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精选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8:5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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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体验是人类情感系统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我们感受和体验世界的一种方式。可以引用相关资料或亲身经历来支撑总结的内容。这是一篇精彩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读读吧。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一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部门、公众聚集场所: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责任,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分析本辖区、所监管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行政一把手要带头组织并参与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与方案,重点对高危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自觉开展安全大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安生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贡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村、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进行。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各村、部门和单位普查,镇安监办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和普查工作在4月29日前结束。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由镇公安消防中队牵头、工商、教育、卫生、商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将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以及集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集中人力排查和整改隐患。同时做好广场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工作。

二是交通运输。由公安、交运、农机等部门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各类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打击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的“三超”行为,以及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携带进站、上车、上船。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交运、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乡村主要桥梁的.安全检查,发现病桥、危危桥及时采取禁止通行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开展维修;加强对水上桥梁等重要构筑物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船舶碰撞发生安全事故;对在建桥梁要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影响桥梁安全的航行船舶,坚决予以滞留,确保群众安全通行。同时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河岸堤坝等的除险加固工作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管理体系,落实好汛期来临前的防洪防汛准备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高危行业。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切实组织好以上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危化行业要加强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环节中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防火、防爆、防燃、防泄漏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严格检查,加强现场安全教育与巡检,特别是对建筑施工现场工棚宿舍内的用电管理、明火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检查。特种设备行业要对冶金、机械、铸造企业钢水包、铁水包、铝水包等和行车、吊车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认真落实作业现场防坠、防泄漏、防爆炸、防触电等措施,做好作业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烟花爆竹行业要加强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私储、私销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镇村供电、供水和镇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供电行业由供电站牵头,做好电力设备的巡查,确保用电安全。供水和镇基础设施由镇城建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加强对供水重点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镇基础设施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正常运行。

各村、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和监管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全面有效地检查,严格要求,认真排找隐患,堵塞漏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人要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该停的停、该关的提请市政府关闭,决不能心慈手软、麻痹松懈。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职责,落实节日期间事故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遇有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有效、科学的进行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请于5月10日前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镇安监办。

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二

xxx: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三

局各有关科室、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区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项目部):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姜安委[20**]1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进行隐患排查申报或零隐患申报的单位,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逐一核查,核查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局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未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未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零隐患申报的企业。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局领导将带队对各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系统各行业,涉及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密集特点,及早研究制定方案,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路面监控和执勤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客货混装、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旅客安全出行教育,强化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带上车。

(二)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码头装卸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码头装卸)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增加作业巡回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整改到位,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建设工程安全。要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工人安全素质培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赶工期而放松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以客运站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为重点,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消防事故的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要加强景区游船、渡船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景区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报海事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督促景区加强现场管理,严防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涉及到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电、用水、用气等领域,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2.聘请专家,深入排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创新检查方式,除正常监察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外,还要增加专家检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好“四不两直”检查制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单位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各部门、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检查方案,9月25日前将未进行隐患申报单位和零隐患申报单位核查情况报告,10月12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周京林,联系电话:88203019,邮箱:jyjtaqb@。

xx市xx区交通运输局。

20**年9月7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四

局各有关科室、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区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项目部):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姜安委[20xx]1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进行隐患排查申报或零隐患申报的单位,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逐一核查,核查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局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未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未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零隐患申报的企业。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局领导将带队对各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系统各行业,涉及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密集特点,及早研究制定方案,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路面监控和执勤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客货混装、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旅客安全出行教育,强化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带上车。

(二)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码头装卸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码头装卸)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增加作业巡回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整改到位,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建设工程安全。要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工人安全素质培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赶工期而放松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以客运站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为重点,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消防事故的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要加强景区游船、渡船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景区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报海事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督促景区加强现场管理,严防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涉及到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电、用水、用气等领域,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2.聘请专家,深入排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创新检查方式,除正常监察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外,还要增加专家检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好“四不两直”检查制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单位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各部门、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检查方案,9月25日前将未进行隐患申报单位和零隐患申报单位核查情况报告,10月12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五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行署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见实效”的总要求,以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以及油气输送管线为重点,集中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铁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形式与时间。

此次检查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二)贯彻落实20xx年2月25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三)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两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分组情况。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地区安委会将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综合督查。本次督查时间为20xx年3月17日至21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督查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组长:肖斌(地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农机局、质监局。

派车单位:地区安监局、质监局。

第二组:督查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

组长:王建军(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成员单位:地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农机局、质监局、消防支队。

派车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第三组:督查煤矿及各重点工矿企业。

组长:艾斯克尔·阿不都拉(地区经信委主任)。

成员单位: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质监局、工会。

派车单位:地区经信委、工商局。

第四组:督查城市市区网吧、游戏厅、医院、学校、幼儿园、宾馆、舞厅、餐饮业、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组长:罗斌(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地区教育局、文体局、工商局、卫生局、食药监局。

派车单位:地区消防支队、卫生局。

教育、特种设备、旅游、电力、水利等其他各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按照职责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作为、齐抓共管,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主动查找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确保本县市、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统筹兼顾,依法从严治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民”活动、“三项活动”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实行“零容忍”,严处重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逐条整改治理。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

(三)强化督促指导,做好监管服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组织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互检互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督促指导,帮助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加强隐患治理,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地区专项督查组要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前一阶段检查中已发现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此次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一并发函督办,做好书面台帐记录,抓好跟踪落实。

(四)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3月28日前将本县市、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地区安委办。地区专项督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参加督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3月12日前报送地区安委办。地区各专项督查组要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3月23日前报送地区安委办。

和田行署办公室。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六

各部室、各施工队:

根据《楚南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楚雄州楚南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将于4月23日-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经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要求各部室、各施工队以本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尽快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并做好以下内容:

一、各施工队落实好平安工地情况。

要求各施工队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加强对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等。

二、施工现场。

要求各部室、各施工队必须根据20xx年04月06日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做好以下三点:

1、项目部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黄色安全帽;。

2、施工队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

3、项目部技术人员、实验检测人员及施工队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

场必须按要求穿上反光背心;。

4、施工现场各种施工设备及物品施工结束后必须收拾摆放整齐;。

5、做好基坑、桩基口及泥浆池临边防护;。

6、加强现场安全标识牌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三、临时用电临时用电。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4.外电必须架空至安全距离。

5.开关箱要上锁做好防雨措施,破损严重的要更换好。

以上要求,望各部室、各施工队高度重视,加大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企业及社会负责,保持以往安全生产的好作风、好态度,积极配合本次检查。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室、各施工队如在检查中持松懈、消极应对态度,经指挥部、监理单位、现场安全员等检查部门及人员一经现场发现问题导致整改或罚款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该部门、施工队自己承担。针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及个人,经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项目部将给予发现问题的单位及个人指挥部罚款额外3倍罚金作出处罚。

中国十七冶集体有限公司楚南一级公路土建6-2项目经理部。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七

局各有关科室、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区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项目部):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姜安委[20xx]1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进行隐患排查申报或零隐患申报的单位,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逐一核查,核查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局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未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未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零隐患申报的企业。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局领导将带队对各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2、聘请专家,深入排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创新检查方式,除正常监察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外,还要增加专家检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好“四不两直”检查制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单位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各部门、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检查方案,9月25日前将未进行隐患申报单位和零隐患申报单位核查情况报告,10月12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八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建筑工程、加油站以及其他事故易发的行业和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冬季防火等情况。

1、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量贩、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从业单位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安全监管。其他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督促各企业认真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储存、销售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严厉打击私产、偷产烟花爆竹行为。

5、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渡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船舶的技术指标和相关安全设施状况,严禁各类船只带“病”运营。

6、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整治和查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的违章违规现象。

7、加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的`安全管理,抓好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等工作。

第一阶段:12月27日至28日,各单位自查。

第二阶段:12月29日至30日,乡分组集中检查阶段,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第三阶段:12月31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和总结。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整个大检查活动的协调、督查。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共分三个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华远显,成员有乡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生产检查。

各村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第二组:组长:高喜文,成员有农技、水务、农机等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水利、农机、农药、农业项目中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组:组长:孙嘉武,成员有工办、派出所、教办室、交管所、工商所、司法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工业企业、学校、幼儿园、道路渡口及食品安全、三产服务业及机关安全生产检查。

1、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和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期间放假时间长,人流、物流、资金流量大的状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2、明确检查责任,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各检查组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三个责任制,要改进检查方法,坚持单位自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认真整治各类隐患,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检查活动中如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督促和落实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乡安监办(联系电话:xx)。

4、各村、各部门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乡安监办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龙兴乡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九

第一条为了保障乡镇企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健康发展,依据《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除煤炭以外的其他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及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乡镇企业非煤矿山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乡镇企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第五条县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类矿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标准;

(三)指导乡镇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审批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并负责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五)组织矿长(经理)、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六)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和伤亡事故。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对在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建矿安全保障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有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申请开办乡镇非煤矿山企业,须向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必要的地质勘查资料与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件;

(二)矿山建设工程总体设计说明书或开采方案;

(三)矿山建设工程总体设计安全专篇;

(四)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产技术设备资料。

第九条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总体设计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按以下规定实行分级审批:

(一)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由市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省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总体设计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必须有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批后报上一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验收投产之前,建设单位应向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和完成情况的综合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程安全设施完成情况;

(二)有害物质的检测数据和地质变化情况;

(三)主要工程和设备安装、试运行情况及评价;

(五)安全管理制度;

(六)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可情况。

第十一条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竣工后,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生产许可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所有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办理有关办矿手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爆炸物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方可进行生产经营。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有关证照;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发放有关证照。

第三章采矿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矿山开采应当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国家有关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乡镇非煤矿山的开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有合理的通风、防尘、防火、防水、防自燃、防倒塌系统;

(二)采场爆破应编制爆破设计;

(三)供电应有过流、漏电和接地保护;

(四)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应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五)按规定设置尾矿库;

(六)竖井提升应有防坠井、防过卷装置;

(七)斜井提升应有防跑车装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件。

露天矿山开采,必须按照设计规定控制剥采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剥采和排土作业不得给深部或邻近矿山及周围居民造成危害。

第十五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准确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作业环境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井下含氧量以及温度、噪声等定期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第四章企业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经常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作好检查记录。

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技术改造计划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矿长(经理)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应当认真履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矿长(经理)必须接受县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取得省乡镇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乡镇企业厂(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已取得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矿长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人员必须经过县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存档。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按照不同作业场所的要求设置矿山安全标志。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并可与当地专业救护组织建立协作关系,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抢救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下列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一)预防矿山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预防职业危害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

(三)职工的安全培训;

(四)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技术措施。

前款所需资金,由矿山企业按矿山维简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没有矿山维简费的矿山企业,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和配合,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做好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作业环境和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检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责令矿山企业采取措施,达到安全规定标准。

第二十六条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在检查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状况和安全工作中,对矿山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应当向企业下达《矿山安全检查通知书》,并要求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退人员。

第二十七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伤亡事故,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会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督促有关的企业做好整改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已经投入生产的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改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企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安全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的;

(二)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四)未按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

(五)拒绝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

上述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 》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三条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企业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

第三十四条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及安全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 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的项目部承担施工作业的,发包单位除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承担施工作业的项目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包单位不得向该承包单位发包工程。

第八条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七)违约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文本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发包单位是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提供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明确安全投入项目和金额,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到位。

对合同约定以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地下矿山通风、支护、防治水等所需的费用,发包单位应当提供合同价款以外的资金,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第十条 石油天然气总发包单位、分项发包单位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其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应当督促其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 3家,避免相互影响生产、作业安全。

前款规定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的技术交底,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 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承包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第十五条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总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督促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工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 发包单位在接到外包工程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如实地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其事故数据纳入发包单位的统计范围。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十七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八条 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外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九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和闭坑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三 ) 总承包其他露天矿山工程和分项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相关的专业承包资质,具体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承包尾矿库外包工程的资质,应当符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承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的资质等级,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 5 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 50% 。

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承包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地下矿山工程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严格依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承包单位应当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五条 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分项承包的,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以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发包单位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六条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发包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七条 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承包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

(三)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将承包单位取得有关许可、施工资质和承揽工程、发生事故等情况载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档案,实施安全生产信誉评定和公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事故数据应当纳入事故发生地的统计范围。

第三十二条 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有关发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

第三十五条 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

第三十八条 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承包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外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九 ) 生产期间,是指新建矿山正式投入生产后或者矿山改建、扩建时仍然进行生产,并规模出产矿产品的时期。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十

按照委办文件要求,现就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我局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重点对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婚服中心、福利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健全各项制度,按照“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部署,11月27日——28日,我局开展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针对系统实际情况,重点防火、防电、防盗、防爆以及食品卫生等方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一)防火方面。

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三家单位老年人多,行动不方便,安全防范意识差。针对这些特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老人房间进行检查,严禁老年人在床头吸烟,在屋内生火,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取暖设备。婚服中心人员比较集中,对安全通道进行梳理,严禁通道内存放任何杂物,要求各家单位配备齐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二)防电方面。

对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和破损插座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严禁私拉乱扯,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立即整改。

(三)防盗方面。

各单位都要安装监控设备,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要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对出入院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安全。

(四)食品方面。

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要加强对食堂菜、油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进入食堂。各食堂操作间、餐厅要时刻保持清洁,确保食品安全。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送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十一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电话兼传真:82307509),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年**月**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十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国庆节将至,许多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这个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详和的节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9月29日。

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非煤矿山和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高层建筑、娱乐休闲、商场、医院、饭店、车站、渡口、庙宇教堂、出租房屋、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重点要突出《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36号)工作要求的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线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检查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析、谋划对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深入一线检查,务求实效。要按照《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36号)要求,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予复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复产。国庆节假日期间,建设工程仍在开工的,各职能部门、各地要督促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市政府有关领导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狠抓整改,有效管控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复工潮、物流潮、学生潮、游客潮相互叠加、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人员和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隐患严重、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严密防范,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

报告。

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准确、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

报告。

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请各镇(街道)、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在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市安办(市安办值班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0**年9月19日。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十三

按照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安委会发〔20xx〕15号)文件要求和县第五次安委扩大会议精神,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今冬明春安全稳定,自11月8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县第五次安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分析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检查的重点、方式、时间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结合我镇实际,我们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划分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及校园安全、森林防火等6个方面。

1、非煤矿山。检查组对辖区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突出对xx公司停产期间值班值守,矿区冬季防火用电,两座炸药库均为空库,无爆炸物资存储,xx公司探矿证20xx年11月已到期,再未取得探矿手续前不得下井作业,xx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20xx年12月底到期,镇安监站已督促xx公司及时办理,确保镇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合法合规,安全生产。

2、道路交通。交警中队采取定时、定点及流动检查的方式在辖区xx高路一里xx、xx设点检查,共检查农用车辆60余台次、摩托车230余台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了安全教育,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查处非客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载、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行为;在xx桥头设立检查站检查通村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消防等设施;在坡陡弯急、湿滑路段设立警示标志,11月24日、25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在xx安置点对156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了考试,确保了辖区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持证驾驶、安全驾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镇安监站联合派出所对全镇8家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了检查,经销点都做到了专柜摆放,并在显眼的位置张贴了警示标志,配备了消防器材。积极协助安监部门做好20xx年镇域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证件换发工作,及时参加县上举办的培训班。

4、建筑工地。检查组重点对xx村、xx村2个移民安置点塔吊进行了检查,其中xx下街安置点拟定在12月上旬安装塔吊,检查组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塔吊操作手对塔吊、钢丝、滑轮、支架、电机、吊斗等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到住建部门备案,坚决杜绝违章操作、野蛮操作、超重吊装。

5、食品药品及校园安全。一是镇食药监所检查了辖区饭店、商店、药店等经营场所的'采购、储藏、加工环节,重点对3所学校的食堂、宿舍、机关食堂等重点部位,通过检查发现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操作人员都能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加强了农村自备酒宴的监管,要求所有自办宴席的农户都要在镇食药监所备案,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的承诺书,与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全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售卖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依法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就医、吃的放心。四是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对校园安保力量、门禁制度、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灯、灭火器材、临近学校道路减速带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整治了校园周边环境。

6、森林防火。为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我镇重点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办专栏板报、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二是严格落实责任,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责任书;镇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火预案,落实冬季值班制度;三是细化任务,督促村护林员开展巡山工作,进一步夯实了监管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通知范文怎么写篇十四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市区各燃气企业、市政企业:

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假期长的特点,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对策措施,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足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在前,使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为确保节日期间有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方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有效。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区城市燃气、市政施工、市政设施、公园及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地也要督促各行业单位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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