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补偿员工工资说明范文(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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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一

______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我单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事故情况作如下说明:

受伤害职工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入我单位从事办公室协理工作。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_____分左右,该员工下班途中在单位门口遭__________(车牌号:____),撞伤导致头部外伤后昏迷入院。

经__________医院诊断为:

急性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1)脑震荡(2)左侧额部头皮血肿。

左侧髋部皮肤擦伤。

目前已花去医疗费用_______________元。

目前该员工已出院在家休养,医院诊断建议继续康复治疗。

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二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2.本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个月。试用期满,乙方符合甲方对录用岗位的要求、能够较好胜任工作、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甲方对乙方予以正式录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双方如有需求的,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后续工作安排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训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参照乙方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在与乙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

4.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

5.甲方因工作需要而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双方约定实行每周______天工作制,每周______(单/双)休。

2.双方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工时安排以本合同项下第三条第一款为准。

3.甲方确因工作安排、工作需要,需要乙方配合加班的,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尽量予以配合。但是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是以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确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5.乙方因病假、事假等事由需要请假的.,须按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确定为乙方按月发放每月正式工资______元。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4.甲方确定的发薪日期为下一个月的______日,至发薪日时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将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所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一个支付周期的正常工资;停工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该周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并按照调整后的支付标准支付该周期内薪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工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甲方在周期内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7.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如乙方工作岗位涉及劳动保护、职业病风险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培训或措施:

1.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4.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可能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变更。

1.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合同解除、终止。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出资接受培训(含省内、外),需要延长合同期限或另作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及培训结束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因乙方个人情况被辞退或自行离职,乙方应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保密条款。

(一)商业秘密保密。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2.本合同项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情况、客户信息、技术信息、市场开发方法及技巧、策略构思等信息。但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该信息已能从公开场合中获取的,不属于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3.保密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甲方将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内容公开进入公共视野时结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4.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商业秘密披露认定。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视为乙方对甲方存在泄密行为: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或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受雇于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个人、公司或企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______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将甲方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给甲方内部不应涉及该商业机密的其他人员或任何第三方。

3.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______年内,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与曾跟甲方了解、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联系,以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服务来承揽业务或诱使甲方的客户脱离甲方(承揽业务包括任何一种主动的或应对方要求的表明愿意向曾与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服务的行为,如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任何方式复制、记录任何在其在劳动期限内接触到的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5.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包括乙方离职或辞职),乙方在______日内尚未将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财产返回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

乙方对商业秘密进行泄密、披露时,按照双方约定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2.由甲方追缴乙方因违反商业秘密保密条款所获得的收入;。

3.向甲方支付商业秘密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规程。如因乙方违反某项规定或其工作失误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由此所招致的经济责任。具体赔偿费用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方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而定。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违纪,甲方对乙方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导致双方劳动关系消灭的处理的,属于乙方违约、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廷议,自行辞职或离职,或由于乙方符合本合同项下第八条第一款中第1-7种情形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4.发生乙方违约事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若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壹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壹年但不满贰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贰年但不满叁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上述违约金须在乙方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离职或被辞退后的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后,甲方才能开始办理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按下列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各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各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协商可对本合同项下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甲乙双方应对修改、调整或补充后的劳动合同予以遵守、履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文件后生效。变更后的内容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纠纷、争议,均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处理。

4.乙方对本合同内容已阅读完毕,对合同条款完全了解,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7.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劳动合同续订书。

2.劳动合同变更书。

3.岗位协议书。

4.培训协议书。

5.保密协议书。

6.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三

某公司今年3月份有一名员工辞职。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该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其至离职前的未休年休假共计6天的工资报酬,同时该员工提出要按照其本人日薪的300%予以支付。

该公司想知道,这名员工的要求是否合理?

解析。

用人单位有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公历年度未安排或少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或者因劳动者离职等客观原因无法安排带薪年休假的,用人单位要根据应休未休的天数予以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这里的“300%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当年度未休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支付了其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另行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即可。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四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计算期间是自你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17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

3、鉴于你的情况属于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

4、另外,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正好在合同续约情况下企业内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劳动合同不续约的情况下,算不算违法,如果这种情况想辞退的话,要不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呢。

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上述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五

尊敬的(公司名称)领导:

我的个人工作行为和集团行为更是格格不入,尽管我已努力去适宜公司的整体环境,并有所改善,但是并没有取得什么突破性的进展。

集团老总任人唯亲的家族企业更是不适合我这样的不谐时世的小年轻,虽然工作了三年多,也看到集团在一步步达到颠峰和走向更大的规模化,可在企业内部所有有价值的关键职位都由老董的一群七大姑八大姨九小舅十小侄占的满满的,这个可能大部分家族企业都面对的事实。而我在这夹缝里除了能看到未来会与这群素质底下,私心巨重的家伙共事中被排挤之外,事实上也感觉不到集团真的能走向所谓的“集团”。这个幌子如果不去阻止它内部的毒瘤,大厦迟早要崩塌。

而我的个性更适合独立领导作业。可是公司短期内,至少在亲友党在企业内,就无法达到真正的成功,希望我的辞职请求能够得到领导的批准,也有利于我准备好交接的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辞职报告。

201x.12.05。

更多。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六

关于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目前国内主要有四种学说:

1.劳动贡献积累补偿说。

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的积累给予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应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

2.法定违约金说。

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3.社会保障说或社会保障金说。

认为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保障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生存权。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就承担的少一点。

4.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

认为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动解除合同这一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劳动者的资助,是国家分配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用人单位帮助义务化或法定化”。

合同到期不续约需要补偿,主要是维持社会稳定,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七

207月27日凌晨,锻造五线操作工侯金明在操作扩孔机工作中,由于上工序毛坯从流料槽中意外蹦出,落入侯金明右脚劳保鞋中造成右脚脚部烧伤。

2、原因分析:

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被及时处理,流料槽挡铁过低,上工序毛坯意外从流料槽中蹦出;同时事故人员劳保鞋无鞋带处于敞开状态,不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造成热毛坯掉入鞋内,造成脚部灼伤。

3、事故责任及处理。

厂长助理韩小五、线长翟战芳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锻造厂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办法》扣罚韩小五、翟占芳绩效工资200元。

伤者侯金明安全意识差,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取消上述3人本年度评优资格。

4、事故防范措施。

检查各生产线流料槽挡铁高度,不合格进行更换。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每天各线线长班前会对员工劳保穿戴进行检查。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八

颜某在某医药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5年,最近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为3月1日至2月28日,在此期间,该医药公司拖欠颜某月份工资1050元,以及年11月1日至201月31日共3个月的加班工资980元。年2月1日医药公司书面通知颜某劳动合同将于2006年2月28日期满,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颜某也在签收栏签字了。后颜某于2月15日以医药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向医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于2月17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要求医药公司支付其2005年10月的工资、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共3个月的加班工资980元、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医药公司承担本案仲裁处理费等。

案件分析。

第二种意见认为,颜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医药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首先,单位提前一个月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只是一种告知行为,颜某签收通知书并不意味双方又签订了原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而只是证明通知书已“送达”,不能视为颜某放弃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其次,《劳动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拖欠颜某工资,颜某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医药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完全符合法律的行为。第三,用人单位提前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确是一种善意行为,但这种“善意”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侵权责任。若单位的侵权在先,员工就可以维权。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后果规定却非常明确,即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公司支付颜某2005年10月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的加班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3万余元。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九

年初,一些企业的年休假单子开始发放到员工手中,对于一些工作刚满一年的职场新人,他们也终于可以体验带薪休假的滋味。相比一些老职工,如今的年轻人无疑幸运得多,原来一些员工工作5年才可以有5天的年休假。那么,对于职场中人,年休假有什么具体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假,该怎么办?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贾毅冰律师。

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不过,对于一些教师来说,很难享受到年休假的待遇。因为国家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但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年休假2大常见疑问。

疑问1:我现在想从现在的单位离职,但年休假尚未休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疑问2:我是派遣职工,在休年假方面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答:对于劳务派遣的职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用工的,也依法享受年休假。不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如果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十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建议: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原工作单位是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意见》第38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可见,除非对于某些特殊工种,国家有特殊政策外,其他如上述情况下的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与通过法定途径裁减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都必须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生活补助费的问题。根据《天津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补助费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终止,因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其劳动合同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生活补助费。因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生活补助费。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有企业整体合资后原固定工劳动合同期满支付生活补助的批复》规定:国有企业实行整体合资后对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其续订合同的原国有企业的职工,应该支付生活补助费。上述生活补助费的支付办法都是相同的,即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12个月。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应为合资、合作前,在原中方单位工作年限与在合资合作单位的工作年限之和。根据上述规定,潘先生也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生活补助费,因为不续签合同是潘先生的原因,并不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而造成的。

补偿员工工资说明篇十一

您们好!

××单位××人,于×年×月×日上午上班时间内,因×月×日晚上在××单位加班到×点×分,第二天(星期一)早上继续在校整理资料和上课。由于过度劳累,身体疲惫的原因。×点×分左右,当时××人正在做什么,由于单位急需资料,该××人匆忙从×地送资料到×单位,在单位×地方,不慎摔了一跤,造成左脚骨折。单位确认为工伤,经几个多月的治疗和调养,现有所好转,基本可以回单位上班。在此期间由于×单位较忙,没有按规定时间之内把该×人的相关病情状况及原因带来该单位报到,现特提出申请。

住院以后,由于不能正常上班,单位便批准了该×人的病假申请。因此,望领导批准×人为工伤,并欢迎有关领导到我单位进行考察后再做决定。希望领导考虑我单位提出的.申请为谢。

敬礼!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工伤事故报告要怎么写?

一般各地方有专门的工伤事故申报表,格式是固定的,而且,一般是由您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报告》,然后由公司填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交予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一般工伤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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