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通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6: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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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一

置换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发方:河南圣多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开封市杞县西区绿地广场南侧的土地一块,面积为:平方米(以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所有涉及土地使用证见附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针对土地置换成房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置换土地的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权面积:

3、土地规划用途:

4、土地使用期限:

5、土地现状:

6、土地使用证号:

7、地号: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作为开发后的房屋置换,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土地费用。

1、甲方置换的住宅房屋在乙方按照协议提供的整栋楼住宅中选房,具体选房办法由全体甲方自行制定,不得再行向乙方提出其他要求。

2、甲方置换后的房屋有由所有甲方自行分配,与乙方无任何。

关系。

4、置换住宅户型面积大约为:

三、乙方开发的楼房,甲方提供的土地面积置换楼房面积分。

为以下两种比例:

1.如果持有土地使用证属于商业用地的,可置换成商业房(门。

面房),置换比例为1:1.2,即每平米土地置换1.2平米房屋;商。

业房置换后的面积小于土地使用证上净土地面积的,多出的商业。

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

2、如果持有土地使用证属于住宅用地的,只能置换成住宅房。

屋,住宅房屋的置换比例为1:1.5,即每平米土地置换1.5平米房。

屋,置换房屋面积超出按照置换比例置换面积的,由甲方按楼房。

开盘价格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并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

将开发违约保证金存入双方指定银行,该资金有双方共同委托银。

行进行监管。待楼房建成开盘前十日内,该资金可由乙方处置,甲方给予配合。

五、乙方交房时间为24个月,以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发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四个月为交房计算时间。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报告及房屋的有关文件资料给甲方。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每户提供一个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用由。

甲方自行承担;需要增加停车位的,价格按乙方定的市场价格优。

惠20%执行。

八、乙方所建楼房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楼距应。

符合国家关于楼距规定的标准。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应按照乙方施。

工图纸上政府批准建设的项目为准。

供的土地使用权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

等争议,甲方在置换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

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在办理总体国有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的办理工作。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

生的投入应如数退还,并承担全部损失。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愿意自。

行放弃开发违约金,并以双倍违约金赔偿甲方。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土地证作为抵押、贷款及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

十二、声明及保证。

1、甲方:

a、甲方有权置换房屋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

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b、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置换土地的手续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c、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d、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

索任何权益。

e、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

议的签署人是拥有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证持有人或授权代。

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

a、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b、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c、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

议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d、乙方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开发商应具备的国家证明或国家。

证件。(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有关证件。)。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由杞县人民政府全权监管。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见证人: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田坪村组建扶贫发展规划,积极改善甲方办公条件,丰富田坪村群众文化生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置换条件:

2、乙方坐落在甲方购置建设新村委会地盘上的.竹木楼,在签定本协议后一星期内自行拆除(包括地上的附着物),材料归乙方所有。

二、土地置换条件:。

1、甲方现有办公室地基归乙方所有;

2、乙方将田坪村田坪组篮球场靠刘梅珍砖房一侧的责任田与甲方进行置换;

3、置换后乙方多余的土地面积差额由甲方支付现金8800元给乙方(包括青苗、竹林等补偿费)。

三、双方责任:

2、本协议签字后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建设权和规划权;

4、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由反悔方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国土所一份,田坪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年__月__日。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三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蟹塘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有蟹塘经从新改造后承包给乙方养殖。

二、承包年限贰拾年(即20__年月日-2032年月日)。

三、承包金交纳办法:

四、甲方原地现有住房四间电源到房供乙方使用,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房屋维修期间费用及点电费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确保甲方提供房屋的完整电源正常使用。

五、承包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经费、债权债务及其它方面均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需保持原有的状况,否则,所有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时交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需认真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甲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订立时间:年月日土地出让协议书承包土地合同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五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____________,面积13.5×11.5㎡。

2、乙方地块:位于____________,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证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第二条根据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土地储备及交易的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20xx年x月x日公开挂牌(挂牌编号为p(20xx)063号)成交的位于x口区额头湾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供应的储备开发补偿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储备地块位于x口区额头湾村(东吴大道南、北两侧),宗地总面积.27平方米,由规划净用地面积.84平方米(含绿化带面积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平方米及控制城市规划道路平方米组成。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18平方米,包含规划净用地面积及防护绿地面积,不包含控制城市规划道路面积。其位z、四至范围详见供地专用附图所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乙方已实地踏勘验明界址并认可。

第四条本协议书项下出让地块的规划用地条件以武规条字。

[20xx]60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乙方应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用地范围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最终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面积以实测为准。

如需改变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必须征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规划建筑面积增加的,应根据楼面地价相应调整土地出让价款;规划建筑面积减少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作调整。

第五条储备地块现状及瑕疵说明如下,乙方对表述如下的储备地块现状及瑕疵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一)a地块(位于东吴大道北侧)用地范围及b地块(位于东吴大道南侧)用地范围内西边为水塘,部分已由长丰乡额头湾村委会回填,保持现状交付。已发生的填塘等土地平整工程及补偿费用共计1500万元,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由乙方另行支付给长丰乡额头湾村委会。

(二)b地块用地范围内东边有一行政拘留所尚未拆除,按现状移交,由乙方自行与拘留所协商拆迁还建安z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中。经x口区人民政府前期调查,还建后的拘留所必须按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规模约5000平方米标准修建。经初步测算,上述工作所需要费用约1800万元。

如乙方无法与x口区行政拘留所达成协议,则由乙方向x口区人民政府一次性支付拆迁安z费用1800万元,由x口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收到拆迁安z费用后6个月内组织完成x口区行政拘留所腾退、还建安z及水电结清等相关工作(该工作与甲方无涉),并承担交地相关义务。

(三)该地块未作地质勘探调查及环境测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地块在“限房价、限房型、限工期、限销售对象”的前提下挂牌供应,定向用于x口区范围内重点工程拆迁还建,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该项目所建住宅由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拆迁主体回购,用于x口区范围内重点工程拆迁安z,住房销售价格上限为4280元/平方米。

(五)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负责完成防护绿地的建设,并另行承担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中。宗地范围内控制城市规划道路部分按现状移交乙方临时管理,乙方应服从规划要求,因道路建设需要,应无条件交由建设实施主体依法实施建设(该工作与甲方无涉)。

第六条本协议书项下储备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为亿仟佰万元整(小写为万元,折合约万元/亩),其中包括:储备土地开发补偿费用、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土地登记费。

第七条在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已提交的挂牌竞买保证金肆仟万元整(小写4000万元整)抵作本协议书的履约保证金,出让价款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自本协议书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不迟于20xx年12月3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出让价款,计亿仟佰万元整(小写为万元整,可用履约保证金冲抵)。

第八条本协议书生效,且乙方按约定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甲方应按如下范围、时间和条件向乙方交付本协议书项下出让地块:

(一)交地范围。

宗地范围内全部土地。

(二)交地时间。

20xx年x月x日前,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协议项下土地。

(三)交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储备土地应达到以下条件(甲方交付储备地块后即视同出让人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履行了交地义务):

1、交地范围内除行政拘留所外,其余房屋全部拆除。

2、交地范围内的行政拘留所保持现状交付,由乙方自行出资完成该拘留所的拆迁还建安z事宜。

3、交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绿化、围墙、堆土、塘洼、架空电线和电杆以及各类市政设施、管网和地下人防等)保持现状交付,交地范围周边状况保持现状。乙方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中。

4、交地范围内水、电费用(不含因地下管网陈旧引起的水耗、水损及办理断管手续所需费用,以及行政拘留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结清。

5、交地范围内权属不存在任何争议。

第九条自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持本协议书及《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规定核缴其他税费。

在乙方付清地块全部应付价款的前提下,甲方方可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提供同意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的书面文件及甲方能够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储备土地变更登记及建设项目报建手续时涉及本协议书第六条已包含的各项费用的,乙方不再另行缴纳;涉及本协议书第六条未包含的各项税费的,除本协议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因本协议书第七条属履约保证金条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如未按照约定付清到期应付款项达到本协议书项下应付价款的`20%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或要求乙方付清全部应付价款款项;乙方超过90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如甲方解除本协议书的,乙方除每日按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外,其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和保证金的,还应据实赔偿差额部分。

20%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适用本条第二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书第五条第(四)、(五)款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适用本条第二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解除本协议书时,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储备地块的,乙方还应交还已经交付的储备地块;乙方已经办理了土地登记,领取了土地使用证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不履行或未能依约定履行出让合同而导致出让人解除出让合同的,本协议书亦应视同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还有违反本协议书的违约行为的,按照本协议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因乙方违约而甲方解除本协议书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储备地块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应付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给付违约金,如因甲方逾期不能交付土地达6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相应的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如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出让方共同负责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乙方登记所需要的文件、单证的,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期限内(包括逾期6个月)仍无法向乙方交付储备地块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书,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本协议书解除之日起5日内应如数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出让价款,不计息;若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储备地块的,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之日起5日内撤出储备地块,并将储备地块交付甲方。

本条的不可抗力包括: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因集会、游行等造成的社会异常事件。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结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项下的货币种类为xx人民币。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金额等项以大、小写表示的,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叁份,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留存贰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武汉市江岸区。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四唯路6号。

邮政编码: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米;

南北长约年贰仟元整(年付一次,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

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八

一、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

二、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毛地价。

2、宗地(含代征地)范围内开发项目按规定应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设、绿化工程费用。

3、宗地内因乙方建设而需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4、在组织出让宗地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应由乙方交纳的有关税费。

5、宗地内的市政建设费用。

6、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九

发包人:____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道路硬化。

工程地点:______市____乡____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实质性承诺的所有内容,硬化道路长1070米,宽4.0米,厚0.2米。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30天,工期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逾期一天罚乙方__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因素造成的延误,经甲方同意可按时顺延工期。

四、材料供应方法。

该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五、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进行,如达不到验收标准者,乙方必须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六、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贰拾壹万肆千圆整(214000元),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如遇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再作调整。

七、付款办法。

工程开工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按施工进度拔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拔付合同总价款的3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经检验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拔付合同总价款的10%。验收付款时应有群众代表签字和监理公司指派人员签字。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由此引发的事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路面的养护工作。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经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自行失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订立时间:20____年7月22日。

十三、合同订立地点:____村委会,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开工。

发包人:____村委会。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年,自__年_月__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水源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水源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水源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1、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年_月__日。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

4、政府按“三旧改造”政策返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各项优惠政策带来的收益和土地出让金等)和竞买者支付给甲方的拆迁补偿及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 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村民土地开发协议书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以投标方式取得杭州市区丁桥大型居住区r21-16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市国土资源局测绘核定为平方米,即亩,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杭州市丁桥大型居住区块内,东至规划河道,南至八号路,西至东风港,北至大农港。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用途为经济适用住房,具体建设以市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规定和以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

第四条r21-16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航空限高50米,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开发补偿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30元计,暂定土地开发补偿费人民币万元(柒仟叁佰伍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其他条件可参考《杭州市规划管理丁桥东单元(jg03)控制性详细规划》。最终地块规划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项目建设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建筑面积部分的超出部分,其土地开发补偿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65元补交。

第五条该项目土地补偿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中标通知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土地开发补偿费的20%,计人民币万元(壹千肆佰柒拾壹万陆千叁佰贰拾元整);第二期在20xx年8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土地开发补偿费的40%,计人民币万元(贰千玖佰肆拾叁万贰千陆佰肆拾元整);第三期在正式开工前付清(开工时间以20xx年10月30日为准),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届时该地块仍不能开工的,乙方必须在20xx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付清剩余的土地开发补偿费,计人民币万元(贰千玖佰肆拾叁万贰千陆佰肆拾元整)。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土地开发补偿费在竣工验收时结清。

第六条该地块的立项、土地、规划、开发等有关手续在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由乙方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第七条该地块的.其它手续根据杭州市政府有关规定与程序办理。

第八条甲方在乙方付清所有土地开发补偿费后正式向乙方交地,甲方在地块正式移交前负责地块管理。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并支付第一期土地补偿费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测绘、勘探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甲方确保正式交地前乙方办理各项开工审批手续不受因未交地原因而造成影响。

第九条本协议项下地块出让范围红线以内的土地由甲方拆成净地后,经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后交付乙方使用。交地标准为: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地表自然平整,围墙按四至范围砌筑,界址桩埋放齐全。甲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大市政配套建设,确保周边配套设施设备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地块施工用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接至r2116地块内。

上(包括30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不予返还。由市建委对该地块重新招标确定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交地,甲方应按日赔偿乙方已付款的1‰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如单方面提出不能履行协议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土地开发补偿费不予返还,甲方可要求乙方违约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如单方面提出不能履行协议而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致使本地块不能开发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本协议,甲方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不计息)。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本协议由杭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订立的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法人所在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乙方:

代表:

法人所在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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