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8: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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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多样性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尊重和欣赏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怎样培养写作的兴趣和能力?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对大家的总结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一

甲方当事人(医方,以下简称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

;参加调解人员姓名:、职务。

乙方当事人(患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年龄。

岁、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本着公正、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一次性了结纠纷。

二、乙方代理人承诺全权处理该纠纷,不再就此事提出其它诉讼请求和要求,若乙方为此提出其它请求及不法行为,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乙方代理人承担。

三、此协议为终极调解,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协议违约金为。

元,若乙方违反,须全额退还甲方补偿款及违约金共计:

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地点:

方式:

日期:

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司法公证处/。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当事人(盖章)。

当事人(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名):

签字日期: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二

3.1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2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分割。

双方确认,以下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双方经协商,作如下分割:

(1)房屋。

位于号的房产一处,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离婚后该房产归女方所有,未还房屋按揭贷款由女方继续偿还。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产所有权变更为女方单独所有,相关费用由女方承担,男方如不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赔偿房屋价值30%的违约金,且女方仍有权要求男方继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汽车。

双方婚后购买x牌车辆一辆,车牌号x1,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该车辆归女方所有。

(3)其他财产。

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4)共同债权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以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等全部由男方偿还,如男方未按时归还贷款及相应利息等,给女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应全部由男方承担。

除前述贷款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还曾向女方父母陆续借款共计32万元,该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各担一半。男方如未按时归还借款,给女方造成的损失,由男方全部承担(包括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另男女双方无共同债权。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三

原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金额为______万元,合同约定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发生争议后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将该笔款项打到被告指定账户。借款到期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拒不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四

1.依法分配举证责任释法答疑化解纠纷(南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异地转岗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调委会倾心调解化解涉疫矛盾(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3.谢某等与某农药店生产经营纠纷调解案(江阴市月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4.高某与孟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无锡市新吴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5.徐州市泉山区厉某某与李某消费纠纷调解案(徐州市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狮子山派出所调解工作室)。

6.常州市金坛区刘某与张某某离婚析产纠纷(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7.张家港市某口罩厂与某高分子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调解案(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8.顾某某与相城区某小学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辆汽车污损赔偿价格争议纠纷(南通市价格争议纠纷非诉讼服务分中心)。

10.多元接力,为村民讨回土地租金(启东市非诉讼服务分中心)。

11.山亭区张某某与寿县戈某某著作侵权纠纷调解案(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五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话放在生意场上可行不通,但凡做生意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品牌走进千家万户,被人挂在嘴边,成为社会流行呢。但是对于商标来说,变得太过出名其实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如今,我们遇到不知道的事情,常常会说一句:“我去百度一下”,“百度”这个搜索引擎商标,似乎不再只是一个名词,而成为了一个动词。这与百度常年用“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作为广告语使用也是有很大关系的。下面就由大掌柜来为您解析这则典型的商标名称通用化的商标法案例。

百度似乎挺喜欢这样的结果,这代表着“百度搜索”已经深入人心,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这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曾经,“吉普车”、“优盘”、“木糖醇”、“阿司匹林”这些词都不是指代一类物品,而是特定的一个商标,但因为名气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了人们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语。

商标的功能逐步被淡化,沦为公共资源!

别忘了,商标法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有显著性!而一种商品的通用名称是不得作为商标的。因为商标通用名称的显著性很低,无法阻止他人合理使用。

也就是说,一旦google成为了公共资源,google公司就会失去这一个价值千亿商标的各种权利。还好法院判决google不足以成为搜索引擎相关的通用标识,让google松了一口气。

反观国内,百度显然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至今还在用“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作为广告语...

比起百度和google,显然可口可乐公司在避免商标通用化的问题上显得更有远见。

据说可口可乐公司每年大约耗资200万美元,让25名成员到全国各地餐馆指名购买“可口可乐”商品,然后把各商家提供的可乐带回进行检测分析,如果不是真正的“可口可乐”,就会向这些从业者提出警告,要求其必须做到销售真正的可口可乐或者向消费者明示其提供的可乐是“可口可乐”以外的商品,如果饮食业者继续该行为,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诉诸法庭。

其实,商标通用化并不是一定会发生在自己的商标上。因为会发生商标通用化,很重要的一点原因就是商标不正确使用。

商标权人对商标的使用方式是很重要的,要避免将商标替代产品,使消费者产生该商标是通用名称的认知。如果大众仍然将某商标指代某一通用产品或者服务时,虽然是大众对你的认可,却也是一种捧杀!

当有同行把你的商标当做通用词进行商业使用的时候,不如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诉讼,这样既能宣传自己,又能强化自己的商标属性。“双十一”商标的纷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六

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保险公司: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蚌政办【2011】63号)和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蚌埠市医患纠纷调处理赔补充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实现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的良性发展,结合我市医患纠纷处置工作实际,现就医患纠纷应急处置程序作如下规定,请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应急处置组织领导。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为维稳第一责任主体,承担医疗纠纷现场总指挥职能,并将现场处置情况、处置结果等及时向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参与医疗纠纷处置的,为第一总指挥。卫生、公安、司法、医疗机构、医调委、保险公司等部门以及患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为次级责任主体,协调配合医疗纠纷现场处置工作。

发生停尸闹丧医患纠纷参与现场处置人员应为医疗机构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或县区委、党工委分管同志),卫生主管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辖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医调委负责同志,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以及保险公司等有关人员。

二、前期处置程序。

医疗纠纷发生后,4小时内完成如下工作:

3、相关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医患纠纷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5、医疗机构应组织院内专家对纠纷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并得出初步结论;

三、发生停尸闹丧医患纠纷综合处置。

相关部门赶到医疗纠纷现场后6小时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3、xxx门制定强行处置预案;

4、医调委与患方进行独立沟通,积极引导患方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四、尸体处置。

尸体处置原则:按照《蚌埠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应当立即将尸体移放太平间及殡仪馆。

针对停尸闹丧行为尽可能让患方自行将尸体移放至规定地方。

经过多轮沟通患方仍然拒绝采取合法渠道处理医疗纠纷,坚持停尸闹丧行为的,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主体报经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有权批准xxx门启动强行处置预案。市委或政府领导参与医疗纠纷处置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xxx门启动强行处置预案。

医疗机构安保部门应积极配合xxx门强行处置行动。强行处置时间由现场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原则上停尸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一般的闹医行为,强行处置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12小时。

五、善后处置相关事项。

1、xxx门强行处置结束后,医院安保部门应积极维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7、就医疗意外或责任保险免赔额问题,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医患纠纷实际赔付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医院支付,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医疗责任纠纷保险公司免赔额为5000元,理赔限额为20万元,即20万元(含20万)以下的赔偿额医疗机构承担5000元,其余由保险公司支付,20万元以上的赔付保险公司支付万元,超出万元部分由医疗机构支付。

8、保险期内发生与保险期内索陪问题。患者住院时间与出院(或死亡)时间均在保险期内,保险理赔时限为一年(自患者出院或死亡之日算起);患者住院时间和出院(死亡)时间,均不在保险期内,市医调委可以进行调处,调处金额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支付;患者住院时间和出院(死亡)时间分别处于保险生效期内和期外的,应对患者就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由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六、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参与《蚌埠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试点的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参照执行。

蚌埠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七

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八

住所:

被告:

住所: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2、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向其支付的定金元,并依照定金罚则另行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元。

3、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元(详见利息损失计算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

1、交易标的为市______区号的房产,该房产为危房。

2、上述房产交易价为万元。乙方(原告)应支付定金万元。

3、甲方(被告)交付房产应保证房屋无结构性损坏,门窗及配套水、电、煤气等管道应当完好。

4、甲方(被告)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

5、双方不得中途毁约。否则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房产买卖协议》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万元。

讼争双方于年月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再支付定金万元,原告付清全部购房款时间延期至年月日。该协议签订后,原告及时支付了该万元定金。

最近,原告获悉,被告于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之前便在交易标的之上为第三人设立了抵押。而被告至今未告知原告交易标的上设有抵押,更未在《房产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提及针对上述抵押的处理方法。

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原告认为:《房产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应依法确认为无效合同。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此请求贵院,判决如所请。

此致

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年______月______日。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九

9月18日,县综治办组织县司法局、卫生局等一行6人到天长市考察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天长市政法委、司法、卫生、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观摩、查阅档案资料(卷宗)、提问等形式,对医患纠纷调委会设立方式、筹备情况、化解专业性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的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根据上级要求,天长市政法委及时组织召开卫生、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参加的“医患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座谈会,并通过调研、走访、外出考察等方式,创新、丰富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天长市人民政府于5月16日及时出台了《天长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5月18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

二、调解机构。

(一)、机构名称:天长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机构及人员:该机构为天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机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市司法、卫生、公安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医学、法学方面专业人士、专职调解员组成,一般9-11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办公地点: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应交通便利、方便群众。

(四)、专项办公经费:司法局对需要的办公用房、购置办公设备,人员工作补贴和日常的办公经费等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测算,报市政府批准,纳入市财政预算。(去年专项经费为20万元)。

(五)、程序运行机制: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医患纠纷。

司法局对医患纠纷调解的工作制度、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及时研究和答复调解中遇到的问题。

卫生局积极协助司法局共同组织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工作医学专家组和调解联络员队伍,指导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强化纠纷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公安局要维持好现场秩序,以防矛盾进一步激化,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卫生、公安、司法、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医患纠纷调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三、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9月份,自天长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解医患纠纷44件,调解成功率百分之百。为医患双方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四、工作建议。

在现有法律制度下,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相对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处理,无疑是目前非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好方式,天长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人民群众普遍欢迎,该调委会办实事、办成事,减少了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还节约了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对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议:在全椒县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2年9月25日。

乡镇企业纠纷典型案例范文范本篇十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担保法务享有追偿权。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享有债和办所享有的抗辩权,如其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作出大于债务人应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以及支出非必要的费用,使得债务范围扩大,对扩大部分,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保证人提出抗辩。

6、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7、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如保证人自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追偿权,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其不得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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