利用有限的水库、坝塘的蓄水,在保证人畜饮水的同时灌溉保苗,合理调配水量用于农业生产。制定了“以节水灌溉为重点,多方挖掘水源潜力,强化用水管理,优质服务农户”的抗旱方针,牢牢把握了抗旱主动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抗旱效益。

二是增加投入,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为了提高今年的抗旱能力,我县组织群众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复水毁工程,对现有河渠进行清淤,因地制宜修建了各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抗旱应急设施,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去冬今春,累计投入劳动工日13.75万个,投资1021万元。完成土石方25.5万米3,新增蓄水能力0.107万米3,治理水土流失28.5平方公里,新建蓄水池54个,增加灌溉面积0.16万亩,增加旱涝保收面积0.0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1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地0.0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21万。

三是落实应急措施,解决好群众的饮水困难。xx年度xx县饮水安全建设指标为6.6万人。截至9月10日,共安装各型管道366公里,完成总投资2067万元,解决了4.1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抗旱设备管理,提高抗旱效益。经过几年的建设,我县已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抗旱服务网络。在县、乡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及水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抗旱服务队发挥“抗旱生力军”的作用,走乡串户,活跃在田间地头抗旱浇地,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了抗旱减灾的作用。

三是制定和全面实施抗旱预案。按照市防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抗旱预案。面对旱情,我县及时启动抗旱预案,针对不同水源和不同工程条件,采取不同的抗旱措施,使抗旱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发动群众做好各项抗旱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抗旱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靠天等雨思想。

二是田间工程老化失修、配套不全,造成一定程度的水源浪费。

三是抗旱服务组织不健全,抗旱服务设备较差,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抗旱资金来源渠道少,资金缺乏,筹集难度大,影响了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固定人员少,难以满足抗旱减灾工作的需要。

(一)积极搞好配套抗旱设施。因地制宜地增建各种抗旱应急设施, 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提高抗旱能力;

(二)牢固树立长期防旱抗旱思想。

一是密切注视天气形势,做到旱情早发现、早汇报,抗旱早安排、早行动,争取主动。

二是做好旱情及抗旱动态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科学分析预测抗旱形势,准确把握抗旱工作的规律性。进一步完善抗旱预案,做到防控有方,使抗旱预案更好的体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宏观和微观的统一,夯实抗旱工作基础。

在下一步的抗旱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长期抗旱、科学抗旱思想,不断的完善和严格执执行抗旱预案制度,加强抗旱工程体系建设,搞好水源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与节约保护,强化各项抗旱措施的落实,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四

同志们:

这次全市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防汛防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形势,部署安排今年工作任务。刚才,市防指和市气象局通报了有关情况,滨海县、建湖县、市房产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市政府递交了责任状。下面,我就扎实抓好今年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汛防旱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防汛防旱始终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去年,我市出现创历史纪录的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局部地区遭受强降雨袭击、台风外围影响,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威胁。面对复杂的天气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朱书记亲自到响水等地一线研究部署抗击灾害工作,并就做好防汛防旱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科学调度、积极应对,有力保障了全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有效减轻了水灾旱灾损失,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全市防汛防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麻痹大意,放松戒备。

一是对极端天气频发的新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近年来各类极端性天气明显增多。从气象预测情况看,今年汛期我市天气形势不确定性增加,梅雨期降水量较往年偏多,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可能遭受突发性强降雨袭击;出梅后部分地区可能发生较重的伏旱;台风影响我市的个数可能多于常年,随着台风登陆地点北移趋势的增强,我市遭受台风正面袭击的机率加大。从水旱灾害发生规律看,今年是淮河流域1954年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的第60年,淮河流域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世界气象组织今年4月份发布公报,预计今年中期可能出现以干旱、洪水等为主的灾害性气候。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绷紧防汛防旱这根弦,高度戒备、充分准备、严密防备,随时迎战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

二是对防汛防旱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防汛防旱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城镇方面,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市区、县城、镇区和工农业园区发展很快,但有的地方防洪工程未能按标准要求同步实施。部分地区城市建设过程中擅自乱填河道、打坝施工,破坏了城市内部原有的水系,严重影响河道汇水、排涝功能;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缺位、地下管网不畅,在遭受突发性强降雨袭击时,极易导致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下凹式立交等地下空间受淹。同时,从去年汛期至今,我市受上游影响和因本地污染源导致的不同程度水源污染已达5起,给广大市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流域性河道方面,堤防险工隐患仍然较多,河道淤积、湖荡萎缩,调蓄水能力下降,闸下港道淤积,外排出路不足,难以抗御极端性天气灾害。沿海方面,港城、临港产业区未能同步实施防洪工程,部分海堤抗风浪能力标准明显不足,人员转移避险等预案也不够完善。农村方面,农田水利标准低、工程老化等问题突出,巡堤查险、排险抗灾力量缺乏。对这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正确估计,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制定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对部分干群存在的麻痹侥幸思想要有清醒的认识。由于近年来我市汛情相对平稳,没有发生大范围的水旱灾害,部分干群思想上有所松懈,甚至产生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有的认为这几年水利建设卓有成效,来点水、出点险是完全可以抗得住的,存有盲目乐观思想;有的认为近年来总体上风调雨顺,今年也不一定来台风大水,存在麻痹侥幸思想。一些地方、部门防汛防旱预案的可操作性差,预测预警手段还比较滞后,抗灾救灾协调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情况都将直接影响到防汛防旱工作的有序开展。多年来的防汛防旱实践告诉我们,工程上的隐患固然可怕,但思想上的隐患更加危险。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牢固确立度汛安全的底线思维,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向最好结果努力,始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御强台、抢大险、救大灾,把准备做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牢牢把握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权,夺取防汛防旱工作的新胜利。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防汛防旱的各项关键举措

一要突出抓好沿海防台工作。我市海岸线全省最长,随着沿海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沿海防台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严阵以待,扎实做好台风各项应急防御工作。要细化完善防台预案。沿海六个县(市、区)要认真调查海堤标准、人口分布、危旧住房、滩涂养殖、出海船只、渔民数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台风强度、预警级别,分别细化完善防台预案。一旦接到强台风影响或台风正面登陆预报时,沿海人员撤退的范围、撤离的路线、转移的组织、安置的场所和船只回港避风的锚地、人员转移的运输车辆调用等,防台预案都要有可行性强的具体措施。市防指要对各地的沿海防台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和把关。要应急加固海堤薄弱堤段。各地要抓住主汛期来临前的有限时间,抓紧组织对海堤薄弱堤段进行应急加固。特别是东台、大丰、射阳等地新围垦施筑的堤防和滨海的南八滩南圆头段、响水灌河堤陈港镇区段等存在度汛隐患的堤段,要进行突击应急加固,确保在遭受台风袭击时不出险。要提升防台抢险能力。针对沿海港城、工农业园区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建设滞后的实际情况,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排涝能力,按20xx年一遇的区域排涝标准,配足应急排涝设备;对一时无法达标的沿海堤防,要合理布置并备足备齐必需的抢险物资。要重视工农业园区及养殖基地的防台工作,通过短信等形式向园区及基地发送台风动向、防台知识,提醒他们做好防台措施,提高防台能力。

二要突出抓好里下河地区防汛工作。随着里下河圩区外排能力增强,在遭遇外洪内涝时,圩外河道水位上涨迅猛、行洪压力加大,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科学应对。要做好圩区备汛工作。对不达标圩堤抓紧组织应急加固,确保外洪挡得住;对防洪排涝设施抓紧检修,确保运转可靠,内涝排得出;对现有敞口,要备足土源,做好应急封闭准备。要做好清障清淤工作。对河道内的施工围堰、坝埂、鱼罾等行洪障碍,要抓紧组织清除,畅通河道水系。对闸下港道,要充分利用水源水量,抓紧组织清淤通港,加大入海外排能力。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降雨来临前,要提前预降河道水位,增加河床调蓄能力,减轻防洪排涝压力;降雨来临时,要科学制订圩内排涝最低控制水位,防止增加行洪压力和堤防风险。

三要突出抓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要统筹考虑城市外洪内涝问题,依法加强城市防洪管理,健全完善防洪应急管理体系。要全面清除阻水障碍。大市区和各县(市)城区、镇区正在实施整治的沟河,要在本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拆坝通水;对市、县、镇或相关部门建设的坝埂和阻水障碍,也要在本月底前全面组织清除。对已经建成但严重阻水、影响防洪保安的设施,要制订方案,组织清除,确保沟河排水畅通。在梅雨期来临前,要全面完成对地下排水管网的疏通工作,并对直通外河的板涵、口门组织全面检修。要抓紧整改重点区域。大市区要深刻吸取去年部分小区地下车库受淹的教训,按照市防指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地下商场、地下车库、易淹小区、下凹式立交等易淹区域的基本情况调查和备汛检查工作,抓紧整改存在问题,逐一落实防御责任,制订度汛应急预案,落实具体抢险措施。需要强调的是,要切实加强对水功能区和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切实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如遇突发性强降雨产生内涝时,各地、各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服从大局,履行职责,市水利、城建、房产等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排涝,确保城市度汛安全,维护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要突出抓好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作。应急保障水平如何,直接检验一个地方的执行能力、反应能力和协调能力。要强化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改造升级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做好防汛支持系统的集成整合和信息共享,有计划地推进省、市、县、乡四级防汛指挥视频会商系统建设,保证信息掌握及时、应急反应迅速,决策调度科学、指挥协调得力,不断提升防汛指挥决策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要强化抢险队伍建设。按照“专群结合、军地联合”的原则,加强防汛抢险的社会化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抢险。发生灾情险情时,水利专业抢险队伍要组织提供技术指导,发挥核心作用;驻盐部队、民兵预备役作为抢险的中坚力量,发挥突击队的作用;组织相关建筑施工队等社会力量作为后备队伍,发挥补充应急作用,确保在发生险情时抢险队伍随时拉得出、顶得住、打得赢。要强化物资储备。各地要认真组织防汛物资的盘点检查,确保账物相符,确保应备尽备。要研究利用市场机制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方便快捷的调运、接收、使用管理体系。要根据险工患段位置和防汛抢险需要,建立健全政府定储、单位自储、企业代储相结合的物资储备体系。

三、加强领导,不断提高防汛防旱的组织保障水平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市防指要加大对防汛防旱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一项工程、每一处险工患段、每一个责任人员,贯穿到防汛抗旱防台和抢险救灾的各个环节。需要强调的是,各级行政主要领导是防汛防旱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出现突发灾情、汛情时,必须要亲临一线,坐镇指挥。

二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级防指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通力协作,团结抗灾。水利部门要重点抓好水利建设和防汛防旱组织协调工作,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发改、财政、城建、房产、环保、交通、农业、卫生、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报纸、电视、电台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布预警信号,传播防汛防旱防台知识,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到防汛防旱防台工作中来。驻盐部队要发挥抗灾抢险突击队的作用,对今年的防汛抗灾工作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三要严明纪律,政令畅通。防汛防旱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上下游、左右岸相互关联、关系紧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坚持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坚决听从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进入汛期后,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号,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靠前指挥。要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高度的行动自觉,扎实做好今年全市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五

1.1编制目的

为防御、减轻水旱灾害和在我市发生水旱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加盟芾砉娑ā贰ⅰ度∷砜芍贫仁凳┌旆ā芬约啊豆曳姥纯购底苤富硬砍稍钡ノ恢霸稹贰ⅰ豆曳姥纯购底苤富硬抗ぷ髦贫取贰ⅰ蹲酆侠盟獾鞫韧ㄔ颉贰ⅰ逗登樵趾ν臣票ū碇贫取贰ⅰ豆曳姥纯购涤痹ぐ浮罚确伞⒎ü妗⒐嬲拢岷衔蚁缯蚴导手贫ū驹ぐ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突发性旱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旱涝灾害包括:河库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1.4.7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8防汛抗旱各类信息实行信息共享。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乡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防办)设在乡镇政府农业办公室。

2.1.1乡镇防指组织机构

(1)总指挥:镇长

(2)副总指挥: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副职成员

(3)成员:镇党政办公室、镇武装部、镇宣传办、镇广播站、镇经贸办、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科技文化中心、镇教委、镇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交通管理所、镇安检办、镇统计办、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镇电信局、镇邮政局、镇供电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

2.1.2乡镇防指职责

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乡镇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乡镇内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全镇抗旱预案和跨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迅速汇总灾情,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及即墨市政府报告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镇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乡镇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乡镇级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乡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并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负责灾区农、林、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镇邮政通信部门:优先传递抗旱防汛信息和邮件等;

镇财政所:协调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镇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镇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镇党政办: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镇交通所: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镇供电公司:保证防汛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其它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救灾任务。

2.1.4乡镇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乡镇政府的指示;承办乡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乡镇内主要河湖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乡镇内主要河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防台风方案;组织协调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乡镇政府和乡镇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2.2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庄设立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设在村委办公室。

2.3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镇水利部门应将市水利局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当接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情灾害和风暴灾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村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河库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应将雨情、水情在1小时内报到乡镇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乡镇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旱情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情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抗旱调度预案。

(5)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镇防指应确定全镇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镇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干旱灾害预警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机预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围供水危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干旱风险图

(1)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抗旱预案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庄及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3.3.3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镇政府或镇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镇(处、区)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水、工、旱、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镇防指负责跨镇河道、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其他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村防指负责,必要时由镇防指直接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指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都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将影响到邻近镇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镇的防指通报情况。

4.1.6因水旱灾害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洪水灾害

(1)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市防指按照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指挥实施;包工程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专家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军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2.2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有关镇防指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尽快排出积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防洪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排涝应当服从防洪。

4.2.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水利、国土、民政、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指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再转移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指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指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2.4台风暴潮灾害

当发生台风暴潮(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时,市防指应及时启动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全力抗灾救灾。

4.2.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报告,同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大沽河、边界河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中小型水库溃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防指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2.6干旱灾害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轻度干旱

a.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c.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2)中度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

c.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d.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e.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f.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a.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督促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d.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4)特大干旱

a.强化各级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b.各级防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c.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经市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d.密切监视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e.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

f.加大旱情灾情及抗旱宣传力度。

4.2.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指应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跨镇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应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旱、工、险、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一般汛、旱、工、险、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地防指办公室处理。较重险、灾情,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地防指负责人批准后报市防指。

4.3.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3.5市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旱、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青岛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4.4指挥和调度

4.4.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4.2事发地的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4.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防指应迅速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市防指决策。

4.5.3事发地的防指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或驻即部队实施。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6.3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6.4事发地防指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妥善安置灾区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

4.6.6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8信息发布

4.8.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2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4.8.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8.4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镇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镇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9应急结束

4.9.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指视汛、旱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9.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9.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指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储备常规的抗旱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救灾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一是各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负责调动。二是市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市防指批准。三是同级其他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市防指协商调动。

d.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指通过市武装部向驻即部队提出,驻即部队按照军队的的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

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即时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的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各级防指、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各级防指办公室、物资站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b.镇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本级防指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镇、村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指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时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物资调拨

a.物资调拨按照先近后远,确保重点的原则实施。

b.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5.2.8资金保障

乡镇财政根据旱情灾害程度,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旱情灾害的补助。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旱情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全社会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旱情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⑸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关键时刻,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乡镇抗旱指挥系统

相关农业部门和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

5.4培训和演习

5.4.1培训

(1)采取分级培训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组织培训。市防指负责各镇防指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各镇防指负责村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军队抗洪抢险应急部队的培训由军队安排,地方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2演习

(1)镇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4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灾情核定

6.2.1镇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2镇民政部门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镇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需经市防指批准。

6.4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级防指、有关单位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5水毁工程修复

6.5.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人民政府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5.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6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7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六

转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农业产业结构,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下,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农田转包给乙方,由乙方经营中种植农作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 ,承包农田 亩,农田发包给乙方经营。(注:农田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填入合同书)。

二、农田转包年限: 年,即从 。

三、农田承包费的价格和支付时间

1、 第一年 元/亩、第二年 元/亩、第三年 元/亩。

2、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乙方支付第一年农田承包费, 年田租于 付清,其余年田租每年 底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享有收取土地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保证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或边界不清、及其它因素产生纠纷,甲方要负责处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全部负责赔偿。

3、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生产、经验活动,并尽可能的帮助乙方解决生活生产方面的困难,维护好生产区的治安工作。

4、 承包农田的相关税费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10元/亩的排涝电费(多退少补)。

5、 甲方的排灌设备等一切设施,无条件提供给乙方使

6、 甲方粮补每年信用社发行,继续由甲方领收。其它惠农政策及种粮大户、自然灾害补(救)的均由乙方享有并领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督促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力,乙方必须按期交纳农田承包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土地范围处方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关系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上交承包费只交到甲方村代表账户或交现金。具体由甲方村代表发放到每户发包农田的村民手中。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方式

1、本合同如遇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当年农田承包费总金额双倍的违约金、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当地法院上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承包的土地直接交还甲方,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七

xx县地跨xx河、xx河两大流域,降雨受季风、xx山地形影响,天气变化剧烈,多灾害性天气,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几次较大降雨过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为大暴雨的多发期。xx河、xx河从我乡境内穿过,系无堤排涝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较差。慈周寨沟、大寨沟等五条沟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现象。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存。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20xx年我乡防汛抗旱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街道排水畅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经排查,我乡境内的河段受损严重,主要有:xx河尚xx东段因取土河堤、河床严重受损;xx河xx桥南段,xx河xx社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毁坏。各村要对所辖受损河段抓紧补修,确保安全度汛。

2、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淤积,开垦种树、种地等阻水障碍要立即清除,保证汛期流水畅通。

3、要保证xx闸、xx闸、xx闸汛期正常运行,健全管护制度,要责任到人。服从乡防指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启闭。由责任村及责任人协同水利站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桥闸,立即上报县水利部门,及时整修。

(二)内地防涝

我乡境内排水防涝沟渠已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甚至消失,近几年来各村硬化道路较多,但多数未修建排水设施,容易造成雨水滞留路面,致使道路不畅。有些村庄建房截断历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时村内向xx、xx河转移,容易造成内涝。因此,我乡内地防涝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要详细排查村庄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畅通,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水沟内的垃圾、树木、杂草等阻水障碍必须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须将平掉的沟河地段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要依法严惩。对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种的要依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三)防汛抗旱两手抓

汛期不仅要立足于防大讯、抗大涝,而且做好抗旱保丰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时节,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水利调节工程引水、蓄水,趋利弊灾,统筹兼顾,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xx河、xx河上拦河蓄水,以保障农田水利灌溉所需。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紧做好度汛工程检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点抓好沟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险加固。xx河、xx河内的节制闸要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涵闸,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涵闸及时启闭。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低洼易涝地区的乡村,要成立排涝专业队,采取沟排和提排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突击排涝能力。

(四)加强气象、水情预报、预测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水利部门汛前要检修调试通讯和量雨器械,复测量水、量雨设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专用电话,明确专人值班,确保汛情畅通。

(五)严格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资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办法储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进一步搞好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计划落实到位。

(一)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凡因汛前不检查、情况不熟悉、问题不解决、指挥不力、准备不足等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明纪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是我们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布局的利害关系,各村、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依法治水,凡违抗上级防汛方案或调度命令,不及时分洪、滞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倾倒垃圾、弃置杂物,设置阻水障碍,破坏水利工程实施和测报设备,借故聚众闹事,玩忽职守,谎报汛情、水情等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八

xx县地跨xx河、xx河两大流域,降雨受季风、xx山地形影响,天气变化剧烈,多灾害性天气,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几次较大降雨过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为大暴雨的多发期。xx河、xx河从我乡境内穿过,系无堤排涝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较差。慈周寨沟、大寨沟等五条沟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现象。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存。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20xx年我乡防汛抗旱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街道排水畅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经排查,我乡境内的河段受损严重,主要有:xx河尚xx东段因取土河堤、河床严重受损;xx河xx桥南段,xx河xx社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毁坏。各村要对所辖受损河段抓紧补修,确保安全度汛。

2、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淤积,开垦种树、种地等阻水障碍要立即清除,保证汛期流水畅通。

3、要保证xx闸、xx闸、xx闸汛期正常运行,健全管护制度,要责任到人。服从乡防指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启闭。由责任村及责任人协同水利站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桥闸,立即上报县水利部门,及时整修。

(二)内地防涝

我乡境内排水防涝沟渠已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甚至消失,近几年来各村硬化道路较多,但多数未修建排水设施,容易造成雨水滞留路面,致使道路不畅。有些村庄建房截断历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时村内向xx、xx河转移,容易造成内涝。因此,我乡内地防涝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要详细排查村庄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畅通,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水沟内的垃圾、树木、杂草等阻水障碍必须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须将平掉的沟河地段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要依法严惩。对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种的要依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三)防汛抗旱两手抓

汛期不仅要立足于防大讯、抗大涝,而且做好抗旱保丰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时节,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水利调节工程引水、蓄水,趋利弊灾,统筹兼顾,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xx河、xx河上拦河蓄水,以保障农田水利灌溉所需。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紧做好度汛工程检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点抓好沟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险加固。xx河、xx河内的节制闸要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涵闸,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涵闸及时启闭。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低洼易涝地区的乡村,要成立排涝专业队,采取沟排和提排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突击排涝能力。

(四)加强气象、水情预报、预测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水利部门汛前要检修调试通讯和量雨器械,复测量水、量雨设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专用电话,明确专人值班,确保汛情畅通。

(五)严格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资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办法储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进一步搞好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计划落实到位。

(一)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凡因汛前不检查、情况不熟悉、问题不解决、指挥不力、准备不足等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明纪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是我们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布局的利害关系,各村、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依法治水,凡违抗上级防汛方案或调度命令,不及时分洪、滞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倾倒垃圾、弃置杂物,设置阻水障碍,破坏水利工程实施和测报设备,借故聚众闹事,玩忽职守,谎报汛情、水情等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精选农田抗旱井申请书通用九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地段农田计面积 五 亩,租赁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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