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范文(汇总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4:17:48 |
  • ZTFB |
  • 14页

制定方案的关键是要明确目标,并给出一系列可操作的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获得共识和支持。方案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理论的完备性,更要看实践的效果。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xx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xx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xx〕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四

20xx年7月xx区xx沙河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xx沙河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xx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经省发改委以x发改城环发【1173】、【1174】、【1177】号文件批复立项。自项目开工以来,在局领导和工程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工程进展顺利,经过治理的河道面貌焕然一新,河道的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防洪标准提升到百年一遇,取得了良好的防洪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承认与好评,现将三河治理工程情况汇报如下:

工程规划许可、环评影响评价及开工许可手续,现在三河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并报xx市发改委审批,等待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已委托xx市市政规划设计院进行设计,待完成后上报市规划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经完成,并通过省环评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已上报省环保厅待批复;工程开工许可已上报xx市水务局。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度。在工程前期成立了三河治理工程项目领导组,确定了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成立了三河治理工程部,配备了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建立了工程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工程开工前委托招标单位进行招标代理,对所有参建单位均实行工程招标,择优选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了落实工程监理制,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我们严格国家监理制度的要求,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及进度管理授予监理单位,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职能;合同管理制是工程建设四大制度的核心,在工程建设中我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各参建方责任,严格按合同办事。

xx河一期工程已完成河道治理1000m,完成投资xx余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栏杆安装、抢险道路、绿化带、水工砖护坡和坝体填筑等;二期工程已完成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工程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000m。

xx河。

主要工程内容有:河道清理、浆砌石坝体、绿化带、抢险道路和栏杆安装等。

xx沙河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580m,完成投资xx万元。工程内容为:河道清理、浆砌石坝体、栏杆安装、c20混凝土压顶等。

三河治理期工程已完成工程投资xx万元。

根据省、市下达资金,我局拟完成工程投资及治理长度如下:xx沙河计划完成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20xxm。xx沙河计划完成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500m。xx沙河计划完成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000m。

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标准,并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程序进行支付,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并附工程计量资料及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现场复核工程量后进行支付,做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支付,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不支付,计量支付资料不齐全不支付,经过以上严格的工程款支付程序,有效的控制了工程投资,为工程建设把好了资金关。

总之,工程建设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很多不足,我们的项目管理经验还很少,项目人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验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努力,希望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工程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三河治理工程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五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上级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构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总体目标:20xx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xx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xx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xx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xx元;按照临办〔20xx〕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xx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xx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六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镇污水监测工作方案篇八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长效监管。

——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压实建设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运维,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镇村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深圳市共有187个自然村(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范围;77个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分规划建设、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力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以20xx年为攻坚基准年,全力实现深圳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

20xx年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数量110个,其中包含纳入民生实事的42个自然村,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初步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8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

2、查漏补缺阶段。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自然村反复排查生活污水收集情况、管网完善情况及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发现潜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管网堵塞及错接漏接、处理设施故障异常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治、整改补救措施。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巩固提升阶段。

到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自然村分布、自然环境现状、资源整合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将城镇周边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对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或区域分布较集中的自然村,结合现状排水及周边受纳水体水质情况,优先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制定科学的处理设施选址方案及配套管网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对于偏远城镇、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高的自然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承载力及老百姓传统习惯,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地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底,预计完成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19个、建设设施自然村145个,资源化利用自然村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二)高质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

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合理、资金到位、质量优良。在工程质量方面,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验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强化工程验收与环保验收。对于已建成设施,应加快验收,并尽快落实后续运维事宜;对于未建成设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节点执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在实施模式中,对于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鼓励采用以工代赈、农民工匠等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厕所革命、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衔接;对于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工程,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对于采用建设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管渠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管渠覆盖。(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深入排查治理缺陷及短板,落实整治整改补救措施。

按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实现全收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基本原则,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排查巡检机制。一是定期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达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运行异常、排水异常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定期对自然村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存在堵塞及错接漏接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管网通畅、雨污分流合理;三是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查明黑臭水体来源、成因及去向,及时提出整治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消除,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20xx年底,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同步摸排并解决已覆盖的1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潜在问题;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村庄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问题为出发点,科学选择运维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与责任意识。20xx年底,初步建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辖区各镇政府为落实主体、辖区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运维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模式的,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各镇纳厂治理特点,合理设定纳厂管网接户率等考核指标;对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在确定运维主体和模式后,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营单位对处理设施和管网设施进行运维,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制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纳污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对运维主体的巡查频次、出水水质、设备故障率、进水管网畅通率、附属设施完整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的,制定实施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工作指引,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名称、地理位置、常住人口数量、污水日产生量、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受纳水体等信息,并定期评估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效果,发现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或整治仍未解决问题的、属于治理模式自身局限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使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指导,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结合深圳市各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国考断面考核要求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河流水系、国考断面、水质功能区及处理规模20m3/d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和治理成效,为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供指导依据。对定期监测发现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流域或河段,根据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对流域或河段受影响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出提标改造升级要求。(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六)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积极引入智慧水务相关科技公司,协助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加快推动移动客户端开发,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20xx年底,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按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攻坚任务并做好资金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调配与使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加强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村级组织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带领村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

深圳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1449.05万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含配套管网)资金约16024.79万元,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工程约2656.31万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约2767.95万元。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1252.24万元(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