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项目移交协议书范本 绿化工程移交协议(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4 17: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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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绿化项目移交协议书范本一

乙方:

经年月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在____投资工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万元以上。

第二条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____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____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__〕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帐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引进单位: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有关绿化项目移交协议书范本二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xx年夏季绿化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1371-1641gdgh114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xx年6月8日至20xx年6月1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144

2.采购项目名称:20xx年夏季绿化项目监理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006(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20xx年夏季绿化项目监理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xx〕275号文”相关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20xx或20xx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③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20xx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④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20xx年3月~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⑤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⑨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⑩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投标人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条款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如需邮购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先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8.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xx年6月8日起至20xx年6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xx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37678249

传真:020-3762522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邮编:510075

公司网址:

e-mail:gdgh_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永福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00 1490 9070 5300 2754(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7日

有关绿化项目移交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年月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投资工业项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万元以上。

第二条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

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

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

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__〕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有关绿化项目移交协议书范本四

一、禹州市华神钧窑有限公司年产钧瓷6万件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禹州市神后镇神后开发区,东邻公路,西邻荒山,南邻废弃煤场,北邻荒山(禹州市发改委已出具项目备案表,项目编号:豫许禹州工〔〕00175;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已出具项目用地的土地规划审核意见;禹州市住建局已出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411081103xx00109),占地面积8852.6平方米,总投资xx万元,年产钧瓷6万件,

项目会议纪要。工艺技术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烧制技术,原料加工传统手拉坯技术。主要污染因子为固废、噪声、废气。该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神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二、禹州市振邦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高中低档运动鞋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禹州市张得乡大周村,东邻小路,西邻耕地,南邻养殖场,北邻铸造厂(禹州市发改委已出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许禹州工〔〕00185)。该厂系租赁厂房,使用面积2800平方米,总投资580万元。工艺技术:外购棉花、棉布、牛皮、人造革等原料,进行复合—冲帮—针车—成型—复底—整理—检验—包装—入库。污染因子为固废、噪声。该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会议决定,待该项目单位提供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审核意见和住建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以后,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三、禹州市德宝铝材装饰材料厂年产100吨铝单板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禹州市山货乡路庄村,占地3584.6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禹州市发改委已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许禹州工[]00153;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于xx年9月27日出具项目用地规划审核意见;禹州市住建局已出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411081210xx00102),工艺技术:铝板进厂—画线—剪板—折弯—印花—腹膜—出厂。主要污染因子为固废、噪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禹州市山货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四、禹州市豫陶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禹州市梁北镇罗坡村,东邻电瓷厂,西邻乡村生产路,南邻耕地,北邻生产路(禹州市发改委已出具项目备案表,项目编号:豫许禹州工〔〕00163;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已出具项目用地的土地规划审核意见;禹州市住建局已出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411081105xx00106),占地面积xx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年产12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生产线扩建项目,

工艺技术:原料—粉碎—配料—球磨—制浆—注浆—成型—烘干—施釉—烧制—检验—成品。主要污染因子为固废、噪声。该项目距南水北调总干渠1590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梁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由于该项目距南水北调总干渠1590米。待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通过以后,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五、禹州市仙隆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千吨水泥助磨剂项目

项目位于禹州市文殊镇韩洼村,东邻乡村公路,西邻坡西耕地,南邻空地、北邻纸坊干渠(河南省发改委已备案,项目编号:豫许禹州工[]00181号;禹州市住建局已出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411081108xx00063),占地面积72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加工水泥助磨剂6000吨。该项目系租赁文殊镇水泥厂厂房,主要污染因子为固废、噪声、粉尘。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六、郑州亿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禹州市轩辕大道西侧,华夏大道南侧,阳翟大道北侧,朱寨路东侧(xx年6月1日,禹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评审,文件编号:禹规建纪[]3号;禹州市住建局于xx年11月16日出具关于禹州市朱坡村城中村改造(上东国际住宅小区)项目的规划意见。)占地102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5000平方米。主要污染因子为固废、噪声、生活垃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禹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七、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边沟煤矿矿井通风、防尘安全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禹州市神垕镇边沟煤矿及金发煤矿复采井合并而成。总投资16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主要是增加部分先进的通风防尘设备及连接管道,完善井下通风和防尘网络,增强矿井安全生产的可靠性。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许昌市环保局审批。

八、许昌市同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居•泰华府住宅小区项目

项目位于画圣路东侧,东邻辛庄路,西邻长春居委会一组,南邻大同路西延伸段,北邻工行家属院,(xx年1月25日,禹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评审,文件编号:禹规建纪[]1号),占地面积为15599.55m2,总建筑面积为54837.48m2。建筑密度16.2%,容积率2.80,绿化率40.12%。该项目选址合理,符合禹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会议同意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禹州市环保局审批。

与会人员:

有关绿化项目移交协议书范本五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xx-0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和中小企业孵化园区道路绿化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

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xx年4月7日开标,因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故现对该项目三标段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和中小企业孵化园区道路绿化三标段: 土方工程。总面积:117132.50平方米,总进方:

70211.50立方米,总出方:17923.90立方米;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园林绿化工程资格证;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4月1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等以上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xx年5月4日15:00时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方式: 报名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购买标书联系人:联系人:赖静;苏娜

电 话: ;010-58684036 ;010-58684300

传 真;010-58684036邮箱;(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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