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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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查封位于管城区____________(合同号为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服装辅料的供货加工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为逃避债务,多次找买主出售其拥有的房产,经查被申请人无其他财产。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此致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xx年06月07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二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敬礼!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三

住所: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南路260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车档)、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______________号“沃尔沃”轿车一部(颜色:银色、型号:________、出厂日期:200__年__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诉被申请人________集团(____省)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__)__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号】并定于200__年__月__日14:45在贵院第__法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本申请日,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表现,且继续转移财产的风险仍未消除。一方面,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贵院安排的第一次开庭时出庭应诉;另一方面,被申请人已停用了之前一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联系电话。另据了解,一审开庭前被申请人已将肇事车辆____轿车(颜色:白色,出厂日期:200__年__月,车牌号______________)过户转移给第三人。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申请人日前经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获知,另有一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的“沃尔沃”轿车一部(颜色:银色、型号:________、出厂日期:200__年__月)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为防止被申请人再将该车过户转移以逃避贵院即将做出判决的执行,申请人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的“沃尔沃”轿车一辆进行查封(车档)、扣押,请予批准。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四

请求撤回对被请求人财产保全申请。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求人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同意并将被请求人的____采取________的.保全措施。现因____________,特向贵院请求撤回上述财产保全申请。

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工作单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_____________经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_____________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_____________经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_____________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六

1、标题 申请书字样写上正文的正上方。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与起诉状基本相同。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电话。

3、案由。申请人因什么案件和提出申请的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如"申请人因 现提出申请。"

1、事实与理由 。各种申请书因请求根据的内容不同,写法也有所不同。必须写清楚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法律依据。根据请求的内容提出相应的'法律条款。

1、在尾部写明致送的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x人民法院"。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具体的年月日。

3、附项,写明证据或相关的材料。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七

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呢?请看下面为大家带来的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张某男诉任某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

现被告任某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客观事实,提交答辩如下:

1、原告声称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并向被告交付订婚彩礼,这根本不是客观事实,更不符合地方婚俗习惯,完全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金而单方捏造事实。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年2月7日相识,不久于20**年2月21日举行订婚仪式。

原告索要财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诉称情况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有悖于常理。

第一、作为正常人的思维来讲,双方相识不到半月时间绝对不会发生订婚事实。

原告之所以捏造双方发生订婚事实,是为了将交付给被告的见面礼金视为订婚彩礼,要求被告予以返还。

第二、按照诉讼法院当地的订婚习俗及其标准,订婚彩礼最普通的已达到3.3万,最高甚至达到及8.8万元,除此彩礼标准外,举行订婚仪式还有其他方面的支持,比如宴请家属,男方还要携带一定的其他财产。

如果原告仅支出1.2万元作为订婚彩礼,根本不会得到被告父母的支持。

原告所称**000订婚彩礼,事实上是原告要求与被告父母见面而支出的见面礼金。

原、被告相识之后,在原告的催促下,被告父母才安排与原告父母举行一个见面仪式。

被告家人为接待原告父母等人,肯定会支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按照农村的习俗,男方给付女方的见面礼,就是对女方家属支出的一个补偿。

综上,在相识仅十几天的时间,原被告发生订婚的事实,仅是原告单方的口头诉愿;。

支付1.2万元(被告已返还6000元)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而捏造的事实,不然,原告要回见面礼,就找不到相应地法律支持。

2、本案中1.2万元现金,其性质应认定为原告支付给被告父母的见面礼金,不属于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

对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对于可以认定为订婚彩礼的财物,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相关规定情形的,应当返还。

鉴于此,男方支付的财物认定为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是女方应返还财物的一个前提。

而,本案中原告给付被告的1.2万元现金,其性质属于见面礼金,而不是具有婚姻合意的订婚彩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告要回见面礼金,没有法律依据、更不应得到合议庭的支持。

3、被告对原告支付的见面礼金,做出了妥善地处理:除支付接待支出外,另将其中的6000元返还原告。

本案中,被告方在举行见面仪式接待原告等人时具有一定的经济支出,被告接受见面礼,支持接待费用后并适当地返还原告6000元,足见被告对此事妥善地处理。

原告要求被告全部返还礼金,显得有失常理。

综上,被告认为,原告为要回全部见面礼金,捏造事实且无法律依据,恳请合议庭驳回原告诉求。

答辩人:任某。

20**年1月17日。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富顿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现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并没有收到原告所谓的32400元。

1、2007年6月,答辩人和原告通过媒人介绍确定了恋爱关系,见面时原告给答辩人6000元,是媒人也就是答辩人的姨夫给的6000元,订婚时,原告又给答辩人了5000元,这些答辩人也都是一一认可的.

2、两个媒人中的一个是原告的亲叔叔,亲叔叔出庭作证在没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的情况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答辩人在和原告认识的一年多时间里也付出了很多。

1、答辩人和原告认识后不但在精神上在物质上也受到了损失。

订婚后原告和答辩人一起去广东省打工,答辩人不但下班后给原告洗衣做饭,因原告家里经济困难,答辩人把每月的工资都抽出一部分给未来的公波寄去。

原告的退婚给答辩人造成的精神创伤无法弥补。

答辩人和原告认识时年龄不大,找同龄合适对象比较容易,而原告提出退婚时,答辩人已跨入大龄青年行列,两年的青春多少钱能买来,再者以后答辩人在老家找对象的可能性也就太小了。

2、答辩人和原告在广东省打工同居的时间里,由于原告的'责任导致答辩人怀孕,在异乡,并且没有一个亲人的情况下,答辩人去医院作了人流手术。

由于答辩人和中国大多数妇女一样,家丑不外扬。

正是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导致了作人流所有证据一点都没有。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

答辩人:董卓,男,60岁,徐州人。

答辩人就原告吕布诉我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本案定性为婚约财产纠纷是错误的,应该是解除同居关系纠纷。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今后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所做出的一致意思表示,即婚姻预约。

在一些地方又称为订婚或订媒。

所谓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

而本案的事实却是原告吕布与被告貂蝉订婚后,貂蝉即到原告家中同原告同居生活,长期同居导致了被告貂蝉于2008年**月**日为原告生育了一男孩。

本案的性质已由婚约关系转变成为了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001年**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同居关系的界定,首先是排除了事实婚姻,其次是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再次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结婚登记。

在审判实践中,通常考虑以下几种情形:1、男女双方是否长期持续共同居住生活。

2、男女双方虽未长期持续同居生活,是否以夫妻名义参与社会生活。

3、男女双方是否育有子女或者共同购置数额较大的财产。

4、男女双方是否在户籍登记中存在变动。

结合本案来看,原告与被告貂蝉同居时间较长已经超过两年,对外且又以夫妻名义,应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应作为婚约财产案件处理。

二、原告的起诉被告董卓主体错误。

原告把董卓作为被告起诉是错误的,本案既然是婚约财产纠纷。

最高法院下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该规定对婚约财产纠纷作了解释:婚约财产纠纷是指婚约关系存在期间订婚双方因维持婚约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

这里的婚约关系即是指以结婚为目的而事先达成协议的无配偶的男女之间的关系。

因婚约财产产生纠纷,其诉讼主体应是解除婚约的男女而不应是其他人。

婚约财物的给付是按照当地风俗而为的一种行为,无论是双方父母,亦或媒人的参与,均为一种形式,是一种婚约财物赠与的中间人,是代理一方的行为。

是基于婚约双方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行为,即为表见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系婚约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也包括婚约双方亲属以该方所为的赠与行为,对方亲属以婚约名义所接受的行为。

从赠送和接受的对象上讲,婚约财产赠送和接受的对象都是特定的,只有订婚人才能以婚约财物相赠送和收受。

从赠送和收受的目的上讲,只有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赠送和接受的财产才叫婚约财产。

即使是订婚的男女未直接实施赠送和接受婚约财产的行为,而是由其父母或其他人实施赠送和接受的行为,所赠送和接受的仍应是以订婚为目的的婚约财产,而不是其他的财产,其父母或其他人的行为,只能视为是代办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婚约财物纠纷案件应以婚约双方为当事人。

本案无论是婚约财产纠纷还是解除同居关系纠纷,其被告主体应是貂蝉。

三、本案应是分家析产而不是退还彩礼。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程序即开始在一起同居生活,在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后,为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产生的纠纷。

第十一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被告貂蝉所收受的原告方财物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不应予以返还。

同时在订婚时及同居生活后,被告方也给付了原告较多的财物,被告也要求原告予以返还。

四、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数额确定问题。

原告在和被告同居之前给付的财物有无、数额数量是否属实,因被告董卓不是当事人,没有收到原告的所谓的彩礼。

对此不清楚。

即使原告给付被告貂蝉财物属实,也有绝大一部分,是为了增加感情的无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应返还。

况且该财产亦转化为共同财产。

五、本案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生孩子应由女方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

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所以,在处理同居关系生育的子女问题上,审判实践中,和婚生子女没有任何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原告应赔偿给被告方造成的精神损害。

被告貂蝉长期在原告家中生活,现原告却告知被告貂蝉失踪,现貂蝉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被告董卓寻找多日仍无踪影,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董卓保留向原告要人的诉请。

被告貂蝉为原告生育了孩子且长期同居生活,对外已然是夫妻名分。

原告却提出分手要彩礼,给被告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打击,让被告无颜面面对邻居和亲朋。

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答辩人:董卓。

20**年7月14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八

申请人:魏德清,男,生于年月12日,汉族,个体户,住湖北郧县青曲镇青曲村3组。

申请人:万秀丽,女,生于年月日,汉族,农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请人:陈西强,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建筑个体户,住郧县郧县青曲镇店子河村2组。

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贵院(20)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2712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21万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该裁定程序违法,被申请人陈西强事实上没有提供任何担保。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9条对不动产查封作出了具体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据此规定,该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陈西强提供的其子陈俊名下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栋2-5-2住房一套作为担保,但并没有向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更没有张贴封条或者公告,也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此房屋到底是一万元还是价值壹拾万元,是否与冻结申请人21万元的存款价值相同,没有任何依据。因此,事实上被申请人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程序严重违法。

二、此款是申请人全家的保命钱,且本案采取保全措施没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实是:于年月,湖北郧县青曲镇杨家沟村村民龚士华建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本镇店子河建房老板陈绪强,陈绪强又聘请陈绪武在该工地干活,在20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楼预制板时,由于吊预制板的吊杆机支架从木桥上脱落,使预制板落地摔断,并导致陈绪武受伤。

该预制板从答辩人处购买是事实,但属于建筑商违章操作,也没有其他支撑防护的情况下使预制板掉下才发生事故,与预制板的质量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是雇主应当承担的承担责任,法院也判决让建房老板陈绪强承担赔偿责任。可建房老板陈绪强躲避赔偿责任,把所有财产转移,使法院无法执行。因此陈绪武便到北京,为了杜绝陈绪武,该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决做出错误的决定,将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

申请人家中有80多岁的父母,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一月的医疗费就需几千元。法院将申请人的存款全部冻结,等于掐住了申请人一家的.喉咙,是要只申请人一家于死地的。而且申请人的儿子在部队服役,听说法院如此执法后伤心欲绝,使其不能安心保家卫国,此裁定严重扰乱军心。

再者,被申请人陈西强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虽然判决了,但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是不能向申请人追索的。该裁定事实上是“未审先判”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案,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恳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郧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八月三十一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_原因约定_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为履行自己的'约定,现向贵院提起对被申请人账号_________里的工资人民币_________元进行冻结,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工资账号:______________。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

1、诉前保全必须是情况紧急。所谓情况紧急,是指如不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债务人就有可能抽逃资金、隐匿财产、抛售冒牌商品或船只肇事正要逃走,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情况紧急”这一法定条件,可以利害关系人能否直接或间接控制要求诉前保全的财产为标准。如果要求被保全的财产诉前已在利害关系人控制中就不应视为情况紧急。

2、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财产)正受到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有财产关系的争议的人。法院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时必须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属利害关系人。审查的依据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被侵害的事实、财产权利和证明或其与争执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___性别:______年龄:

民族:______工作单位:

电话:_________住址:

邮编:

被申请人(自然人):姓名:___性别:______年龄:

民族:______工作单位:

电话:_________住址:

邮编:

申请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___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___元的财物,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___房屋一套___)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纠纷一案,由于

事由,申请人特提出上述申请事项,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申请人:

请求事项。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因__________的原因,与申请人约定_______,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依旧不能履行约定。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_________号小型轿车。

担保方式:申请人提交__________元现金作为担保。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二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你会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____纠纷一案(案号:[201____]肇仲案字____号),为使本案在裁决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愿意提供等额的财产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此致

肇庆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 月___ 日

附: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三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申请人:

风险提示: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因此,在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要更加侧重于说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资产的风险以及进行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查封被告在______公司拥有的___%股份;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充分论证、说明进行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实践中,有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过于简单,事实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观实际,完全以自己的意愿出发,没有规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重新提供申请书,甚至不予受理。

贵院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受理了申请人诉_______公司股权确认一案。因被申请人股权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在_______公司的______%股权。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股份凭证由______持有。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四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被申请人的财产,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事实和理由:

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抑或是对其现有的资财故意大肆进行挥霍浪费,以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五

申请人: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_____县_____镇_____村_____组,公民身份号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男,广东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宝安大浪街道_____社区_____路_____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____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____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六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xx年xx月xx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20xx年xx月xx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七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请求事项: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元同等价值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申请人依法向贵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贵会已予受理,受理通知书编号()字第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导致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冻结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元同等价值的财产等保全措施。恳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被申请人住所地管辖法院: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八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求人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同意并将被请求人的____采取________的保全措施。现因____________,特向贵院请求撤回上述财产保全申请。

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财产返还申请书汇总篇十九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______,女,白族,19____年07月16日生,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白族,19____年12月07日生,_____人,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__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若为公民则列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列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担保人:(同上)。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若为公民则签、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盖章)。

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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