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实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2: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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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法律的一种载体,它规定了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协商是签订合同之前的重要环节,双方应通过充分的沟通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范文只是一个参考工具,具体的合同起草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定制。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积______亩的(林权证号:____________)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______年限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光。

乙方经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____________。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进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景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供给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订时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订时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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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二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三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

位置: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

该林地四至范围: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该林地__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的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甲方愿意将属于甲方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柑桔、速生丰产树等。现经甲方、乙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积约为亩,承包租金为每年每亩元。

二、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三、承包款及支付办法:甲方每一年的林地承包款一共为元。乙方每年付一次款,即每一次应付元。

四、在承包期限内:

(1)乙方享有全部承包经营权,乙方享有林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权,种植管理收益,甲方不得干扰破坏乙方的生产,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准任保单位或个人进入承包林地砍伐、放牧等。

(2)乙方为了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建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甲方不得干涉破坏,如有发现甲方有意捣乱的要负全责。

(3)乙方承包的林地发生权属争议的,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并明确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积因权属争议有减少,甲方应当减少部分的面积数量对乙方投资费用和预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经济赔偿给乙方,如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4)甲方允许乙方将本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本合同各项条款不变,承包期限不变,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

(5)如乙方必要经甲方小路运输,甲方应无偿提供土地筑路,路面不少于贰米伍拾公分(2.5米)宽。

(6)如果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乱砍乱伐,侵害乙方的经营权益的,甲方村干部必需协助处理。

五、承包期满,乙方要按时将承包的土地,果树一并无偿交回甲方,乙方不得毁坏,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如果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加倍赔偿。

(1)如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则要甲方赔偿乙方承包期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要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不得在土地上从事种植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要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放弃对林地不管理在一年以上,也不交承包款的,视乙方自动弃包,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果树、木及其他设施,合同解除。

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承包期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__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__边界和村责任田,南__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____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七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地租赁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四至及亩数。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亩数:约50亩。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为每年______元。实行一年一支付,即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租金。

四、争议。

1.甲方保证此林地产权清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五、管辖权。

1.乙方对所租赁的林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租。

六、补偿。

1.如在租赁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实行其他开发建设需征用此林地时,此合同无条件终止,但甲方应从征地补偿款中向乙方支付当年投入的成本。

七、续租。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在同等条件下,只有优先租赁权,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的治理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备份。

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时效。

1.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承包林地地点:村组,小地名:;林班/小班:;树种:;面积(公顷):。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从20__年11月18日至20__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九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__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签约日期:20_年10月4日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十

林地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林地承包合同。

协议书。

发包方:乡(镇)村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宗地序号:宗地编号:,树种:,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二)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

/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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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林地合同承包协议书汇总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______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______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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