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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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一

1、禁止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2、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3、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达到50千克(折合1 瓶50千克或3 瓶15千克气瓶)时,气瓶设置在室外时,宜设置在贴邻建筑物外墙的专用小室内,不宜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 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 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餐饮场所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保持通风,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 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15),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15)。

5、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7、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8、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9、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1、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12、具备接入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应将液化石油气改为天然气。

照省、州关于近期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针对全县餐饮场所的实际特点和目前燃气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1月7日起,县安委办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为入手,多措并举、重拳出击,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力集中开展为期13天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住建、工信化、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教育、交通、交-警及安监等部门成立了锦屏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迅速对相关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检查,要求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实行严格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制度。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要求各乡镇、锦屏经济开发区及县相关部门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开辟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餐饮场所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和技能。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二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刻吸取近期我省餐饮场所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鲁安办发〔2019〕37号《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9年6月至9月在全县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治理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餐饮场所。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报请县政府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50千克(折合1瓶50千克或3瓶15千克气瓶)时,气瓶设置在室外,宜设置在贴邻建筑物外墙的专用小室内,不宜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2.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3.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5.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7.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8.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缴费或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瓶装液化石油气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9.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必须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10.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封闭场所内使用燃气应设有机械通风装置。

11.燃气管道及设备布置应由专业部门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

12.具备接入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餐饮场所,应将液化石油气改为天然气。

(一)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督促指导用气企业按照整治要求的内容进行自查。同时,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执法阶段(7月下旬至8月底)。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由燃气主管部门申请县政府组织城管、公安消防、质监、商务、工商、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单位对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安全隐患的,督促有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并逐一登记在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督查阶段(8月底至9月下旬)。

县政府将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里将成立督查组以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县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鲁安办发〔2019〕37号)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燃气供应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用户,让尽可能多的餐饮场所使用管道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内的餐饮场所原则上必须置换天然气。用气企业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安全。

(三)扎实开展安全检查。要对全县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立即进行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要提请县政府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直至关闭取缔。要通过检查,坚决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技能,及时曝光违规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引导广大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和用气行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五、方法步骤。

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全乡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展富民产业、夯实农村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的问题。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盲目举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唯国内生产总值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规范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严肃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二)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严肃查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行为。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三)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解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救灾救济、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质和资金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责任领导:

(四)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合规,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行政处罚中乱罚款、乱收费,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一步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责任领导:

(五)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的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带病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认真落实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强化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建立“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责任领导:

(六)切实解决乱发钱物的问题。重点解决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责任部门:乡财政所。

责任领导:

(七)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问题。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升迁、学习培训、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大操大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钱物的问题。完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占用公共资源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娱乐为名、行赌博之实借机敛财等行为。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八)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的问题。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以及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九)切实解决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重点解决借开会、出差、就医、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严格执行因公出游、不准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一)忠诚担当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和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审视问题,落实八项规定不力,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

个别领导干部不了解大局、不融入大局、不服务大局,不善于从工作大局、全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机关工作和党的建设,形不成整体合力;。

机关“四风”问题巧立名目、花样翻新、屡禁不止等问题。

(二)调查研究方面。查找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对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热情不高,了解和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少,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和群众的困难不了解;到基层走访调研热衷于搞形式、摆花架子,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少,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少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方面。查找和纠正一些工作人员在群众办事尤其是普通群众办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对待群众来访办事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吆五喝六、推诿扯皮,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办事流程不公开,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折腾、处处受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

(四)项目建设方面。查找和纠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项目建设不重视,只限于在会上简单通报一下,对细节问题不研究、不论证,疏于对项目工作的实施进行调研指导监督,是否落实或落实的效果如何不关注;。

个别领导干部热衷于打造上级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面子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等问题。

(五)会议文件方面。查找和纠正一些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

只要开会必发文件,一些文件政策不明、措施不力、空洞无物,毫无指导性可言,凭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

(六)决策部署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足、谋划工作措施不实、攻坚克难劲头不够、改革创新动力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大事不敢干、小事不愿干,能少干不多干、能不干就不干;。

抓工作不在行、不内行,思路想不到点子上、办法抓不到根子上;。

起草文件、出台文件机械地照搬照抄,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更不符合实际情况,而是源自上网下载、抄袭拼凑等问题。

(七)总结工作方面。查找和纠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总结工作谈成绩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谈不足蜻蜓点水、避重就轻等问题。

(八)履职尽责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宁愿不做事,只求不出事”,廉而不为、廉而慢为,对工作慵懒散;。

思想不解放,胆子放不开,工作无创新,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有好处的不想干,没有先例的不肯干,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甚至推诿扯皮,责任缺失,不敢担当;。

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上不敢较真、不敢碰硬,畏难情绪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对工作不负责任,对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不是愉快接受,想方设法完成,而是强调客观多、困难多,完成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九)反映情况方面。查找和纠正个别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化,工作不讲程序、不讲规矩,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和反映情况不全面、不充分、不及时、避重就轻,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十)作风纪律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干部推动工作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等政策、等依据、等指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致使工作无亮点、无突破;。

检查指导工作走过场,指出的问题少讲情面,解决的办法少不落实;。

有的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松懈、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离岗,工作时间办私事;。

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二)重作风引领。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局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纠正“四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发挥好表率和引领作用。特别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良风气的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查问题剖析。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四风”问题十种表现,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查十改”部署、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要结合实际,对单位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展开立体式排查、全方位扫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反思和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坚决加以整改。

(四)晒任务清单。各科室重点围绕“四风”问题的10个方面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四风”问题台账式(清单)管理。台账式(清单)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

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

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揩施;。

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台账管理。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填写“四风”问题台账。台账(清单)要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问题对应,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主体、整治进度、完成时限。台账(清单)要准确记录和反映整治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促整改落实。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逐项列出清单,充实专项整治管理台账,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坚持开门搞整治,把整治事项和落实进度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应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起,做到立行立行、即知即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二)统筹兼顾,注重结合。要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xxxx、xxxx”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区重点工作大督查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督查督导,正风肃纪。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省、市、区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现象和问题,发现一起通报批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适时通报,形成震慑。对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问题,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靠制度进行整治。

(四)创新方法,巩固成果。要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以会代训、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观看优秀影片等形式,纯洁思想,提升认知,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校正政务规矩;。

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下发内部通报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三

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生活形势稳定,连日来,新北街道积极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新北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北街道高度重视餐饮燃气安全整治工作,7月19日、20日,先后两次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安排部署餐饮场所、施工单位摸底排查工作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新北街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新北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摸底排查组、安全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教育组等,各职能科室、社区明确分工,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摸清底数、彻查彻改、长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合燃气单位、各社区对辖区内的燃气使用个人及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

针对燃气入户安全,严查家用燃气器、用气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等是否合格或改动,逐户建立用户设施入户检查档案、安全检查记录;全面摸排施工企业是否将燃气设施保护作为重点排查内容,排查检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信息化监管情况等,确保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与此同时,依托线上、线下渠道,新北街道还开了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在辖区营造关注燃气使用安全、参与燃气安全整治的浓厚氛围。

通过在居民微信群、“九小场所”及商户群等广泛转发燃气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视频,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水平和防患意识。同时,在开展各类场所排查整治的过程中,给经营单位发放燃气安全提示信和宣传页,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意识。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新北街道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

为防止专项行动不作为和“宽松软”,街道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建立执法检查处罚台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严重违法顶格处罚。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四

为了规范食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理液化气泄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堂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故编制了本应急预案。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液化气可能有以下几种安全隐患:

(1)液化气瓶嘴与减压阀连接处漏气或密封胶圈失效漏气而引起失;

(2)连接气瓶和灶具的软管老化漏气或连接处不严漏气失火;

(3)液化气灶具漏气失火;

(4)液化气瓶上的阀门漏气失火。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食堂灶间、液化气瓶存放间。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液化气泄漏着火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和伤亡等情况。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现场有强烈化学气味。

食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公司经理。

现场指挥:安全主管。

成员:厨师、炊事员、公司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总指挥职责:

a)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理命令;

b)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

c)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

现场指挥职责:

a)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b)负责现场灭火、警戒、疏散等工作;

c)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d)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

炊事员、公司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a)炊事员详细了解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炊事员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各成员要协助完成现场指挥交办的应急处理工作。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汇报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公司应急值守电话:37903967。

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事故发生后,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时间、部位、类型;

b)人员伤亡情况;

c)物料泄漏影响范围。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接替厨师成为现场指挥员,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2、协助总指挥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处理事故或救护人员时,要在毒区外戴好面罩;撒离毒区后方可摘下面罩。在毒区内禁止摘下面罩。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事故现场严格限制人员出入,抢救人员佩带空气呼吸器,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污染物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人员疏散应根据总指挥指示,迅速撤离至公司大门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现场配备灭火器2个;食堂2名员工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现场初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液化气瓶存放间安装气体浓度报警器。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现场残留废弃物要尽可能收集,避免乱排乱放,防止污染环境。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液化气泄漏着火现场处置,要求应急人员做好个体防护,防止吸入有毒气体,造*生伤害。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五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工作,结合二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指挥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措施:

组长:于新萍(经理)。

副组长:王明民(副书记)。

李龙(副经理)。

李优(副经理)。

井建华(热源办主任)。

肖红艳(办公室主任)。

徐少堂(维修班班长)。

刘新民(司炉班班长)。

邓江华(电工班班长)。

苗文华(收费班班长)。

抢修小组组长:

井建华(热源办主任)。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它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了四氢噻酚以便用户识别,泄漏量只要达到1%,用户就会闻到臭鸡蛋气味。

3、仪器检测。利用比较先进的手持天然气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1、在锅炉房室内高处安装了2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与监控系统连锁。

2、当任意一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的测试值达到规定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风机进行通风,工作人员可根据各报警器显示的数值在短时间内查找泄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进行维修。

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杜绝明火,凡进入锅炉房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

在锅炉放房内需动用电焊、气焊作业时,严格根据动火审批程序办事,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施工作业时车间专职安全员和主要领导要在现场监护。锅炉房内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杂物。

2、采取防静电防爆措施。

每年对天然气管道的静电和防雷接地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进行检测,保证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完好,使静电和雷电能够及时得到地释放;采用防爆型照明、防爆仪表及其他防爆用电设备。

3、锅炉燃烧调节及监护运行。

对锅炉燃烧进行调节时不能太快,防止锅炉熄火后,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司炉人员在锅炉运行时,重点监护并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1、对发现的天然气泄漏部位进行处理的基本方法程序。

(1)室内燃气管线泄漏。

立即紧急停炉,切断锅炉房总气阀,切断电源,通知燃气公司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锅炉本体泄漏。

(1)紧急停炉(按急停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与电源。

3、燃烧器泄漏。

立即紧急停炉,切断该台锅炉的总气阀,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4、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立即紧急停炉,切断该台锅炉的总气阀,切断电源,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更换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对其位泄漏的连接部位重新密封。

当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当班人员应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并通知本单位服务中心电话xxx,服务中心的苗文华要做好停暖片区用户解释工作。

需要切断天然气供应的一定要切断;需要天然气置换的一定要按规定置换;需要办理动火手续的一定要按规定办理,需要专业队伍维修的一定要委派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做好处理泄漏事故专用材料、应急消防物资、检测工具等的储备。

我公司特于20xx年1月10日进行了燃气锅炉燃气泄露模拟演练。演习过程如下:

20xx年1月10上午12时,燃气锅炉房中控室当班人员检测到2号燃气锅炉燃气管道泄露,当班人员立即紧急停炉,切断锅炉房总气阀,切断电源,通知燃气公司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12:30分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到达燃气锅炉房,对泄露部位进行了维修,12:50分维修完毕,2号燃气锅炉恢复正常生产。

通过这次演练,使得我们燃气锅炉操作工、电工技术水平更扎实了,沟通也变得更有效,应急保障机制也逐渐走向完善,加强了工人对燃气锅炉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警觉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沟通的工作,勤检查,多测试,保证燃气锅炉安全,正常的生产运行。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六

第一条__车辆必须按信号进出铲位,瞭望清楚,要按照规程进出工作面,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违者罚款元。

第二条__如有铲斗,大块砸车等情况,及地汇报调度及值班区长,如汇报不及时或不汇报视情节给予处罚。若发现上护板有大块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出现后果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三条__装车时不许离开驾驶室,不许将头或身体其它部位伸出窗外,违者罚款元。

第四条__凡是汽车没有装满,扫道工又没给发车信号,私自跑车的驾驶员,一次罚款元,扣除产量,二次下岗。

第五条__车辆待装时,不准驾驶员及车辆到电铲回转半径以内或大帮下面及大帮边缘停留违者罚款元;造成车辆损失的驾驶员进行下岗学习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

第二章__运行。

第六条__驾驶员上车前,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发车,否则因漏检而造成的事故,对驾驶员从严处理。

第七条__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一次罚款元。

第八条__严格执行定车、定岗制度,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不得私自换乘,混岗作业,违者罚款元。

第九条__严禁酒后驾车,发现班前或班中饮酒者,不安排工作,并罚款元。

第十条__车辆必须按生产指挥人员,调度室安排的指定路线运行,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未按安排运行或不服从指挥,串区、串铲的,扣除期间产量,并罚款元。

第十一条__运行的汽车在行驶当中,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50-100米)如遇有大雨、大雾或浓烈烟雾灰尘及冰雪路面等情况,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违者罚款元。

第十二条__车辆挂帮造成前轮起来,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__会车时必须根据路段情况和交通规则各行其道正常行驶,严禁在路面狭窄或弯道处会车,否则出现后果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__生产车驾驶室内严禁乘座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经调度及值班区长同意批准,违者罚款元。车斗或机器盖板、踏板上不得乘人,违者罚款元。

第十五条__经检查凡制动、灯光、转向等装置不全、无效等,不得投入运行,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元。

第十六条__凡因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事故,无严重后果离岗学习,造成重大事故,由安监处及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__在任何情况下,汽车都不得压电缆、水沟及安全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元的处罚。

第十八条__严禁坡道停车,特殊情况必须停车需将前后轮掩好,并采取切实可靠措施,否则一次罚款元。

第十九条__同种车辆严禁超车,异种车辆超车时,必须在前车让车后,方可超车,夜间会车时应相距150米时,互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违者罚款元。如强超、强会从重处理。

第二十条__车辆运行过程中,在通过新铺火烧岩路段,必须减速慢行,以减少冲击力,待压实后再正常行驶,违者出现扎轮胎的现象,轮胎使用不足一个月,罚车组元。不足二个月,罚车组元。

第二十一条__车辆在通过烟区运行时,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加强瞭望,减速慢行,鸣喇叭或打开灯光,违者罚款元,造成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__生产车辆在没有值班区长、调度室安排情况下,不允许从事杂作业,违者罚款元。

第二十三条__车辆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减速慢行,加强瞭望,如不减速,发现一次罚款元.

第二十四条__道路上有大块,应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领导,在大块上辗轧者,发现一次罚款元。

第二十五条__车辆在运煤期间,必须保管好运输单,如有丢失,一张罚款元。

第二十六条__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必须在交班前。

一、二趟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其对轮胎气压的检查,如出现检查不到位,交接不清,出现接班后生产中途回库补充气,一次对交班司机罚款元。

第二十七条__白班下班时,三点三十分之前不准停车等待交接,四点班下班交班时,十一点三十分之前禁止停车等待交接,违者罚款元。

第二十八条__接班司机在交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各种液面的位置和燃气压力(早交接时间)。如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或其它交接班时间回库补油或补气者,一次罚款元。

第二十九条__交接班过程中,接班人员未到,交接人员提前停车待交,一次对交班司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如车辆有故障需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相关领导。

第三十条__在日常保养及运行中,司机及维修工必须对车辆进行周密、细致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如因检查不到位,责任心不强,造成后果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__车辆在生产过程中,严禁在车斗内带货往返运行,带货量少的发现一次罚款元,整车满载往返运行发现后立即下岗。

第三十二条__车辆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行走困难时,需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停在坡道或有危险路段需将前后轮掩好后,立即向值班区长报告。否则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__驾驶员应当如实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如出现反映情况不准确,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影响的车辆故障检修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__故障车辆能在原地处理的,不许回库处理,需开回修理的,要向调度室报告,夜间需向值班领导报告,请示指导处理,不允许私自拖拉故障车辆。如私自拖拉故障车辆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三十五条__车辆磨合或运行期间,确属司机责任心不强造成高温、抱瓦、支胳膊等事故一律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赔偿或下岗处理。

第三十六条__车辆出现故障不能运行的,必须由本车司机进行看护,违者给予罚款。冬季运行,看车或因放水不净而引起冻坏部件,按损失部件金额,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__车辆夜间运行时,遇到强光眩目看不清前方道路时,要立即停车。等对方车辆会车后,且看清前方道路时方可正常行使。

第三十八条__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车辆各部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或隐患,如出现检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追究当班司机责任。

第三十九条__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当班车辆运行情况,故障情况等,不得有空项。否则每处空项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四十条__在生产过程中,驾驶员严禁在班中睡觉或消极怠工有违反者,时间在半小时内的罚款元,一小时以上(含1小时)罚款元。

第四十一条__参与冬季运煤的车辆,收车后司机必须对车辆的各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为第二天的生产做好准备。

第四十二条__运行路线挡土墙高度、陡坡、急弯处的挡土墙高度应为。

米以上,宽度3米以上,如不符合上述标准,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由值班区长及安全办人员协调建立。

第四十三条__生产运行中的车辆不许开车门行使、违者一次罚款元。

第四十五条__运行车辆轮胎缺气,经检查气压不足规定压力,发现一次对当班司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如发现不能及时处理,坚持作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后果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__凡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轮胎损坏报废,对责任人按轮胎价格的百分之十至二十赔偿。

第四十七条__车辆在停止状态下,没有技术人员,修理工试车指令的情况下,发动机转数不得超过1500转,否则发现一次对司机给予罚款元处罚。

第四十九条__凡司机私自向散热器中添加非净化水或未加防腐剂者,发现一次给予罚款元。

第五十条__车辆缺水时修理工提供非净化水或未加防腐剂的对提供水的修理工给予罚款元的处罚,如司机知道不加制止,对司机给予同等处罚。

第五十一条__在检查中发现车辆散热器中缺水或防冻液,每次补加水不超过半桶为正常(以10公斤桶为标准),补水半桶至一桶(不含半桶)对司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超过一桶罚款元,超过两桶属严重缺水未造成后果,罚款元,造成后果对责任人按损失程度,对照责任状处罚。

第五十二条__车辆运行中,如出现水箱或水管爆裂、漏水,必须原地待命,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原地处理,如司机私自开回,未造成后果的罚款元,造成后果按责任状处罚。

第五十三条__车辆在无爆裂、漏水现象缺水时需及时检查发动机、变速箱油色、油面,如因检查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的罚款元,造成后果,根据损失情况对照责任状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__在运行过程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脱线、误车的必须及时向当班有关领导汇报,并给予罚款元的处罚,对隐瞒不报和私自救援增大救援难度者给予罚款100元以上处罚,如造成事故视情节及损失情况从重处罚。

第五十五条__依据燃气车辆操作规程在生产运行中,直线行驶的生产车辆不得超过30公里每小时,如果测速在30至50公里的范围之内,对本车司机给于警告、批评教育,如果测速在45公里每小时之间,对本车司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超过50公里每小时,对本车司机给予下岗处理。

第五十六条__运行车辆通过弯道、泥泞路段、窄路段、冰雪路段及在雨、雾、雪天运行时,必须按交通安全法和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运行,否则按超速处理。每发现一次对司机给予罚款元罚款,超速幅度较大者从重处理直至下岗学习。

第五十七条__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司机严禁拨打手机和听如果必须拨打手机必须选择安全路段停车接打,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元。

第五十八条__发现发动机进气管道内有灰尘,司机必须及时擦试,并上报有关领导查明原因。

第五十九条__然气车在加气过程中要按区里指定路线行驶,如有违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并且要在加气前后向调度和值班区长汇报,同时要认真填写先关记录,违者罚款20元。

第六十条__如果发动机因吸入大量灰尘而造成发动机无力,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车组罚款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__如果发动机因吸入灰尘,造成发动机没到检修期而提前检修的,则取消年末责任状兑现奖的资格。

第六十三条__及时回斗,不得在斗没有恢复原位的情况下行驶,一经查出对司机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奖元的处罚,出现后果加倍处罚。

第六十四条__没有特殊情况车辆严禁在验收房停留,否则罚款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十分钟,如发现有消极怠者立即下岗。

第六十五条__生产过程中,驾驶员严禁向验收人员索要产量,如果发现此类行为,经过调查属实的扣除索要到的产量同时罚款元。

第六十六条、司机在交接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发生因责任心不强、交接班不严格将车辆交给饮酒司机,未造成后果的对交班司机给予下岗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如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生产运行过程中,司机严禁私自到外委单位的电铲生产运行,如有违反扣除当班所有产量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__排弃。

第六十八条__严格执行土场排弃规程,服从有关领导及土场专职指挥人员的指挥。

第六十九条__土场排弃土档高度应在轮胎半径以上,宽度为。

米以上(指岩石、土所形成的土挡),车辆可*行缓慢倒至土挡内边缘排弃,或以里轮与土挡边缘为先切入点,外轮与土挡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使后轮直线与土挡直线形成安全三角区,防止后视外侧不清造成失误。

第七十条__严禁车辆在土场倒向排弃面或倒向有危险的路段时猛冲及高速行驶,违者一次罚款元并予以教育,二次离岗学习。

第七十一条__土场排弃土挡高度和宽度、强度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下,车辆不准靠近土挡排弃,需距土挡三米以外卸货,违者一次罚款元,并予以教育,二次离岗学习。

第七十二条__发现土场边缘出现危险裂痕、易滑坡裂痕等迹象时,车辆在距裂痕处三米以外卸货,违者一次罚款元,二次离岗学习。

第七十三条__土场土挡为沙子、沙拌土、泥土等松散货物堆积的,禁止车辆靠近边缘排弃,需距边缘三米以外卸货。

第七十四条__倒车时若遇有障碍,需下车查看后情况,末了解情况不允许盲目倒车。

第七十五条__货台货物翻尽后,若后面有货物堆在货台上,应先提车辆,待货物与货台分离后,再把举升开关置于回位位置,防止货台猛在下落,使车辆剧震受操作。

第七十六条__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卸货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支起的货台下检查车辆。

第四章救援。

第七十七条__露天采区运输生产经常需要牵引陷入坑中或有故障车辆,必须设专用牵引绳和牵引杠。

第七十八条__牵引绳必须插结,不过性,无拉伤痕迹,完全能承受被牵引车辆的牵引力。

第七十九条__必须配备与牵引绳相应的牵引销,牵引销要有锁止装置,做到安全可靠。

第八十三条__打误的车辆需要牵引时,由值班领导与代班区长组织进行。

第八十四条__转向不灵的车辆不许被牵引,需移至不防碍其它车辆通行并且安全的路段进行修理。

第八十五条__牵引制动失效或制动不灵的车辆需用硬牵引杠,特殊路段需用专用引绳由队长以上领导指挥,由专人做好前、后轮掩车准备工作,并设有付牵引绳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十六条__车辆在坑内牵引过程中,其它车辆不许超越,反向行驶的车辆应提前避让,同向行驶的车辆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八十七条__被牵引的车辆需由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操作,牵引车辆必须选择车况好的车辆,由驾驶素质过硬的驾驶员操作。

第八十八条__在救援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须坚决按照救援要求进行指挥。

第八十九条__在救援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特殊情况在没有切实可行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应逐级汇报各级领导,请上级有关部门决定。

第九十条__各队必须自备牵引绳一根,由队长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牵引绳影响救援的罚队长元,不能使用的牵引绳必须及时反旧更新。.

第五章维修。

第九十一条__车辆检查、检修需支起货台时,首先检查车辆上方有无各种线路,若有禁止支起货台。

第九十二条__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如擅自处理造成后果或有可能造成后果的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十三条__凡涉及电脑和相关电器故障,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经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制定出可行的处理方案后方可处理,如擅自处理者视情节处理。

第九十四条__电焊工在焊接车辆时必须遵照规程及时将电脑线、发电机接地线摘除后方可施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元,如造成后果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十五条__回库修理带货未卸在指定地点的,清理货物费用由司机支付并予以罚款元。

第九十六条__车辆在检修或大修期间,车辆及车辆附近卫生由司机负责打扫,维修场地卫生由修理工负责打扫,如卫生检查不合格,对车组或修理组罚款元,包车组长及修理负责人,从重处罚。

第九十七条__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司机必须做好修理质量的监督及他各部的检查工作,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遗漏故障的现象,造成后果的,需追究参与修理的本车司机责任,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九十八条__检查、检修车辆支起货台时必须将两侧别销插靠并锁止,如不别或别一侧对责任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九十九条__车辆一侧轮胎拆除后,严禁只用一个千斤顶支撑,必须用木方、钢圈等顶垫牢靠否则对责任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一00条__实施风电焊机作业时,没有设专用灭火器,专人进行监护,并未按区规定处理焊点及场地对责任人(包括焊工、司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__在厂房内外或生产现场抢修车辆时,必须将故障前后轮掩靠,以防溜车。如有违反对责任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一百零二条__修理队长或修理组长在安排修程的同时,必须设专人负责修理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如发现不落实责任设计专人负责,对安排修程的队长或组长给予罚款元罚款,造成后果按照责任从重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__在修理过程中如设定的监护人不负责罚款元,对监护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对监护人视危害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__库内严禁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如有违者,罚款50--100元。

第一百零六条__库内的防火设施不许随意乱动或损坏,防火沙箱不的倒空或它用,车辆灭火器必须保持有效,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一百零七条__轮胎夹大块必须及时处理,如因处理不及时造成轮胎损坏的,对责任人给予罚款元的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__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车辆附近吸烟或动用明火,如必须使用明火检修(包括风、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发生。如有违反未造成后果的给予罚款元的处罚,造成后果的由上级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__司机必须选择具备通行条件的道路运行,如出现司机强行通过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导致车辆(然气管路等零部件)损坏的给予罚款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从重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然气车辆在加气站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对驾驶员罚款300元,并包赔损失由先关部门处理。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七

1、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上总开关,停止使用燃气,并立即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驱散燃气并通知学校领导。

2、发现燃气泄漏时,严禁火种进去,严禁开、关电灯,拉、合电闸、严禁敲击金属器具,以免将事故进一步扩大否则将引起爆炸和燃烧。

3、当发现燃气管道有泄漏,若裂缝较小时及时采取临时措施用胶布或用香皂、肥皂将漏气处封堵,并及时关闭输气阀门,立即开窗通风。

5、在通知上级领导时,应讲清楚燃气泄漏的原因、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常用应急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报警:110。

1、每次使用结束后,食堂工作人员要对燃气开关进行检查。确保燃气安全关闭,并做好记录。

2、定期对燃气灶、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以免意外发生。

3、学校要对食堂员工做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紧急情况的处置、报警、自救等知识。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八

乙方:

为做好本公司职业健康及餐饮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强外包单位(乙方)的健康卫生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餐饮外包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食品原料及各类调味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和检验,保证食品原料及各类调味品进货渠道卫生、安全、无毒害。

二、乙方必须保证在食品原料进行烹饪前严格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各类食品带“毒”下锅。

三、乙方必须保证所运用的各类烹饪调味品中不含国家所公布的对人体有毒害的物质成分。

四、乙方必须保证所运用的各类餐具均为合格产品,有正规的产品合格证书等备档文件。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参与本公司食品清洗、消毒、烹饪及运输的乙方员工均每年都进行健康检查,炊管人员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六、乙方的物品储存,生、熟食品保证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七、乙方在向甲方出售食品的时分,必须规定盛饭、菜工作人员带一次性塑料手套,长发人员盘辫戴帽以确保安全卫生。

八、如由食品、调味品、餐具等非甲方原因而造成在甲方食堂进餐人员的中毒伤亡,则由乙方承担事故人员的抢救、误工、护理、营养、补偿等全部费用,甲方并视自身损失情况追究乙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如甲方的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抽检时,乙方必须许可并配合甲方合理的安全卫生检查。

十、该协议一式三份,乙方、甲方行政部门、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安全代表(签字)安全代表(签字)。

订协议日期:年月日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九

餐厅以不同的服务方式分,一般可分为:餐桌服务型、柜台服务型、自助型、企业单位型。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般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餐饮安全合同协议书样板”,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相互协商的前提下,就餐饮服务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1.送餐时间:乙方应于工作日的送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2.用餐地点:甲方提供用餐场地,乙方负责用餐场地的服务和保洁。

3.计费方式:餐费标准是每人每份元,甲方提前将次日用餐人数通知乙方,根据通知乙方的用餐人数计算当天的餐费总额。

4.乙方必须具备从事餐饮业的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员工健康证,并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作为协议的附件。

5.乙方提供的软饮和菜品必须保质保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菜品致使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遭受其他食源性疾病,乙方除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接受处罚外,还应赔偿甲方就餐人员医疗费、补偿费等。

6.乙方提供的餐饮器具应达到甲方要求;并提供相关的餐饮服务。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调整菜品质量,整改次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

8.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9.双方若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并保证教师用餐和饮用水的需求,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并从事针对教师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岗位职责和要求。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勤于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教师按时用餐和饮用开水的需求。

2、严格执行卫生要求,操作间、餐厅整洁卫生,严把原材料储存和食品加工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尘、无杂质,炊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着整齐、干净,定期接受甲方安排的体检。

4、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于朝读前20分钟开启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朝读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中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上课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后全体师生离校后关闭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

5、认真履行守校职责,24小时在岗(特别是教学时间以外),负责甲方一切财物的日常看护工作,不得私自出借甲方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破坏、盗窃和其他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配赔偿。

第二条、甲方职责和要求。

1、及时提供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必备设施:正常的供水供电、燃料(木材和石炭)、厨具炊具、食物原材料、守校用住宿房间等,并听取乙方的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逐步予以改善。

2、协议期内至少提供给乙方体检一次。

3、以现金形式每月(下个月底支付本月工资,解除协议时例外))支付乙方每月800元的固定工资。

第三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间,如乙方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协议,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在协议期内期内解除协议。

4、因行业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赔偿甲方违约金600元。

第四条、其他说明。

1、为方便学生,同时为乙方增加经济收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利用餐厅的窗口向校内师生销售文具和有质量保证的方便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议期内,乙方的身体、精神状况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师生销售“三无”小食品,一切由乙方责任导致的财物损失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期满,无论甲乙双双是否有意续签协议均应提前30日正式告知对方,否则,赔偿另一方违约金600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20__年2月7日(20__年正月十六)——20__年2月24日(20__年正月十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食品配送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并不断使之完善,保障平台畅通。

2、甲方负责食品配送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甲方有义务在社区居民中宣传和推广食品配送服务,并在居民咨询和需要服务时适当提供乙方的服务信息。

3、甲方向居民介绍的乙方服务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价格、质量、有无送餐费用,此信息应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必须准确无误,若因甲方向民居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居民需求服务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若因甲方疏忽导致提供信息不准确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利审核乙方是否有资质提供餐饮食品服务。包括审查乙方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等证件,并可随机实地查看乙方的经营资质、卫生环境是否符合国家对餐饮、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国家对餐饮、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法块规情况,则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甲方不负责食品配送服务所产生费用的收取、保管、转达,食品配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和居民二者之间直接交易完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障所经营的餐饮食品的安全可靠。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原材料。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对其是否有资质提供餐饮食品服务的审查,包括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等,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价格、质量、有无送餐费用等),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上述信息在后续过程中发生变化(如菜价随着季节、原料上涨的变化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信息更新不及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及时准确的记录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居民需求服务信息,若因乙方疏忽导致记录信息错误所产生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要做好相关交易的记录,包括需求服务的居民的名称、地址、电话,配送食品的签收、款项的收取等。

三、安全责任。

1、若因乙方违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变质过期的原材料,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从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自行解决食品配送所需要的人员、交通工具、包装材料等,并保证安全。在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合同终止。

若甲乙双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有违反上述合同条款的情况发生,经双方商定,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现住所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基于:

一、甲方在省市路拥有平方米餐饮的经营场地(具体的面积以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文件注明的面积为准,相关权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二、乙方拥有餐饮领域的经营管理优势,甲方已经考察了乙方,对乙方的优势有充分的了解。

三、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于20__年月日达成本协议,并约定遵守以下全部内容:

四、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年;。

六、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内容包括:

2、乙方委派的厨师队伍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厨师管理合同;。

5、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6、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为期7天);。

9、乙方为甲方提供后期的经营咨询及分析,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督导;。

12、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结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员工资及押金。

七、执行本协议过程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各自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乙双方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厨房管理合同。

3、设计合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做好本公司职业健康及餐饮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强外包单位(乙方)的健康卫生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餐饮外包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食品原料及各类调味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和检验,保证食品原料及各类调味品进货渠道卫生、安全、无毒害。

二、乙方必须保证在食品原料进行烹饪前严格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各类食品带“毒”下锅。

三、乙方必须保证所运用的各类烹饪调味品中不含国家所公布的对人体有毒害的物质成分。

四、乙方必须保证所运用的各类餐具均为合格产品,有正规的产品合格证书等备档文件。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参与本公司食品清洗、消毒、烹饪及运输的乙方员工均每年都进行健康检查,炊管人员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六、乙方的物品储存,生、熟食品保证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七、乙方在向甲方出售食品的时分,必须规定盛饭、菜工作人员带一次性塑料手套,长发人员盘辫戴帽以确保安全卫生。

八、如由食品、调味品、餐具等非甲方原因而造成在甲方食堂进餐人员的中毒伤亡,则由乙方承担事故人员的抢救、误工、护理、营养、补偿等全部费用,甲方并视自身损失情况追究乙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如甲方的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抽检时,乙方必须许可并配合甲方合理的安全卫生检查。

十、该协议一式三份,乙方、甲方行政部门、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安全代表(签字)安全代表(签字)。

订协议日期:年月日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保障区内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和区内安全实际需要,决定在全区进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餐饮钢瓶液化气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充装过期钢瓶、倒灌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无证经营燃气的储备站、供应站、代客换气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政府领导、职能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营造一个规范、安全、有序的燃气使用、经营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

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等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等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该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

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

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一)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和统一行动,成立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xx(区政协副主席)。

xx(副区长)。

xx(xx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

xx(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xx(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xx(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1.建设部门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分销站点的信息收集,组织企业开展燃气专业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安全供应的综合监管,凡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气瓶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督促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各充装单位的气瓶送检义务,督促充装单位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确保在用气瓶得到及时规范的检验。依法严厉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倒灌钢瓶、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

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非法存储、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行为,负责液化气站,经营站点和使用液化气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4.安监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依法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律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规范经营户燃气使用行为,做到使用规范、安全;

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10月17日—26日)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10月27日—31日)督查和。

总结。

区政府安委会成立4个督查组(附件3),至少进行2次督查,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和整改结束后分别进行一次督查。

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街、建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安监等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安排专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和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燃气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

(1)开展检查督查工作。一是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督查,一律不允许留盲区和死角;

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停业整改;

三是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凡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政府安委会要求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主体单位和各监管方负责人的责任。

要定期开展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自身管理,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向超期和不合格钢瓶充装行为,坚持杜绝向非法瓶装液化气换气点供气,切实保障燃气安全。

3.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成效。

各乡街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工作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1月5日前将检查总结及调查摸底表、统计表报办公室。

名称类别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从业人数钢瓶数主要安全隐患备注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月日附件2:

类别数量项目宾馆饭店火锅店烧烤店燃气供应(企业)点其它合计餐饮场所数量(家)。

从业人数     专项治理检查相关工作情况举办培训场次 培训人数 专项治理检查情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自查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自改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部门治理检查情况组织检查组(个)。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人次,其中专家人次。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行政执法情况取缔单位数(家)。

责令停业整改单位数(家)。

关闭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家)。

行政处罚起数 行政罚款数(万元)。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为规范我公司燃气使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xx市燃气管理条列》、《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燃气泄露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燃气泄露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公司燃气泄露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实体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燃气泄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实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燃气泄露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条块结合,责任单位为主。燃气泄露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责任单位为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坚持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处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并不断完善公司快速反应、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专业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处置机制。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主要燃气危险源、危险因素分析和事故类型。

2、2主要燃气危险源: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为加强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反恐防恐、冬季火灾、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近期我局分管副局长韦美斌同志组织人员到我县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反恐防恐、冬季火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稳定。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值班室环境卫生差,物资摆放混乱;二是车辆、人员进出库登记表和保卫巡查记录表不完善;三是罐区杂草清理不彻底,须进行彻底清理;四是充装区和气瓶堆放区卫生差,本次检查发现的以上四条隐患问题,我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我局,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餐饮员工安全。

协议书。

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甲方:xxxxxxxx公司。

乙方:

为做好本公司职业健康及餐饮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强外包单位(乙方)的健康卫生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餐饮外包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食品原料及各类调味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和检验,保证食品原料及各类调味品进货渠道卫生、安全、无毒害。

二、乙方必须保证在食品原料进行烹饪前严格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各类食品带“毒”下锅。

三、乙方必须保证所运用的各类烹饪调味品中不含国家所公布的对人体有毒害的物质成分。

四、乙方必须保证所运用的各类餐具均为合格产品,有正规的产品合格证书等备档文件。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参与本公司食品清洗、消毒、烹饪及运输的乙方员工均每年都进行健康检查,炊管人员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六、乙方的物品储存,生、熟食品保证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七、乙方在向甲方出售食品的时分,必须规定盛饭、菜工作人员带一次性塑料手套,长发人员盘辫戴帽以确保安全卫生。

八、如由食品、调味品、餐具等非甲方原因而造成在甲方食堂进餐人员的中毒伤亡,则由乙方承担事故人员的抢救、误工、护理、营养、补偿等全部费用,甲方并视自身损失情况追究乙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如甲方的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抽检时,乙方必须许可并配合甲方合理的安全卫生检查。

十、该协议一式三份,乙方、甲方行政部门、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安全代表(签字)安全代表(签字)。

订协议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

规章制度。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入职后交元的押金(离职时见押金单退还)。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________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连续__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

通知书。

》。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3)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4)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5)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造成本店的损失及不按本店的规章制度执行造成人员伤亡由肇事者负全责.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最新餐饮业劳动。

合同范本。

最新餐饮业劳动合同范本。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五

近期受某商务局委托参与部分农贸市场安全管理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商户擅自使用燃气。针对本博客已公开转发了多起有关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遂在此谈谈餐饮场所燃气爆燃事故案例的教训。

2012年6月6日14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启动锅炉房附属建筑增压站mcc控制间内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2012年9月27日下午15时01分左右,中卫市飞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街与邵桥路交叉口东侧进行地下电缆水平定向钻施工过程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燃气管道钻破,致燃气泄漏并引发爆燃,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和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2015年6月11日7时26分,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入院救治,其中1名伤员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6月20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

2015年7月24日7时35分,位于东城区光明中街的北京金凤成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光明中街店发生一起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共计造成2人死亡、22人受伤。

2015年9月19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国泰大厦北侧福园公寓一小吃店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

2015年11月2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厦门思明区美湖路美湖酒店对面一小吃店发生燃气泄漏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10多人受伤。

通过认真阅读相关事故案例,这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无外乎:一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较差,违章作业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属地监管不到位,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

针对上述种种现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餐饮场所面广量大、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同时餐饮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事故,不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社会影响大。因此,强化餐饮场所安全工作显得十分重要,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一切归零”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把牢安全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抓好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按照《20150130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5〕1号)要求认真履职,强化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当地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强化燃气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推动燃气安全监管规范化。各餐饮企业和业主要切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燃气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燃气使用和生产经营行为。

三、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餐饮场所安全大检查。相关单位要针对上述几起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市场临街店铺及相关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立即进行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要果断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直至关闭取缔。要通过检查,坚决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普及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技能。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供气企业开展“配送气赠送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强化对餐饮场所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餐饮场所员工燃气使用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水平。相关餐饮企业要以事故案例为教训,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救人第一”原则,及时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做好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谨防事故扩大。同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不能因为事故损失小,就忽视、轻视事故防范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的所有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事故都要按规定调查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老边分局边城派出所加强检查管理保障餐饮行业燃气安全#e#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的发生。近日,边城派出所组织消防民-警深入辖区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大检查活动。

检查期间,民-警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燃气使用情况、燃气的购进渠道、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规定、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场所经营业主及员工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如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进行了现场讲解。同时,民-警对餐饮场所内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等消防违法行为逐一进行了检查。

此次餐饮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餐饮场所78家,整改各类火灾隐患43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进一步增强了餐饮业主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六

按照《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罗安委〔2022〕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积极推进落实,现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我局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为确保将相关工作要求执行贯彻到位,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每项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全力做到分级负责、突出重点、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一是在《德阳市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统筹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强油气能源设施规划建设。二是积极将袁东线迁改项目(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区2022年度重点项目。三是在局机关和下属粮食收储企业进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四是加强对在建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开采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

坚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检查和其他类似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目前,一是经与在我区内已建成长输天然气管道的权属企业对接核实,全面掌握了管道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3)。二是配合区经信局和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见附件4),专项行动用时两天,对我区涉及的10处高风险区,50处交叉跨越点及“三年攻坚”期间存在的5条隐患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标识牌老化损坏,跨越河流管道油漆脱落、挡墙裂缝等3条问题,未发现重大隐患。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工人就餐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健康证)食品卫生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二、乙方在用餐场所配备相应的消毒柜、保洁柜、饭桌及其他装置。保证并杜绝一切外来可疑人员走进食堂内乱串;杜绝工人或外来人员在食堂内喝酒;不使用任何添加剂。

三、乙方做到食堂内外、锅炉房内外环境整洁,做到并做好防鼠、防蝇、防尘和其它害虫。

四、乙方所加工的食品不得有铁钉、木屑、蝇虫、头发、石子等杂物。

五、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与分发规程,食品加工要保证熟透,配合保管员严格执行食品72小时留样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得加工腐烂变质食品和经销各类食物(食堂内不得开设小卖部)。

六、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凡在食堂内工作时必须随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七、乙方必须按照正规加工操作程序进行加工。米要淘净;用具、餐具要洗净并消毒;菜要保证洗2至3次,洗净为止,做到无污迹、害虫等。做好食堂每天的消毒、卫生保洁工作。

八、乙方承诺向工人供应的食物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应严把食品采购(进库)关,建立食物(营养餐物资)进出台帐,索取购货发票,做好营养餐物资进出库记录,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及检疫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卫生安全协议书食品卫生安全协议书。食品存放要安全可靠,除菜油、豆腐(用水泡好)、鸡蛋之外的一切营养餐物资必须放置在离地面70厘米高的桌子上,并且不能贴近墙身;营养餐物资实行隔离(熟食与生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荤素食隔离)。

十、乙方要做好营养餐物资接收及发放、留样及看护记录;做好食堂保管室的保洁、干燥工作。做好营养餐台账、总账及存档等工作;做好食堂监督检查、食堂保管室的消毒记录工作。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上级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十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食品卫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餐饮燃气安全协议书篇十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定于2015年2月至7月在全国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2012年11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并引发大火,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其中17人重伤)。2012年3月6日,辽宁省盘锦市一烧烤店因钢瓶非法倒气严重超装,导致瓶体爆破引发爆炸,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2011年11月14日,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一肉夹馍店因阀门操作不当,导致钢瓶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伤。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四是部分餐饮企业对液化石油气进货渠道把控不严,从无燃气经营资质的气贩手中购置液化石油气,使得超期、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混入餐饮场所;五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餐饮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全国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各地区要成立由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商务、安全监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六)工商部门: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未取得卫生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月)。

各地区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各省级安委会于2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3月至5月)。

1.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于3月底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各地区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2.各地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商务、安全监管、工商、食药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三)上级抽查和全面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请各省级安委会于7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

(二)加强宣传培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地区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1、禁止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2、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3、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达到50千克(折合1 瓶50千克或3 瓶15千克气瓶)时,气瓶设置在室外时,宜设置在贴邻建筑物外墙的专用小室内,不宜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 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 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餐饮场所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保持通风,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 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15),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15)。

5、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7、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8、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9、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1、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12、具备接入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应将液化石油气改为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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