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实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9: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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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和计划。想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要求。掌握一些情感表达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一

方式1:担保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信,证明担保人有稳定的收入。

此方式适用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医院等。

证明信样本:”xxx为我单位正式职工,有固定职位和稳定收入,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证明信需由人事部门或军队政治部出具并加盖印章。

方式2:担保人也可以用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担保。

此方式可通过向我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单、机动车登记证等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担保能力。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二

1、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或分别到场,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2、留学人员及两担保人均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3、担保人员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担保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担保方式”。)。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三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如果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的话,用人单位意见盖上用人单位的公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盖人才市场的章了,但是,报到证开出来之后,凭着报到证到该公司再盖个章,这样档案自动转到人才市场去了;比如:我目前在xxxx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我档案要存放在交通人才,那么如下图操作就可以了。报到证开出来以后,到交通人才市场拿到报到证后,凭报到证到xxxx服务有限公司再盖个章之后,将盖好章的报到证还给交通人才市场,这样,手续就做全了。

二、比如,我现在在xx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上班,这家是公有制企业单位,那么该公司就有自己保管档案的机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盖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章。毕业后档案就转到该公司去。

三、如生源在xx的同学,不想在xx上班,目前在xxx有限公司上班,用人单位意见盖xxx有限公司的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xxx人才市场的章,比业后档案就用转到泉州人才市场去了。开出的报到证是已就业的报到证。

四、比如说,本人是广东生源,现在在贵州工作,就业协议书盖章是贵州公司,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就把档案放在公司(贵州)所在地人才市场,要么档案回生源地所地的人事局。区别在于报到证开出后前者是已就业(有算工龄),后者是待就业(没有算工龄)。最大的区别就是工龄的起算时间的差别。生源在外省的同学,如果不是在自己生源所在地上班,可以有两种选择:

2.我是福州生源,在广州工作,找广州的公司盖章,但是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没有找任何人才市场盖章,那么档案就会转到生源所在地(海口)的人事局。开出的报到证是待就业的报到证。

五、友情提醒:盖完就业协议书后,等拿到毕业证后再换工作,因为开出的报到证还要拿到该公司去盖章,如:1-4月在福建xx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上班,用人单位盖了福建xx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于x月份辞职了,换到xxx上班,这时候就要重新更换就业协议,拿着新的协议书到xxx去盖公章;否则报到证开出来之后,福建xx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不会再给你盖公章。

六、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

就业协议书范本---公司会给你一个该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号,让你将来把档案统一放进这个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中集中管理,这种公司通常是一些小型私企,它只用你这个人,但是不给你管理档案。遇到这种情况,强烈建议大家自己交这部分每年的档案管理费用60元/年。因为这样你就可以算开始工作了,有工龄了。将来的五险一金都可以从这个时候开始交的,对你们将来是相当有益的!(以上是针对河南省内就业单位而言对于省外就业的同学,强烈建议大家让家人或者朋友帮忙找个公司先挂名,按照上面第条方法办理。

因为大家可能还不明白,签了就业协议的意义是:公司所在地市/县准备留用你,可以给你办理报到证,档案可以留在这里,这就意味着你可以办理这个地方的户口了。大家可以想一想,北京、上海、深圳会给一个大专生办理当地的户口吗?!绝对不可能的!其他省市也是类似。所以对于省外的公司,办理报到证是相当相当困难的。以我校去年为例,省外的报到证一个都没有办下来!

如果你们实在没有亲人朋友能帮你们找到公司挂名,那么学校可以帮大家办理,你们要统一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给招就办,同时按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档案托管费,由招办统一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为大家办理人事代理前期手续和《就业报到证》。但是这个有名额限制,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再给办理。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四

1、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或分别到场,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2、留学人员及两担保人均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3、担保人员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担保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担保方式”。)。

方式1:担保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信,证明担保人有稳定的收入。

此方式适用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医院等。

证明信样本:”xxx为我单位正式职工,有固定职位和稳定收入,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证明信需由人事部门或军队政治部出具并加盖印章。

方式2:担保人也可以用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担保。

此方式可通过向我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单、机动车登记证等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担保能力。

1、合同公证是指公。

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

2、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

3、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

4、公证机关对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等,要进行认真审核。

5、合同公证范围: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

地承包合同、联营合同、电子网络使用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企业兼并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劳动合同、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各种类型,都可纳入合同公证范围。

6、在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具体收费可以到公证处咨询。

7、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或审查一下,然后再去公证,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

1、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2、合同法第4条规定: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合同法第4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5、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6、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数额参见《国家公派留学资助经费平均标准》。

担保人用个人财产担保时,个人财产价值不得少于担保总额的1/2,存单余额不得少于担保总额的1/2。

用于担保的存款及个人财产在担保期间内不会被冻结,仍可以自由支配。

一个担保人最多可以为3个留学人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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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五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房地产权证书。

5、房产信息单。

6、房地产买卖合同。

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六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一)出卖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出卖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3.出卖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5.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6.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

7.拟出卖的房屋为国有资产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8.预售商品房的还应提交:

(1)建筑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

(2)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

9.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买受人应当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买受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买受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4.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当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

(一)该房屋买卖合同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出卖人、买受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四)买卖双方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七

2两位担保人在各自单位开人事部门稳定收入证明,模版wh423老师已经提供了,而且再次告诉大家上面只提到具有固定收入就行,不用写具体多钱,你们协议书里面最后面要求你是工资还是存款,填写工资即可。

3你本人和2位担保人身份证件。

4带6份协议书。

5交公证费用加起来一共200多吧。

《关于担保人和保证金的问题》。

一、办理公证要求。

1、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或分别到场,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2、留学人员及两担保人均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3、担保人员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担保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担保方式”。)。

二、担保方式。

方式1:担保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信,证明担保人有稳定的收入。

此方式适用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医院等。

证明信样本:”xxx为我单位正式职工,有固定职位和稳定收入,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证明信需由人事部门或军队政治部出具并加盖印章。

方式2:担保人也可以用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担保。

此方式可通过向我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单、机动车登记证等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担保能力。

担保人的条件。

《协议书》所指丙方担保人必须为两人。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法人、其他组织、留学人员的配偶、即将长期出国人员不得作为本协议书所指的保证人。

留学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的,可以由父母作为担保人。

两个担保人不能为夫妻关系。

四、担保数额。

具体数额参见《国家公派留学资助经费平均标准》。

担保人用个人财产担保时,个人财产价值不得少于担保总额的1/2,存单余额不得少于担保总额的1/2。

用于担保的存款及个人财产在担保期间内不会被冻结,仍可以自由支配。

一个担保人最多可以为3个留学人员担保。

五、协议书的填写要求。

请事先将协议书第1页及第4页的内容填写完整,其中第4页第八条的两个空格处均请填写“个人资产”。

特别提示:第5页签字页请不要事先填写,留学人员本人及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均应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八

请事先将协议书第1页及第4页的内容填写完整,其中第4页第八条的两个空格处均请填写“个人资产”。

特别提示:第5页签字页请不要事先填写,留学人员本人及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均应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九

1、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2、合同法第4条规定: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合同法第4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5、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6、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十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三)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公证员在进行完上述八项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履行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有的`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公证员经过调查发现有虚假材料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而且所交的公证费也不予退还。当事人接受的,公证处正式受理买卖双方的公证申请,启动公证程序。

(四)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对于交易房产的坐落、建筑面积、建筑年代、权属状况、交易金额、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时且要逐向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且没有任何异议,如果对于其中的任何一项持有异议的都要暂停公证程序,等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再恢复。此外,公证员还要审查买卖合同是否对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微小瑕疵以及水、电、气、电视、电话、宽带、家电、家具、物业、户口、税费承担、面积误差约定、风险转移等有关相对次要但也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公证员要提示买卖双方,并在公证谈话笔录内注明。

(五)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六)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1、核查卖方的身份是否是真正的房主;。

2、卖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卖方已婚则要求其配偶到场并书面表示同意卖方出售上述房产;。

3、是否所有的共有人及其配偶都已经到场并且同意出售;。

5、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是否存在禁止买卖的情形;。

7、房产是否存在被抵押的情形,如果已经被抵押是否已经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8、是否存在被出租的情形,如果已经被出租是否承租人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公证员如果到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应当现场制作查档记录,对房屋现场考察的也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拍照、摄像等一些辅助手段。

(七)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必须符合下例要求:对交的各个环节都调查核实后,发现买卖双方提供的材料和交易意图都是真实的;至少对于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是约定明确、具体的;对于那些可能带给一方当事人不利的条款经过公证员提示后当事人仍然坚持接受的。公证员出具公证书后提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凭借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房屋权利转移的时间是房产部门准予变更登记的时间,而不是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十一

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 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遗漏财产的分割

婚后发现财产遗漏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就遗漏部分的财产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这类案件,在离婚诉讼中也较为常见。

简易离婚协议书中的风险

协议书中一定要体现双方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结果和财产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说明。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这项法律规定旨在保证协议离婚的简便省时,同时又可解决离婚后的重大问题,是切实可行的。但是,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离婚时两人情绪不稳定,急于结束不幸福的婚姻,而草率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之后,其中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当事人就会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重新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此时,就欲推翻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但由于原来签订离婚协议的意思表示不符合法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范畴,即使没有被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况,若原离婚协议书签订得较为简易,即使对其中的某些财产分剖约定理解不同,也很难得到法院重新进行离婚条件认定的法律后果。

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欺诈、胁迫问题

慎,不宜将急欲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产,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监护不力等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协议,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另外,关于在胁迫行为下签订的问题。若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胁迫的事实,即无法举证,则法院很难认定。实践中,常见一方认为胁迫的情况是:当另一方当场捉奸在床,另一方以要将捉奸资料散布出去为要挟,一方不得已,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一定要即时报警,或采用其他方法取证,不要太顾及脸面而丢弃固证的时机。否则,产生争议对己不利。

就业协议书解除方法简短篇十二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可继承的财产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墓地证等);

3、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情况证明;

4、遗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5、弃权人的身份证件(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

6、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可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遗嘱承受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的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明等;

5、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与遗嘱承受人有亲属关系时);

6、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是指公证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2、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委托事项的依据,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夫妇共同委托时;

4、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5、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单并写明委托书的年月日;

2、代理权限应注明是全权代理还是专项代理,有无转委托权;

3、代理期限应注明代理的起止时间。

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3、受赠人的受赠书;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1、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办理赠与公证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活动。

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明,如医院的出生或证居(村)委会证明;

3、被证明人的父母情况证明;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

2、当事人姓名要真实,一律采用简化字;

3、当事人出生日期应具体写明年月日。

5、出生公证书中父母姓名只能是生父母的姓名。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同时注明养父母姓名,以及从何时起被收养。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应如实证明其生父、母的姓名,必要时可进行亲子鉴定,查证属实后再予以办理。生父母查找不到的,可注明父母不详。继父母不要注明。

6、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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