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锅炉房安全生产范文(精选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9: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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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一种有意识地引导和培养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的活动。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列出要总结的重点和要点,然后逐一进行叙述和分析。精选了一些优秀的总结示范,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范文参考和写作灵感。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一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

二、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三、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四、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五、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食堂锅炉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维修和保养。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二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险。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在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设置并进行监管。

7、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8、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9、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10、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关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4、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设备运转要安全完好,安全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检修制度,并且教育职工爱护矿井安全生产设施。

5、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入井人员应办理入井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负责掘进工作面及其区域内的有关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8、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9、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0、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三违”现象,要有具体的奖罚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三、责任处理。

(2)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未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建立有关安全设施,并未在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处进行现金罚款。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100~5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其所在项目部处500~20__元现金罚款。

4、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标准化检查不达标,甲方不予验收工程,并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罚款。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三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区域施工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及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存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及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马道,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交叉作业时,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四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其他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子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

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

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r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4h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五

锅炉房作为能源生产和供应的核心设施,其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努力提高锅炉房的安全水平。下面,我将就锅炉房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正确操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锅炉房是一个复杂的设施,涉及到多种设备和工序。因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熟悉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技术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在日常的工作中,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只有正确操作,才能保证锅炉房的安全运行。

其次,安全防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在锅炉房中,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阀、报警器等。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不仅能够提前发现并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还能有效减少人身伤害。因此,我们要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在设备维护过程中,我们还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做到随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另外,在日常管理中,我们要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锅炉房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如温度过高、压力异常等。因此,我们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我们还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最后,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锅炉房是一个团队合作的场所,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我们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传达工作中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同时,我们要加强协调,建立互信关系,形成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只有形成共同的安全文化,才能够真正保障锅炉房的安全。

在锅炉房安全生产的工作中,正确操作、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和良好的沟通协调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只有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我们才能提升锅炉房的安全水平,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断学习、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实践中的安全工作,为锅炉房的安全生产作出自己的贡献。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六

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其运行和使用涉及到安全风险,因此,锅炉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在锅炉房安全生产岗位工作的过程中,我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不断完善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以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

第二段: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我深刻认识到,宣传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因此,我积极参与并推动锅炉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形式,提高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同时,我还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培训,让他们在短时间内了解锅炉房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规定,以防止因为疏忽或无知而引发安全事故。

第三段:做好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

为了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我坚持每天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首先,我检查锅炉的燃料供应、燃烧系统和排放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其次,我定期清洗锅炉的管道和换热器,防止积灰和腐蚀对设备的损害。此外,我还关注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因过高或过低的参数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这些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我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

第四段: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在锅炉房的安全生产中,管理和应急预案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了加强锅炉房的安全管理,我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员工进行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和执行规程。此外,我还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起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针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应对并采取正确的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

第五段:总结经验与展望。

通过对锅炉房安全生产的思考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对每个员工来说都至关重要,而不仅仅是锅炉操作人员的责任。因此,我将继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我还将继续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锅炉房的设备安全可靠。同时,我也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和措施,以应对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我相信,在我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锅炉房的安全生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总结:锅炉房的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共同责任,只有全体员工都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才能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我们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七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

二、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三、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四、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五、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食堂锅炉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维修和保养。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

一.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智,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二.  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  交接-班时应按规定,共同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系统,给煤出渣等装置,并对运行记录进行确认,交接双方共同签字方可交接.

四.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  锅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作到文明生产。

六.  发现锅炉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  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一.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没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  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三.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  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供、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六.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  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  检查安全附件和依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九.  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的维修处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八

锅炉房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供应中心,安全生产是其最为关键的任务之一。为了提高锅炉房的安全生产水平,我根据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总结出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锅炉房作为一个高温高压的作业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强锅炉房的安全生产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认识到锅炉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把安全生产关口,不仅要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还要保护受热介质的安全、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我们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要时进行安全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段:完善安全措施。

在锅炉房中,我们必须完善安全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首先,要做好火灾防控措施,包括设立消防设施、制定灭火预案等。其次,要加强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并及时处理废弃化学品。此外,还要做好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锅炉房内能够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第四段:提高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

在锅炉房安全生产中,我们要提高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首先,要加强对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隐患不漏报、事故不瞒报。其次,要加强对不同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最后,要及时总结交流工作中的安全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锅炉房的安全生产要建立在安全文化的基础上。我们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让每个员工能够了解自身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将其内化为行为习惯。同时,要加强对安全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只有不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结:锅炉房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乎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乎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在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才能真正实现锅炉房的安全生产目标。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实践,我们才能建立起一种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安全生产模式。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九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3.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8.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死亡事故为“0”。

1.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追求“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职责。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5.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苯中毒、电光性眼炎、中暑、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乙方: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十

建设单位:(单位全称)。

参建甲方:(单位全称)。

参建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丁方:(单位全称)。

甲、乙、丙、丁四方参建单位现在区域内同时进行作业,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安装项目施工,现在四方都在内进行前期制作与安装,为保证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业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现经多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共同遵守,确保安全生产。

一、多方工程简况及存在的干扰问题。

二、多方有关责任人应建立相互联系的机制,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手机:

甲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乙方安全责任人:手机:

丙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丁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叉干扰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由于相互干扰而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多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报请监理帮忙协商解决。

各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够的权限,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相关及监理单位、安监局安全办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报监理审核后作为本协议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规定认真实施,同时报监理和管理局安全办存档。

四、各方应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保护业主财产、周边建筑物及电力等设施的安全;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

五、干扰方应向被干扰各方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若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必须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部。

六、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错开时,必须报监理同一协调,共同制定具体措施,按职责认真予以落实。

七、双方单位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文明的施工环境。

八、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时,应在下方设置警示标识,在施工作业前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滚石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九、各方应自觉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畅,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审批并及时处理。

十、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业结束后,施焊单位必须及时清理焊割现场,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十一、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对各自敷设的用电线路,必须切实做好隔离和绝缘工作,敷设的电线必须通过双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性对电线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对方或设置警告标志加以注意。

十二、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进行起重时,应考虑对对方工作得安全影响,并制定起重吊装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开始进行起重作业。

十三、双方单位有共同维护同一作业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必须做到施工场地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设备通行、工作、停放场地稳定(必须防止飞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四、在多个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及多方联系负责人(涉及双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五、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双方的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如有分歧时,可请监理协调解决;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关事故损失。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施工各方应及时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调整,补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协议一式多份,当事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单位和安监局各一份存档。

十八、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执行。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十一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十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在施工项目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的实现,召开这次专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凯迪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劳动保护的.用品用具,切实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交底,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锅炉房内施工区域高处、交叉、危险作业时,施工双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下方要先停止作业,上报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凯迪安全工程师和双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双方施工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落实交叉作业专题会内容和各自的安全责任,如有不遵守此协议内容,野蛮施工、违章不断者,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违章者单位、个人、施工负责人连带处罚,并按照处罚标准基数高于两陪以上的处罚标准进行考核。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十三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在施工项目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的实现,召开这次专题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双方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凯迪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劳动保护的用品用具,切实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交底,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锅炉房内施工区域高处、交叉、危险作业时,施工双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下方要先停止作业,上报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凯迪安全工程师和双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双方施工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落实交叉作业专题会内容和各自的安全责任,如有不遵守此协议内容,野蛮施工、违章不断者,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违章者单位、个人、施工负责人连带处罚,并按照处罚标准基数高于两陪以上的处罚标准进行考核。

四、浙江安装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陆柏泉),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五、甘肃二建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彦波),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六、成都龙泉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邓奎),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七、双方现场协调联系人员:

1、浙江安装公司: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2、甘肃二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3、成都龙泉。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安全生产篇十四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

3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甲方责任和权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责任和权利。

6.1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9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1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2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3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5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6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8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9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20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1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2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3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4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6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安全工作考核。

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协议效力。

8.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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