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禁止晾晒衣物通知范文通用 关于公共区域晾晒衣物通知(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4: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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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单位禁止晾晒衣物通知范文通用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需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并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在乙方遵守劳动合同及本协议所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的前提下,在其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按其全年工资收入20%的标准支付补偿费用。

1.1.2支付方式为:商业保密和竞业禁止补偿费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于每年农历春节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预留的银行帐户,如乙方账户无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仍需遵守劳动合同和本协议。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客户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检测报告,工程信息,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经营策略等)商业利益、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上述资料等各项权利均归甲方享有。

1.2.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具体应承担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检测报告,工程信息,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经营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户信息,生产配方等商业秘密。

1.2.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的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守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2.4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处,乙方作为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2.5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其他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诺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2.6乙方承诺,在其离职后两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2.7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和侵权赔偿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或追偿。

1.2.8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内,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1.2.9乙方承诺,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或者试图影响本企业的客户关系,使用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引诱、或拉拢在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本企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职交接时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1.3.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三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时,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用,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元。

1.3.2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应得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利息损失(如已经支付违约金,应当予以扣除)。

1.3.3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1.3.4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三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商业秘密协议的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无效,均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乙方所接受时间、地域和领域的竞业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方式:

精选单位禁止晾晒衣物通知范文通用二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用人单位依据上述4、6、7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1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至10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精选单位禁止晾晒衣物通知范文通用三

发包方(甲方):某物业公司

承包方(乙方):某保安公司

项目方(丙方):泰德苑业委会

第一条 保安范围、工作量及质量标准

保安范围:为泰德苑所有公共区域提供日常保安及阶段性保安。

质量标准:乙方应具有行业一级资质,乙方向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秩序维护资质的证明文件。监控岗从业人员应持有专业岗位资质证书,应按甲方承诺丙方的物业服务标准进行保安,保证达到上海市房地局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中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四级的约定。详见合同附件一《秩序维护服务的标准》。

合同期内的工作量及工作范围以合同附件二《20_年度保安服务费用清单》、附件三《20_年度保安岗位设置》、附件四《20_年度保安工作项目明细表》的设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工作项目明细表所列。乙方对员工的保安服务时间、保安岗位、保安服务工作内容及次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调配及更改,这种调配及更改将不会影响本合同内议定的保安服务费用,并征得甲方、丙方同意。

如合同期内发生重大变更对保安费用产生重大影响,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予以核实,报丙方同意后签署三方补充合同。

第二条 保安服务费用金额及付款方式与期限

本合同根据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经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泰德苑小区保安工作设置5个保安岗位,编制11人(详见附件三),东南两处保安岗办公室,其中东门24小时值班,南门12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合同期间,乙方先行提供7人,其余4人暂由甲方保安人员担任。以下价格为单价固定,合同期间如有调整,按协商确认的乙方实际派驻人员结算。合同期间,丙方委托甲方支付给乙方保安费用含税总价为:352800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圆)。

其中,保安费用为4200元/人/月,此项保安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1)员工基本工资

2)社会保险、意外保险

3)工作餐、通讯费、员工高温费

4)国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装备、清洗费

5)住宿费、员工上岗证培训费

6)保安服装/器材费

7)管理费

8)税金

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甲方于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应付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若有变更,变更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考核及奖金

乙方接受甲方每日监督考评,接受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不定期抽查。甲方接受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不定期抽查。乙方向甲方或丙方提供专业保安的有效建议,应纳入考评结果。

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由乙方提报工作报告,经甲方审核并将该季度考核结果与奖励方案报丙方核准,丙方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根据抽查结果发表是否达到质量标准的顾问意见,考核结果须达到四级服务标准方能发放奖金。奖励金额由丙方按甲方考评得分予以衡量确认。乙方的考核结果同时作为甲方保安服务工作考核结果,由丙方按约处理。

由丙方委托甲方支付乙方的考核奖金不超过5000元/季,该类奖金由公益性收入支付,奖金付款时间为该奖金方案经丙方同意后的30天内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服务标准》所列工作范围和质量标准考核乙方的工作。甲方接受丙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顾问机构的考核评价。

二、甲方安排专人负责检核乙方员工到岗情况、检查、监督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包括对违章违纪、工作不力、屡教不改的员工更换要求,因工作人员或岗位频繁更换影响服务质量等情况,甲方须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整改要求须及时书面回复,回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甲方有权对不合格项目按50—1000元/项计列罚金,在应付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费中累计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检查通过。若有住户对保安工作有效投诉,经确认后,视情况按50—1000元/次扣款。对操守不良、违反操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员工,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遣合格的保安员。

三、丙方同意甲方提供给乙方员工更衣、就餐、存放工具、驻场休息的场所,除岗位责任需要,甲方不得提供乙方员工在小区住宿。

四、丙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在保安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水、电等必要的设施设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的保安工作所消耗的水、电费用统一由丙方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支付。

五、保安服装器材由甲方清点后交乙方使用和保管。涉及固定资产设备的由甲方须纳入统一的资产管理,建立设备台账,乙方使用固定资产须办理出入库手续。甲方和乙方应保障固定资产完整其完好,损坏或丢失须按责任归属照价赔偿。

六、未经丙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保安人员、保安器材及固定资产设备等借给其他小区或人员使用。经许可的转借人员或物品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计入公益性收入。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规定区域中必须遵守丙方及甲方的管理制度,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与标准进行保安服务。乙方知悉泰德苑小区为实施酬金制物业管理的高档住宅小区,所有保安费用,均由甲方代理泰德苑业主大会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明细中的工具、服装、器材、设备等均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乙方接受甲方及丙方指定第三方顾问机构的考核评价。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和《服务标准》的要求,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岗位责任书,含岗位职掌、上下班时间、工作流程表等,如有修改,须提前通知甲方。

四、乙方提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员工,并确保驻场保安工按时到岗,乙方保安员工须穿着统一的制服上岗作业,并保证于上岗前制服干净整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相关人事信息资料。乙方负责对员工进行培训,并遵循丙方所提供的与保安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对人员或岗位的更换,须提前告知甲方。

五、乙方在保安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坏丙方设施、物品,节约各类资源。在进行保安工作时,乙方须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保安工的人身安全及第三方责任险,乙方员工在泰德苑小区工作场地因非丙方、甲方原因的意外事故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员工在泰德苑工作场地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甲方以及工作场地内的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费用。

六、乙方驻小区员工在保安过程中,发现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以及发现业主单元有异常现象,有义务向甲方现场管理处报修及报告,报修及报告内容填写在《工作联系单》,交现场管理处前台。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需的服装器材费用清单包含在本合同中,乙方保证所采买并使用的服装器材均达到国家标准。

八、乙方保安人员与丙方、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保险等待遇由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严禁本项目保安人员在泰德苑小区工作时间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偿服务。

九、乙方员工须遵守丙方之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及丙方的合理指示和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用丙方委托甲方管理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乙方员工不得在丙方工作范围内口出污言秽语,酗酒、赌博、吸毒、打架。(包括向客户索取任何金钱、财产、礼物或擅自处理,倒卖甲甲方财产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不得将本合约所述内容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或分包。

第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委托甲方按合同约定监督管理并考评甲方的保安服务工作,代付保安服务费。

二、丙方委托第三方按合同约定监督并考评甲方的保安服务工作,审核保安服务费用水平及安保方案的合理性。

第七条 合同期限

一、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

二、三方可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续签服务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二、若乙方因工作完成情况不能令丙方或甲方满意,丙方或甲方均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结清实际保安费用,丙方或甲方对此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与费用。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发生重大错误,或给丙方或甲方带来重大损失的,丙方或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追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四、如果有丙方发现乙方、甲方有重大违约行为,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五、若甲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保安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丙方主张除付清保安费用以外的违约金。如乙方因其他事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丙方协商解决。

六、若甲方发生物业服务合同解约或到期不续约,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通知丙方,并应在确认该项事件的10天内通知乙方。各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甲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经协商后仍无法解决,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自守约方通知到达违约方处自动解除。本合同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20%计算。

第十条 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附件一《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附件二《20_年度保安服务费用清单》、附件三《20_年度保安岗位设置》、附件四《20_年度保安管理方案》、附件五、《20_年保安考核奖惩制度》。

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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