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房产复议申请书 对查封房产异议复议申请书(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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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查封房产复议申请书(精)一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账户)帐号:

结算户/储蓄户(1)帐号:

(2)帐号:

(3)帐号: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__________市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账户。

二、贷款期限共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账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___‰(年__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还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账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贷款期数—1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抵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保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账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公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精选查封房产复议申请书(精)二

xx市资回收再生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220xx

组织机构代码证:09493057-4

地址:博罗县石湾镇永宁村广汕公路

法定代表人:华

我局于20xx年 10月 11 日对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未经环保审批,未建成配套的环保设施,擅自于20xx年6月投入生产,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出外环境,生产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未经处理排入旁边废弃的石场渗坑(渗坑未硬底化),再将部分渗坑的废水抽至车间使用;熔炉废渣直接倾倒在厂房旁废弃的石场渗坑内。你单位未建成配套的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直接排放外环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污染。

以上事实,有博罗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的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熔炉(4台)、电源电箱(2个)、铝灰球磨机(3台)、破碎清洗生产线(14条)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 30日(时间从 20xx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xx年 11 月 9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或者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xx年xx月xx日

精选查封房产复议申请书(精)三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与乙方系_________关系,甲方将出资购买的一处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代替甲方持有该房产,甲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

房产位于                  ,产权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                  。

甲方已支付该房产的首付款_______万元,并以乙方的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甲方按月支付按揭贷款。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实际为甲方所有。

2、甲方享有的该房产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权、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等。

待该房产可以过户之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过户,办理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乙方以自己名义负责该房产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租赁合同、代甲方收取租金等,收取的租金等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房产对外出租、出售、抵押贷款等。

3、如该房产因乙方欠债等原因被法院查封并面临执行风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提出执行异议。

1、因该房产使用或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成本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营业税、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取暖费、修缮费用等等。

2、因该房产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该房产发生毁损灭失风险也由甲方承担。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认可,并愿意遵照执行。

王宁律师提示注意事项:

1、 本版本只适用于普通商品房,如果是特殊性质的房产,如经济适用房、军产房、小产权房、两限房等需要特殊身份才能购买的房屋,因为违反国家政策,法院一般判定代持无效。不过,特殊房产所签订的代持协议至少能证明甲方的出资。

2、 如果因地方政策,甲方可购买的房屋数量有上限,甲方无法将由乙方代持的房屋,实际过户回自己名下,也要自行承担该风险。

3、 借名购房需谨慎,如发生代持人死亡、代持人离婚、代持人被执行等问题,出资人都面临房产无法过户、甚至被分割的风险。

4、 本版本为通用且简单的版本,如有需要请委托律师代为起草详细合同条款,本律师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精选查封房产复议申请书(精)四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 ,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

第五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查封房产复议申请书(精)五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x园e栋4f室房屋已经依法取得惠州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保证免交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惠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_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保证房屋现有装修状况,现有完整家私和家电(客厅电视除外的所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一并交付乙方。

第二条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购房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2、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后,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余款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

第五条产权过户

1、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购房预付金后之日起 月 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甲方应把贷款机构,签发的贷款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惠州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预付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预付金计人民币壹拾元万,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日期:20_年0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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