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 林地调整申请书(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4: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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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所在地:

为了规范国有林地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发展林业生产,落实林地经营主体责任,明晰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公开、平等、有偿的原则,就国有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

甲方将其位于 镇(乡) 村, 林班 大班 小班,土名: ,地类(林种) ,总面积 亩的国有林地,发包给乙方有偿经营。承包林地的四至范围: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见小班因子一览表、国有林地经营图。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时间

林地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木采伐完毕或林地承包经营期满后,林地经营权由甲方收回。

三、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

1、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按《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林地使用费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潭政综[20xx]219号)文执行,若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2、林价收取标准按《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绿化成果,发展绿色产业,建设林业强省的决定》(闽委发[1995]21号)文执行,若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3、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用材林林地使用费或林价款在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时,按采伐证办理的数量测算的价款缴纳,经济林、毛竹林林地使用费按年度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的林地经营管理活动有监督权。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给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天然林林木所有权,是林地、天然林林木所有权人。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权依法依规收取林地使用费、林价款。

5、甲方有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义务。

6、甲方维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正常的承包经营权、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人工林林木所有权。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经营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筑坟以及其它毁坏林地使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掠夺性经营行为,并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承包期内,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随意撂荒。

5、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因地制宜发挥林地的最大潜力,努力提高林地收益,依法采伐林木,及时、足额支付林地使用费或林价款。

6、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

五、附 则

(一)承包的林地因国家建设需要占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国家补偿的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天然林林木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它地上人工林木(不含天然林)补偿费归林木所有者所有。

(二)合同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地上物处理干净,并在 天内将原承包林地交还甲方;若林地地上物无法清理干净的,乙方必须在合同承包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另外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份。 附件:①小班因子一览表

②国有林地经营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二

甲方:林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xx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xx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70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村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抚宁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四

范本一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亩,共一宗。

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证单位(盖章)签证人(签名)

年月日

范本二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情况

林地名称(小地名),座落乡(镇)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流转期限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它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发包方、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四)如乙方对现有林木进行低产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后,林地、林木归还给甲方。

(五)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六)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地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出租、抵押融资等经营活动,但必须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九)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流转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元,流转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给乙方的,价格元。合计元。(一)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详见收条(附件4)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100000.

(二)如违约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为损失额的100%.

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1种方式生效。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林地承包管理机构鉴证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林地流转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五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 双方约定时间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1、乙方自备除草机(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 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其他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计: 元。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偿提供绿化使用的水电,并提供贮物室、办公室各一间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如有条件,甲方可再为乙方免费提供员工宿舍一间).

2.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绿化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工作;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引导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的从业人员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服务,并严格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厂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 3-5 人(为了保证现场的品质,必要时乙方须增派人手),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3.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月绿化用品和用具总清单、员工绿化用具和用

7.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

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乙方公章),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绿化时,不得翻阅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外的其他服务,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服务,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受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林业和园林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抢抓当前植树造林黄金时机,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大会战,紧张快干、奋力拼搏,力争早日把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刚才,国胜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总结回顾了20xx年城乡绿化工作,对20xx年任务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晓辉同志宣读了表彰通报;会上,还表彰了先进。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市林业园林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植树造林清洁家园工作总结大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植树造林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坚持把植树造林、清洁家园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市共完成园林绿化面积15270亩,其中新增园林绿地11600亩;完成植树造林16.86万亩,相当于过去五年造林面积的总和,加上庐江、巢湖3.5万亩,实际植树造林面积超过20万亩,而且呈现出规模大、标准高、机制活、成效好的特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赞许。去年,市人大、市政协专门进行了专题视察,我们也组织社会有关人士进行了专项督查,都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林业和园林局荣获“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着在座各位的大量智慧、心血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花园单位、优秀绿化工程项目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林业园林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植树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植树造林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xx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明确提出,到20xx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林业和园林战线肩负着越来越重大的使命。“”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做好“绿文章”,特别是20xx年至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下,市四套班子齐心协力,全党动员,全民参战,我市绿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7.1%提高到45.1%,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了20%,提前五年完成了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不仅提升了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建设的品质,也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但是,与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建设宜居创业美好家园的新期待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其中一项强制性的指标,就是森林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而我市森林资源总量少、林地面积少、森林覆盖率低“两少一低”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二是对来说,全市现在森林覆盖率是22.2%,要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指标要求,我们还差8个百分点。据测算,我市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每增加1平方米,分别需完成植树造林16.5万亩和新建公园绿地1700公顷,也就是我们每年还要以25万亩以上的速度向前推进,今后几年全市城乡绿化任务十分繁重;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化建设、城乡绿化资源均衡分布、保护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四是林业园林产业规模较小、结构不合理,城乡绿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推进植树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既是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既是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宜居创业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展示人民创先争优风貌的重要抓手;既是一项包括了生态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到整个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城市形象、社会文明和市民整体素质提升的综合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从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植树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上来,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造福子孙后代的使命感,切实肩负起改善生态、促进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推进城乡绿化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进十强”,加快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文明支撑,为打造生态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二、突出重点,全面超额完成今年城乡绿化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植树造林20万亩,新增城市园林绿地1万亩。从上报统计情况看,目前整地和打凼超过了25万亩,但植树面积还有很大差距。下一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总抓手,强化统筹的理念和方法,抓住重点工程、突破重点区域,加快进度、提高质量,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大会战,确保全面超额完成今年城乡绿化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快扩大绿化总量。没有量,就谈不上质,更谈不上精品。目前,我市整体绿化水平还不高,城乡森林资源不足,扩大城乡绿化资源、加快形成绿量,仍然是现阶段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统筹落实植树造林任务。一要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绿化规划,统筹城乡生态系统建设,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二要加快实施董埔水库、大房郢水库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巢湖边岸生态防护林,江淮分水岭脊线区域森林长城,南淝河源头成片造林,城市东北部生态脆弱区域造林,新桥机场高速绿色长廊、合安高速绿色长廊和绕城高速绿色长廊提升等8大重点林业工程,以及农村村庄、道路、河渠、水库塘坝绿化,城市公园建设,城区主要道路绿化,社会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推动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森林上路、森林入村,千方百计扩大林地面积。其中,这八大工程占全市植树任务量将近一半,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全市任务的完成,市林业和园林局要专项统计和调度。三要按照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的标准要求,把城乡绿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大建设”、发展林业产业、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等有机结合起来,配套完善城乡一体化管护和服务网络,在扩大绿量中提升居住创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尊重科学和自然规律,进一步提升绿化质量。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握气候、土壤、地理、区位等特点和条件,适宜栽植什么,就栽植什么,适宜栽植什么种类,就栽植什么种类,着力推进绿化建设由总量扩张向量质并举的转变。一要推进绿化结构向多元化转变。坚持落叶与常绿、速生与慢生、喜光与耐阴、乔灌花草藤等树种结构合理配置,以植物群落为基本单位,以树木为主体,灌木、花草相结合,同步发展,逐步形成群落的多样性与物种的多元化。二要推进绿化层次向城市森林景观转变。多栽大树、栽好的树,积极发展成片森林、环城森林带,使之与城市河流、公园、建筑等融为一体、交相辉映,努力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景中”的良好生态环境。三要推进绿化效果向艺术化转变。绿化不仅要取得“绿”的实效,更要给人以美的享受,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把植树造林与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紧密联系起来。要主动顺应季节变化规律和市民审美需求,着力推进绿化向彩化、香化、美化等方向发展,既张扬树种的个性之美,又实现绿化的和谐之韵,实现“四季常青、季季有花”。

三是找准城乡绿化切入点,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要在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道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同时,坚持把城乡绿化与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村发展的重大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重需求,使林业真正成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一要做大做强苗木花卉产业。依托肥西苗木花卉基地、中国中部花木城、中国“苗交会”等三大平台,以市场整合资源,以科技推动产业创新,大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着力培育特色林产品加工业,努力把苗木花卉产业做大做精做强,使其成为林业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二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与休闲业。整合市域内各类森林基地、森林公园、苗木旅游与休闲景点,积极开发森林生态旅游精品路线,主动融入皖中乡村旅游热线,满足人们回归自然、回归森林的需求。三要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以满足城市果品供应和吸引城市居民出城消费为主要目标,完善发展规划,重点建设枣子、柿子、石榴等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经济果林基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庭院绿化中,重点要发展经果林,既可美化绿化,又可带动乡村旅游,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激活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市推进植树造林、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造林绿化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绿化,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必须继续大胆探索实践,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一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把“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落实到位,尊重造林人的经营主体地位,保障林农、大户和企业合法利益,同时,完善管理、服务等配套改革,巩固和扩大绿化造林成果。二要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不栽无主树”、“树随地走,谁栽谁有”、“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等原则,进一步完善造林绿化政策,加大园林和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尤其要允许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造林绿化,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大户和农户共同参与的投资格局。既要广泛吸收社会投资,也要吸收劳动投入、资源投入,更要吸收科技和管理的投入,以不断提高城乡绿化和林业发展的效率。三要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创新。遵循“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人随事走、财随事转”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事权,将部分市管公园和所有广场、游园、道路绿化等其他公共绿化事权下划辖区管理。加快管办分离,注意引进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绿化公司和龙头企业来肥发展,不断推进绿化养护市场化。

三、强化领导,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惠民工程,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形象、建设美好家园的内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按照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部署要求,突出“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的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务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要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20xx年植树造林和园林绿化工作任务已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和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专门抓,实施单位要扎实苦干,充分利用当前连续阴雨的有利天气,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细化分解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植树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行政村和具体路段、地块;要及时加强调度,建立面上绿化周通报、重点项目建设月通报等制度。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林业园林部门要牵头做好协调、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市规划、城建、城管、房产、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高效率、快节奏地把“创森”和造林绿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将坚决兑现奖惩。

二是要注重抓好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唯有抓好细节,才能保证树木成活和绿化效果。要把好规划关。存荣书记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几次视察调研中反复强调这个问题。成片造林1000亩以上由市里审批,1000亩以下的成片造林由各县市区审批。市规划、城建等部门都要积极参与进来,从规划层面把好关、管起来。要规范合同文本。成片造林合同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土地流转合同一定要规范,不能留后遗症,不能损害农民利益造成群众上访。有关县市区用谷物结算是个好做法,受到老百姓肯定和欢迎,也调动了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相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另一个是造林合同要规范。成片造林区域内的道路绿化,树木的保底量、土壤的保护、树种和种苗配置等都要有详细规定。要坚持按《导则》施工。在去年城乡绿化大会战中,我们制定了绿化施工、行道树施工、绿化养护、植树造林等4个具体《导则》,并在绿化施工中首次设立了土壤拌和站,实行营养土配送制,极大地提高了城乡绿化标准和质量。在今年的城乡绿化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严格按照《导则》要求,从换土配土、植物选择、苗木规格、种植标准、养护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林业园林项目施工和管理,严格全程监理,确保绿化施工质量,打造精品林业园林工程。要规范绿化招标。把包括招投标在内的各项标准进一步加以明确,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制度和竞争平台,不分内外、只论实力,不断吸引外地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绿化大企业参与。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一律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三要广泛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突出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主题,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城乡绿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深入宣传“创森”和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和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的形式,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投身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通过开展建立植树基地、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和相关志愿者等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动员、全民动手、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全民绿化新局面。要大力宣传城乡绿化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面上“创森”和造林绿化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推进快、效果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慢、绿化效果差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同志们,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任务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奋力实现城乡造林绿化新突破,让迈向区域性特大城市的,不断绽放独特的生态魅力!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臵。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林地确权更改申请书通用八

出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荔枝山和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承包的鱼塘边荔枝山全部的和以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的总价出售给乙方出售上述整树时限为壹年即从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

二、乙方有权整树处理所售的和x但山上的龙眼、荔枝、芒果、大叶紫薇、七里香以及其他小绿化树乙方无权处理乙方如有破坏甲方果园的果树或小绿化树以及损坏甲方果园任何设备设施如房屋、交通、通信、电缆等行为均按市场价赔偿给甲方。

三、乙方在处理所售的和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相关责任和费用。

四、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处理所售的和整树如乙方没有在合同期内处理或超出合同期还没有处理完所售的和在合同期过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未处理的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

五、乙方在签署合同时必须先付给甲方人民币十万元作为定金乙方在进场处理所售的和前必须付清十五万元人民币的尾数方可处理所售的和乙方如在没有付清尾数情况下私自动工处理整树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的定金同时终止买卖合同由此带来的乙方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款项之前甲方承包的林木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本林地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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