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优质8篇)

  • 上传日期:2024-04-02 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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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总结都是我们逐步走向成功的里程碑,也是对自己成长的见证。如何写一篇思想深刻、逻辑清晰的议论文,需要严密的思维和充分的论证。借鉴他人的总结作品可以提高我们的自我总结能力,发现新的写作思路和技巧。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一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凤凰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中心矛调工作部室(综合工作部)应受理由各居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二)中心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三)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起因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四)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五)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二)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一)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二)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三)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中心主要领导,并及时上报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四)各居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中心矛调工作部室(综合工作部)。

(一)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二)涉及两个或多个居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居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服务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一)各居委会对服务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服务中心进行调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三)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一)要建立健全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二)各居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并于每月28日底前上报综合工作部,综合工作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于每月30日前上报区信访局、区矛调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退报、漏报、虚报、错报。

(三)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一)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二)中心调解处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透、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二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调解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民众利用调解解决纠纷,促进行业自治及社会和谐。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80万元;出资者: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金额:8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调解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提供与调解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开展与调解相关的研究、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1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制定和修改调解规则、调解案件收费办法;。

(十二)决定有关调解员的聘任事宜;。

(十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规定应该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必要时可以另设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电视、电话、网络会议等。未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就会议议题发表的书面意见,应记入理事会会议记录,其就理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所做的赞成及反对意见与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连续两年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视为主动辞去理事会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其他相关的事项。

本单位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7月1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三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制度的确立。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四

参加人员:齐相渠张玉红党书芳孟歌。

牛丽红史凤桃焦沛林王炎宋珺康林胜李天菊孟宪荣陈慧芬。

记录人:宋珺。

内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及现象主持人:齐相渠。

我们现阶段要重点做好辖区内军转干部贺复员军人的思想工作,要深入居民群众中区了解这些老干部、革命老军人的思想动态,避免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这段时间也对我辖区大内做了认真的排查,未发现有矛盾纠纷事件。各小区的门卫都特别负责,居民素质也较高,总体情况较好。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时间:20xx年9月10日。

参加人员:齐相渠张玉红党书芳孟歌。

牛丽红史凤桃王炎宋珺康林胜李天菊孟宪荣陈慧芬。

记录人:宋珺。

内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及现象主持人:齐相渠。

会议内容:

近段时间,各个小区内未发生不安定因素。但是我们还要密切联系群众,多了解辖区内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居民搞好服务。每个人都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不要忽视我们自己的职责,否则会因小失大。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五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社区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社区调委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社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4起,调解合格率98%,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社区调委会直接受理纠纷中,有一些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问题,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六

广场社区在党委和上级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平安创建为目标全面落实矛盾就封排查调处工作措施,为广场社区的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出领导小组工作,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就封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社区对矛盾就封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广场社区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将维护稳定的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小区一把手及各巷道长,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登记、信息报告、领导包案等制度。严格实行半月一排查一分析,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每月排查,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出队伍建设,建起一个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社区的矛盾排查网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进一步抓好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排查调处。

社区综治办围绕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集中组织排查调处,尤其是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全社区各单位辖区负责人,各街道巷道长组长均参加了会议,加大“六无”普法宣传供发放相关材料200余份,确保了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和调查。

(1)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期机制,提高基层矛盾排查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大力推进三项机制建设,即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化解,应对三项机制入手,全面强化了全社会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进一步规范了矛盾排查工作预警机制。

广场社区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盾排查组织网络,主号基层矛盾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我社区坚持没半个月一次信息流、互通情况。并利用矛盾共排查例会,协调工作平台和日常工作机制及时汇总矛盾排查预警信息,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七

时间:x月16日地点:调解人:包。

纠纷简况:x63号居民到社区反映,两人均无业,没有收入,身体弱,要求申请低保。

调解简况:经社区调查了解,夫妻二人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无法提供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及相关医学证明,无法申请低保,基于两人无业状况,社区准备帮助他们,随时留意,有合适的就业岗位,向他们推荐。

时间:x月10日地点:调解人:吴。

纠纷类型:邻里纠纷。

纠纷简况:居民反映24号居民家养的鸡没有圈养,到处乱跑,造成道佳巷到处都是鸡粪,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调解简况:网格负责人下去落实,联系了24号住户,让她注意邻里和谐,将鸡圈养。

时间:x月11日地点:x大厦调解人:包。

纠纷类型:邻里纠纷。

纠纷简况:x大厦住户反映知者来小吃垃圾乱倒,将业主们自购的垃圾桶烧坏(煤渣将桶融化)。在公共走道炸油饼,影响住户的正常出行。

调解简况:网格负责人下去落实,经调解,知者来表示:1、等煤渣冷却后,再倒入垃圾桶内。2、将煤灶移入自己店内,不影响住户。

社区矛盾调解申请书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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