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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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应该突出重点,避免冗长的描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一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交由乙方代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由乙方代管,代管资金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元(rmb_____.00)(以下简称“代管资金”)。

2、甲方将上述代管资金存入乙方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以下账户(以下简称“代管帐户”),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对甲方资金进行代管:

帐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3、乙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甲方存入代管帐户的代管资金,并确认该代管资金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乙方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操作。乙方个人财产的债务、继承等均不影响甲方对代管资金的所有权。

委托期限自甲方将代管资金打入乙方代管账户之日开始,终止期限由甲方另行单方面决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随时动用乙方代为管理的代管资金,乙方应极力配合。

2、甲方动用代管资金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指令,乙方收到书面指令后应无条件配合。

3、甲方决定终止本委托关系的,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立即将代管资金全额归还至甲方。

1、乙方保证代管资金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不与乙方自有资产相混淆。

2、乙方在委托续存期间,管理上述代管资金仅限于甲方的书面指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于资金之上设立限制或负担。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代管资金。

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金进行代管,保证代管资金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如因乙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代管资金损失的,则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其他本协议未及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约期限与权利。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略。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第二条管理与责任。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结帐与给付。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第四条换季与促销。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3、每季度活动前,甲方将主动视销售分析,提供个案处理之让利;经书面授权后乙方得立即将商品集中至指定店柜或另僻场所统一处理。若乙方有意买断甲方可另价计算,结算方式则于次月5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为方便甲方配合商场进行促销让利,应于进驻商场前,为甲方全力争取百货折扣降抽之利益:

八折以上——由甲方自行吸收。

七折——降抽3%。

六折——降抽4%。

五折以下——降抽5%(含五折)。

特价花车——另议。

以上情况不含甲方自行让利促销与非商场要求配合促销。

第五条其他。

1、凡货品进退均由甲方付款,双方自行解决打包与托运事项。

2、双方于接货前之遗失或物损的商品,应由发货方自行负担及有关保险。途中若遇重大遗失情况,双方应各自分担一半。

3、与商品有关之生财器具应由甲方自行处理,若受托地区急需使用,乙方有责任会知甲方同意后,先行代购解决。

4、甲方应视情况提供与商品相关之包装用纸袋、塑料袋及广告用贴纸等予乙方。

5、甲方应随时补充规范报表、单据及相关营业用表单予乙方填写使用。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定之。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1.1为更好的拓展“xx”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xx”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xx”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xx”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xx”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xx”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xx”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xx”商标之货品。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三、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甲方职责。

4.1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xx”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市/县路号。

4.2乙方首批进货货款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万元。

4.3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乙方在销售甲方的“xx”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xx”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甲方免费提供“xx”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6.1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xx”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乙方“xx”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xx”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的“xx”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xx”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xx”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xx”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xx”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xx”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xx”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9.1“xx”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xx”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xx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xx”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xx”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3.1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2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公章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四

甲方:(缴费单位工会)

乙方:(上级主管工会)

因甲方暂无条件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期应分成的税务代收或财政划拨的.50%部分工会经费,委托乙方代管。

2、乙方保证甲方自留部分工会经费按工会经费使用范围自主使用,由甲方工会主席审批开支。

3、乙方在会计核算中,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对甲方工会经费实行单独核算。

4、甲方使用的工会经费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经审部门检查。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调确定。

6、本协议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工会、缴费单位工会的上级主管工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工会主席(签字) 乙方:工会主席(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信息补录登记表

税务登记号: 单位名称(行政):

工会名称

帐号

开户行名称

行号

电子支付系统行号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廉租房由乙方代管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经甲方考察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代管惠民小区(廉租房)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条:乙方代管惠民小区(廉租房)过程中,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并由甲方暂时支付,支付工资时间由甲乙双发协商决定。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1、水电工程师2人。

2、保安2人。

3、清洁工2人。

4、财务会计1人。

5、夜清2人。

劳动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要求。若出现违法现象,要求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因乙方拖欠人工费造成的上访或诉讼等原因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社会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四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附加条款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达茂旗建设局。

代表人:

乙方(盖章):达茂旗安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六

(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

中文英文。

花雨伞(阿诺帕玛)arnoldpalmer(ap)。

亚伦alen(al)。

洋迪yunding(yd)。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七

(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约期限与权利。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

中文英文。

花雨伞(阿诺帕玛)arnoldpalmer(ap)。

亚伦alen(al)。

洋迪yunding(yd)。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第二条管理与责任。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结帐与给付。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第四条换季与促销。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分证号码:

根据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之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福永街道凤凰工业区光明汽车修配厂综合楼二楼物业委托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使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起。

三、该物业每月由乙方上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人民币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12760元,甲方不收其它费用。

四、上交费用形式:由甲方到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将应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的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的账号扣取以上的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末收到乙方所交费用,则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正,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及交接手续办理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中途终止本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解除,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退还,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即时到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间房间应配备1个以上4kgabc干粉灭火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事故意,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意,甲方财产损失、每三方人损失及自身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楼房结构(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格、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水、电及采用其它手段阻止乙方装修。乙方中途需转让的,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凡私自转让者,转让无效,甲方并可收回在该物业使用权。

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做居住证、办好计划生育证件,自己买人寿保险及财产保险,如因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改、拆、建征收征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本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修保养,负责本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协议期满或乙方单方终止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被解除,乙方在甲方物业中的装修(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楼房装修遭到损坏,乙方将其维修好或负责赔偿。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及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交清所欠费用。

1、乙方不按交付给凤凰物业公司的租金及管理费。

2、乙方欠各部门费用总数(包括: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税费、工商、税务费等费用)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或擅自改变楼房用途。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楼下铺位的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二个月内未办理好营业执照的。

7、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到两个月以上的。

8、没有遵守消防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三、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于五天内无条、件将物业完整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该物业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代管企业代管协议书篇九

合同编号:

委托内部审计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股份公司总部和部分地区公司的内部审计项目使用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服务机构对有关内部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的中介服务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其他填空条款按提示直接填写,选择填空只能选一项。

2、不采用或不填的条款应删除或在相应空格处划/。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录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服务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计服务项目的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是基于该审计项目的特点和甲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的。

1.审计项目名称和目的

1.1审计项目名称:。

1.2审计目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期限

2.1审计服务范围:。

2.2审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考核指标等。

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标准》和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违反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问题)。完成审计项目后,应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3其他验收标准:。

4.审计服务人员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由师人,师人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负总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有关文件。

5.2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供审计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5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点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点实施审计。

6.3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由于乙方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委托审计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下列专项审计:

1.1审查公司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1.2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3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终止、清算活动进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1.4对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5对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明确公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并出具审计报告;

1.6其他审计业务,具体为:。

2.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2.1委托审计的目的是,乙方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实现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

2.2甲方委托审计的具体要求为:

2.2.1审计日记和审计调查资料清楚、完整和规范;

2.2.2支持审计报告的证据确实、合法、充分;

2.2.3审计报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且适用;

2.2.4审计报告的评价、定性准确、恰当。

3.委托审计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审计的期限为日,自年月日起计算。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

4.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乙方办理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通讯、食宿、打印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上述价款。

4.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价款。

4.3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4.3.1一次总付,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元(大写:圆整)。

4.3.2分期支付:

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4.3.3其他方式:。

4.4甲方的付款方式为:。

5.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5.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6.甲方权利义务

6.2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

6.3为乙方的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5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6.6乙方与甲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7.乙方权利义务

7.4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5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8乙方必须将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

有关于委托审计合同

委托方: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

受托方: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我行工作计划安排和分行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对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琅琊分理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签订本委托协议书。

第一条委托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琅琊分理处工程合同范围的所有引起合同价款改变的变更、签证、追加减等。

(二)内容

合同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全部内容

第二条审计时间要求

(一)受托方应在委托方发出审计委托通知书后的3天内进点实施审计。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和有关资料,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必须有相关书面证据予以支持。

(二)若因被审计单位资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报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审计报告,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受托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经委托方审查后,作为委托方对被审计单位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的依据。

第四条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委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二)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向受托方提供审计工作所必须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受托方执业审计纪律的情况和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有关法律实施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对委托方负责。

(二)委派与审计事项要求能力相适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计。

(三)严格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纪律。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协

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利用审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四)严格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同意,

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审计资料和情况。

(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事项,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

(六)主动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费用

按照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与双方签订的合同,由委托单位支付审计费用。

第七条法律责任

(一)由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约,导致受托方在审计中未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受托方应承担的责任不能替代、免除、减轻被审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二)受托方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方因过失、故意、舞弊等行为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委托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取消审计资格,并追回审计费用。给被审计单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受托方执业不当或违反执业准则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争议解决顺序

(一)协商;

(二)仲裁;

(三)法律诉讼。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受托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章)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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