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场监督员机制范文(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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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本书,每个阶段都需要总结和回顾。总结的篇章结构要合理,开头要有明确的引子,中间部分要有清晰的层次和逻辑,结尾要有感言和展望。我们汇总了一些关于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一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大多数市场主体选择不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方式退出市场,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安全。本文分析了我国市场主体无序退出的原因,认为应建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的制度,确立注销登记为市场主体唯一的退出方式,以建立起正常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关键词: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商品或服务,合法进入市场的法人组织。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指市场经营者因为出现阻碍继续经营的特定事项而主动终止经营或者依法被强制终止经营,经清算后由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销,从而终止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和制度。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竞争经济和效率经济,实力较弱的市场主体在优胜劣汰的规律作用下将不再成为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者而退出交易领域。因此,市场主体退出是市场经济中的常态行为。

我国市场主体退出现状。

完善的市场机制既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又要求及时有效地将不合格的市场主体淘汰出局,以确保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市场主体能够顺畅退出应是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标志之一。目前,在市场主体退出方面,由于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被我国工商部门视为企业法人资格消灭的两种方式,大多数市场主体选择不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方式退出市场,这是一种未经清算非正常退出的方式,严重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影响了市场交易安全,扰乱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统计,北京、沈阳、西安等地吊销的企业数远大于注销的企业数,占企业退出市场总数的80%以上;河南省某市近年统计结果显示,注销登记的只有580余户,占退市企业总数的3。64%。在这些市场主体当中,80%以上市场主体的退出是因逾期不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由此可见,我国市场主体绝大多数是通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这种非正常方式退出市场的。

我国市场主体无序退出原因分析。

(一)市场主体的逐利性。

企业等市场主体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要退出市场,必然会选择一种成本最少的方式,吊销无疑是一种最便捷、最经济的方式。与吊销方式相比,注销登记方式退出程序复杂,退出成本高。

但是,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预期企业的继续存在对其没有任何意义时,就会选择最廉价和最简便的故意不参加年度检验、让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方式退出。因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繁琐、费用高、时间长;而通过被吊销营业执照强制退出市场的方式,不但可以减少费用、节省时间,而且由于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已经消亡,法院会因无诉讼主体而驳回债权人的请求,市场主体的经营者就可以达到逃避所欠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和债权的不良企图。因此,从实际效果看,吊销营业执照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能采取的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实际上失去了应有的威慑作用,反而成为市场主体非正常退出市场的“主要渠道”和“最佳选择”。

(二)把吊销营业执照作为企业法人资格消亡的一种方式。

有学者认为,吊销营业执照“是对法人人格的绝对否定,即法人人格被全面的、永久的被剥夺,法人之存在也因之而全面的、永久的被否认”;认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是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公司的法律人格便不复存在,不得再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我国的实务部门也持此观点,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和《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06号)均这样规定。受该观点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直把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登记一起作为企业法人资格消亡的两种方式。

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企业的营业资格,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只有在企业注销之后,其法人资格才丧失。”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才告消灭。我国的法律法规实际上也是这样规定的。《民法通则》第46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第1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也都这样规定。

(三)注销、吊销的性质不分是市场主体无序退出的根源所在。

注销登记与吊销营业执照有着本质的区别。注销登记是一种登记程序,属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行为。注销后,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终止。吊销营业执照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施加的一种最严厉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后,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只不过不能继续营业,并没有剥夺企业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而只是剥夺了其生产经营资格,是对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即限制其在清算范围内进行活动。当被处罚企业法人依法经过清算,进行注销登记并经公告后,企业的法人资格才归于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函》(法经[2000]24号)也肯定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的存在。

(一)强化制度约束。

建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的制度、确立注销登记为市场主体唯一的退出方式。在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和终止方面,《民法通则》的态度是非常清楚和明确的,第41条、46条和51条规定以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日为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取得日期,以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日为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消灭的日期。引起混乱的是《民法通则》之后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66条规定:“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获得法人资格”。类似的规定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9条等。然而,关于企业法人的消灭,如前所述,修改后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没有把吊销营业执照作为企业法人资格终止的一种方式。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在正在制定的《商事登记法》中,统一《民法通则》、《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市场主体进出的规定,建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的制度,把核准登记、注销登记作为取得和终止企业法人资格的唯一标准;把颁发营业执照、缴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作为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取得和终止的唯一依据和标准,统一规定市场主体进出的条件、责任、规则和程序。

(二)追究无限连带责任。

对吊销后不经清算就退出市场的,强制注销后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追究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对于故意不参加年检的市场主体,仍然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对于处罚后仍不进行清算、不主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二年后视情况由登记机关决定是否强制注销。对于故意不参加年检遗弃市场主体的股东,对企业法人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后仍不清算注销的,损害的是债权人的利益。为充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的交易安全,应允许债权人通过法院追究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即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达到一定条件时,由法院在个案中依法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公司股东的责任。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唯有如此,才会使遗弃市场主体的股东或投资者不会从不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受益,让其在无限连带责任的压力下选择清算后注销这种正常的退出市场的方式。

参考文献:

1邬关荣。影响我国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的成因与制度创新[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4)。

2刘兴善。商法专论集[m]。三民书局(台),1982。

3赵旭东。公司的注销与清算责任[n]。人民法院报,2002―1―1。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二

机制推出背景:三季度a股市场大幅波动。15年6月中下旬开始a股市场出现一波急速下跌,期间屡次出现千股跌停涨停的奇观。监管层推出熔断机制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类似情形时,通过机制安排在市场极端波动的情况下给予投资者更多冷静时间,从而达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a股的波动特征:沪深300指数来有105次盘中波动超过5%,33次超过7%,占交易日总数比例分别为4.0%及1.2%,触碰跌幅阈值的次数明显高于涨幅阈值。统计数据显示沪深300指数在历史上有147次波动在4.5%以上,其中105次的5%波幅满足暂时熔断条件,33次7%的波幅满足停止交易条件。且从发生时点来看,这些波动多发生在市场牛熊风格比较明显的时段,在震荡行情下发生的概率较低。

历史上沪深300指数触碰跌幅阈值的次数明显高于涨幅阈值,其中碰触跌幅5%/7%的次数分别为69/22次,碰触涨幅5%/7%的次数分别为36/11次。考虑到a股市场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在这十余年的时间里并未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且至少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依然很难有根本转变。监管层推出熔断机制以图起到防止市场非理性波动、稳定市场的作用。

第二,目前这种熔断机制设计本身也会对市场波动产生影响。例如,相比上涨,市场下跌更容易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在存在熔断机制的情况下,当市场下跌幅度在接近阈值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担心熔断生效而恐慌性地抛售从而引致触碰熔断阈值的情况。我们估算市场下跌达到4.5%-5%区间交易日占比0.9%,在这样的交易日投资者也可能会因为指数波动幅度在接近熔断阈值而恐慌性抛售导致市场跌幅触碰阈值引发熔断。

国际对比:中国的熔断机制一级阈值相对低、两档之间距离小。

我们对比了美国、韩国、印度等市场的指数熔断机制的情况。该三个国家也均设立了指数熔断机制。相比之下,中国在有个股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指数的熔断阈值相对严苛,触碰频率估计也将远高于美国、韩国等国家。以美国为例,因1987年股灾,美国在1988年设定熔断机制,随后在又做出调整,目前的美国指数熔断机制的基准指数为标普500,阀值只有单项跌幅阀值,为7%/13%/20%。但自最新规则(版)以来,美国尚未用到过熔断机制。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三

一、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信用是任何社会、任何行业、任何人在为人处事中都不可缺少的,因而也是任何社会都极力提倡和奉行的。它是“在各种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这就是,必须诚实、守信”,[1]其核心在于信任。

信用作为一种能利用的资源,可以进行融资、理财、配置资源等。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的高度发达,信用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商品活动在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市场风险,风险直接来自于商品交换双方的给付行为与给付行为之间的时间差,即信用“使买和卖的行为可以互相分离较长的时间”[2](p492-494),它使得所期待的给付处于不确定状态。而信用的作用就在于使将来的给付行为变得更加可以预期和确定,从而避免或减少市场风险。信用越高,风险越小;反之,信用越低,风险越大。为了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安全,信用的这种价值特性使得它从一开始就成为商品社会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

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从而推动生产的经济。计划经济时代,信用制度并不特别重要,社会上所有信用都是国家给的,不存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个人和企业之间面临大量的经济交往,信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要求诚实守信,这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金融是发达的市场经济的核心,而金融正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的。它的初始是由日渐发达的市场关系派生出借贷关系,而借贷则以双方恪守信用为前提,失去信用,也就毁坏了金融的'道义基础,从而也就葬送了它自身。正因为如此,人们把金融称为信用制度。再如当代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电子结算等,更需要信用,没有信用便会造成恶性的欺诈,它本身即会陷入衰亡。就连投机性很强的期货交易,也同样强调信用,要求诚实履行契约,最后货真价实地实现交割。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说市场经济必然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愈发达愈要强化信用伦理。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是从市场经济制度的角度上而言的,信用经济是从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上而言的。所谓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要一个人兑现他的承诺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但如果时时处处都靠法律,那这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就会高得无法承受。因此,恪守信用道德对维系市场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即“诚实信用属于市场活动的道德准则”。自从有商品以来,市场交易行为也就伴随而产生。无论市场交易行为有多么复杂的形式,共同一条就是必然也必须要遵守交易行为自身的要求:信用。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不立”之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需要有序地发展,同时它又是一种平等、开放、统一的竞争经济,也是一种不断扩大的分工合作经济和一切合作主体、交易主体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归宿只能是守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经济关系,诸如商品、货币、买卖、支付、借贷、合同、证券等无不体现信用关系,市无信则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维持市场经济的信用秩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信用法则不受践踏。

二、我国目前的信用危机。

市场经济必须是全社会都讲信用的,用严密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各种信用关系的经济,必须是从政府到民间在一切管理、经营、交易等活动中都讲信用的经济。但事实上,我们迄今为止所建立的市场经济还远未达到以信用作基础的阶段,而信用观念弱化和信用体系残缺恰恰成了中国改革20多年以来一系列经济问题的重要根源。很多经济界人士对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三角债”问题至今得不到根除,甚至愈演愈烈的状况表示深深的担忧。盲目负债及负债后的逃债、废债行为,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泛滥成灾。近年来更有不少经营管理差且债务多的企业把破产、兼并、债转股当做逃债废债的机会,道德风险增大,信用环境更加恶化。

[1][2][3]。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四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由于这种情况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而使得电器受到保护相似,故形象地称之为熔断制度。

经有关部门同意,2015年12月4日中国股票市场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那么,熔断机制对于a股市场而言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其实,看熔断机制对于股民是利好还是利空,得先看它到底有何作用。

首先,预警提示作用。当触发熔断机制是,其实是给市场一个强烈的信号,表示市场正在经历极端单边行情,使他们都意识到后面的交易将是一种什么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使交易风险不会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

其次,赢得时间。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由于在市场波动达到达熔断点时,会有一段时间暂停交易,这足以让交易者有充裕的时间考虑风险管理的办法和在恢复交易之后将体现自己操作意愿的交易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内供计算主机撮合成交。

同时,消除流动性下降。由于大量的买盘(或卖盘)的堵塞会延迟行情的正常显示,从而产生陈旧性价格,这时人们所看到的价格实际上是上一个时刻的价格,按此价格申报交易必不能成交;不成交指令不断地大量进入交易系统将造成更严重的交易堵塞,使数据的显示更加滞后。有了熔断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统的指令堵塞现象,消除陈旧性价格,保证交易的畅通。

最后,提供保障。为逐步化解交易风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当异常波动的极端行情出现时,没有熔断机制的市场会横冲直撞,通常情况下需要数月甚至一年的`波幅在顷刻之间完成,这会打作错方向的交易者一个措手不及,一倍甚至数倍于交易保证金的账户被迅速打穿,这将增加结算难度和带来数不清的纠纷。

熔断机制可以说在沪港通,融资融券之后采取的一个比较大的措施来规范目前股市的情绪,进一步规范股票市场的动作之一。

更多。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五

内容提要: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远未达到体系化、合理化的状态,应当通过立法方式限制股东会的权力;扩大董事会职权,增强董事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修正或取消法定代表人制度,推行共同代表制度;实现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的科学分离,辅之于更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

前言:问题的提出。

现今公司法学界高度关注着我国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的问题,(注:如李维安等著:《现代公司治理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版;梁能主编:《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但如何看待国内企业现状,如何将国外公司治理成功做法引入国内,如何实现与国内企业合理嫁接,借此推进国内企业制度深化改革,却始终未形成体系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实务界创造出了许多旨在实现理想状态的公司治理机制规则。从加强信息披露开始,到推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减持方案;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再到推行上市公司退市及收购兼并制度等,无不显示出监管者和实务界的孜孜追求。这些改革措施确已显出一定成效,但在理论层面上总是形成在传统制度体系上“打补丁”的感觉,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远未达到体系化、合理化的状态。

我国现有企业脱胎于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它有别于我国传统企业,但又异于西方现代企业。其特点可概括性归结为:所有制形态是判定企业地位的重要标志,各种所有制形态下的企业并未获得完全相同的社会地位;投资者事实上的单一性是其核心特点,投资主体多元化往往只是外在表现形式;企业管理上一人专权是其鲜明属性,民主制并未真正贯彻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监督机制明显失灵;投资缺乏流动性及超稳定股东结构是其市场表现,股东投资后难以有效退出;企业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信息失真是社会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在此情况下,将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背景差异巨大的那些国家的法律移植过来,会产生什么效果呢?是否会通过制度嫁接而形成劣于现有制度的新制度呢?或者一定会创造出至少优于现有制度的新制度呢?我无意贬低某种制度性工具有着超越国境的更广泛适用性,独立董事制度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虽然难以从统计数字上精确地证明设立独立董事比不设独立董事好,但从对企业董事会及管理层所形成的潜在制约来说,独立董事制度的实际功效不容抹杀。

一、基本概念。

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法学和企业管理学共同探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公司法学主要解决相关法律规则建立与完善问题,而企业管理学则首先要解决所确立的相关法律规则合理性问题。无论如何,公司治理的经济学及管理学研究,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要充分了解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首先必须明确公司治理的经济学或管理学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

在管理学领域中,公司治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上,公司治理可以解释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它不仅仅要界定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关系,还要调整企业与所有利益关系集团(雇员、客户、供应商、所在社区、债权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狭义上,公司治理所研究的是各国经济中的企业制度安排问题,即在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相分离的情况下,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公司治理制度的管理学理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1)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人及其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例如,怎样对管理层实行激励,企业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2)公司管理层的能力问题,即由于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思想方式与环境要求的错位问题及管理层出现管理失误问题;(3)什么样的公司管理制度最有利于投资者获得最好的保护与利益回报,且此等合理利益不被企业管理层侵蚀。沿着这样的思路,经济学及管理学创设出许多学说和理论,试图全面揭示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各种不协调因素,以推动企业的全面、高效发展。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六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约200字)。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市场监督员的职责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数字市场监督员,我亲身参与了数字市场监管的工作,体会到了其带来的巨大意义和挑战。本文将从监管的重要性、技能的培养和应用,以及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来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监管的重要性(约200字)。

数字市场监督员的职责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我们需要面对的是虚拟的市场环境和复杂的监管难题。只有加强数字市场监管,才能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促进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因此,作为数字市场监督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监管意识,做到公正、严谨、高效。

第三段:技能的培养和应用(约300字)。

数字市场监督员需要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数字市场环境。首先,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法规素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便有效监管。其次,我们需要掌握新兴技术和工具,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以便应对数字市场中的新型违规行为。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沟通技巧和应变能力,以便与各方沟通合作,做出明智的决策。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所掌握的技能。通过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数字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行业规律,及时发现问题和疑点。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我们可以快速识别违规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理。同时,我们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数字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段:制度的完善(约300字)。

数字市场监管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在我参与的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制度完善对于监管效果的重要性。首先,我们需要关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完善,确保监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其次,我们要加强执法能力,完善监管流程和标准,提高执法的公正和效率。同时,我们还要倡导行业自律,鼓励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做到自我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段:结语和展望(约200字)。

作为一名数字市场监督员,我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在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未来,我希望数字市场监管能够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形成有力的监管体系,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数字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七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理论最早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具体指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找出资料信息之间的关系和变化规律,将分析结果报告给造价管理人员,由造价管理人员根据获得的信息推测工程造价的发展趋势,同时作出一系列的决策。

因此,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实质上使一种信息管理平台,这个平台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从资料分析的角度分析,该平台具有较高的集成性,可以将分散的资料信息整合起来实现统一管理,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中所使用的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即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bim技术的出现不仅实现了工程建筑领域的又一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cad技术出现代替传统手工绘图),而且还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方式,该思想更是贯穿在整个建筑项目周期中,确保信息资料能够完整展现出来。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能力。

在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中,建筑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借助一系列的信息技术完成日常工作,这些信息技术就构成了信息机制的主要内容。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性能够为管理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所涉及的数据资料较多,如果借助人力去搜集、分析这些资料,务必会造成工作效率低下,而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却可以轻松实现对庞杂信息数据的储备,通过系统分析发掘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管理信息机制能够帮助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强化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企业全面掌控各个环节,减少人为因素的不良影响。

1.2提高造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计算机信息技术平台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与人力分析结果相比,准确性更高’造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此外,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作为一个高度集成的信息管理平台,能够强化工程造价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是协调各部门工作的纽带和桥梁。如某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了解目前数据维护部门、材料供应部门的数据更新状况,从而掌握设备价格、材料价格和人员资金变动’当再遇到类似的工程时可以通过信息系统中保存的造价信息结合市场发展趋势预测工程费用,从而提高决策的参考价值。

2目前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许多建筑企业已意识到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的重要性,并努力集中一切力量和资源优势构建适合本企业的管理信息机制,使管理信息机制上升到新的历史高度,但是从现阶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1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管理先进的建筑企业已开始使用自主构建的信息管理系统,但是由于经验不足,在系统设计和系统实用性上仍然存在一些缺陷,系统所包含的项目不够齐全,无法反映全部的造价信息,这样一来就会使信息管理系统失去原有价值,浮于形式。

此外,在系统运行维护方面也缺乏成熟的'配套技术,当出现运行故障时难以迅速排除,从而降低了信息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和参考性。

2.2企业各部门造价信息发布不及时。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的建立有赖于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各个部门只有第一时间上传获取的造价信息才能确保平台信息的实时性,如果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搜集和上传信息不够及时就会使平台失去原有价值,增加造价管理工作的难度,并最终影响管理决策。

2.3造价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企业造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管理人员常年负责部门的行政工作,极少接触实际的项目管理,导致这部分人员无法及时更新造价知识,对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了解的也比较少,应用起来也比较吃力,使信息管理平台起不到预期的效果。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八

结合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的预期作用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角度提出完善对策,以期不断提高建筑业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3.1明确机制建立目标。

社会的发展使网络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们工作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各行各业都受到网络技术和信息化的影响,在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的今天,建筑企业更要把握时代潮流,运用先进技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建立之前,企业首先要明确机制建立的目标和预期作用,这样才能指导下一步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完善的信息系统都需要具备搜、分析和预测功能’由于造价管理所涉及的模块较多’因此,首先要明确机制目标才能确保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有序进行,使造价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3.2从整体角度加强机制设计。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的设计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从企业整体角度分析,加强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设计完成的管理信息机制能够真正起到预期作用,便于造价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统计,提高其工作效率。在设计优化上,可以根据项目性质进行归类整合,便于信息检索,使造价管理人员快速预测和防范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实现工程造价项目的有效管理。

4结语。

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化时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巳成为各个行业领域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持,只有快速适应时代发展,积极建立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机制,努力实现造价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才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九

信用是一种信守承诺的责任感,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后果负责的`道德感.随着社会的进步,信用这一道德因素同时上升并扩展为法律因素,成为立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即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的作用十分突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也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既是个人的品德,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核心.商品买卖、借贷、租赁等所有制度工具、制度手段都是信用经济.

作者:金台临作者单位:刊名:今日浙江英文刊名:zhejiangtoday年,卷(期):“”(21)分类号:f2关键词: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

摘要:当前,作为社会信用体系核心组成部分的信用评级市场在中国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存在着外部环境不成熟、评级机构发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成为制约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一大瓶颈。拟以甘肃省信用评级市场发展为例,在深入剖析中国信用评级市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为促进中国信用评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信用体系;评级市场;评级机构。

一、信用评级概述。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分,信用评级市场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得到积极发展,但仍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亟须解决。信用评级是指由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各类经济主体所负债务还本付息能力和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促进缓解信用产品提供方与需求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矛盾,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的过程。

在当前中国企业仍以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为主、社会信用状况普遍不佳的情况下,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有效缓解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矛盾,帮助地方政府、银行甄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从而构建良性银政企关系,并为金融监管提供信息服务支撑。二是有利于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企业通过信用评级可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善财务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通过信用评级,可以提升信用等级较高企业的市场形象和融资效率,并促使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提高信用意识,积极改善自身的信用状况和融资能力,进而有效改善社会整体信用状况和企业融资环境。三是有利于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升金融支持经济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外部信用评级不是替代银行业内部评级,而是对内部评级的有益补充,银行在内部评级的基础上,把专业评级结果及分析报告作为授信整体判断的参考,能够及时调整信贷政策,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结构,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目前甘肃省信用评级市场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仍处于极不发达状态,其信用评级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民银行认可的相对正规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全国性评级机构在甘肃设立的分公司。另一类是人民银行尚未认可的评级机构,大多属于协会性质或挂靠协会寻求评级业务。由于目前中国评级市场尚无统一的执业标准,两类评级机构在市场定位、收费标准等方面各不相同。评级业务以信贷市场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为主,业务开展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流程制约。相当一部分业务是由分公司承揽下来,然后套用总公司模式做出统一模式的信用报告。有的业务分公司自身做不了,则将企业有关数据发至总公司,由总公司出具信用报告,或请总公司来人指导开展评级工作。总体而言全省信用评级业务开展极不规范,且对今后业务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信用评级市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信用评级机构内部存在的问题。

1.机构规模小,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信用评级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其不仅要掌握金融、会计、财务、评估等专业知识,还要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专业分析能力。但从甘肃省现实看,一方面机构人员少,评级机构人员多则十余人、少则二三人,基本的信用评级业务开展上难以保障。另一方面评级工作人员大多未从事过信用评级业务,自身对评级、银行信贷等业务不够熟悉,致使信用评级质量难以保证。

2.评级报告质量不高,缺乏公信力。由于评级市场刚起步,大多数评级机构尚未建立自己的企业信息数据库,难以全面掌握企业信息,评级的依据仅是企业近年的财务报表等常规资料,然后套用固定的评级计算公式,得出评级分值。评级报告模式也较为单一,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部分评级报告中存在数据陈旧,对企业风险揭示不够等问题,信用报告质量不高,对企业和银行而言决策参考价值较低。

3.评级机构未建立信息数据库,获取信用主体的信息不全面。评级机构由于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尚未建立自己的信息数据库,没有正常、稳定的信息获取途径,信息收集不连续、不完整,一些信息是通过私人关系获得,而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且信息更新不及时,因此难以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信息主体情况,评级活动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撑。

4.评级机构自主开拓市场动力不足。一方面,由于企业等市场主体对信用评级的意义认识不够,加之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质量不高,决策参考价值较低,市场对信用评级的认可度较低,信用评级内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甘肃省大部分评级机构承接业务后,将企业信息资料送往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具体评级,或由总公司派人进行评级,评级机构多定位于“业务承揽”或“守摊子”,等靠思想严重,业务拓展和创新动力不足。

(二)外部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经营效益不高,外部专业评级市场需求不足。信用评级是发达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按市场规则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偿信用信息增值服务。由于甘肃经济发展落后,企业经营效益普遍不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企业经营出现亏损,有偿的信用评级服务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很难被企业接受。

2.外部专业评级尚未形成权威性,社会认知度较低。由于受人员素质、技术等因素制约,信用评级机构对众多借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在短时间内很难作出准确判断,评级报告质量普遍不高,难以被企业认可和接受。而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评价主要通过内部评级进行,且外部评级报告质量普遍不高,与银行作为放贷参考依据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对银行的参考使用价值较低。

3.信贷市场外部评级缺乏制度安排。与债项评级相比,国家对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没有强制的制度安排,组织开展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只能靠企业和评级产品使用方的自愿。而在目前外部专业信用评级尚未形成权威、且有偿收费的情况下,难以调动有关各方参与评级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监管缺位等原因造成信用评级市场的无序竞争,评级市场较为混乱,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4.非专业信用评定对专业外部信用评级造成负面影响。社会非专业评定活动虽然多是行业协会类组织开展的`,但评级的质量和权威性不高,且带有强制性和商业性,趋利性明显,外部专业信用评级带来的不利影响,导致企业对信用评级产生抵制情绪。一是多头收费会加重企业财务负担;二是随意以信用评定名义开展,造成信用评级市场混乱;三是社会非专业评级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意识较差,随意公布评级结果,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一

一、国有林区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我国国有林区是指以138个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国有林业企业.总经营面积3516.6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286.5万公顷,占全国有林地面积的20.8%,有林地蓄积20.05亿立方米,占全国有林地蓄积的`26.4%.可见,国有林区在国家林业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长期以来林区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和边生产边建设、甚至先生产后建设的经营思想指导下,使国有林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问题.

作者:包庆丰陈建成刘盛芳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省林科院刊名:北方经济英文刊名:northerneconomy年,卷(期):“”(10)分类号:f7关键词: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二

数字市场监督员是信息时代中新兴的职业之一,他们正不断地适应和发展着。作为一名数字市场监督员,我通过多年的工作和实践,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想法和经验,以期与其他从事或有兴趣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共勉。

首先,数字市场监督员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的互联网工具和应用不断涌现,让数字市场监督员更好地处理监管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例如,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分析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检测出不合规的行为,帮助我们更快速地捕捉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因此,我们需要时刻关注最新的科技发展,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能。

其次,数字市场监督员需要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深刻的行业洞察力。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变化万千的市场环境,不同行业的人们有着各自的操作方法和习惯。只有了解和掌握不同行业的规则和特点,我们才能更好地从事监督和管理工作。另外,数字市场监督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各方面的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和交流,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此外,数字市场监督员要保持警觉和敏感的眼光。数字市场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我们需要有预见性和洞察力,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危机。例如,在电子商务领域,我们需要警惕虚假广告、侵权盗版等不法行为。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才能提前遏制和阻止问题的蔓延。

另一方面,数字市场监督员要勇于创新和突破传统思维的束缚。信息时代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不能仅仅固守传统的管理方式,而应主动适应新的变化和趋势,敢于创新和尝试。我们不能害怕失败,失败是成功的垫脚石。只有敢于冒险,才能有机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因此,数字市场监督员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敢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最后,数字市场监督员的工作需要坚持原则和公正。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环境,各种各样的利益争夺在所难免。作为一名数字市场监督员,我们要保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场,客观公正地处理各种问题。不能被私利所诱惑,也不能被外界的压力所干扰,要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数字市场监督员,我们要不断学习和履行自己的职责,适应和发展新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我们要保持警觉和敏感,勇于创新和突破传统思维的束缚。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坚持原则和公正,客观公正地处理各种问题。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数字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三

摘要:针对国际国内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运行现状,课题组探讨了信用评级的基本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及实体经济规范操作,或直接主导经济金融走向。

通过分析研究当前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主要方式、标准,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课题组提出了发展我国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整体框架和建议。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四

近年来,国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对各国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左右着该金融机构甚至该国的经济金融发展局面。

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学者们在思索一个问题:信用评级机构的基础作用究竟是促进金融机构及经济实体规范操作的作用,还是直接主导经济金融走向?本文将探讨如何建立我国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制度,在促进金融机构及实体经济规范运营的同时,培育我国自己的、不受西方控制的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品牌,与我国经济金融共同融入世界。

一、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发展现状。

(一)国际金融机构信用评级。

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均通过第三方机构,即专业资信评估机构进行。

全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以美国为盛,呈现“有统一管理机构,有统一评级、分类、信息披露、收费标准,有较完善配套立法”三大特点。

自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穆迪投资者(moody'sinvestorservice)和惠誉(fitch)三家公司为“国家认定的评级组织”(“nrsro”)后,三家公司就逐渐垄断了国际评级行业,目前全球大约92%的信用评级均系三家公司所为。

其业务范围包括金融机构、企业、国家、地方政府和结构融资评级,其对各国金融机构的评级和对各国的`主权债务评级直接影响该国家经济金融形势。

(二)中国金融机构信用评级。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第一家全国性评级公司-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目前全国评级机构50家左右,只有5家获权威信用评级机构认可,分别为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上海远东资信、上海新世纪评级。

其中,穆迪于收购中诚信49%的股权并接管经营权,并约定7年之后持股51%;同年,美国控制的香港新华财经收购上海远东62%的股权;,惠誉收购联合资信49%的股权;美国标准普尔与上海新世纪已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在洽谈收购事宜。

至此,5五家权威信用评级机构中仅有大公国际仍为全中资公司。

从12月国务院批准央行作为信用评级行业的主管部门开始,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多头监管的格局终于被打破,但目前只有个别评级公司在央行登记,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和约束评级公司,评级收费和评级监管方面均没有相应的规定。

目前,还没有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在衡阳落户,全市企业和个人的各类评估报告均由长沙的大公、远东、湖南友谊等评级机构评估出具,衡阳市金融机构也从未接受过任何一家信用评级公司的信用评级。

二、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方法。

(一)国际评级:“骆驼氏”评级法。

国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大都采取“骆驼氏”评级法,特点:以评价风险管理能力为导向,单项评分与整体评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6大评价指标: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流动性(liquidity)和市场敏感度(sensitivitytomarketrisks)。

评级制度包括两部分:个别项目评级和综合评级,前者包括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性、流动性和市场风险敏感度评价,后者是前者基础上对管理、营运、财务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价,反映金融机构总体经营水平和资信级别。

总体评级结果分为5大级别:第一级经营十分稳健,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比较优秀;第二级具有控制风险能力,正常经营中存在可改正的适度缺陷;第三级需要引起监管者特别关注,该机构已出现不良资产,并存在一系列缺陷;第四级问题金融机构,存在破产的可能性但尚不明显;第五级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破产的可能性很大,需紧急救助。

总之,该评级模式除管理水平需定性分析外,其他5个方面都用定量数据说明,美国多年坚持采用该方法对金融机构资信评级,被视为比较有效的监管工具。

(二)中国评级:“四等十级”评级法。

我国借鉴国际评级体系,结合国内金融发展实际,于制定出台《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设定了6大指标:资本充足、资产安全、管理、盈利、流动性、市场风险。

6大指标分别按照百分进行计算,然后对分值加权为综合评分,结果分为“四等十级”:一是aaa级,信用极好,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极强,违约风险极低;二是aa级,信用优良,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很强,违约风险很低;三是a级,信用较好,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较强,违约风险较低;四是bbb级,信用一般,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一般,违约风险一般。

五是bb级,信用欠佳,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较弱,有一定的违约风险;六是b级,信用较差,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对良好经济环境的依赖程度很高,违约风险较大;七至九是ccc级、cc级、c级:信用很差,偿还债务的财务实力对良好经济环境的依赖程度极高,违约风险非常大;十是d级,没有信用,已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已破产。

各级别可以使用“+”或“-”号进行微调。

评级周期定为一年,评级结果由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暂不向公众披露。

近年来,中诚信国际、大公国际、远东资信等均发布过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主动评级结果。

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备受质疑的国际金融机构信用评级。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权威资信评级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评级开始受到质疑。

1、未形成对评级机构的强力监管。

一些评级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偿的结构化设计服务及其它服务,存在共同利益,信用评级机构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2、未形成对风险的预警监测。

评级机构未能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金融机构整体或某一方面蕴藏的风险,并在较早期降低其评级级别,往往在问题发生后才进行信用降级。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对此,海通证券王旭、吴一萍认为,“熔断机制”是成熟市场的必备机制。据新华网12月4日消息,海通证券王旭、吴一萍还认为,熔断机制虽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股市的暴涨暴跌问题,但可以应对突发情况、缓和市场情绪,有效改善交易氛围。a股市场的暴涨暴跌有其深刻的背景和环境因素,要根本解决不可能就依靠熔断机制这一个“法宝”,但也不能就因此而否认熔断机制的合理作用。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指数熔断机制的总体安排为: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根据制度规定,熔断制度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进行双向熔断。当沪深300标的涨跌达到5%时,暂停交易15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如若14:45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

设置熔断制度的推出意在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经历了多次股灾和金融风暴之后,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全球各大交易所均有熔断机制,未有设置熔断机制的交易所,也在进行熔断机制的设置与考量。

从熔断机制采取的形式来看,主要有“熔而断”和“熔而不断”两种形式。“熔而断”是指熔断机制设定的熔断阀值触发后,相关交易暂停。而“熔而不断”是指熔断条件被触发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仍将继续,但交易价格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熔而断”机制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以美国s&p500指数为例,当s&p500指数较前一天收盘点位下跌超过7%时,全美证券市场交易将暂停15分钟;当s&p500指数较前一天收盘点位下跌20%时,当天交易停止。采取类似熔断机制的还包括日本和韩国。日本规定当东京股票价格指数(topix)超过特定价格区间时,禁止买卖涉及套利交易的股票,直到价格恢复到特定价格区间内。

“熔而不断”机制的主要代表是新加坡。新加坡证券市场熔断机制适用于约占新加坡股市交易量80%的证券,包括海峡时报指数和摩根士丹利新加坡指数的成分股等。根据新加坡交易所从2019年2月开始实施的熔断制度规定,当证券潜在交易价格较参考价格(指至少5分钟前的最后成交价)相差10%时,便会触发熔断机制,继而实施5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股票仍可继续交易,但价格波动范围限制在10%的波动区间内。当“冷静期”过后,交易恢复正常,新的参考价格也将根据“冷静期”的交易情况而定。

从指数熔断与个股风险控制的配合来看,风险调控意识较强的国家通常两者兼而得之。如美国和日本,在指数熔断制度之外,也均配合以个股熔断机制或涨跌停盘机制来平抑市场波动情绪和交易风险。2019年,美国证交会对个股交易制定了个股波动上下限的机制,规定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将暂停这只股票交易5分钟,但开盘价与收盘价、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个股价格波动空间可放宽至10%。日本东京股市对个股则设有涨跌停价格限制,与指数熔断机制相互配合监管市场风险。

我们对熔断机制做一个简单分析来解决上述问题的疑惑,给市场争论焦点一个清晰的还原。

熔断机制在暂停交易的缓冲过后就可以重新持续交易了,暂停交易让投资者冷静下来,有一个时间来消化价格剧烈变动过程中所带来的信息而不完全是冲动的情绪指挥。涨跌停板虽然没有暂停交易,强制限制了价格的单日变动区间实际上也限制了交易的自由度。而在美国,交易所则有不同的熔断层(比如纽交所就是根据标普的7%,13%,20%有三个层级),每个层级的熔断机制不同(比如纽交所第一层和第二层是暂停交易15分钟,第三层则是整日停止交易),这样的规则就给市场较好的自由度选择。涨跌停板封死后交易就基本上很少了、除非打开才能有继续的活跃交易,而熔断机制暂停交易过后就恢复正常交易状态了,因此,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给市场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不能将熔断机制替代涨跌停板制度。二者有相互补充的作用,对风险的控制侧重点不同。

当沪深300指数触及5%、7%的两档阈值时,所有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都必须暂停交易,可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也可能为数不少的个股并未涨跌至该阈值水平,也被迫停止交易,从市场公平角度来说似乎不合理。但我们应该看到,这虽然从熔断暂停交易的方式上来看是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给诸多投资者造成了自由买卖权利的牺牲,这只是问题暴露出来正面的一面;而背后的一面却是,由于股票跌停之后交易丧失流动性,急于抛售的投资者被迫卖出别的股票,从而形成对其他股票的灾难,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那么,如果有熔断机制、暂停交易的缓冲过后可继续交易就可以缓解这种流动性枯竭导致的多杀多踩踏抛售了。

另外,我们看到,极端行情出现时上市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形象而采取临时停牌措施,停牌家数最多的2019年7月8日高达1442家、超过半数个股停牌!严重影响了股市正常交易的流动性水平,这也是没有缓冲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主动采取的保护措施,但直接导致未停牌上市公司的利益受损,也是对投资者不公平的。如果有熔断机制存在,这种极端情况就不会出现、也就不可能侵害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了。

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熔断机制的发展历史来看,其交易规则虽然是针对指数熔断,但2019年6月,在美股闪电暴跌后,美国证交会在继1988年创立的大盘熔断机制基础上,推出了个股熔断机制,以防止此后股市急速滑坡而导致的市场流动性枯竭。2019年5月,美国证交会又批准了以涨跌限制(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机制替代之前实施的个股熔断机制,以降低个股暴涨暴跌所带来的市场波动以及波动所引起的后续影响。可见,个股熔断也成为成熟市场控制风险的新趋势,a股市场设计熔断机制从起始点就高标准严要求,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市场的良好发展。

a股市场的暴涨暴跌有其深刻的背景和环境因素,要根本解决不可能就依靠熔断机制这一个“法宝”,但也不能就因此而否认熔断机制的合理作用。我们分析国外多次股灾的发生、以及本次a股市场的异常波动情况,都看到几个共同的因素在里面——市场情绪的恐慌、融资杠杆的过度放大、计算机量化自动交易的过度推广、金融衍生品的泛滥等等,这些因素在熔断机制面前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时间的“冷冻”、使之“传染力”受限,使市场情绪得到一定程度的平复。虽然熔断机制不可能根除市场的不良情绪,但可以缓解和稳定市场的过激情绪,让市场交易恢复正常秩序。

市场监督员机制篇十六

黑龙江是我国的林业大省,其国有林区占地面积广,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森林总面积超过3100万hm2,拥有全国最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后备森林资源基地,林业用地广袤,约占全国林业用地的1/8,天然林面积覆盖量大,超过1500万hm2。可以说黑龙江林业在国家林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制约的全国林业整体的发展水平,甚至对世界林业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虽然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等问题,使得黑龙江省林业一直未真正的发挥其实际价值,各项负担沉重,经济发展缓慢,管理机构臃肿,生态功能脆弱,林业产业发展规模小、行动滞后等问题尤为突出。而国有林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更是不符合现代林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2、人力资源管理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发展。

现代林业发展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高林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人与林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核心还是人的发展问题。能否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实现国有林区人才效益的最大化发展。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地域辽阔,人力资源丰富,科学有效的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制度,对国有林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对全国的林业发展也将具有重要意义。

2.1国有林区人力资源发展的内涵。林区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林区范围内生活、工作、学习等以及与林业发展、研究等有直接关系的科研人员。具体包括从事造林、育林、林木加工,林业产业生产、劳动、经营等各类生产人员,以及从事教育、医疗、森林防火、林业管理等辅助人员等所有的智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的总和。

2.2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人力资源现状。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由于复杂的历史、经济和地理位置等因素,造成人力资源多样化、层次化和复杂化的现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2.2.1学历与教育。,黑龙江森工系统内职工的学历统计显示,大专以下学历人数为276343人,占职工总数的74.73%;大专学历人数为72243人,占职工总数的19.54%;大学及大学以上学历人数为21171人,占职工总数的5.73%,学历结构明显偏低。而且——期间,有113989人参加了各类培训,占职工总数的2.38%,平均每年培训人数仅占职工总数的4.28%;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有7061人,占职工总数的1.32%。由于历史和地域原因,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在人力资源上总体呈现工农结合的特点,林区内林农混居严重,林区周边有3000多座村庄,超过两千万的农民,除了农民本身的人力资源有限之外,农业与林业交混发展使得退耕还林等政策推进具有一定的难度,对林业发展都会一定的影响。

2.2.2年龄结构。,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内职工年龄在30岁以下有44074人,占职工人数的'11.35%,而51岁以上的职工有53687人,占职工总数的14.52%。人力资源趋向老龄化将带来沉重的社会赡养负担,而年轻人力资源的减少将带来劳动力不足,最终制约林业发展。

2.2.3人才流失。黑龙江省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引进的人才与外流的人才比例严重失调,人才引进十分困难。尤其是高学历、高技能、高职称的人才外流严重,人力资源投资回报率低。黑龙江国有林区人才总量不足,截止到底,黑龙江省森工企业系统人才平均值为460/万人,而黑龙江省地方平均人才数量是900多人/万人。——20底,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人才总量增长率仅为0.9%,远远低于国家“十五”发展规划期间增长6.2%的平均速度。据调查统计显示,——20之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人才流动比例失调,这期间,调离的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为1593人,而调入的人才总数仅为672人,调离与调入人才比例超过2:1。

3、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矛盾。

3.1黑龙江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问题。

3.1.1人才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黑龙江国有林区人力资源管理仍以传统的人事管理为主,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在职工绩效评价上缺少统一标准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内部晋升则是论资排辈。

3.1.2职工报酬不合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职工报酬按国家统一制定的等级标准执行,其分配长期存在平均主义偏好。国有林区内职工工资分配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无直接关联,人力成本在企业核算中被作为刚性指标,与行业水平、林业企业历史水平相攀比,造成盈利的林业企业职工收入并不比亏损的林业企业职工的收入多,这种分配的不公,致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较差,优秀人才严重外流。

3.1.3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目前,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离退休人数为260916人,且下岗职工数量在不断增加,每年还有近3万名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不足50%,实际上企业为下岗职工承担了许多费用。繁重的社会保障职能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

3.2黑龙江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矛盾。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内部结构不合理、人才外流严重,但另一方面却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林区人口数量始终处于超载状态,也就是说人口承载能力超限。另一个是对现有的人力资源使用的效益过低,人力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充分的利用,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现象严重。这些问题导致国有林区人力资源存在两个主要矛盾。

3.3林区人口承载能力超限与人才总量不足的矛盾。20,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人口数量超过了可维持现有森林资源应存人口数量的41.9%,在保持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状态时,人口超限45.3%。人口超载,要靠牺牲大量的林业资源和生态资源来承担,但另一方面,这些超出的人力资源存量却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维持林业可持续发展还存在大量的人力缺口。

3.4人力资源存量雄厚与人力资源使用效益过低的矛盾。人口承载能力超限,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人力资源丰富,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缺少高技能人才是必然的,但是如此之多的人力资源存量却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这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原因了,据了解,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人力资源存在“好地方人多,差地方没人去”和从事机关管理的人多,从事技能型的人才少的现状十分严重。人力资源分配不均,使用效率过低等与人力资源存量较大之间存在的突出的矛盾。

4、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黑龙江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对策。

4.1遵循公平原则,建立合理的人才甄选与使用机制。制定科学的、合理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使用和开发的效益评价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才使用效益和人才分流的动向,提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和人才流动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性,减少人为的干预。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原则,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选拔人才,杜绝人员聘用上拉关系、走后门及行政命令性安置现象,从而优化国有林场人力资源队伍素质。

4.2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及人员培训体系。完善的保障制度是保证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有效流动和使用的重要途径,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使人才的稳定性增加,避免非林业成本的浪费。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提高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险等社会保障体系。遵循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及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加大对林业企业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培训计划,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对不同人员进行短期或中长期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对于下岗职工,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建立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剩余劳动力进行免费或低费的培训,增强再就业的能力。

4.3遵循高效原则,合理开发剩余劳动力。针对人力资源存量雄厚与人力资源使用效益过低的矛盾,遵循高效原则,合理解决人力资源分配不均是促建人才使用效益的提升,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加快林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劳动力使用效益提升工作,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充分开发剩余劳动力。通过人力资源统计分析和人力资源效益评价体系的建立,掌握人力资本的总体分布,根据人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建设发展有利于充分提高人力资源效用的第三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大投入,大力宣传,扩大影响,打造国有林业品牌产品,将产业工作作向林业外部,实现低技能人才向服务业等行业流动。大力发展非木产业,绿色食品业,林业副产品业,森林旅游业等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的产业链条,促进合理利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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