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镇土地调查报告范文(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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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一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兴奋点”。

我县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内陆山区农业县,如何紧紧把握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促进农村土地规范、高效流转,全面盘活、开发利用好土地这一与发展经济联系至关密切、潜能极为巨大的生产要素,对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查。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土地的流转面积达7。62万亩,其中耕地1。8万亩,山林3。5万亩,果园2。2万亩,水面0。12万亩。调查中,我们发现土地流转较好的主要集中在209国道沿线和靖洪国防公路沿线的坪村、堡子、连山、林城、团河、黄茅、若水等乡镇,这些乡镇土地流转的面积约占全县的54%,其中土地流转较好的坪村镇共流转土地1532亩(其中耕地816亩,山地400亩,水面316亩)。综观我县土地流转情况,主要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从1995年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县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1995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不到2。1万亩,今年已达7。62万亩,增长了3。5倍。特别是近两年来,初步出现了由小块流转向成片规模流转的新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一次性流转面积达20亩以上的就有370余宗。

据调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委托代管,即外出务工的农户委托亲戚、朋友、邻居耕种,税费负担与收益分配由代管人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商定,全县有80%以上的属于这种形式。二是反租倒包,即乡、村集体根据结构调整等需要将承包户的土地租过来,然后又转租给原承包户或其他农户。如堡子镇政府租赁该镇新店村、楼落村农户的200亩稻田,然后又转租给原来的农户或其他农户,用来集中连片开发无籽西瓜。三是股份合作,即集体或个人以土地入股,与他人或单位进行共同开发经营,分享效益。如林城镇大石板村粟多坤、粟多遇等人负责技术和资金,连山乡宋家洲村的9户农户以118亩稻田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共同开发优质葡萄。这种分户管理的股份合作形式既解决了种田大户无田可种的矛盾,又解决了田主缺资金、缺技术搞开发的矛盾。四是集体重新发包或转包,即村组将集体“四荒地”、农户弃耕抛荒的土地重新发包或转包给农户。如团河镇向阳村以150元/亩的租金,承包了该村120亩土地(其中耕地80亩,河滩荒地40亩),经整理后以2。5万元/年的租金,发包给本村3户农户,规划用于建立鸡、鸭、猪、羊、鱼综合养殖场。憘五是对外招租,即村组集体将集中连片的低产田,或将集体原来统一经营或承包的山林、果园、水面及荒地,以招标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团河镇官舟村将两块分别为300亩和500亩的荒地发包给两名洪江籍的农户,承包期20年,承包者带资金和技术落户团河,发展板栗和脐橙等优质水果。此外,拍卖、以租抵债等形式在土地流转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潜能的不断释放,许多能人大户已不满足于本地有限的土地资源,从而使土地跨村、跨乡、跨县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土地经营逐步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据初步统计,全县跨区域流转的土地已达1。9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的25。2%。仅团河镇就对外(外县)招租1100余亩。连山、坪村、林城镇等交通方便的乡镇,对外更具吸引力。地灵乡的草莓大户吴国华就到坪村承包了稻田20亩,在国道边发展草莓;若水镇的胡清在连山承包30多亩耕地,同时转战怀化鸭嘴岩租赁荒山发展脆蜜桃。

我县土地流转虽然起步较晚,但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十分明显和积极的。

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少能人租赁集体或个人的土地,不再局限于耕种质次效低的农作物,而是逐步倾向于作物耕种的多样化、规模化,由耕种比较效益较低的油茶、水稻转向耕种优质水果、西瓜、大棚蔬菜、葡萄等比较效益较高的作物。目前全县在土地流转中已涌现出了一批调整结构的“排头兵”,为推动全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示范。如坪村镇大顺村张光前等6户农户承包耕地84亩,全部改种水稻为种无籽西瓜、葡萄、草莓等,带动了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了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他们的带动下,全镇有120多户农户参与承包土地300多亩,用于种植无籽西瓜,获得了很好的收益。

二是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力的合理转移。土地流转一方面催放了土地的巨大潜能,同时又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大约有2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将耕地以流转的形式处理后,纷纷外出经商、开店、打工,从而有效解决了目前农村劳力过剩、弃耕抛荒现象严重的问题。

三是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土地合理流转后,土地逐步向大户和能人集中,经营者实现了市场化、规模化的生产,改变了农村经济长期存在的品种老化、管理落后、经营小打小闹的不良布局,使土地的潜能得到了大幅度的释放。如坪村镇农户张崇华承包了32亩耕地,用来种植无籽西瓜,今年产值达2。8万元,而32亩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总收入仅1。4万元,只有种植无籽西瓜的50%。

四是培植了一批农村大户。憗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生产要素不断向生产大户和能人集中,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生产大户和能人有了“用武之地”,一批发展农村经济的大户脱颖而出。目前,全县承包5亩土地以上的经营大户就有2100余户。黄茅乡白洋村陆明建等9户农民于1997年租赁本村300亩荒山,承包30年,至今已累计投入资金11万元,栽种优质板栗xx株,优质梨树3000多株,杨梅、碰柑、脆蜜桃等1000多株,预计进入盛果期产值可达25万元以上,可以为15人以上提供劳动就业机会。

我县的土地流转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思想意识、机制束缚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土地流转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县土地合理、规范、高效流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的组织引导乏力。我县土地流动主要是农户自发进行的,个体化倾向较重。各级党委、政府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至今没有规范的政策指导操作,没有明确具体的部门规范管理,致使我县农村土地难以实现规范、有序和高效流转。二是土地流转的市场培育滞后。全县干部群众“土地市场”的观念十分淡薄,县、乡、村三级都没有建立为土地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市场培育严重滞后,从而导致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交易管理都存在诸多问题。三是土地流转的档次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流转的形式档次不高。我县土地流转绝大部分仍属最低层次的委托代管形式。在我县7。62万亩流转土地当中,委托代管形式占82。4%以上。堡子镇流转的1235亩土地当中,委托代管形式流转的就达1000余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1%,其它形式流转的仅占19%。而实践证明,低层次的委托代管所产生的效益仍然是比较低的。其二是流转地的开发档次不高。许多流转地仍处于自发的、粗放的、低层次的经营状态,流转规模小、投入低、科技含量不高、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林城镇一户居民低价承包了8亩良田,但一年四季都是栽种一些“大路菜”,几分至2角钱一斤,效益很低,连上交那低得不能再低了的租金也成了问题。四是土地流转的管理欠规范。由于至今没有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部门组织管理,导致土地流转的管理欠规范。主要表现在:流转双方忽视必要的法律手续;交易监督滞后,集体“暗箱操作”仍有发生;流转服务体系欠完善,流转的档案、信息、价格都没有规范建立;利益保障还比较乏力,一些流转地的经营者反映要进一步宽松环境,支持他们生产发展。

根据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县要实现土地的规范高效流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土地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能生万物,地可发千祥”就高度概括了土地的巨大潜能。但从新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来看,离开了土地流转,土地的潜能发挥受到了极大的束缚。长期形成的土地平均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机械统一的模式已明显不适宜农村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打破这一沉闷局面,就必须让土地流转活起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对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领导。要大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土地市场”的观念,转变领导方式和职能,利用市场引、政策推、行政促、典型带等方式,大力活化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积极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

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一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现实意义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意义的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盘活农村土地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基层干部要深入村组,深入到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向群众讲清盘活土地与固守原有土地甚至弃耕抛荒的利弊,通过前后效益对比,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典型的宣传。对那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观念较新,经营效益较好的经营大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让更多农村或城镇的富余劳动力感到经营土地有利可图,从而自觉投入到土地流转当中,利用好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干部要善于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党。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二

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矛盾决定了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和房屋所有权制度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有学者希望通过改变土地所有制形式,依靠土地私有化来解决问题;一些学者希望通过将土地使用权永久化来解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我想在这里谈谈我自己的想法。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制度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说,土地所有权的程度来源于宪法,而土地使用制度则是宪法授权下权利义务的具体安排。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居住用地)70年不变。但70年后,权利人必须将土地归还国家。如果地上房屋使用年限远远超过70年,业主必须交出土地和地上房屋吗?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缴纳出让金,重新登记。这样,房子的主人可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交土地出让金,要么申请续租;或者放弃自己的房子,由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无论什么选择,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很痛苦的。但由于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永久化,房屋所有权必然受制于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房屋使用年限比土地使用权期限短时,应该怎么办?中国居民的房屋折旧年限(不等于使用年限)一般为30至50年,使得房屋没有使用价值后,房屋所有人仍然有权使用土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比较简单,就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尽量与房屋使用年限一致。土地使用权期满,房屋所有权自然丧失。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兼顾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长远来看,要逐步考虑将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权期限结合起来。通过适当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当然,如果房屋使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期限,那么在房屋没有使用价值后,应允许原房屋所有人保留土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行使土地使用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房屋所有人的利益。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补偿。

概念问题解决后,还必须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怎么交?在我国,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支付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在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这项规定有利于保护房主的利益。但如果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土地出让金),则会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负担。根据土地的价值,根据不同的当地情况,可以制定计算标准,每年可以按标准征收土地出让金。房屋所有权人未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随之丧失。这种做法的弊端在于,当小区内部分房屋业主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时,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权收回某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在人口密集的商品住宅中,这种问题可能经常发生。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建立集体谈判机制。土地使用权期满,政府按期收回土地使用权,然后根据法律授权,由政府和业主委员会集体协商,协商结果适用于所有房屋业主。部分房屋所有人未按照协商一致的协议履行土地使用权续期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把权属问题转化为债权问题,在小范围内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大范围内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

其次,当政府有关部门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财产造成损害时,应该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违反合同擅自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应当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合理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期限和费用。

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期限和成本问题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第三,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度设计必须有利于土地的不断增值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

现在很多人希望在内地建立类似香港的土地租赁制度。这是一个脱离实际的想法。香港作为典型的殖民地,在港英政府统治时期,为了从土地中获取财政收入,建立了独特的土地租赁制度。在强调政府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政府正常运转,解决公共设施建设问题,部分土地以名义地价的形式出租给一些机构。其他大量土地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作为政府收入来源。很明显,这是一个寄生的、权宜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陆一定不能完全盲目照搬。

没有gai的制度设计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而中国的土地制度必须长期考虑。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上物体的使用寿命,努力实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物体使用寿命的统一。针对目前房地产开发中房屋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再出租或土地使用权续期,土地使用权会受到房屋所有权的约束,使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支离破碎,难以发挥土地的效用。

土地使用权期限确定后,具有长期价值的建筑物可以批准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是,为了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土地出让金。否则对其他土地使用者不公平。土地出让金按土地的市场价值计算。房屋所有人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以将地上建筑物捐赠给国家或者他人,由国家或者他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制度不是为了剥夺公民的财产权,而是为了防止土地使用权更新中出现新的不公正现象。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只需要支付工作费用,就可以继续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就失效了;如果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成本只是土地的增值部分(土地使用权成本=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首次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那么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仍然处于虚拟状态。只有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体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公民只有在土地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才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长期存在,不受土地所有权的约束,那么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就没有实际意义。当然,在完善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房屋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在制度设计中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笔者认为,我国可以采取分期分批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随时提醒房屋所有权人其权利的期限和边界,国家通过及时、充分、有效的行使,使其土地所有权得到最佳利用。必要时,国家还可以征收房产税,防止部分公民购房、囤积居奇,从中牟利。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三

从20xx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启动至今,××省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夯实国土资源基础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机构、组建专班、落实经费、制定措施,主要领导把二次土地调查抓在手上、放在心上。通过强化“五个结合”,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大文章”。

把争取领导重视与营造舆论氛围结合。

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正式启动。××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文件统一部署,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分管副省长亲临省国土资源厅作专题研究,并致信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再接再厉,团结拼搏,克难奋进,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质量、促进度、筹资金,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与此同时,××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广播、报纸、专版专栏、宣传车、手机短信、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在“6·25”全国土地日广泛开展宣传,为全省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把举全社会之力与举全系统之力结合。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效地推动了调查的开展:为筹集调查经费,省各级财政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做了大量工作;省民政部门提供全省283条县级行政界线,为调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在调查底图提供、数字高程模型制作等方面,省测绘局在生产任务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予以优先保证;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为第二次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57家测绘单位、20家建库公司经过资质审查和专业考试,也投入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都组建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力以赴投入到调查工作中,基层国土所几乎举全所之力,开展农村和城镇土地调查。

把典型引路与整体推进结合起来。

20xx年,××省在松滋等9个县(市)开展了外业试点,针对外业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带普遍性的疑点难点问题,摸索解决办法。20xx年7月上旬,省土地调查办在松滋召开现场会,各市(州)、县(市、区)调查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分管副省长致信给现场会,给与会人员极大的鼓舞。会议总结推广了以松滋市为重点的11个县(市、区)的典型经验,就坐标系统转换、地类转换、外业调查基本程序达成共识,起到了巨大的示范促进作用。

在典型引路的同时,××注重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省土地调查办主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熊政春多次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工作专班6次组织全面检查,逐县逐市就工作质量、进度、经费等问题开展巡回指导,有力地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把解决资金与技术难题结合起来。

在保证省级财政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省对经费到位率较低的县(市、区)进行督办,力争在经费上不等不靠,想方设法把工作先开展起来。

为确保整体推进全面完成,省财政专门拨款4000余万元,扶持29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同时,省土地调查办采取实地调研、科学试验、专家研讨的办法,及时组织技术人员、项目协作单位、大专院校专家进行攻关,先后解决了县级调查工作界线无缝接边、更新调查矢量数据与正射影像图套合、城镇与农村土地调查不同比例范围线的界定、坡度图套合后耕地坡度级别确定与图斑处理、城镇土地调查新旧成果的衔接等一系列技术难点问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调查的效率。特别是解决更新调查矢量数据与二次调查正射影像图套合的“双眼皮”问题,先后进行10余次试验,为全省农村外业调查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把有序操作与探索创新结合起来。

根据国家的规程规则,结合××省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补充规定》、《××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实施方案》、《××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技术性规定,既保证符合技术规范,又在××省实际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工作界线划分、违法用地调查、调查成果服务于经济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全国土地调查办的充分肯定。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四

20xx年黑龙江省农业税免征、取消特产税、粮食直补等政策的出台大大激发了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同时土地承包问题所形成的纠纷也大幅度增加。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以来,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达100余件。如何化解这些纠纷,对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这些土地承包纠纷的特点及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1、农村基层干部违约引起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多,这类纠纷占受理案件的20%。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突出地表现在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一些地方不断受到侵害。主要表现为:随意缩短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和随意调整承包地,多留机动地。有的地方乡村干部有一种错误的看法,认为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而自己是集体的代表,只要是为集体办好事,自己就可以调整土地承包,一些乡村干部刻意歪曲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的含义,农民俗称“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形成纠纷,使土地承包权难以“永久化”。而丝毫不顾及法律,法规和农民的感受,使土地承包权无法稳定。

2、土地互换引起的纠纷案件多,这类案件占受理案件的19%。在农村土地分配过程中,由于各村、屯土地状况存在着区别,土地所在的位置和自然状况影响着土地耕种质量,收益好和收益差的地块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并且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是按人口和劳动力进行分配土地,这样村集体就要考虑各种实际情况统一分配土地。使得农民个人耕种的地块不易集中,相对显得分散。有的农民为了便于耕作和其它的一些原因就要进行互换,互换耕作后,有的互换双方对土地的自然状况、肥沃程度以及自己对农作物种植的调整,发现互换的土地同自己原来耕种的土地有很多不适宜的地方,甚至有的投入大、产出少,这样有的农民就会要求重新调整双方互换的土地关系,因此在互换土地的农民之间极易产生纠纷。

3、土地转包引起的纠纷多,这类纠纷占受理案件的17%。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土地的收入已经不是其经济的唯一来源,很多农民将土地转包他人后自己外出务工、经商。在转包土地的时候,缺乏全面考虑,转包的期限一般约定的都很长。将土地转包他人自己外出务工的农民所从事的工作很多都具有季节性,在务工休闲的季节完全可以回乡耕种土地;经商的农民在经商过程中有的遇到了挫折,加之中央惠农政策的吸引,这样这些农民也要回乡,重新耕种赖以生存的土地。在这些情况下,返乡农民要求重新耕种土地,必然与其土地的承包者之间形成纠纷。

4、机动地处理不公正,引发的纠纷案件多,这类纠纷占受理案件的23%。个别乡、村干部忽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规定,在机动田承包中,搞“关系地”、“人情地”,因此引起纠纷。“人情地”、“关系地”使众多农民不满,有些农民要求重新发包,联名上告,甚至用毁坏秧苗等手段进行报复引起纠纷。在机动田承包中由于没有完善的制度,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制度缺陷发包“人情地”“关系地”,侵占农民利益。在机动地发包过程中,有的农村干部对土地承包合同标的物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评估,承包基数过低,期限过长,因而引发经济利益分配纠纷。

5、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村集体所负债务的纠纷多,这类纠纷占受理案件的21%。有些村屯为了改善乡村学校、道路、水利、广播、卫生、通讯等公共设施举债建设;甚至为了完成税收任务,一些村集体领导个人借钱垫税。农村集体的债务,很少是按国家规定的金融利率借款,基本上是高息借贷。这些欠债合在一起,债务面广,数量大,利息负担高。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除了土地根本没有其他的债务偿还能力,只好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折抵集体的债务发包给债权人。“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俏。人多地少的农户以及新增人口的农户纷纷要求村集体合理分配耕地;得到土地承包权的债权人又不愿退出耕地,而村集体又没有土地调剂,因此形成纠纷,以至形成集体上访。

1、法律意识淡薄,行政干预使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带有较多的强制性。譬如,一些乡村干部对耕地搞强制发包,对合同随意变更,对签订的合同想变就变,使承包方的合法经营权落空。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承包以权谋私,擅自发包,自发自包。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识存在偏差,把家庭承包仅仅看作是集体经营的一个环节,没有认识到这种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的体现。还有的把农民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视为一般的合同,没有看到这种合同的特殊性。如某村有农户132户,在20xx年2月份,该村因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定、发包、变更等问题,36户村民联名起诉该村,要求确认该村与他人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该村对土地的承包有意见的农户占全村农户的27%。在纠纷处理过程中,这36户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农民承包集体的土地,其承包期、承包方式基本由国家确定。农民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的当事人,当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受到侵害寻求保护时,常常遇到权利义务界限不清,保护手段不够有力等问题。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牢”或“指山定界”,条款不完善,表述不准确。如某村集体作为发包方,实行指定地片进行发包。也就是给这块地按照习惯起一个简单的地名,如“村南岗东地”、“道西洼地”等,然后把承包户叫到该地确认一下就直接签订合同。在该村76份土地承包合同中,其中29份是采用这种方法发包的。占承包合同的38%。这些合同中,没有确切的亩数,对土地的四至也仅能说出大体方位,致使许多情况下双方产生纠纷案件事实很难以查明。还有的合同中没有保证合同履行的规定,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制约机制,影响承包效果。出现了随意缩短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和提高承包费;随意调整承包地,多留机动地;不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种植、强迫流转承包地等。给发包方和具有农村土地资源管护责任的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侵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益制造了条件。

3、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设定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使一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为自己牟取利益,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存在现实困难,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4、没有在法律理念上把土地承包权当作农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利,对农民权益的保护现行法律中缺少最直接、最具体的规定。农民的积极性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能不能得到很好落实,归根结底还要落实到法律在农村土地承包权的规定上。

5、缺乏必要的矛盾调处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制度不完善,矛盾发生时没有相应的机构及时调处,有个别纠纷案件已经上升为刑事案件。由土地侵权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案时有发生。大量纠纷直接到法院起诉,而法院审理案件受相应程序法律的限制,不能及时审结,往往造成延误农时,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农民权益得不到及时处理和保护。

1、提高对以法律形式确认和保护的农村土地承包户的市场主体地位的认识。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为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提供基本的制度保证。在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多种形式的流转,稳步实现社会化服务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紧密结合。

2、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更新理念和观念,对农村集体土地推行自主承包。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缓解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带来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使农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土地承包经营中得到保障。正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使用权,保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

3、加大对土地承包合同履行的保护力度,杜绝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现象。“契约必须被遵守”,这是自罗马法起就已确立的古老法则,在当代,仍有其意义。土地承包合同的实质是一个物权契约,合同一旦生效,契约一方的承包经营人便取得了土地的部分物权权能,由于物权的位阶高,效力强,权利人具有追及力,请求力,排他力和优先力,这都是土地承包权利人权利受侵害时可以依据要求保护的法律理由,解决农村中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应特别注重调解工作。

4、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视为农民的财产权,并予以严格的法律保护。稳定农民对土地收益的预期。将土地承包权通过法律硬化为一种财产权,有利于土地承包权的商品化,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有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越是得到尊重,就越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由于土地不同于一般财产,它具有明显的区位性,所以明确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不能一概而论。

5、规范土地承包合同,明晰权利义务,健全土地流转条件。在适当时机,将已经夫去实际意义的现行土地承包合同,通过民主程序予以解除。吸取先进地区土地承包的经验,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从而达到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放活生产者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设立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条件。农民土地承包权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可以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流转。流转年限必须在二轮承包期内,即可以在土地承包权持有者之间流转;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一定民主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流转。无论是土地在承包权持有者之间进行流转还是向其它的社会主体流转,都必须履行土地承包权流转手续,签订合同。集体经济组织要对土地承包权流转实施有效管理。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五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而等自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成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因此,正确及时的审理各种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意义就非常重要。但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无论在审理中还是执行中都感到比较棘手。原因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够详尽,致使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作法不一,执行中判决内容不易执行,即使采取强制措施也无法达到最终目的。

土地承包案件的审理难、调解难、执行难己严重影响到了司法的统一和司法权威的树立。接上级法院通知后我院积极组织力量,对我院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纠纷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1、发包方提前终止合同,承包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此类纠纷在村委换届后表现更为突出。

2、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物价上涨,土地使用价值提升等原因,致使原承包费过低,发包方要求提高承包费,双方发生纠纷。

3、承包方因经营不善,没有取得预期利益,或取得利益过低,导致拖欠承包费。

4、因妇女离婚、出嫁等原因未能取得承包地,从而引发纠纷。

1、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颁布实施,但是由于实施时间较短,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解释较少,往往土地承包案件又非常复杂,涉及到许多民间习惯、村规民约,审理中法官感到很吃力。

2、诉讼中农民的证据意识差,诉讼知识贫乏。农民的文化素质法律意识整体偏低,在发生纠纷时不太懂得怎样进行维权,在诉讼中经常走弯路,无谓的增加诉讼成本。

3、合同形式不规范,在对外承包土地时,基本上都能签订书面合同,而在具体经济组织内部都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几个人用尺子一量,就算定下了。另外,土地管理部门很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生纠纷时,双方难以说清。

4、根据法律规定对外承包土地等重要事项需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即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决定,但实际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很难召开,更不要说民主议定重要事项了。因此许多土地承包没有经过此程序,有的甚至只是几个主要的村干部决定后,就对外承包。

5、村委的换届选举引起承包合同纠纷普遍存在。现在农村选举制度在实行中不完善、不健全,竞争中混杂着家族势力等非正常因素。新一届村委上台后,或因承包方是竞选对手的人而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前任村委工作不满意,于是找种种理由,随意解除合同或干脆不经协商另行发包给他人,造成纠纷。

6、村组干部素质差,工作能力有限。在因人口变动需进行土地调调整时,不能正确理解政策规定,分地不均。并且,现行法律对村组干部制约过少。部分干部无所顾及,用手中的权力钳制农民,以此收受贿赂,索要钱财,或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给自己的亲友多分地、分好地。

7、歧视妇女,损害妇女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有些地方在承包过程中明显歧视妇女,剥夺出嫁、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妇女出嫁后发包方要求收回承包地,妇女离婚、丧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妇女离婚后,与原夫不在同一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容易受到侵害。

1、建议司法机关和各级行政部门尽快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的具体实施意见、细则。以便为人民法院及时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2、在立案中应注意把好立案关。我们认为,对于土地纠纷案件,法院只能受理侵权纠纷,对于要求村民待遇的诉讼和要求调整土地的诉讼应慎重对待,我们认为该类纠纷不属法院主管的事项。村委委员会和村委小组是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它代表村委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调整土地或要求分配土地属于村民自治的事项,法院不应当也没有权力去处理该类事项。目前,并不是所有矛盾纠纷法院均能行使审判权予以调整。

3、合理运用情事变更原则,由于土地承包合同成本回收期限较长,一般合同的期限都比较长,其间土地升值物价上涨等因素都可能出现,审理中应注意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用情事变更原则。

4、农村土地纠纷,仍应当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基层干部行为的监督,对其不经民主议定程序的行为及时介入,给予纠正。

5、加大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理解和执行国家政策的能力,强化其法制意识,履约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各级政府要定期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对工作能力低下,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坚决撤换。

6、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妇女的保护,贯彻男女平等思想。彻底消除人们思想中,那种“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等陈旧思想。

7、充分发挥法官的“释明权”,在诉讼中由于农民法律、文化素质较低,理解能力有限,这就需要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就相关法律的理解、可能出现的诉讼后果等对当事人予以详细的说明。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六

近年来,大城市房价贵、环境差、看病难、上学烦等问题被频频吐槽,向往小城镇生活的人越来越多。小城镇的生活真的像人们向往的那样吗?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却显示,并非如此。

分析发现,小城镇居民对生活状况的评价明显低于大城市,镇区居民对收入、就业的评价持续偏低,在看病、读书的收费水平上,他们同样感到“压力大”。

小城镇居民评价生活“一般”

数据显示,生活在小城镇的人,对生活的观感并不如外人想象的乐观积极。镇区居民对本地生活状况的评价以“一般”为主,持此看法的人多至50%,而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合计为34%;相比之下,大城市居民评价以满意为主,满意度高至44%,较镇区明显高出10个百分点。

课题组指出,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小城镇的发展备受瞩目。“从分析结果看出,小城镇生活与人们所向往的大相径庭。小城镇如何吸引并留得住人们‘安居乐业’,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挑战。”

小城镇居民也嫌房价高。

近年房价高企让买房成为奢望,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大城市,在小城镇也如此。

“房价贵”是小城镇居民的共同感受,认为当地房价“贵”的人多达57%,还有22%的人认为“比较贵”,两者合计达79%。同时,镇区居民普遍表示对目前高房价无法承受,持此看法者多至65%。

此外,对本地物价水平,镇区居民评价与大城市一样差,不满意度高至46%,而满意度低至17%。对于本地的就业状况,镇区居民的满意度保持在三成以下的较低水平,为29%,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合计为26%,较大城市高9个百分点。

四分之一居民不满治安。

调查还发现,小城镇居民对生态环境、市容卫生及社会治安的评价均落后于大城市。

在整体的生态环境上,镇区居民不满意度居各类型城市首位,接近三成,比大城市高出3个百分点。而且从个人观察来看,多至70%的镇区居民表示当地环境受到污染,比例与大城市一样高。

对市容卫生,镇区居民不满意度为33%,满意度刚过三成;而在大城市,居民满意度高至43%。

同样,对反映公共安全的社会治安,在原本民风淳朴的小城镇,居民不满意度竟位居各类城市之首,为25%,远超大城市10个百分点。

小城镇电影院剧院太少。

对本地交通出行和教育服务,镇区居民满意度高至46%。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也有32%,并不差于大城市。但在看病、读书的收费水平上,小城镇居民观感与大城市一样,深感压力大。尤其是“看病贵”,大多数镇区居民持此看法,比例达61%;认为本地“读书贵”的人也有36%。

在文化娱乐服务上,小城镇居民评价明显低于大城市,镇区居民的不满意度为28%,而大城市仅15%。具体来看,小城镇居民普遍感觉当地电影院、剧院太少,持此看法者达65%;而且表示在当地没有看过电影的人,多达66%,相反在大城市有看过电影的人多至53%。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七

摘要:为进一步了解中小城镇居民休闲娱乐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相互沟通交流,现场访问并结合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针对青年,中年,老年的休闲娱乐方式分别进行调查。对绵阳市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进行了初步研究。得出了绵阳市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的现状。

关键词:中小城镇,居民,休闲,娱乐,调查。

1979年以来,中国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中小城镇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中小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也变得多样化,丰富化。为了更详尽的了解中小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现状。于20xx年11—12月在绵阳市涪城区进行调查,将问卷分为青年,中年,老年分别调查。以此了解绵阳市涪城区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现状。

我们查询了绵阳市近年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获取了宝贵的资料,为调查打下了基础。调查事实如下:

(一)绵阳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

20xx年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人均达到8543元,比20xx年增长5.1%,剔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因素,增长1.6%。

(二)城镇居民消费小幅增长,消费结构变化。

20xx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5000多元,比20xx年增长3.2%,消费结构变化。

食品消费增幅较大,人均食品消费20xx元,比上年增长5%。人均衣着支出511元,比上年增长3%。人均购买家庭设备及服务消费449元,较上年增长0.8%。医疗保健消费平稳,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23元,较上年增长0.6%,医疗保健支出连年猛增的势头得到抑制。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改变了人们的娱乐休闲观念。人们的娱乐休闲方式从单一到多姿多彩。各种高新科技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娱乐休闲方式。

按年龄层次,在调查活动中我们分别调查了青年,中年,老年人三大人群的娱乐休闲方式。

(一)青年人之娱乐休闲方式。

对青年人的娱乐休闲方式调查得知:以往“粗茶淡饭”,“勤俭节约”等美德观念已逐渐淡化。许多青年人注重,“吃要有营养,穿要讲样式,玩要讲多样,用要讲高档”。而泡网吧,ktv,逛商场,吃快餐等提前消费,在当今社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负担。在调查中,我们反馈到的信息是:认为‘符合现代生活方式’的占42.6%,认为‘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占21.3%,认为助长好逸恶劳的占7。2%,回答说不清的占5.1%。这表明当今相当多的青年的娱乐方式和消费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有42.6%的人向往“四讲”的生活方式。但对“四讲”的生活方式持怀疑和否定态度的人数高达52.4%。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青年人的娱乐休闲方式主要包括:上网,阅读,ktv,逛街,公园,看电影,而品尝美食亦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娱乐休闲方式。

(二)中年之娱乐休闲方式。

中年人如今在社会中扮演着中流砥柱的角色,他们日夜操劳,辛勤工作。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上有年过半百的父母,可谓是最辛劳亦是压力最大的人群。

这一人群的娱乐休闲方式也正悄悄发生着变化。大体情况如下:在十年前,大约80%的人,娱乐休闲方式,只是去公园,看电影,仅仅只有简单的物质享受,总体表现为消费水平较低,娱乐休闲方式单一,每月500-800元收入。消费目的也是简单的朋友聚会,家人团聚。而有10%的人,消费水平就更低,娱乐方式更单一。另外10%左右的人的消费水平已达到1000-1500元,娱乐休闲方式多样化,健身房,美容馆是他们的必去场所。而在十年后的今天,同样是这些人,他们的收入已提高到2500元左右。80%的人消费水平已达到20xx-2500元每月。娱乐方式也是各种各样:上网,逛商场,看电影,逛公园,去美容院,健身房,茶馆。而10%的人消费水平已经达到了3000-3500元每月,他们的消费开销已包括外出旅游,买车养房了。而不能忽略的问题是仍然有10%的人处于低收入低消费,根本没有娱乐方式或是娱乐方式单一的状态。这也是未来我们国家,整个社会所面临的问题。

综合上述,这些数据反应了绵阳市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其中主要是:上网,逛商场,看电影,逛公园,去美容院,健身房,茶馆,旅游,买车。

值得肯定的是,人民的娱乐休闲方式日益丰富,生活质量水平也日益提高。

(三)老年人之休闲娱乐方式。

调查中我们发现,老人的休闲娱乐方式主要有:逛公园,读书,看报,打麻将,去老年活动中心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有80%的老人会外出旅游,其中20%的是每月均去一次,40%是三个月一次,40%是每年一次。而另外的20%的老人会因为身体不方便或是家庭其他原因,不外出旅行。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方式90%觉得很满意,10%觉得有待改进。这些数字都是喜人的。

在此次调查中发现,老人们在20甚至30年前几乎都回答根本没有时间娱乐,没有娱乐休闲方式。他们都说,那时的他们如同牛,只知道干活,工作,没有时间想其他的事情。而如今,他们都很悠闲,有自己的娱乐休闲方式,跳跳舞,散散步,活动活动筋骨,偶尔外出旅游,这生活是真的很好啊。

综上所述,绵阳市老人的娱乐休闲方式虽然是很简单的,但却使他们感到很满足,很幸福。

就总的趋势来说,中小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日趋丰富,较以前有了明显的改善。值得一提的是,在改善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在盲目消费和超前消费。主要表现在青年人群中,给家庭带来了过重的负担,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小视的。对于青年人,首先应该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关,懂得怎样消费,怎样面对这个丰富的物质世界。从俭朴的生活中体会到生命的真谛。对于中,老年人群我们则应该丰富他们的娱乐休闲方式,完善娱乐设施。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完满人们的生活。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八

20xx/2/5—20xx/2/14。

常熟市。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现如今,“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而市场上最突出、老百姓反响最强烈的问题就是房价问题。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总体看来趋势应较稳定,但各个城市的市场表现各异。“一线城市供应还是紧张,二三线城市出现分化,有的向好有的向差。”

未来房价到底是涨还是跌?房价到底会不会跌?房价为什么下不来?

本次对常熟地区部分居民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在虞山下,大润发超市前和明日星城三个人流较多,人口密度较大的地点设立问卷调查点,对过往行人随机发放填写调查问卷。调查分三天进行。问卷由目前网上对房价热点的话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和一些基本问题构成。

通过此次问卷调查,我对城镇居民对当期房价的看法有一定的了解。多数居民认为当前的房价涨幅过高,涨速过快,虽然当前国家采取一定的政策手段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也确实有一定的成效,但是无法从源头上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源头,多数居民表示负担不起当前的房价水平,想要购买住房十分困难。

对于当前已拥有住房的中年或老年人称目前房价的水平与自己的关系并不很大,而拥有闲置住房的人则对房价的涨幅很关心,有想通过出租或转卖进行营利的人密切关注房价的波动,认为房价上升对自己有利。而20到30岁之间还未添置住房的年轻人对过高的房价望而却步,尤其是工薪阶层,称难以应付过高的房价,没有购房的能力,即使想通过分期的方式购房,首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很大的问题。

对于当前有添置住房意愿的人群,大多数人持观望态度,希望国家的政策能够一定程度上对高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房价的低谷期入手。也有小部分人群认为房价短期内没有回落的可能性,应当尽快入手,否则房价继续上涨又错过最佳的购买时机。

对于想要通过房屋赚钱营利的炒房人群,认为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较大,房源稀缺,房价下跌的可能性很低,认为房产交易是一块黄金宝地,尽可能要多购置。我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房价上涨的一个重大原因。

住房危机在大城市十分突出,但并不是房子不够,而是由于房子有闲置,而导致城市里租房十分普及。在这方面我国及其各省要出行一定的措施,保证大量涌入城市的人口的住房问题。有一部分人买房卖房从中谋求利益,使房价更高的炒房现象,也要有相关的政策给予打压。除此之外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想想涌向城市居住的一些在乡镇里也有房子的小富豪们,他们的房子该怎么处理。乡镇住房问题并不严峻,而城市化的今天城市已不再是适合任何人生存的城市,一窝蜂的涌向城市却肩负者难以承受的房贷与物业费。还有城市化建设的今天破坏了大量的绿化面积及其可耕种农用田,也对乡镇照成极大地负面影响,大量的买地建房但是给予的保障措施错不健全。

自20xx至今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多轮的调控,调控力度之大,调控之密集,前所未有,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房价仍屡屡上涨,甚至出现越打越涨的尴尬局面。因为政策打击的对象是投资炒房。4月17日国务院为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也就是“新国十条”,其中的一部分内容是:“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有人把房价虚高的原因归结为有人“炒房”,其实这是片面的,政策调控之所以收效甚微,原因就在于政策打击的对象是投资炒房,而这却并非高房价症结之所在。

毋庸讳言,房价问题一直是所有老百姓关注的,它是最根本的民生问题之一。

当下,老百姓买不起房,这就是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实情。我对房价问题的深入调查与研究,让我充分了解了买房难等一系列房价问题,分析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并探讨出一系列解决措施。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政府能够将措施予以贯彻,落到实处,是老百姓能够真正买得起房,住得起房。

在这短短一个星期中,我学会了许多东西,这些将是我今后人生道路上一笔珍贵的财富。社会之于我,社会之于每一个大学生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我们只有在正确的引导下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发现我们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了解社会是我们这次社会调查的初衷,因此我本着服务的精神,确定社会调查的主题,并与各相关单位联系,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深入进行调查,希望能够发现问题,同时利用所学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困难,是我们在整个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无论是在社会调查的准备阶段,还是在社会调查的实施阶段,我遇到过很多的困难,每个困难都是对我的一种挑战,一种锻炼,在解决困难的过程中,我可以学到很多,可以更加认识自我。团结互助是我们解决困难的法宝,联系实际是我们解决困难的钥匙,解决一个困难就是一次历练,一次收获,一次经验的积累。整个团队队员之间的分工明确,默契合作是这次社会调查圆满成功的关键。

队员们各司其职,队员之间相处轻松愉快,使得这次的整个社会调查过程充满了快乐的元素,不论是长途跋涉的时候,还是遇到困难的时候,期间都不乏欢声笑语,让人觉得如沐春风。我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这次的社会调查在我们自身看来圆满成功,我们得到更多的是来自自己努力做好一件事的成就感和弥足珍贵的经验,也让我们看到了自身拥有的能力和不足。这是一次心的成长过程,不管是什么样的状态与境遇我都会很坦然地面对,因为这将是以后工作、学习乃至整个生命过程的一笔巨大财富。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九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市调研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xxx在参加信阳代表团审议时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进一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重点在粮食、根本在增收、关键在改革、出路在发展。他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改,明确表示支持信阳创办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好农村改革发展实验区,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xxx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现将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步依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现状:土地市场是复杂而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和规范并重。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用地的界定、土地的确权、规划的落实、审批的程序、信息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流转收益的合理分配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等诸多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的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再加上一些历史原因,致使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未全部完成。当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已经结束,但所有权发证率只有20%,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51419宗,发证率为8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11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160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调查核实,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原土地登记等相关资料,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将地籍成果上图入库,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和变更登记,逐步实现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资料动态更新,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提高地籍管理社会化服务程度。

(二)时间安排。年下半年,开展并完成全县两个村试点工作;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完成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全面完成我县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县级地籍信息系统,做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实现对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

林地、草原、养殖水面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职责分工。

县级主要负责做好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测绘、县级数据库的建设等工作,同时指导各镇村做好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镇级主要负责配合业务单位做好测绘、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审核;民政部门提供行政界线资料;农业、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提供相关权源资料;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确定工作转自:http://经费,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镇要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纳入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滦南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领导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克新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依规操作,妥善解决问题。土地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各地要细化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三)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便民、利民、护民的要求贯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及时将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情况进行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加强争议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权维稳、改善民生出发,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土地登记确权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土地登记确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及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xx县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底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60%的岗位目标是xx县国土资源局的刚性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xx县国土资源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对作业单位一方面加大业务指导、培训,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全面开展。依据《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作业单位从7月份开始进村走界,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勘测定界、权属调查。目前,全县7个乡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已基本完成,正转入内业工作,进行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签字盖章、数据整理阶段;9月份开始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入户调查。目前,六街镇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正转入内业处理阶段,其余乡镇正在有序开展外业调查;夕阳的打黑、晋城的关岭、昆阳的恢厂3个村委会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全面完成了外业测绘,正转入内业处理阶段,六街镇完成了大营、大庄、六街3个村委会985宗宅基地的外业测绘,其余乡镇均xx县国土……为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4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2〕2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部、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园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二类所有权主体确权发证。对于“撤村建居”后(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机构)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或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未农转用、征收的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暂缓确权登记发证,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做到全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覆盖,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工作依据。

〔2012〕4号)、《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2-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

四、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不存纠纷。土地登记要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土地权属和办理土地登记,登记后的集体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发证要做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面积准确”的原则,对归属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一时难以确定权属的土地),可退后一定范围内单独设宗,只调查暂不发证,待争议处理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予以发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依法有序地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是全面调查、不留死角。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籍调查要覆盖到我县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但对所有权范围内各地类面积只进行调查,登记发证时不划分地类,土地证书中各地类的面积用“/”划去。

三是明确主体、稳妥推进。要稳妥处理各类权属纠纷和争议,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原则上确权给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是尊重历史、合理确认。结合我县2005年已经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际,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按照变更登记模式进行。对所有权界限已经依法确认,并且没有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权属界线,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重新量算集体土地面积;对所有权界限未经依法确认,或者虽经确认但已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应依法重新确认权属界线后,再量算集体土地面积。

五、工作方法与技术支持。

以地籍子区为单位,整理、归类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中形成的权属调查资料及权属界限、行政界线,制作1:10000比例尺的调查底图,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提出申请。利用1:10000调查底图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权属界线,标定界址位置。

内业处理过程中将标定的界址点位根据实地走向叠加到二次调查数据库上,经室内比对地物影像,调整修正界址点位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所有权主体。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2月至2011年3月上旬)。

1.成立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决定成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实施工作,县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力量,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班子。村委会要专门落实人员,全面参与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去,做好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工作。

2.成立专业的调查队伍。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自身业务要求,县专门成立调查队伍,从事外业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人员做好现场指界工作。

3.及时动员,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及时召开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园区)、村委会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业务培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性、政策性强、范围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的调查、指界、界址的标绘、登记发证等相关政策和技术知识。使全体调查登记人员掌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方法,熟悉技术路线,规范工作程序。

5.资料准备。主要资料:最新正射影像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权属界线图;土地统计台账、统计簿;相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已有登记发证的权属资料和用地审批资料;相关表格和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印刷等。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1.界线界址核定。各乡镇(街道、园区)、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指界工作,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与调查人员共同划定权属界线,绘制界线走向草图,签订权属界线核定书,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

2.宗地编号。严格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2-2007)执行,宗地编号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本级从“1”开始编号,村内其他宗地按照顺序号依次排序。

3.界址点数字化。将实地标定(工作底图)的界址点走向转标到二调数据库上进行数字化,叠加到数据库自动生成界址点位及坐标,当实测点的连线与相关地物影像比对出现不吻合时,以地物影像作参考,适当加密折点。

4.编制宗地图,建立数据库。利用现有二调图纸编制宗地图;对宗地的划分、界址点的设置、面积的计算、宗地图(权属图)的编制、表格的填写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生成宗地图。

5.申请确权登记。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权属调查表》、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资料,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6.权属审核。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以宗地为单位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调查审核表》,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对宗地自然状况的调查审核;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对符合要求的,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初审意见。

7.审核审批。县国土资源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各乡镇(街道、园区)内公告,各乡镇(街道、园区)集体土地在县内公告并将公告送达有关土地权属单位,公告时间为15天。公告期满,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8.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经批准后,填写土地登记卡,并制作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所有权证书直接发给各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

9.插花地、争议地处理原则。相互插花,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按有关村民小组共有的原则处理(共有宗地)。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暂不颁发土地证书。

(三)。

总结。

检查阶段(2012年12月)。

1.成果资料的整理、数据汇总,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的土地所有权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数据汇总并装订归档,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单独统计,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根据成果资料,把空间的地理数据与相应的属性数据连接起来,实现图文互访、查询统计、空间分析等功能。

2.总结工作。对完成整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登记发证完成情况、面积的汇总、土地权属争议情况等,围绕村镇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性、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

向阳镇当明村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我系在寒假期间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了利用寒假时间对家乡农产品的流通进行调查的任务。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积极认真的对自己家乡的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现象和结果做出以下报告。

一、调查目的:为了使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管理系的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对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解,拓展知识,提高自我的专业技能。

二、调查时间: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10日。

三、调查地点:广西省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当明村。

四、调查方法:查阅资料、访谈、实地考察。

五、调查内容:

1、当明村的交通情况:由于我的家乡在农村,所以我所调查的是农村的农产品的流通情况。当明村大部分地区都为山地,因为多山所以交痛不是很好。虽然有了公路,但是路很小并且崎岖不平,所以一般只有农家用的小型货运车可以通过,所以那里的农产品销售往外面的并不多。这样也造成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是自给自足。

2、当明村的主要农产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

很多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赚钱,家里就留下年纪大的老人帮看家带小孩。这样就使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农产品也就在不断的减少。

六、调查结果:而当地用于买卖交换的农产品主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稻谷买卖销售主要是在本地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的天灾(干旱)和虫灾导致一部分的家庭收入减产,甚至有些家庭种下都没有可以收获的。这样就去找收获好的人家购买,这样也节省了运费。而玉米的销售业是几乎没有。因为在农村玉米一般是用来酿酒或者是做猪吃料。机乎是自己家种植够自己家用。而少部分的也是自己村上相互购买,而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这些农产品主要是运往县城去销售。而这些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首先是由当地的一下小的商人去各家各户的收购,当收购达小型货车一车以后才运往县城销售给厂商。由于交通的不方便,所以货运的价格就相对较高,这样收购商为了获利就压低收购价格。导致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就很低,造成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下降。导致大多数农民现在都在砍掉果树来种植杉树,等将来买树木赚钱。

七、调查后的收获与认识:

此次调查的结果使我认识到了,农村物流网络不完善、经济人组织松散、乡村居住分散、交通不方便、运输成本增高、农民信息不灵、并且由于农民的科技这种水平不高,种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是很高,等一切因素造成了农产品的价格低廉,这次的调查让我认识到了农村的各方面发展都有待加强,同时也认识到了物流行业对农产品的发展起了决定的作用,我本来就是学物流管理专业的,这次的调查使我对物流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了解,也更加鉴定了学习物流知识扎实自己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也认识到科技对农产品的发展也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其实农村的农产品发展不好的最主要一个原因是,农民没有科学种植,导致高投入低收获,并且收获到的产品质量不好价格就低,农民的积极性才会慢慢降低。

八、总结:总的来说此次调查的结果是农村农产品的流通销售缺乏主要原因:

1、农村的交通不便利。

2、缺乏利用科学技术种植农产品。

3、农产品没有好的销售途径。

九、对农村农产品种植和运输的建议:

1、有句话这样说“要想富,先修路”,我认为要想把农产品很好的运输销售出去首先要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交通便利了,农产品才有更好的机会运出去销售。

2、加大科技的投入,没有科技的投入,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高,就会使产品的价格降低,这样农民就没有利用可图,同样会使农民积极性降低,所以必须大量的投入科学,让农民都把科学用在种植和护理农产品中上,这样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少种多收获,这样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才得以提高,农产品多了,质量好了运往外地销售才能拿到好价钱,好收入。

3、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农产品运输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利用科学技术来种植农产品,政府可以派一些农产品研究的专业人员实地勘察,研究当地土质、水质、气候等因素的制约下,引导当地农民种植适合当地的农产品,这样农民们才不会盲目的去种植,农民们种植了适合当地的农产品,引导农民利用科学技术种植,这样农产品才会有丰收,收获季节到来,农民的农产品销售不出的时候当地政府应该积极的为农民寻找销售路线,这样农民种下的农产品就有销售路径,那么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就提高。只要农产品的收入高了,农民回家种地有收入了,农民选择在家务农的机会就更大,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外出打工,农村的土地才能得到充分利用,这样间接的减少了留守儿童的人数。

x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一

**区**镇城西村是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产粮区。全村共1800人,4000多亩耕地,除去人均1.3亩口粮田外,还有人均1亩的责任田。近十年来,为摘掉贫穷帽子,城西村不断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实现了土地分散经营到集约经营、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嬗变。他们的经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城西村一不靠山,二不靠海,是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产粮区。在农副产品紧缺的年代,土地产出效益高,自然是农民的宝。然而到了农产品相对过剩的年代,农民在地里刨食是刨不出小康的。遇上丰年,即使农民多收了三五斗,也会因为供过于求而压低了农产品价格,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时甚至不升反降。为寻求出路,1996年以来,城西村把目光投向了高效农业,开始种植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村委会带领全村农民闯市场、交外商、签订单。几年下来,他们发现,种玉米改成种菜养花,并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农民增收难的症结在于土地,以三五根儿垄为单位的小生产在产业化大潮中无异于井底之蛙,以一亩三分地为单位的独自经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啻于风中浮萍,即使有点效益,增加的幅度也很有限,村民收入增长仍然不快。要彻底摆脱农民有地无钱的困境,就必须在千家万户分散的土地上做文章。全村几千亩土地竟难以承接来自日本的小额订单需求,这个尴尬成为解决全村土地问题的导火索。村委会认识到,要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就要在土地整合上下工夫,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真正形成与国内外市场对接的能力。由此,城西村土地改革开始浮出水面。

城西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最大阻力首先来自思想障碍。从最初集中土地建现代农业园区,到推行土地股份制成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每个时期、各个阶段,无不经历着思想观念的撞击和交锋。一辈子刨食在土地上的老一代农民,虽然对贫穷充满着无奈,但没有田地种,让他们觉得没有了依靠。而年轻的新一代农民,宁肯将土地撂荒几年,也不情愿转让土地承包权,毕竟,那赖以安身立命的几亩土地承载着农家未来的希望,除非你能带给他更多的实惠和长远的利益。为了打消村民们的思想顾虑,村委会成员分工包户,与村民一笔一笔算清收支账,解答村民一个又一个问题,先后四次召开村民大会,渐渐消除了农民的担忧。1998年村委会采取租赁和反租倒包的形式,集中了部分农民撂荒的400多亩土地,建起了大连**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订单农业。一时间,城西村花卉、蔬菜等订单农业发展迅速,生产规模化程度得到提高,产业优势日益凸现,村民也一次性得到了固定的租金和承包金。

然而,简单的土地集中,单纯的规模扩大,并没有从体制上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生产与产业化经营之间的矛盾。与外商签订单时发现,外国人不愿意和村一级组织签合同,因为村不是经营实体,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根本无法和国际惯例接轨;同时,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局限,对外虽由村委会接订单,但实质上仍是农民个体经营,村一级组织与农民之间没有形成利益纽带,相互之间的制约力不强,内部风险很大,这些都让外商感觉心里没底。浅层次的土地流转形式,不仅没有解决名不正、言不顺的问题,而且严重制约了土地统一管理、科学规划、集约生产,使大规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很难实施,农业科技很难推广,投资环境很难改善,从而丢掉了一批大客户。城西村在实践中认识到,只有通过土地把村民与集体结成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让责权利更明晰,才能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保证订单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园区建设遭遇着“成长的烦恼”,最终也只能通过更深层次的土地改革来解决。

于是,城西村提出土地股份制的改革设想。**区、**镇两级党委政府顶住压力,指导城西村迅速推行土地股份制。他们以集体土地及资产作为集体股本,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将61户农民承包地部分或全部折价入股,成立了大连市农村第一个以土地入股为主要投资方式的股份制企业——大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村民一分地为一股,61户农民共集中土地293亩,折价占总股本的13.06%;村以集体经营的1300亩土地和水利配套、温室大棚等设施入股,折价占总股本的86.94%。企业的税后利润60%用于扩大再生产,40%用于股金分红,年终一次性分发股红;公司如发生亏损,则按股份分担风险。

考虑到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土地股份制在分配方式上打了“折扣”。公司规定,对于农民入股的土地,无论公司盈亏,每年年初,先期支付入股农民每亩保底分红200元。如果公司年底还有盈利,可继续分红。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让城西村的农民变成股东;产权明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得村民和集体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

在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上,根据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大小,股东们既能在公司内承包经营,又可为公司打工,当农业工人。公司建起了国际水平的温室工厂,种植花卉等观赏植物,雇佣村民统一生产。露作和大棚育种由公司统一提供种子、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销售,农民具体操作,利润由公司和农民按比例分成。蔬菜和桔梗等其他作物,采取农民交纳土地承包金的方式,产品由公司统一收购,收益全归农民。公司还联合省农科所等科研机构共同进行科技攻关,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崭新的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保底收入和年终分红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进来。与城西村接壤的城东村53户农民主动以472亩土地入股,土门村农民找熟人要求加盟公司。短短6年,公司吸纳了226户农民的1757亩耕地,加上村集体1300亩,目前已拥有集中连片、设施完备的入股土地3000多亩,成为**区技术水平最高、生产设施最完备、经济效益最好的农业公司,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起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城西村推行土地股份制,表面看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实质是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到农业,把公司制企业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经营手段、分配方式,成功嫁接到农业园区的经营和管理上,延伸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盘活上。这正是用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用工业化方式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用工业化管理方式办好农事企业的实践形式之一。

高效农业在土地股份制的催化下如虎添翼。走进**现代农业园区宽敞明亮的温室生产车间,如同置身于全国乃至世界农业的前沿,无论是农业设施、技术水准、作物品种还是管理方式,都与传统农业大相径庭。在这里,不仅能见到组培室、催芽室、穴播车间、智能温室、微灌和滴灌、克隆技术,还能见到农业工人在花丛树影间用音乐施肥的新鲜玩意。实行土地股份制后,全村高效农业迅速壮大,种植品种由低效益的粮食、蔬菜、水果,发展到高效益的花卉、桔梗和种苗培育,“**农业”已成为知名品牌,深受消费者欢迎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乃至有机食品,已进入商场以及各大超市。园区还是全国最大的蝴蝶兰生产基地,其高品质的花卉和观叶植物深受日本市场青睐,农业生态旅游也随之兴起,成为园区的新兴产业,每天都要接待大量参观人员和来访的国内外客商。最让人感慨的是,过去分散种粮,每亩玉米净收入仅有100多元,平均每平方米土地产出不到2元。实行集约经营后,按国际要求种植和加工高收益品种,实践的效果是,在阳光温室内种1亩花卉相当于过去种xx亩粮,种1亩蔬菜相当于过去种30亩粮,高水平的土地产出效益等于再造了数十个“城西村农业”。

产业化经营在土地股份制的助推下开创出新天地。实行土地股份制后,园区不仅是农业生产的样板,还是农产品深加工、保鲜、包装产业化“一条龙”的样板,已产生巨大辐射效应,由“点”成“块”,由“块”带“面”,快速提升了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如今,**镇70%以上的耕地成为龙头企业带动下的配套型基地,80%以上的农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龙头企业连接。原来在市场经济汹涌大潮中风雨飘摇的单个农民,现在与企业形成了“联合舰队”,大大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在这个产业化体系中,农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按照企业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生产合格产品,然后就等着按照合同约定在企业拿钱。千家万户的农民把自己作为“车厢”挂在龙头企业这个“火车头”上,高速行驶在市场经济的轨道上。

农民收入在土地股份制的支撑下快速增长。1996年,城西村还是**区有名的贫困村,村集体负债1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1800元,在全镇12个村中名列第10位。实行土地股份制改革后,城西村收入水平持续高速增长,xx年全村可支配财力达16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万元,成为全镇最富的村。据了解,城西村有的村民在公司从事种植技术工作,个人全年收入可达1.5万元。目前,城西村个人存款已占**镇的60%。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二

x镇曾经是一个经济弱镇,收支矛盾突出,经济总量少,曾经是该镇面临的主要困难,近几年来,在工作中,长官镇党委、政府在这些问题上没有回避而是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特别是在发挥当地牛羊养殖业这一优势上做大文章。

(一)引导促发展。

(二)招商促跨越。

x镇立足当地优势,发展经济的做法,对全县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好的思路,同时这一发展特色产业的路子对我们最大的感触和体会是:要真正发展当地经济,把产业做大做强,就必需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资源优势,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应对方案,最大限度的发展经济。

(一)抓资源优势,走产业化发展之路。

近几年,x镇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立足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和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人文环境优势,找到了一条适合该镇特点的发展路子。对全县来讲,我们要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和有利条件,要善于寻找和发挥这些优势和条件,使潜在的优势变为现实优势,使个别优势变为群体优势,使单一优势变为综合优势,促进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要选准发展民营经济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象我县的五金加工业、地毯业、x打火机业、x木器业、柴胡店蔬菜生产等,都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利用好这些优势,因地制宜的做大陪强,使其形成产业化发展专业化经营的格局,是加快经济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抓项目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x镇羊皮收购加工,之所以能够成为该镇一项优势产业,关键是狠抓了项目建设,正是该镇12处畜产品收购加工冷藏企业的建设带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项目是加快发展的载体,是经济增长的命脉,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把项目工作作为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大谋划和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固定资产投入,使传统产业的主导产品逐步实现从单一型向多元化、从初加工向精深加工、从底附加值向高附加值的转变,形成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结合,资源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工业格局。

(三)抓招商引资,走经济跨越发展之路。

x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其充分发挥了羊皮经销业这一地方产业优势,引进了一个年产值过亿元的诚鑫皮革厂,这一事例更鲜明的告诉我们,招商引资工作并不是千难万难,其关键在于工作中是否注重发掘和利用自身优势,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我县经济虽然欠发达,但在招商引资方面也有诸多相对优势,一是资源性优势,我县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相对较为丰富,价格较为低廉。二是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我县拥有大批闲置劳动力,这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打火机业、木器加工业等提供了条件。三是招商引资领域比较宽泛,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都有待投资开发。四是招商引资有很大的产业优势,象我县的木器加工业、地毯业、玻璃器皿业、打火机业等在市场上占有很大的份额,并且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千方百计把客商引进来,使客商把企业建起来,是我们的最终目的,长官镇通过一羊皮经销大户引进诚鑫皮革厂的事例,更有力的证明了我们在招商引资上有自己的优势,关键是我们要认真去发掘和利用好这些优势。

(四)抓环境建设,走以环境促发展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环境就是发展经济,哪个地方的环境好,哪个地方经济发展就快,象长官镇这样一个回汉两族共居地,正是建设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才有外商来投资,经济才得到了发展,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做好软硬环境建设,围绕改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解决投资者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安心在宁津投资,在这一方面,我们应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凡是外地实行的政策我们都可以实行,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政策,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教育各级部门特别是执法执纪部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满腔热情、真心实意的为全县经济发展搞好服务。要开展部门承诺和下评上活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促进部门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三

跟着社会的成长和人们连续进步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愈来愈遭到人们的广泛存眷这同样成为社会主义当代化构筑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中农村地皮资本利用成为新农村构筑的紧张内容,农村地皮资本的公道有序可连续利用成为新农村构筑中的重中之重。

为更好的明白农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优化农村地皮资本的利用,为新农村构筑发起切当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发起,暑假期间,我对××村的地皮资本利用近况进行了实地观察、分析探讨,并总结概括以下。

查看目标:经过议定对××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的实地查看,以小见大,比较客观地把握农村地皮资本利用的近况,紧张是找出当前地皮利用进程中的弊端,从而为优化地皮资本配置设备摆设,进步地皮资本利用率,加快新农村构筑步调供给必定的表面根据,并发起切当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发起。

查看时候:20xx年8月9日——15日。

查看人员:×××。

查看地点:××××。

查看方法:实地观察、访谈、查阅资料。

查看内容:地皮资本利用状况(包括地皮类别、有效利用环境、地皮筹划近况等等)。

××村是一个地皮资本相对贫乏的乡村(在本地具有必定的代表性),人口712人,具有地皮面积近850亩,此中耕大地积641亩,林地约50亩,构筑用地(包括门路、桥梁、河滩等)159亩。

经查看,××村的地皮利用环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耕大地积少,地少人多。

该村耕地共分三等,别离为。

一等(平整黄地皮)、

二等(凹地、沙地皮等)、三等(岭地、开辟地等),(注:图文不一)各种地皮都比比方下图所示。全村人均耕大地积仅为0.9亩/人,且三等地占了近1/4的比例,良田面积偏少,再加上一些不当策划状况,住房挤占耕地,使耕大地积更加紧急。

单位:亩。

2.地块多,单块面积小,贫乏集约性。

固然人均耕大地积很少,但地块较多,均匀每户耕地多于5块,这就使得单块耕大地积太小,不得当农机的推行利用,集约性差,紧张束厄狭隘了工作力。

1.耕地利用不典范环境较多。

如今,因为我国履行地皮承包30年巩固,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办理模式,根本上是根据地皮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派地皮订立承包公约,明了30年巩固的。这一做法对地皮资本的公道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端。一则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地皮多寡现象凸显,地皮分派有失刚正。二是一些人垂青面前目今长处,随便变化地皮利用类别,在耕地上建房、种树,紧张蚕食了有限的耕地。

2.粗放策划,有耕地闲置状况。

因为耕大地积较少,仅仅靠农作物成果没法保持糊口生涯,大都居民选择了外出务工,有的乃至百口外出。农田便让给其他人种,如许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策划,广种薄收,大略畅快不种,造成农田荒凉,紧张威胁了地皮资本的可连续成长。

3.地皮贫乏有效整合,农作物莳植的选择有待优化。

耕地的零碎给农户的办理带了诸多的不便,又不宜采取大范围机器化出产,使工作力的出产率下降,同时也紧张制约了地皮的有效利用。其次,在农作物莳植方面,每每是农户想种甚么就种甚么,贫乏精确的方法教导,也造成耕地的出产率下降。

4.构筑用地贫乏筹划,地皮利用率低。

1.责任到户,包管质量。按农产承包公约,逐户答答允包地皮面积,明了地皮质量。对少数种地过量、广种薄收粗放策划户赐与得当调整。

2.公道筹划,严厉办理。要以科学公道的立场,根据地皮办理要把握总量、公道布局、节省用地、保卫耕地的原则,从头对乡村地皮利用筹划进行修订美满。农用地特别是根本农田经过议定肯定以后,严厉根据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当真,年年查抄,严厉监督,严明查处。

3.划块策划,集约办理。在国度政策及法律标准允许的环境下,多方筹措,在遵循刚正刚正的原则下,将地皮划块策划,成长集约型农业。

4.优化地皮用处,进步地皮利用率。由村委会或当部分分联合筹划,专家论证,选择适合的农作物进行耕耘,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5.公道分类,优化配置设备摆设。对耕耘良田要加强办理,确保优种优收。对边远荒凉地皮或还林还草,或莳植经济作物,如构筑果园、药材基地等。

根据法律标准肯定适合的乡村人均构筑用地标准,把人均构筑用地标准作为束厄狭隘性指标,并根据差别地区地皮资本和大众的出产糊口生涯风俗,订定出刚正公道的构筑筹划,既要公道富裕利用地皮资本,又要包管居民的住房质量和出产糊口生涯需求。

在现有房屋的根本之上,筹划指导,尽最大大略包管乡村的街道纯熟,杜绝“死胡同”。在收罗居民定见的前提下,尽量联合房屋构筑,营建精良的村容村貌。

一是要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帖办理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题目。二是要处理好国度、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地皮。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凉地皮复耕、利用。

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实际不法占地的题目,对不法占地用地地人或单位要从严从重严明处理,确保地皮资本的公道有序可连续利用。别的还要自动促成地皮市场构筑,依标准范地皮市场秩序,坚定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加强地皮法律监察工作,强化地皮信访工作,保护好大众长处和农村巩固,大力大举展开宣扬活动,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营建精良的舆论氛围。

在此根本上,当部分分和村委会也应和谐好构筑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干系,竭力减缓地皮资本紧急的场面。

为期六天的查看活动固然不长,但却让我成果很多。过去固然也对以上这些地皮资本利用现象有所耳闻,但毕竟贫乏必定的表面根据和实际根据,借暑期实践这个机遇,鉴于国度比年来发起的新农村构筑题目,我便进行了此次查看活动。

固然气候酷热,查看活动也比较辛苦,但这期间使我在讲堂长进修的统计、办理等知识获得了阐扬,也很好地熬炼了我,使我在实地观察、人际交往、谋划测量等方面的本领获得了很好的提拔。看到本身的结果,以及所获得的自动评价,内心感触非常的高兴和骄傲。

同时我也衷心盼望我的查看结果能够为农村地皮资本办理和利用方面的改革供给必定的实际根据,给当前的新农村构筑贡献一份应有的气力。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四

土地是人们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年到年的十二年中,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8.5万亩,相当于减少了12个中和乡的耕地面积。大量的劳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对全县土地撂荒情况进行了调查。

全县现在耕地64.4万亩,其中土19.4万亩,田45万亩,人均耕地仅0.93亩。据现在571个村的调查统计,全县撂荒14670亩,占耕地面积2.3%,涉及农户7456户,21130人。中和乡现在耕地7036亩,而撂荒面积占全乡耕地面积的8%,岚峰占5.2%,二坪占4.2%。在撂荒地中,60%为坡瘠地边远零星地,投入产出比较低。形成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如下:

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46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115元(按我们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占25%计算),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18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165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即一个劳动力种一季水稻的净收入为165元,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农业的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等原因,去年,外出劳动力18万人左右(常年外出14万人)带回劳务收入8亿元左右。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

3、户口外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20xx年12月至年的二年间,全县农村人口实际外迁20375人(扣减20xx年以来移民安置5386人),在这两万外迁人员中,部分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土地形成撂荒,全县由农户外迁而撂荒占20%左右,水口就占33%。

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如太平镇团碾村二社,有20余户由于偏远、坡高等不便管理而几乎弃耕(每户部分撂荒),又如二坪水磨村唐定国,他主动种了别人不种的较好的几亩土地,而自己的偏远瘠薄地撂荒。

5、基层组织对二轮承包没有全面理解,拒收外迁户中断承包关系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特别是基层个别地方对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有种片面理解,认为承包土地30年不变,就是土地承包权不能动,动了就违背中央的政策,因此,即使有许多经商户或外迁的农户要求中断承包关系,基层组织害怕犯错误而拒绝接收,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导致农民对承包地初放经营,甚至撂荒。水口镇的外迁户把承包地交给村社,而村社认为承包期未满和“30年不变”等原因,拒不接收外迁农民的承包地51.5亩,占全镇撂荒的33%。

土地撂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撂荒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表明了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负面影响大。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各级重视、措施得当,组织引导得力,是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撂荒的。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对当前农村的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现在,基层对多年撂荒地不问不管,使土地撂荒与日俱增。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为桑树、果树和花椒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

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去年,退耕还林2.95万亩,今年计划5万亩。为此,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是完全可能的。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县域土地流转及撂荒的实施意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有的农民写了个白条或口头达成协议自由转换,没有全面、完整的合同条款,没有村社发包方的监督,更没有专门的流转管理机构,已经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年全县农业税尾欠达到71.7万元,就岚峰一个乡1996年以来,尾欠就达97828元,占全县尾欠数的13.6%,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有的农民种了别人土地后又不交农业税,村社只能找原承包人,结果双方都不交农业税,形成农税尾欠和土地撂荒。为此,我们要在尊重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全县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成立县、乡(镇)两级的土地托管和恢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尽量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县内移民,就是本县或本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甲地到乙地,从山上到山下落户。山区土地少,且多为坡瘠地,亩产不高,土地级差收入低,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而山下又出现耕地较大面积撂荒。这是一对能克服和避免的矛盾,对那些愿下山种地落户的山民,政府对他们的建房审批、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政策应适度放宽。山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极高,如虎峰镇东山村二社的李德文,就从山上移到山下的正义村落户,种了十几亩土地。已摆脱了原在山区中当山民的贫困。还有部分山民愿下山而找不到田土种,如果乡镇做好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正确引导、撂荒面积就会大大减少,辖区内移民,既是解决撂荒的一个有效途径,又是山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的治本之法,也是消灭山区山民贫困之法,这是一举多得之事。

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

对土地撂荒问题,我们要认真面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使部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了解××市城镇妇女灵活就业情况,为做好妇女工作提供对策,春节前我们在全市灵活就业妇女中开展了一次抽样调查。

目前,××市城镇妇女灵活就业群体的从业形态多种多样,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其构成包括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季节工、小时工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就业目的大多以缓解家庭生活困难为主,在抽样调查的3000人中,有2162人灵活就业的直接原因是家庭生活困难,比例占72。06,而想找点事干和实现自身价值的仅占5。97和10。99,因此,实现灵活就业的妇女中对目前就业状况满意的仅占总数的12。91,比较满意的占39。38,不满意的占23。53,占54。81的女性抱有“先干着以后再调整”的心态。从收入看,大多数灵活就业的女性工资仍然不高,月收入在301—500元之间的比例最高,占65。22,300元以下的占19。03,500元以上的占15。74。同时,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在灵活就业中有较大差别,总体看,年纪轻、学历高的女性灵活就业具有一定的优势,随着年龄的增大、文化程度的降低,就业率和择业标准以及工资水平呈下降趋势。从就业方式看,灵活就业的女性多以受雇佣形式实现就业为主,比例达到58。65,采取自主经营形式实现就业的只占7。47,与人合伙经营的只占1。64,其他形式占32。24。并且灵活就业主要分布第三产业,比例已达总数的79,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实现灵活就业的分别占13。6、7。

灵活就业女性一般从事的是收入低的工作,工作不稳定是普遍的。下岗职工被招聘到企业就业,一般都是临时性的,大多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目前,在相当一部分新经济组织中存在着用工制度不够规范的现象,灵活就业的良好氛围仍较欠缺。如有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招工性別歧视、随意提高招用工的条件、不愿用生育年令的女性、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男女同工不同酬、超时工作、随意克扣工资、随意辞退女工和以招聘失业人员来博取廉价劳动力等现象。许多参与调查的灵活就业女性或多或少的都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她们在就业过程中总是缺乏安全感,生怕随时会丢掉来之不易的工作。因此,工作不稳定、收入低、没有正式劳动关系是灵活就业人员的最大困难。

尽管她们有强烈的参保愿望,往往很难实现。到目前为止,灵活就业人员与现行社会保险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依然被排斥在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学术界不断呼吁我国尽快建立一项适应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使其中的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改善灵活就业者的福利与保障政策无疑也会使女性灵活就业者因之受益。从调查看,随着个体、私营等新经济组织的崛起,灵活就业女性在新经济组织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不能像国有和集体企业那样完全享有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从这些受调查人员自身的角度看,低收入使得她们对社会保险或是毫无概念,或是望而却步。实际上,对于低收入的下岗职工来说,解决眼下吃饭和孩子上学问题是他们最关心的,社会保险则是“奢侈品”,“想都没想过”。

调查中发现,在女性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中,有93。4的人没有享受到政府有关的优惠政策。在询问灵活就业女性需要政府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时,她们提得最多的是“失业人员自己开店时,适当减免一些工商费和税”。实际上这些政策都有,但她们不是很清楚。还有79。14的人没有领到《再就业优惠证》(这些都是集体企业人员,多年以来一直处于隐性失业状态,而她们往往是最需要帮助的)。

在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中,真正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实现就业的只占4。35。究其原因,主要是职业介绍机构鱼龙混杂,特别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私营或团体开设的职业介绍机构,本来信誉度就不好,个别的职业介绍所还要以介绍工作为名,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行骗钱之实。在调查的失业者中,只有19。08的失业女性到职介所登记求职。严重阻碍了职业介绍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调查结果显示,××市的灵活就业培训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普及面不广、失业职工参与率不高。有80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过再就业培训;二是针对性不强。失业女性接受的培训课程中,80是知识类培训,如电脑、财会、企业管理等。但实际参加灵活就业女性54的人则选择技能类课程,如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服装缝纫等。

随着××市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的加快,更多的人会面临着再次就业。在这种就业压力大、结构性矛盾尖锐、正规部门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加速灵活就业的发展是解决千万人的饭碗即生存和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思想上要认识到位。目前,灵活就业领域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陷,这就更需要从思想上对灵活就业给予高度的重视。各级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树立大就业观念和现代就业观念。

二是情感上要关怀到位。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一般收入不高,而且工作不够稳定,基本上社会保险没着落,养老、医疗没保障,直接影响灵活就业的稳定性,也是灵活就业人员及其家庭最大的后顾之忧。所以,应该对灵活就业人员在情感上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帮助她们在灵活就业领域找到更广阔的生存空间。三是宣传上要覆盖到位。很多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对党和政府制定的关于灵活就业方面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概不知,造成政策理解和运用上的“盲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灵活就业方面的政策、信息和灵活就业领域涌现的典型人物,使广大劳动者了解国家关于灵活就业方面的政策,消除思想顾虑,在舆论上给予正确的引导,努力营造重视并支持灵活就业、依法保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一是可根据灵活就业者所在行业性质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政策指导重点。对在小企业灵活就业的人员,重点是制定实施支持小型企业创办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在大中型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重点规范好这些企业的用工行为和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上;对在非正规部门灵活就业的人员,重点调整和完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对从事独立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重点是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服务。二是对国有企下岗职工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也要进行分类指导。对城镇下岗参与灵活就业的职工,特别是生活和就业都比较困难的群体,应制定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帮助和扶持他们实现灵活就业。对集体企业下岗的职工,在安置中能否取消优惠证的限制,特别是4050人员应作为今后照顾安置的重点。

基层社区组织与就业人员的关系最近、最直接,比较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的思想动态、经济状况、急迫解决的问题和就业需求,可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心贴心、面对面的最直接的服务,使社区服务的就业潜力转化为现实。一是在社区建立劳务型就业组织或中介服务机构。社区中介服务机构可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以协议或登记方式确立劳务关系的服务。二是在社区建立固定的劳动力大市场,将其建成灵活就业人员能进能出的蓄水池,把分散的以个体形式出现在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就业人员组织起来同时,可在劳动力大市场中设立就业咨询、“一对一”就业指导、即时就业等多种就业服务。三是建立社区与社区之间信息可共享的网络传输平台,为求职者提供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服务,使其能够及时了解各类就业岗位情况,以便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做出选择。四是建立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窗口”,由专人出面帮助灵活就业人员解决矛盾,代理劳动争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安心地从事灵活就业。五是扶持社区开辟机动、灵活、多样的就业渠道,如可引导社区灵活就业人员大力发展送报、早餐、夜市等非全日制就业;参与供热、采暖、旅游等阶段性就业;进行小编织、小饭桌、小制作、旅游纪念品等家庭就业。

一是多渠道提供更多的灵活就业岗位。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国企改革的深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被逐步剥离出来,这是一个很大的就业市场,也是一个新的就业增长点。如可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到国企和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项目之中。二是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组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发挥劳务派遣组织在促进灵活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将灵活就业人员组织起来,根据市场需求,派遣到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从事季节性、阶段性就业。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工单位和灵活就业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在法律上确认灵活就业形式的地位和作用,着手制定灵活就业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把对灵活就业形式的重视上升到法律层面。其次,在专门法律尚未出台前,应抓紧完善实施××市灵活就业领域劳动关系的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尽快设计出一套立足××市情、符合各种灵活就业形式特点,有利于促进××市灵活就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四是建立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解除灵活就业者的后顾之忧。五是为灵活就业者提供灵活多样的就业培训服务。由于灵活就业者年龄大小不一、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岗位要求各不一样、就业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应对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者提供不同的培训。培训机构可采取送培上门、阶段学习、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等灵活方式,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六

关注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是惠及民生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自贡市高度重视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生活,相继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帮扶力度,减免各种保障缴费,增添措施促进就业,对改善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全市平均水平比收入差距绝对额拉大、消费水平低,生活质量差的问题仍值得关注。

(一)收入水平低,收入差距绝对额拉大。

20xx年,自贡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占调查总户数的20%)人均可支配收入6389.46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39.4%,高收入家庭的20.37%。与全市平均水平比,收入绝对额差距拉大,由20xx年的8113.95元扩大到20xx年9826.52元。

(二)住房面积小,居住条件差。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xx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比全市平均少4.64平方米。且有52.38%的低收入家庭居住的为陈旧、简陋的楼房和平房,这些房屋一般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通风条件差,卫生设施不全。调查显示:9.52%的低收入家庭使用的是公厕,还有23.81%的低收入家庭没有卫生设施。

(三)家庭人口多,就业负担系数大。

20xx年,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户均人口3人,户均就业人口1.32人,占家庭总人数的44%,比全市平均水平低7.5个百分点,其就业人口负担系数也比正常收入家庭偏高。调查显示,低收入家庭就业者负担系数为2.27,即一个就业者要养活2.27口人(包括就业者本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多负担0.33人。

(四)就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工作稳定性差。

低收入家庭的就业人员受自身文化水平低,专业技能缺乏的制约,住往工作稳定性差,收入偏低。就目前自贡市的情况而言,在国有单位就业或从事个体自营或当私人业主的人员工作稳定性、收入相对较高。但调查资料显示:20xx年,自贡市低收入家庭的就业人员中,在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人数比重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9.44个百分点,城镇个体自营或私人业主的人数为零;而在一些技术要求低,劳动密集度大,收入相对较低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单位就业的人数比重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3.5个百分点;而且,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职业从事零星工作或在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的其他就业者比重也相对较高,占37.8%,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6.3个百分点。

(五)消费水平低,生活质量差。

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五成,不及高收入家庭平均水平的三成。20xx年,自贡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5990.13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1.33%,高收入家庭的22.14%。调查资料显示,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基本上全部用于生存性消费支出,除了基本的食品、衣着、子女教育、水电燃料等必须开支的项目外,基本上没有享受性消费,家庭生活相当艰苦。从消费性支出结构来看,维持基本生存的食品、衣着、医疗、居住(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占低收入家庭消费性支出的69.98%,教育支出占15.05%,其余的各项支出如交通通讯、耐用消费品、娱乐、各项服务性支出合计占14.97%。由此可以看出,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消费性支出主要为生存性消费支出,服务性、娱乐性、享受性消费支出占的比重极少。

(六)社会保障程度低,后顾之忧明显。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社保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低收入家庭一般都是低保家庭,其家庭成员几乎都有下岗职工、单位买断工龄职工。这部分群体虽然单位原来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有的职工退出单位后因收入水平所限,无力支付个人交纳的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20xx年自贡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503.71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6.86%。

(一)文化水平低,无一技之长。低收入家庭人员一般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无一技之长,加之由于社会经济转型,企业改制、倒闭等原因,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成员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特别是“40、50”人员就业更为困难。

(二)择业期望值过高。低收入家庭中的年轻人在择业时普遍存在累活、重活、脏活不愿意干,而对收入的期望值又较高,但自身文化水平低,无一技之长,难以实现就业。

(三)家庭经济底子薄,自身摆脱贫困十分艰难。由于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大部分用于基本的生活消费,收入基本无结余,底子薄,无力从事小本经营,自身摆脱贫困十分艰难。

(一)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服务。

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惠民帮扶中心开设窗口,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进行援助服务;组织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到家等形式,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岗位。

(二)盼望政府能够开办一些免费或低收费的技能培训班,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为再就业创造条件。

(三)对自主经营的低收入家庭,有关部门适当加以引导,提供经营场所,为其谋生创造条件。

(三)鼓励吸纳就业。对吸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政府要加大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和物价临时补贴额度,使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同时,减免有关社保缴费标准。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七

20xx年在武汉呆了5个月,寒假回家又住了半个多月,分别体验了大城市xx、中小城市xx、xx和小城镇xx河的生活,通过耳濡目染和参观交流,使我对于新常态下城市化发展有一些新的思考,一言以蔽之,要以城市化引领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城市化,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化同步并行发展,而不是一味的以gdp和城市规模为标准,也就是说城市有城市的样子,城镇有城镇的特色,乡下有乡下的本色。

正如武汉城市口号所言,武汉的确是每天都不一样,就以我所在的武汉大学为例,最近五年新建了图书馆总馆、万林艺术博物馆、校门口牌坊也换了,还建了珞xx站地下通道,我们充分享受了城市化带来的种种便利和福利,并且心安理得,可是,另一方面,我们却又“享用”着着雾霾、带有味道的自来水,图书馆平时要抢位子坐,校园里车流不息,以及没完没了的施工场地这些很奇葩、很矛盾的现象。

同样的情形在麻城市和xx县城出现。麻城市建了南站和北站两座火车站,是xx省仅次于·xx和xx的第三大交通枢纽,可是仅有的一座汽车站却破败不堪、连正规安检程序都省略了;联通郊区xx镇和市区的唯一一座大桥却只能单行一辆车,以至于我们的车过桥排队排了一个小时。同样,在罗田县城一方面我很欣喜的看到义水外滩的新建为城市增色少,看到宽阔的绿化带和还算清澈的河水,可是另一方面,公园偏僻一点的地方却到处尿迹斑斑,方圆一里路难找到公厕;还有母校xx一中操场上修葺一新,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宣传画,可是后山上却堆满了垃圾。

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城市化大潮流的冰山一角,但是通过这些现象,我们可以认识到城市化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还有很多事需要去做。

今天的xx河就是明天的xx,今天的罗田麻城就是明天的xx。但是如果xx,xx也像xx那样交通拥堵不堪,雾霾遮天蔽日,天空浓烟滚滚,我们的城市化又有什么必要呢?我们的未来又有什么希望呢?现在回乡尚且能够见到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享受着鸟语花香,可是倘若依然没有反思,继续这样发展下去,若干年后,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这一切。就以城镇生活垃圾为例,我想我们可以借鉴武大经验,因为武大是武汉生态相对完整同时环境保护比较好的一张名片。第一,提高公共卫生意识和素质。武大师生素质整体上比较高,大家都比较自觉;可是在乡镇只要你不把垃圾倒在别家门口是没有人管你的,可是你能指望乡镇居民像武大师生那样自觉吗?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第二,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武大有保洁人员,有众多垃圾箱、垃圾车和吸尘车等一系列配套设施,而在乡镇即使有垃圾箱,堆满了也常常没有人定期清理。第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村一级乃至乡镇一级基本上没有公共卫生管理措施,更不用说实施了。

交通拥堵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城区人口过于集中。城市功能过于集中,以xx为例,以县城为中心城区,以附近乡镇为卫星城,实现公交化、一体化,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中心城区交通·和环境资源压力。同样,在xx镇,是不是可以再建一座大桥,或者干脆就以xx镇为xx市副城市中心之一,将市图书馆、博物馆、福利院这些公益福利场所建在这里,既方便又安静还可以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岂不是一举多得?xx县城东饼子铺新建了县图书馆,山水相依,场地开阔,同时又为大别川百里生态画廊增光添色,这一经验值得xx借鉴。

这方面需要向新加坡和迪拜学习,它们在城市建设之初就定位于国际化大都会,迪拜的道路可是同时通行十几辆车·,假如xx有这样的前瞻性和规划,也就不会到处是工地了,如果一开始就规划好,城市不就要安静很多吗?资源浪费不是要少很多吗?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握好整体与局部这一对矛盾,同时积极学习先进经验,我们一定能建设美丽城市。

回忆过去,九十年代,xx县城只有破破烂烂几条大街,xx乡也只有两排刷满了大红字宣传标语的砖瓦房,大街上遍地都是摩托车,三轮车、麻木、还有驴子拉车,21世纪10年代的今天家家户户早已盖上楼房,甚至是小别墅,大街上到处都是小汽车,三轮车和麻木基本上看不到了,这是城市化带来的进步和成绩,表明我们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水平获得了较大的提升,尽管我们依旧面临着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展望未来,在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中小城市逐渐和大城市接轨,公交化,高铁化的同时,也希望依旧有更多的珞珈山水出现,有更多的“中国达沃斯小镇“出现,有更多的庄园出现,有更多的诗意的栖居场所出现。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八

以来,县坚持经营城镇理念,把城市作为资源开发,作为资产经营,作为产业发展,通过市场之手对城市资产进行有效聚集、重组和经营,走出了一条以城聚财、以城兴城的新路子。城市建设管理年均实现投入1.92亿元,先后建成一大批重点市政工程,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由18平方公里增至32平方公里,其中县城面积由3.2平方公里增至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由6.6万人增至.5万人,其中县城人口由4.8万人增至.2万人,城市化水平由10%提高到14%,城市绿化率由29%增至35%,城镇供水普及率由50%增至80%。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功能日益完善,品位明显提升。

主要做法。

编制“经济规划”。县上在规划编制上既考虑各项技术因素,又充分考虑各项经济指标,并进行成本利润分析,引导城建资金向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流动,确保城镇建设科学合理、经济高效。一是高标准编制城镇规划。投入70万元聘请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修编了县城总体规划。按照给排水系统、消防、绿化、休闲等功能配套的要求,编制了县城控制性详规、天燃气、绿化、消防、供水、污水处理等10余个专业规划及160余个小区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广场、市场、停车场、垃圾场、低水坝、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同时编制了乐坝镇、沙河镇、正直镇、元潭乡等10余个干环线重点集镇规划。二是严格规划评审。县上成立了规划评审小组,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规划评审制度,对所有规划进行严格评审,逗硬把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三是严格规划管理。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新建建筑总体设计由分管县长签字后方能建设。建设工程定点放线一律由县建设局规划专业人员现场把关,实行规划放线责任追究制,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经营城镇土地。一是严格土地管理。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的要求,对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了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闲置浪费土地、违规交易土地、违规减免抵扣土地出让金等行为,清理非法转让99宗、面积2324平方米,违法占地39宗、面积2424平方米,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创造了条件。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县上设立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心将城镇规划区内的国有集体土地全部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范围,做到规划到哪里,储备到哪里,真正建立起“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三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提升土地资产价值。通过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环境,变“毛地”为“净地”、“生地”为“熟地”、“贱地”为“俏地”,实现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县城朝阳新区在土地开发整理前价值仅为5万元/亩,通过建设河堤和打通主干道,土地价值已提升至22万元/亩。四是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逗硬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做到规范出让,竞价转让土地使用权。至今,全县通过经营土地,政府不花一分钱,共实现投入3亿多元,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没有钱搞城镇建设的问题。先后建成了县城红星桥、红四门平桥、沙溪坝市场、西门沟市场、集州市场、中学春场坝分校、春场坝滨河路等市政工程,实施了县城春场坝新区、朝阳新区、乐坝南岸新区、长赤新区、沙河后街、元潭益康苑等建设工程,正开工建设县城南门休闲广场、乐坝中心广场。

经营城镇资产。一是盘活有形资产。通过对原国有、集体企业门面摊位等闲置资产进行归集、重组和商业改造,进入市场营运,盘活存量资产。以来,县城及建制镇共拆迁改造临街临路破旧房屋10万余平方米,单位宾馆、食堂、商场年均租赁收入达500余万元。二是激活无形资产。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等方式,把街道、路灯、楼顶、裸岩等户外广告经营权、公交车线路经营权、出租车有偿使用权、道路、桥梁、公园及名木古树等冠名权以及冷饮夜市摊点、书报亭、停车点等零星服务设施经营权进入市场,显化资产价值,筹措城市建设管理资金。以来,县城有偿使用出租车经营权获取收益137万元,筹集绿化树木冠名资金100余万元,走出一条以资聚财的新路子。今年以来,县上利用积聚资金高质量建成了西佛山桂花公园和县城城东路、上下河街桂花一条街,对春场坝1.1公里滨河路实施了立体绿化,县城新植桂花树605株,设置盆花1000余盆;县城及建制镇新安装路灯600盏,规范设置了以黄羊、长赤翡翠米、茶叶、银花等知名绿色食品为内容的柔性灯箱广告400个,安装空中大炮灯、景观灯、泛光灯140余盏、数码发光灯100节,光彩树300株、霓虹灯60处。城镇主街主路新铺彩色地砖0余平米。

招商引进资金。将供水、供气、供电、市场、绿化、环卫、市政管网、公共交通、城市路桥、广场等项目建设推向市场,打破公共事业政府垄断局面,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敞开“城门”吸引房地产开发商、客商、农民、务工回乡人员、个体私营业主、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千方百计吸纳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及外资参与建设经营。去年以来,全县共引进20余家房产开发公司,引进县外资金约2亿元投入城镇建设,建成商住偻和安置楼8万余平米。农民进城落户达余人,购房500余套。

主要成效。

城镇经济不断壮大。以来,全县新增门市5000余个、摊位13000余个、个体工商户3000余户、提供就业岗位9000余个。开发和建设环节年均实现税收1000余万元,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企业改制顺利推进。先后拆迁改造了县电影院、通用机械厂、土产公司、农资公司、帽鞋厂、针织厂、服装厂等10余家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了企业土地等闲置资产,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促进了企业改制。

相关产业不断发展。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及水泥、石材等工业企业产品销量大幅增长,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农民劳务收入明显提高。仅去年一年,农民进城从事房建务工一项实现劳务收入500余万元。

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县城高楼林立,街宽路直,树绿花红。清代县令眼中的“好个县,走拢才看见,大堂打板子,四门都听见”的旧县城再难寻觅,取而代之的是市委安民书记笔下“远看象香港,近看是山城,城池傍绿水,高楼倚绿林”的山水生态旅游县城。

几点体会。

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是经营城市的前提。县委、县府从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入手,先后安排四大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外地学习考察经营城市的先进经验,组织召开经营城镇千人动员大会,并充分利用电视、展板等宣传形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经营观念,实现“两大转变”,为经营城市扫清了思想障碍。一是由“公共产品”向“特殊商品”转变。干部群众改变了城市是公共产品,可以无偿使用的旧观念,树立起城市是特殊商品的新观念,积极运用市场机制运作城市资本,走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的路子,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吸引增量,实现城市资源效益和资本效益最大化。二是由“政府主体”向“社会主体”转变。形成了政府、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综合主体,政府不再直接从事建设活动,重点搞好规划质量安全管理,营造宽松环境,把城市资产运作具体事宜交给企业和社会办。

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是经营城市的关键。一是完善经营城镇配套政策。县上先后出台了规划管理、土地储备、土地出让、房地产市场培育、经营城镇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为全县经营城镇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创新投入机制,由“单一投入”向“多元融资”转变。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谁受益”,走好经营城镇土地、盘活有形资产、经营无形资产、吸纳社会资金、招商引进资金。融通信贷资金,抓管理降支出等八条路子,变政府包建为社会共建,形成了在政府规划指导下,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公共设施建设经营百花齐放的新格局。三是创新管理机制。按照“政企分开,建管分开”的原则,将环卫管理、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等推向市场,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城”。仅县综管局环卫保洁实行买断清扫一项,县上年减少支出20余万元,减轻了财政压力。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经营城市的保障。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营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经营城镇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检查考核。二是逗硬落实责任。把经营城市的各项任务及责任分别落实到县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县委县府坚持每半月听取一次经营城市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是县委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手,四大班子齐上阵,思想同心,行动同步,目标同向,坚持一线工作方法。县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县长经常深入现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分管领导坚持靠前指挥,确保了经营城市工作顺利推进。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九

为进一步了解中小城镇居民休闲娱乐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相互沟通交流,现场访问并结合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针对青年,中年,老年的休闲娱乐方式分别进行调查,中小城镇居民娱乐休闲方式调查报告。对xx市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进行了初步研究。得出了xx市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的现状。

中小城镇,居民,休闲,娱乐,调查。

1979年以来,中国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中小城镇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中小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也变得多样化,丰富化。为了更详尽的了解中小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现状。于20xx年11—12月在xx市涪城区进行调查,将问卷分为青年,中年,老年分别调查。以此了解xx市涪城区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现状。

我们查询了xx市近年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获取了宝贵的资料,为调查打下了基础。调查事实如下:

(一)xx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

20xx年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人均达到8543元,比20xx年增长5.1%,剔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因素,增长1.6%。

(二)城镇居民消费小幅增长,消费结构变化。

20xx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5000多元,比20xx年增长3.2%,消费结构变化。

食品消费增幅较大,人均食品消费20xx元,比上年增长5%。人均衣着支出511元,比上年增长3%。人均购买家庭设备及服务消费449元,较上年增长0.8%。医疗保健消费平稳,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23元,较上年增长0.6%,医疗保健支出连年猛增的势头得到抑制。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改变了人们的娱乐休闲观念。人们的娱乐休闲方式从单一到多姿多彩。各种高新科技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娱乐休闲方式。

按年龄层次,在调查活动中我们分别调查了青年,中年,老年人三大人群的娱乐休闲方式。

(一)青年人之娱乐休闲方式。

对青年人的娱乐休闲方式调查得知:以往“粗茶淡饭”,“勤俭节约”等美德观念已逐渐淡化,调查报告《中小城镇居民娱乐休闲方式调查报告》。许多青年人注重,“吃要有营养,穿要讲样式,玩要讲多样,用要讲高档”。而泡网吧,ktv,逛商场,吃快餐等提前消费,在当今社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负担。在调查中,我们反馈到的信息是:认为‘符合现代生活方式’的占42.6%,认为‘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占21.3%,认为助长好逸恶劳的占7.2%,回答说不清的占5.1%。这表明当今相当多的青年的娱乐方式和消费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有42.6%的人向往“四讲”的生活方式。但对“四讲”的生活方式持怀疑和否定态度的人数高达52.4%。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青年人的娱乐休闲方式主要包括:上网,阅读,ktv,逛街,公园,看电影,而品尝美食亦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娱乐休闲方式。

(二)中年之娱乐休闲方式。

中年人如今在社会中扮演着中流砥柱的角色,他们日夜操劳,辛勤工作。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上有年过半百的父母,可谓是最辛劳亦是压力最大的人群。

这一人群的娱乐休闲方式也正悄悄发生着变化。大体情况如下:在十年前,大约80%的人,娱乐休闲方式,只是去公园,看电影,仅仅只有简单的物质享受,总体表现为消费水平较低,娱乐休闲方式单一,每月500-800元收入。消费目的也是简单的朋友聚会,家人团聚。而有10%的人,消费水平就更低,娱乐方式更单一。另外10%左右的人的消费水平已达到1000-1500元,娱乐休闲方式多样化,健身房,美容馆是他们的必去场所。而在十年后的今天,同样是这些人,他们的收入已提高到2500元左右。80%的人消费水平已达到20xx-2500元每月。娱乐方式也是各种各样:上网,逛商场,看电影,逛公园,去美容院,健身房,茶馆。而10%的人消费水平已经范文§中国达到了3000-3500元每月,他们的消费开销已包括外出旅游,买车养房了。而不能忽略的问题是仍然有10%的人处于低收入低消费,根本没有娱乐方式或是娱乐方式单一的状态。这也是未来我们国家,整个社会所面临的问题。

综合上述,这些数据反应了xx市城镇居民的娱乐休闲方式,其中主要是:上网,逛商场,看电影,逛公园,去美容院,健身房,茶馆,旅游,买车。

值得肯定的是,人民的娱乐休闲方式日益丰富,生活质量水平也日益提高。

(三)老年人之休闲娱乐方式。

调查中我们发现,老人的休闲娱乐方式主要有:逛公园,读书,看报,打麻将,去老年活动中心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有80%的老人会外出旅游,其中20%的是每月均去一次,40%是三个月一次,40%是每年一次。而另外的20%的老人会因为身体不方便或是家庭其他原因,不外出旅行。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方式90%觉得很满意,10%觉得有待改进。这些数字都是喜人的。

城镇土地调查报告篇二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农民和农业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依靠土地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在新形势下地位更加重要。江北区属重庆市主城区之一,辖9街3镇,除鱼嘴、复盛、五宝三个农业镇外,其它街道包含有部分农村。辖区农村地处城市周边,农村土地开发、流转频繁,伴随而来的是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流转、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纠纷案件迅速增多。开展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专题调研,分析审理农村土地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更加妥善地审理好农民土地纠纷案件,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郊农村土地开发日趋活跃,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已经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案件之一。xx年至xx年5月,我院受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26件。其中xx年3件;xx年5件;xx年6件;xx年1-5月12件。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是与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农民的法律意识,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的调整,土地价值提升相关联的。

(一)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土地价值凸显,土地纠纷案件上升势头迅猛。仅今年前5个月,我院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就占到近三年来同类案件的46.2%。二是案件类型日益呈现出多样性。xx年以前的案件,矛盾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国家开发征用后,土地补偿金、安置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分配方面,xx年以后,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违规收回土地、离婚分割承包地等类型的案件不断增多。三是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xx年以前的土地纠纷案件诉讼主体单一,主要是作为土地承包者的农民与所在村社,xx年以来逐步扩展到承包户家庭成员之间、承包人之间、村社与流转租用人之间,部分案件存在原、被告和第三人等多方当事人。案件既是合同纠纷又有侵权行为,法律关系也更加复杂。四是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集体性上访事件。大规模开发征占农业用地,影响众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集体诉讼。这类案件牵涉面广,案件的复杂疑难程度和社会影响大,稍有不慎容易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五种情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以及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引起的纠纷,这是法律上比较宏观的划分。从我院受理案件情况分析,土地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以下七种具体类型:

1.村民之间转包土地引发的纠纷。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采取转包方式流转。农民把自己的承包土地转包给其他村民耕种,在履行转包协议中发生矛盾,双方不能协调一致,诉请法院解决。这类案件从争议根源来看又表现出多样性。一是因转包地被开发或出租后补偿费归属问题发生矛盾。转包土地被开发或租用后,土地补偿费、青苗费、附着物赔偿费归原承包人所有或是归现耕种人享有,双方莫衷一是,基层组织又协调不了。二是在转包土地上种植特定作物引起纠纷。村民之间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后,转包方在地上种植花木、经济作物等,引起原承包人不满。原承包人见效益较好,想提前收回土地,便以影响土地肥力为由,阻止转包人在该耕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和绿化树木,双方发生纠纷。原承包户要求解除转包协议,收回承包地。

2.村民与村社之间履行特殊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一是承包人拒不给付承包费产生纠纷。村民承包集体所有的鱼塘等,在合同履行中,承包户以村社提供的鱼塘不符合使用条件,自己未获得预期收益为由,减扣或拒付承包费,其他村民对此不满,社里起诉要求给付租金。二是承包果园开发后因赔偿款分配引起纠纷。村民承包集体所有的果园并添加种植果树,合同期限届满前果园土地被国家开发征用,果树赔偿款归谁引起争议。社里称赔偿款是国家赔给社里的,与承包个人无关。承包人则认为自己在承包期内添植了果树,又为培育果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要求分得相应款项。三是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引发纠纷。承包人与村社签订协议承包集体所有的荒地种植果树、林木,后来由于城市扩张,承包户未种植果树、林木,而是在承包地上修建大量房屋出租牟利,引起其他村民公愤,社里为平息矛盾起诉承包人要求收回土地。

3.离婚分割承包地引起的纠纷。以前的离婚案件中由于双方都未提出土地问题,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不主动涉及承包地分割。近年来由于土地价值大增,当事人因离婚提出承包地分割的情况较为普遍。有的是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要求一并分割承包地,有的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承包地分割的诉讼。

4.土地集中流转后租金分配引发的纠纷。经承包户同意,社里把土地集中对外流转(多为出租),合同履行中个别原承包人认为租金分配不合理,以社里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诉请撤销村集体与他人签订的出租协议,恢复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处理起来颇为棘手。

5.未按程序发包或调整土地引起的纠纷。村社干部随意将农民的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他人,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大量存在。一是原承包人把土地转包或借给他人耕种后,村社直接将土地发包给耕种人。如有的原承包户把土地借给其他人耕种,农税、提留等由耕种人交纳,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社干部未告知原承包人,即把借耕土地发包给耕种人,原承包人请求归还土地时,才发现自己的承包地早已被另行发包给他人。原承包人遂以村社侵权,向法院起诉讼请求返还承包地。二是村社干部滥用职权随意调整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6.因客观情况发生无法预料的重大变化致土地流转租金低廉诱发的纠纷。这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涉及集体所有的林地、荒山等,约定承包时间很长,一般为50年。由于签订合同在中央出台系列惠农政策措施之前,土地价值还未充分体现出来,约定租金中含有上交国家的税费,随着免征农业税及农业补贴政策的落实,纯受益性质的租金水平大大降低,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引起村民普遍不满,村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

7.村社收回外出打工人员承包地引发的纠纷。农民在外打工并在城里买房安家,举家迁移出原籍,村社以承包人户口已不在农村为由收回土地,承包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废除村社决定,恢复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涉及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妥善处理土地纠纷不单纯是法律问题,而是关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社会问题。把握好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审理的总体原则,对于妥善处理这类案件十分必要。

1.保护农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与合法流转。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这是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2.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我国,政策和法律有着统一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和利益基础,本质上是一致的,在出现法律空白时相应的政策可以给予补充。但是,政策与法律在制定机关和程序、表现方式、实施方式、效力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区别,政策和法律各有其独特的不能互相取代的调整机制。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假如必须按照政策办事,也不能损害公民在法律结构中所取得的合法权益。国家土地政策是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土地利用、开发情况,土地政策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的政治决策和对策。在目前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方面,政策的调节作用相当强*。法律调节具有强制性,政策具有导向性,处理二者关系应坚持政策调节服从法律调节,在法律没有规定或法律与政策存在冲突时,应当按照法律原则正确适用相关政策。

3.正确处理法律、政策与村民自治、乡规民约的关系,力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我国的国情来看,除了政策、法律对农村土地的调整、规范,还普遍存在农村村民自治与乡规民约的非正式规范。村民自治是随着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推进而产生的,是村民自主解决农村公共问题,进行公共管理,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按照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这些事项包括从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乡规民约是指作为农村村民自治的一种调整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利益及村民行为的规范。由于农村土地问题的复杂性,在法律、政策进行宏观调整的同时,有时发挥微观意义上村民自治和乡规民约的作用非常必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可见,乡规民约必须合法且仅作为政策法规的补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时既要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和乡规民约的既定事实,又要对借村民自治、乡规民约之名制定土政策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坚决依法纠正,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4.坚持司法为民原则。首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诉讼调解。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要坚持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为目标,把调解作为处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灵活运用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亲情感化法、法理疏导法、利益诱导法、权衡利弊法”等多种手段,依靠村委会、基层政府信访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出面协调,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其次,做好判后答疑。农村当事人法律素质相对较低,对法院裁判文书理解困难,有必要在案件宣判后向其解释判决的理由,力争服判息诉。第三,巡回审理、开展法制宣传、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农民合法权利。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为农民诉讼提供方便,并组织农民群众旁听,提高他们对土地法律政策的了解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及时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保证其打得起官司。

5.延伸审判功能,提出司法建议。司法不是万能的,土地纠纷案件原因复杂社会影响面广,许多案件反映的是农村带普遍性的问题,单靠司法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有时会出现“案结事未了”的情况,应当及时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提出司法建议书,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6.坚持公平正义理念,确保案件质量。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通过程序公正,确保案件实体公正,尤其在案件处理结果上要体现出公平正义。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土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纠纷案件,应当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处理。近年来,我院通过审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认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审判实务中,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准确界定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案由。目前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案由不具体明确,一般做法是统一以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立案,案由比较笼统,不能准确反映案件实质,也不能从案由上提示处理方式的区别,不利于建立详细的司法统计台帐。应结合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发生的特点,在案由上准确细分,使其能够反映案件纠纷的实质特点,便于正确适用法律。结合审判实践,我们认为主要应作如下区分:(1)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凡农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因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而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由应确定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这类案件由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承包,人数众多的应当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由受案法院在承包人中指定代表人。(2)承包经营权纠纷。公民、集体对集体或国家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占有、使用或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因发包人、承包人之外的第三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承包人的土地经营权而引发的纠纷,应当以承包经营权纠纷立案。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区别在于它是侵权类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属合同类纠纷,适用法律大不相同。(3)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纠纷。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因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履行流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以承包经营权流专协议纠纷案由了立案。(4)请求确认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纠纷。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村民,认为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律规定,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让给他人而损害农民利益,一方起诉请求确认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的,应以请求确认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纠纷立案。这类案件多为群体性纠纷或集团诉讼。

2.关于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农民进城打工,在城里购房置家的情况越来越多,这部分人虽然成了“城里人”,但不会轻易放弃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人口外,一律不得收回土地。可见,对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收回问题,法律是严格限定了条件的,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人地矛盾突出为由,放宽条件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应予禁止。凡遇此种情况,外出务工农民起诉请求还回承包地的`法院应予支持。

3.关于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问题。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妨碍或强迫。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发包方和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代表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者借口经过民主议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农户起诉要求收回返还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的,法院应当保护。

4.关于以抛荒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的问题。承包方弃耕抛荒土地有复杂的原因,特别是以前农业税赋较重,许多农民认为外出打工比在家种地划算,导致一些土地荒芜。从法律和政策来看,无论是《土地承包法》或《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摞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或《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都未规定可以收回抛荒的承包地。据此,审判实践中,应从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利益出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农户抛荒承包地,现在承包方起诉要求返还承包地的请求,原则上应予支持。

5.关于出嫁女、上门婿承包地问题。出嫁女和上门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无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结婚后从新居住地取得,还是保留结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总的原则是不能使其权利落空。在个案处理中可以区别情况对待:对承包期内当事人结婚后从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土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对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6.关于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履行显失公正的问题。涉及土地流转的合同,签约时只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政策背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适合于合同签订时的情况。但是,土地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极大,不同时期客观条件的变化,国家农业基础政策的调整,往往会打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关系,使得土地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失去了公平基础,从而引发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借鉴了情势变更原则,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有的发包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案件的实质并非合同无效,而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破坏合同的严肃性;但如果驳回原告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则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法官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可以分析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7.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问题。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证据能力一般较差,而且土地纠纷案件的成因也比较复杂,审理中对证据的认定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法则的运用;二是在遵从《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尽可能在使用证据时符合客观真实。

当前,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突出,反映到法院案件中来的只是一部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实际存在的土地纠纷问题,仅靠法院运用司法程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纳入统筹安排,健全防范机制,及时排查、发现和消除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不安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农村土地问题的法律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必须围绕农村稳定、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土地问题调研活动,发现和分析涉及农村土地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避免和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虽然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承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为审理土地承包、流转、集体收益分配等提供了依据,但一些争议较大,未形成共识的问题仍未加规范,有的问题需要在物权法中加以明确,而农地问题研究滞后,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急需高度重视。

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基层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增强其权威性和凝聚力,使其在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特别是处理土地纠纷问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学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民和农村工作的方法,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政,以良好的形象带动群众,取信于民。要依法管理农村与土地相关的承包合同。农村所有经济活动,特别是涉及农民利益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凡是能够用合同管理的,都要依法纳入合同管理。签订农村承包合同,必须坚持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严禁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逐步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最接近,最了解农村土地的现状及纠纷的起因,可因势利导的调解矛盾,把土地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完善多元化土地纠纷解决机制。一是要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土地纠纷矛盾,应当是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管齐下,为那些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多种救济渠道,使更多的土地纠纷在诉讼外迅速、便利、妥善地得到解决,舒缓法院的压力,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二是要建立农村土地矛盾排查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农村开展土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土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土地纠纷苗头,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纠纷当事人疏导稳控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健全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健全处理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机构,组织专人、集中力量,地主动深入农民中及时处理发生的土地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起不良事端,使调解工作成为预防和解决土地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5.提高对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民靠农业为生,无土地则无生计。对农村存在的无地农民导致的人地矛盾问题,应主要通过发展方法解决。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部分无地、少地农民扩大就业领域,优先安排他们参加非农岗位的技能培训、技术学习,通过把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拓展农民增收致富空间,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在发展中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改变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中不区分有地无地的情况,对无地农民应实行政策倾斜,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土地矛盾。

6.积极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土地资源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土地价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呈增长趋势。现实中部份因流转产生的土地纠纷案件,就是因为签订合同时对土地价值增值情况预见不足,流转费用低廉,农民感到很吃亏引起的矛盾。有的采取流转费用随年限变化梯度增加的方法,但实行增加的梯度与土地价值自身的变化不相符合,亦会产生事实上的不公平,导致矛盾发生。目前城市周边农村土地流转中,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现象十分普遍,土地不能复耕,从长期来看对农民合法权益是一种损害。针对土地流转的现状,应大胆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可尝试采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将土地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收益,稳定农村土地流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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